第58章
作者:古龙 更新:2021-12-03 07:44
他关心她,也许只不过像父亲对儿女的那种关心一样。
可是葛病已睁开眼睛,正在凝视着她。
他的脸更红,眼晴里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着,这种火焰已使得他失去了平时的冷漠与镇定。
他已渐渐无法控制自己的理智。
丁灵琳竟不由自主避开了他的目光,竞不敢再去看他。
葛病忽然笑了笑,笑得很凄凉,道:“我已是个老头子,我们的年纪实在相差大多了,否则……”
否则怎么样?他没有说下去,也不必再问下去。
丁灵琳已明白了他的意思,也已明白了他的感情。
老人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去爱别人的权利。
老人也和年轻人一样,是有感情的,有时他们的情感甚至比年轻人更真挚,更深刻,因为他们已了解这种感情的可贵,因为他们对这种感情已有患得患失之心,还没有得到时,已唯恐它会失去。
可是葛病毕竟不是平凡的人,毕竟还没有完全失去理智。
所以他只叹息了一声,淡淡道:“不管怎么样,你都不必为我担心,我刚才还说过,我既然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的死活跟别人根本完全没有关系。”
——可是跟我有关系——丁灵琳心里被刺得更深。
若不是为她,他根本不会死:若不是因为他,她早已死了;他的死活,怎么会跟她没有关系,她怎么能看着他死?可是她又有什么法子能救他呢?
——一个病重的人,是不是能活下去,至少有一半要看他自己是不是想活下去。
这些话仿佛忽然又在丁灵琳耳边响起,她知道他现在并不想活下去,他已是个老人,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甚至连心里的感情,都不敢对人说出来。
你若是他,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葛病的眼睛又阖起,忽然道:“你走吧……快走……”
“你为什么要我走?”
“因为我不喜欢别人看见我死时的样子。”
葛病的身子已开始痉挛,显然在勉强控制自己:“所以你一定要走。”
丁灵琳用力握紧了自己的手,左手握住了右手,就像生怕自己的决心会改变一样的。
“我不走!”她忽然大声道:“绝不走。”
“为什么?”
丁灵琳的手握得更用力:“因为我要嫁给你。”
葛病霍然张开了眼睛,吃惊地看着她:“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她真的又下了决心。
在这一瞬间,她已忘记了郭定,忘了叶开,忘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
在这一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
——她绝不能就这么样看着葛病死在她面前,只要能救他,就算要她去嫁给一只猪,一条狗,她也会毫不考虑就答应。她本就是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子,她做事本就常常是不顾一切的。别人欺负了她害了她,她很快就会忘记,可是你只要对她有一点好处,她就会永远记在心里。
她做的事也许很糊涂,甚至很荒谬,但她却绝对是个可爱的人,因为她有一颗绝对善良的心。
“你要嫁给我?”葛病在笑,笑容中带着三分辛酸,三分感激,还有三分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也分不清,他不是个十分清楚的人。
丁灵琳跳起来,她忽然发现这里唯一亮着的灯火,就是那对龙凤花烛。这本是为她和郭定而准备的,就在这对龙凤花烛前,郭定穿着一身新郎的吉服,倒了下去。
现在,这对花烛还没有燃尽,她却已要嫁给另外一个人。
若是别人要做这种事,无论谁都会认为这个人是个荒唐无情的疯子。可是丁灵琳不是别人,无论谁对她都只有怜悯和同情,因为她这么做,不是无情,而是有情,不是报复,而是牺牲,她不惜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为的只要报答别人对她的恩情,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法子能救葛病。
这法子当然并不一定有效,这种想法也很荒谬幼稚。可是一个人若是肯牺牲自己,去救别人,那么她做的事无论多荒唐,多幼稚,都值得尊敬。
因为这种牺牲才是真正的牺牲,才是别人既不肯做、也做不到的。
第二十四章 悲欢离合
花烛已将燃尽,烛泪还未干。
烛泪一定要等到蜡烛己成灰时才会干,蜡烛宁愿自己被烧成灰。
也只为了照亮别人。
这种做法岂非也很愚蠢?
但人们若是肯多做几件这种愚蠢的事,这世界岂非更辉煌灿烂?
丁灵琳扶起葛病,站在花烛前,柔声道:“现在我就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终生依靠你,所以你一定要活下去。”
葛病看着她,一双灰黯的眼睛,忽然又有了光采,脸上的笑容,也已变得安详恬静。
丁灵琳泪痕未干的脸上,也已露出了微笑。
她知道他已能活下去。
现在他已有了家,有了亲人,他已不能死。
她含着泪笑道:“这里虽然没有喜官,但我们却一样还是可以拜天地,只要我们两个人愿意,有没有别人做见证都一样。”
这并不是儿戏,更不算荒唐,因为她的确是真心诚意的。
葛病慢漫地点了点头,目中带着种异样的光采看着她,看着面前的花烛。
能和自己喜爱的女子结合,岂非正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愿望。
他微笑着:“我这一生中,一直都在盼望能有这么样一天……我本来以为我永远不会有这么样一天了,可是现在……”
现在他终于达成了他的愿望。
他的语声也变得安详而恬静,可是他并没有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倒了下去。
死亡下得比闪电还快,忽然就击倒了他。
他完全不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黎明前总是一大最黑暗的时候。
丁灵琳己跪下,跪在葛病,的尸体前,眼泪就像是泉水般涌出来。
就在这同一个地方,同一对花烛前,就在同一天晚上,已有两个准备跟他结合的男人倒了下去。
这打击实在太大。
也许他们本就要死的,因为她,他们也许反而死得更快。
可是她自己却己不能不这么想。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不样的女人,只能为别人带来灾祸和死亡。
郭定死了,葛病死了,叶开也几乎死在她的刀下。
她自己却偏偏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界上?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每个她认得的人,竟都可能是魔教中的人,从铁姑开始,到玉箫道人,葛病,还有那冷酷如恶魔的孤峰天王,每个人都是她想不到的。
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她可信赖的?
只有叶开!可是叶开又在何处?
酒还在她身旁,烈酒喝下去时,就像是喝下了一团火。
她喝了一口,又一口。
“叶开你说过,只要等一切事解决,你就会来找我,现在什么事都完了,你为什么还不来?……为什么?……”
她放声大叫,忽然将手里的酒坛子用力砸出去,砸得粉碎,烈酒鲜血般流在地上。
桌上已将燃尽的龙凤花烛也被震倒了,落在地上,立刻将地上的烈酒燃烧了起来。
火也是无情的,甚至比死亡更无情,甚至比死亡来得更快。
这种猛烈的火势,又有谁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但丁灵琳却还是痴痴地跪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
看着火焰燃烧,她心里忽然泛起种残酷的快意。
她要看着这种火焰燃烧,把所有的一切全都烧光,她己不再有什么留恋。
毁灭岂非也是种发泄?
她需要发泄。她想毁灭。
木板隔成的厅堂,转眼问就已被火焰吞没,所有的一切事,现在真的已全都解决了。
可是叶开呢?
叶开。你为什么还不来?
烈火照红了大地苍穹时,黎明终于来了。
叶开却还是没有来。
叶开醉了。
他一向很少醉,从来也没有人能灌醉他,唯一能灌醉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他很想灌醉自己。
喝醉酒并不是件很愉快的事,尤其第二天早上更不愉快——这一点他比谁都知道得清楚。
可是昨天晚上,他却硬是把自己灌醉,醉得人事不省。
因为他毕竟不是圣人。
知道自己的情人正在拜天地,新郎官却不是自己,又有谁还能保持清清醒醒,高高兴兴地在街上逛来逛去?
所以他逛到第一个卖酒的地方时,就停了下来,停了一个多时辰。
可是出来的时候还没有醉。
一一这地方的酒好像太淡了,好像兑了水。
所以他又逛到第二个卖酒的地方,用一种不稳定的脚步逛了进去。
这次他是怎么出来的,他已记不清了,以后是不是到过第三个地方?他更记不清了。
他唯一记得的事,是把一个带着婊子去喝酒的上流氓头上打了个洞。
那个洞究竟有多大?他也已完全不记得。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睡在一条死弄中的垃圾堆里。
又脏又臭的垃圾堆,连野狗都绝不肯在这种地方睡一下子。
他可以保证这绝不是他自己愿意的,他一向没有睡在垃圾堆里的习惯。
———定是那个头上有洞的上流氓,找了人来报仇,先揍了他一顿,再把他抛到这里来。
可是葛病已睁开眼睛,正在凝视着她。
他的脸更红,眼晴里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着,这种火焰已使得他失去了平时的冷漠与镇定。
他已渐渐无法控制自己的理智。
丁灵琳竟不由自主避开了他的目光,竞不敢再去看他。
葛病忽然笑了笑,笑得很凄凉,道:“我已是个老头子,我们的年纪实在相差大多了,否则……”
否则怎么样?他没有说下去,也不必再问下去。
丁灵琳已明白了他的意思,也已明白了他的感情。
老人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去爱别人的权利。
老人也和年轻人一样,是有感情的,有时他们的情感甚至比年轻人更真挚,更深刻,因为他们已了解这种感情的可贵,因为他们对这种感情已有患得患失之心,还没有得到时,已唯恐它会失去。
可是葛病毕竟不是平凡的人,毕竟还没有完全失去理智。
所以他只叹息了一声,淡淡道:“不管怎么样,你都不必为我担心,我刚才还说过,我既然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的死活跟别人根本完全没有关系。”
——可是跟我有关系——丁灵琳心里被刺得更深。
若不是为她,他根本不会死:若不是因为他,她早已死了;他的死活,怎么会跟她没有关系,她怎么能看着他死?可是她又有什么法子能救他呢?
——一个病重的人,是不是能活下去,至少有一半要看他自己是不是想活下去。
这些话仿佛忽然又在丁灵琳耳边响起,她知道他现在并不想活下去,他已是个老人,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甚至连心里的感情,都不敢对人说出来。
你若是他,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葛病的眼睛又阖起,忽然道:“你走吧……快走……”
“你为什么要我走?”
“因为我不喜欢别人看见我死时的样子。”
葛病的身子已开始痉挛,显然在勉强控制自己:“所以你一定要走。”
丁灵琳用力握紧了自己的手,左手握住了右手,就像生怕自己的决心会改变一样的。
“我不走!”她忽然大声道:“绝不走。”
“为什么?”
丁灵琳的手握得更用力:“因为我要嫁给你。”
葛病霍然张开了眼睛,吃惊地看着她:“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她真的又下了决心。
在这一瞬间,她已忘记了郭定,忘了叶开,忘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
在这一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
——她绝不能就这么样看着葛病死在她面前,只要能救他,就算要她去嫁给一只猪,一条狗,她也会毫不考虑就答应。她本就是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子,她做事本就常常是不顾一切的。别人欺负了她害了她,她很快就会忘记,可是你只要对她有一点好处,她就会永远记在心里。
她做的事也许很糊涂,甚至很荒谬,但她却绝对是个可爱的人,因为她有一颗绝对善良的心。
“你要嫁给我?”葛病在笑,笑容中带着三分辛酸,三分感激,还有三分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也分不清,他不是个十分清楚的人。
丁灵琳跳起来,她忽然发现这里唯一亮着的灯火,就是那对龙凤花烛。这本是为她和郭定而准备的,就在这对龙凤花烛前,郭定穿着一身新郎的吉服,倒了下去。
现在,这对花烛还没有燃尽,她却已要嫁给另外一个人。
若是别人要做这种事,无论谁都会认为这个人是个荒唐无情的疯子。可是丁灵琳不是别人,无论谁对她都只有怜悯和同情,因为她这么做,不是无情,而是有情,不是报复,而是牺牲,她不惜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为的只要报答别人对她的恩情,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法子能救葛病。
这法子当然并不一定有效,这种想法也很荒谬幼稚。可是一个人若是肯牺牲自己,去救别人,那么她做的事无论多荒唐,多幼稚,都值得尊敬。
因为这种牺牲才是真正的牺牲,才是别人既不肯做、也做不到的。
第二十四章 悲欢离合
花烛已将燃尽,烛泪还未干。
烛泪一定要等到蜡烛己成灰时才会干,蜡烛宁愿自己被烧成灰。
也只为了照亮别人。
这种做法岂非也很愚蠢?
但人们若是肯多做几件这种愚蠢的事,这世界岂非更辉煌灿烂?
丁灵琳扶起葛病,站在花烛前,柔声道:“现在我就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终生依靠你,所以你一定要活下去。”
葛病看着她,一双灰黯的眼睛,忽然又有了光采,脸上的笑容,也已变得安详恬静。
丁灵琳泪痕未干的脸上,也已露出了微笑。
她知道他已能活下去。
现在他已有了家,有了亲人,他已不能死。
她含着泪笑道:“这里虽然没有喜官,但我们却一样还是可以拜天地,只要我们两个人愿意,有没有别人做见证都一样。”
这并不是儿戏,更不算荒唐,因为她的确是真心诚意的。
葛病慢漫地点了点头,目中带着种异样的光采看着她,看着面前的花烛。
能和自己喜爱的女子结合,岂非正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愿望。
他微笑着:“我这一生中,一直都在盼望能有这么样一天……我本来以为我永远不会有这么样一天了,可是现在……”
现在他终于达成了他的愿望。
他的语声也变得安详而恬静,可是他并没有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倒了下去。
死亡下得比闪电还快,忽然就击倒了他。
他完全不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黎明前总是一大最黑暗的时候。
丁灵琳己跪下,跪在葛病,的尸体前,眼泪就像是泉水般涌出来。
就在这同一个地方,同一对花烛前,就在同一天晚上,已有两个准备跟他结合的男人倒了下去。
这打击实在太大。
也许他们本就要死的,因为她,他们也许反而死得更快。
可是她自己却己不能不这么想。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不样的女人,只能为别人带来灾祸和死亡。
郭定死了,葛病死了,叶开也几乎死在她的刀下。
她自己却偏偏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界上?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每个她认得的人,竟都可能是魔教中的人,从铁姑开始,到玉箫道人,葛病,还有那冷酷如恶魔的孤峰天王,每个人都是她想不到的。
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她可信赖的?
只有叶开!可是叶开又在何处?
酒还在她身旁,烈酒喝下去时,就像是喝下了一团火。
她喝了一口,又一口。
“叶开你说过,只要等一切事解决,你就会来找我,现在什么事都完了,你为什么还不来?……为什么?……”
她放声大叫,忽然将手里的酒坛子用力砸出去,砸得粉碎,烈酒鲜血般流在地上。
桌上已将燃尽的龙凤花烛也被震倒了,落在地上,立刻将地上的烈酒燃烧了起来。
火也是无情的,甚至比死亡更无情,甚至比死亡来得更快。
这种猛烈的火势,又有谁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但丁灵琳却还是痴痴地跪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
看着火焰燃烧,她心里忽然泛起种残酷的快意。
她要看着这种火焰燃烧,把所有的一切全都烧光,她己不再有什么留恋。
毁灭岂非也是种发泄?
她需要发泄。她想毁灭。
木板隔成的厅堂,转眼问就已被火焰吞没,所有的一切事,现在真的已全都解决了。
可是叶开呢?
叶开。你为什么还不来?
烈火照红了大地苍穹时,黎明终于来了。
叶开却还是没有来。
叶开醉了。
他一向很少醉,从来也没有人能灌醉他,唯一能灌醉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他很想灌醉自己。
喝醉酒并不是件很愉快的事,尤其第二天早上更不愉快——这一点他比谁都知道得清楚。
可是昨天晚上,他却硬是把自己灌醉,醉得人事不省。
因为他毕竟不是圣人。
知道自己的情人正在拜天地,新郎官却不是自己,又有谁还能保持清清醒醒,高高兴兴地在街上逛来逛去?
所以他逛到第一个卖酒的地方时,就停了下来,停了一个多时辰。
可是出来的时候还没有醉。
一一这地方的酒好像太淡了,好像兑了水。
所以他又逛到第二个卖酒的地方,用一种不稳定的脚步逛了进去。
这次他是怎么出来的,他已记不清了,以后是不是到过第三个地方?他更记不清了。
他唯一记得的事,是把一个带着婊子去喝酒的上流氓头上打了个洞。
那个洞究竟有多大?他也已完全不记得。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睡在一条死弄中的垃圾堆里。
又脏又臭的垃圾堆,连野狗都绝不肯在这种地方睡一下子。
他可以保证这绝不是他自己愿意的,他一向没有睡在垃圾堆里的习惯。
———定是那个头上有洞的上流氓,找了人来报仇,先揍了他一顿,再把他抛到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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