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作者:亦舒 更新:2021-12-07 16:59
随即她又说:“有些人爱出名,有些人不爱。”
她还那么年轻,但说话头头是道。许多美貌女子活在一团雾中,以为眼睛鼻子长得稍佳,便可以一辈子无往而不利。
方太初却十分精明,她将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所以跟她略熟之后,会觉得她外表像玫瑰,而内心像一棵树。
太初的画是前拉菲尔派,并没有什么风格,技巧是一流的,但在彩色摄影发明之后,这种画毫无价值可言。
她说:“我个人的享受,我喜欢这种画。”
开头我并没有兴起追求她的意思,与其他的男生展开争夺是很浪费时间的,我的功课那么紧张,实在没有可能做这一类事——
建筑系第一年收百余个学生,六年直升毕业的只十来个人。长期流落异乡的滋味有什么好受,我想返家。
是太初先接近我的,渐渐我在图书馆及啤酒馆常常遇见她。
太初总是抛下其他人来与我攀谈,我再笨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由得受宠若惊,感动之余,轻而易举地爱上了她。
相信我,爱上太初并不是太难的事。
一个人爱上另外一个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许多优点,她甚至连一般女孩子的小性子都难得使一次,略为发起小脾气来,像撒娇,很少叫我下不了台。
许是因为圣荷西的原因吧,在简单纯朴的地方,人们也变得简单纯朴起来,我们的感情进展得细水长流,愉快明媚。这样的恋爱,简直是享受,有否羡煞旁人我不知道,但我一生中,心情从未像此刻这么愉快。
太初实在太可爱。
复活节我们到黄石公园露营,开心了一个星期。这家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们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鸡蛋,在冰凉的溪水中洗澡洗头发,夜间躺在睡袋中仰看满天的星斗。
神仙还不及我们快活,神仙有什么好?
太初很少说到她家的事,认识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经离婚,她跟父亲住。方老先生(其实也不算老,四十八岁)经济情形并不算太好,在一间银行做了二十多年也未见升职,可是他也并不辞职,不知为什么,他老给我一种潦倒的感觉,我与他吃过两次饭,他喜欢喝酒,在美国一般人能喝到什么好酒?老抱着一瓶三星白兰地。身上的西装很皱,领带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经放弃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缘故,我对他很温和。
太初爱她的父亲,也容忍她的父亲。
方老唯一的生机,就是太初。两人相依为命,怕已经长远。
我问太初,“你母亲为何离开他?”
“她嫌他穷。”太初气鼓鼓地说。
恐怕没有这样简单吧,我莞尔。但凡像方协文这样的丈夫,多数愿意相信妻子离开他,是因为他穷。
因贪慕虚荣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于是他胜利了。
我没出声,太初爱她的父亲,我呢,我总得爱屋及乌。
太初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将父亲送我的金表转送于她。
她不肯接受,说太名贵,且我留着有纪念价值。
我说:“买别的礼物,我亦买得起,什么胸针项链戒指之类,但街上买得回来的东西,未免轻率,如你不肯收下这个金表,那我就难过得很了。”
她马上把金表系在腰上,我觉得咱俩有“大事已定”的预兆。
太初说:“来,帮我到邮局去,将这个包裹退回去。”
“什么包裹?这么大包。”
她不响。
我看包裹纸,一边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黄玫瑰,香港落阳道三号。”我问:“谁?”
太初不答。
“为什么要退回去?”
太初不响。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问,“喂,方太初,说话呀。”
她叹口气,细细声说:“这个人嘛,就是我那母亲。”
“你母亲?叫黄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这样的缘故吗?”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我问,“打开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说。
“又不是潘多拉的箱子,”我说,“既然是你母亲寄来的,至少打开来看看。”
“过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东西来,爸都叫我退回去,我从没看过。”
“随你。上代的恩怨不该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犹豫。
“也好,”她说,“你帮我拆开看看。”
我七手八脚拆开,盒子里是一件长长的白纱衣,我抖开一看,两人都呆住。
太初叹道:“衣裳竟可以做到这种地步,这简直是一件艺术品。”
盒子中尚配着一双粉红色缎鞋。
“是不是你的号码?”我问。
“五号,正是,她怎么晓得的?”
“看看,这里还有一封信,写给你。”
太初忍不住,拆开来看,是一张美丽的生日卡,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字。
太初一边看一边嘴里默默地念,我坐在一边观察她的神情,这张卡片写得很多,她的双眼渐渐红了,终于她放下那封信,将头靠在椅背上,呆呆看着天花板。
她低声说道:“棠哥哥,让我试试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给她。
她到房间去换了衣服出来。
我“哗”地一声。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纱衣是柔软的,细细的腰,低胸,领口一连串皱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点点白色的芝麻点。
“太好看了。”我惊叹。
她踏上高跟鞋,转一个圈,“这么漂亮裙子,穿到什么地方去?去白宫吃饭也不必这样打扮。”
“你母亲很爱你。”我说。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买件漂亮的裙子寄来就算爱我?过去十年,她在什么地方?”
“我喜欢这件衣服,我们搭飞机到纽约去吃饭,别浪费这裙子。”
太初笑,“别乌搅,”她说,“我把它脱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兹。“你母亲很有钱?”
“并不见得,”太初说,“我外公并不是什么船王,爸说她很虚荣,一辈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乐上。”
我摊摊手,“那他为什么娶她呢?是被她骗吗?”
太初将衣服折好,放回盒子里,一边说:“你少讽刺我们。”
我说:“她嫁你父亲多久?”
“十年。从二十一到三十岁。”
“一个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说,“即使你父亲是被骗,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亲是一个美妇人,因为你长得不像你父亲。”
太初很懊恼,“你像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爸。”
“太初,那毕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为礼貌起见,也该写一封回信。”
她不响。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从你父亲处得来的资料,我觉得离婚是双方的事,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说:“清官也判不了这样的事。”
“她还是你母亲。”我说。
太初发嗔,“你这个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为然,“这不是人家,她将来是我的岳母。”
“岳母?谁答应嫁你?”她笑,“走罢,邮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升官了,观音兵现在升做观音将军。”
“你好啰嗦。”她推我。
毕业后我俩就订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问我,“你考虑清楚了?外头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乐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虑清楚了?”我问,“以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呵,废话,”她笑说,“外头有些什么货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个?”我激一激她。
她叹一口气,“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纪已经老大了,不嫁还待几时?”
“太初,”我摇头,“我真服了你,连说话都不够你说。”
她凝视我,“你会照顾我、爱护我,是不是?”
“我若没有那样打算,何必开口向你求婚呢?”
“说得也是,”她微笑,“老寿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会不会喜欢我?”她忽然又问。
“不会不会,他们会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处得到一点安慰,简直是痴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妈自然是喜欢太初的。
他们的信中表露了无限欢欣之情,对太初的美貌非常诧异,他们写:“什么——我们未来的媳妇简直比最美丽的女明星还长得好,怎么会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还这么突出,真人想必更为美丽……”
太初看了信笑,“见了真人,他们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详太初,“中国人很奇怪,他们审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标准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肤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这些标准,但外国女郎谁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你被埋没了这些年,回香港罢,保证满街有人向你搭讪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说那地方最罪恶不过。”
岳丈大人灌输给女儿的常识真是惊人,惊人的偏见。
我欲纠正他,又怕太初不高兴——“你跟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父亲。”所以三缄其口。
香港是一个很可爱的地方,将来我是要回去的,这些事慢慢再与太初争论不迟。
她还那么年轻,但说话头头是道。许多美貌女子活在一团雾中,以为眼睛鼻子长得稍佳,便可以一辈子无往而不利。
方太初却十分精明,她将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所以跟她略熟之后,会觉得她外表像玫瑰,而内心像一棵树。
太初的画是前拉菲尔派,并没有什么风格,技巧是一流的,但在彩色摄影发明之后,这种画毫无价值可言。
她说:“我个人的享受,我喜欢这种画。”
开头我并没有兴起追求她的意思,与其他的男生展开争夺是很浪费时间的,我的功课那么紧张,实在没有可能做这一类事——
建筑系第一年收百余个学生,六年直升毕业的只十来个人。长期流落异乡的滋味有什么好受,我想返家。
是太初先接近我的,渐渐我在图书馆及啤酒馆常常遇见她。
太初总是抛下其他人来与我攀谈,我再笨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由得受宠若惊,感动之余,轻而易举地爱上了她。
相信我,爱上太初并不是太难的事。
一个人爱上另外一个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许多优点,她甚至连一般女孩子的小性子都难得使一次,略为发起小脾气来,像撒娇,很少叫我下不了台。
许是因为圣荷西的原因吧,在简单纯朴的地方,人们也变得简单纯朴起来,我们的感情进展得细水长流,愉快明媚。这样的恋爱,简直是享受,有否羡煞旁人我不知道,但我一生中,心情从未像此刻这么愉快。
太初实在太可爱。
复活节我们到黄石公园露营,开心了一个星期。这家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们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鸡蛋,在冰凉的溪水中洗澡洗头发,夜间躺在睡袋中仰看满天的星斗。
神仙还不及我们快活,神仙有什么好?
太初很少说到她家的事,认识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经离婚,她跟父亲住。方老先生(其实也不算老,四十八岁)经济情形并不算太好,在一间银行做了二十多年也未见升职,可是他也并不辞职,不知为什么,他老给我一种潦倒的感觉,我与他吃过两次饭,他喜欢喝酒,在美国一般人能喝到什么好酒?老抱着一瓶三星白兰地。身上的西装很皱,领带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经放弃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缘故,我对他很温和。
太初爱她的父亲,也容忍她的父亲。
方老唯一的生机,就是太初。两人相依为命,怕已经长远。
我问太初,“你母亲为何离开他?”
“她嫌他穷。”太初气鼓鼓地说。
恐怕没有这样简单吧,我莞尔。但凡像方协文这样的丈夫,多数愿意相信妻子离开他,是因为他穷。
因贪慕虚荣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于是他胜利了。
我没出声,太初爱她的父亲,我呢,我总得爱屋及乌。
太初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将父亲送我的金表转送于她。
她不肯接受,说太名贵,且我留着有纪念价值。
我说:“买别的礼物,我亦买得起,什么胸针项链戒指之类,但街上买得回来的东西,未免轻率,如你不肯收下这个金表,那我就难过得很了。”
她马上把金表系在腰上,我觉得咱俩有“大事已定”的预兆。
太初说:“来,帮我到邮局去,将这个包裹退回去。”
“什么包裹?这么大包。”
她不响。
我看包裹纸,一边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黄玫瑰,香港落阳道三号。”我问:“谁?”
太初不答。
“为什么要退回去?”
太初不响。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问,“喂,方太初,说话呀。”
她叹口气,细细声说:“这个人嘛,就是我那母亲。”
“你母亲?叫黄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这样的缘故吗?”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我问,“打开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说。
“又不是潘多拉的箱子,”我说,“既然是你母亲寄来的,至少打开来看看。”
“过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东西来,爸都叫我退回去,我从没看过。”
“随你。上代的恩怨不该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犹豫。
“也好,”她说,“你帮我拆开看看。”
我七手八脚拆开,盒子里是一件长长的白纱衣,我抖开一看,两人都呆住。
太初叹道:“衣裳竟可以做到这种地步,这简直是一件艺术品。”
盒子中尚配着一双粉红色缎鞋。
“是不是你的号码?”我问。
“五号,正是,她怎么晓得的?”
“看看,这里还有一封信,写给你。”
太初忍不住,拆开来看,是一张美丽的生日卡,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字。
太初一边看一边嘴里默默地念,我坐在一边观察她的神情,这张卡片写得很多,她的双眼渐渐红了,终于她放下那封信,将头靠在椅背上,呆呆看着天花板。
她低声说道:“棠哥哥,让我试试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给她。
她到房间去换了衣服出来。
我“哗”地一声。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纱衣是柔软的,细细的腰,低胸,领口一连串皱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点点白色的芝麻点。
“太好看了。”我惊叹。
她踏上高跟鞋,转一个圈,“这么漂亮裙子,穿到什么地方去?去白宫吃饭也不必这样打扮。”
“你母亲很爱你。”我说。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买件漂亮的裙子寄来就算爱我?过去十年,她在什么地方?”
“我喜欢这件衣服,我们搭飞机到纽约去吃饭,别浪费这裙子。”
太初笑,“别乌搅,”她说,“我把它脱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兹。“你母亲很有钱?”
“并不见得,”太初说,“我外公并不是什么船王,爸说她很虚荣,一辈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乐上。”
我摊摊手,“那他为什么娶她呢?是被她骗吗?”
太初将衣服折好,放回盒子里,一边说:“你少讽刺我们。”
我说:“她嫁你父亲多久?”
“十年。从二十一到三十岁。”
“一个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说,“即使你父亲是被骗,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亲是一个美妇人,因为你长得不像你父亲。”
太初很懊恼,“你像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爸。”
“太初,那毕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为礼貌起见,也该写一封回信。”
她不响。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从你父亲处得来的资料,我觉得离婚是双方的事,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说:“清官也判不了这样的事。”
“她还是你母亲。”我说。
太初发嗔,“你这个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为然,“这不是人家,她将来是我的岳母。”
“岳母?谁答应嫁你?”她笑,“走罢,邮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升官了,观音兵现在升做观音将军。”
“你好啰嗦。”她推我。
毕业后我俩就订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问我,“你考虑清楚了?外头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乐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虑清楚了?”我问,“以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呵,废话,”她笑说,“外头有些什么货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个?”我激一激她。
她叹一口气,“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纪已经老大了,不嫁还待几时?”
“太初,”我摇头,“我真服了你,连说话都不够你说。”
她凝视我,“你会照顾我、爱护我,是不是?”
“我若没有那样打算,何必开口向你求婚呢?”
“说得也是,”她微笑,“老寿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会不会喜欢我?”她忽然又问。
“不会不会,他们会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处得到一点安慰,简直是痴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妈自然是喜欢太初的。
他们的信中表露了无限欢欣之情,对太初的美貌非常诧异,他们写:“什么——我们未来的媳妇简直比最美丽的女明星还长得好,怎么会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还这么突出,真人想必更为美丽……”
太初看了信笑,“见了真人,他们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详太初,“中国人很奇怪,他们审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标准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肤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这些标准,但外国女郎谁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你被埋没了这些年,回香港罢,保证满街有人向你搭讪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说那地方最罪恶不过。”
岳丈大人灌输给女儿的常识真是惊人,惊人的偏见。
我欲纠正他,又怕太初不高兴——“你跟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父亲。”所以三缄其口。
香港是一个很可爱的地方,将来我是要回去的,这些事慢慢再与太初争论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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