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作者:章培恒、骆玉明    更新:2021-12-05 00:27
  如唐顺之把文学贬为“枝叶无用之词”(《寄黄士南》),反对人把精力“消磨剥裂于风云月露、虫鱼草木之间”(《与蔡白石郎中》),甚至认为“日课一诗,不如日玩一爻一卦”(《寄黄士南》)。由崇道绌文的基点出发,自然会像宋濂等人一样,认为“程朱诸先生之书”“字字发明古圣贤之蕴”(唐顺之《与王尧衢书》),当作“文”的极致。而王慎中对曾巩之文特别敬重,也是因为认为它“会通于圣人之旨”和“思出于道德”(《曾南丰文粹序》)。
  唐顺之《答茅鹿门知县第二书》一文向受到称赏,文中“直掳胸臆,信手写出”等语同他的“开口见喉咙”(《又与洪方洲书》)的主张一样,被认为与晚明文学中“性灵”派文论有直接关系。其实两者存在根本的区别。如袁宏道的“性灵说”以李贽“童心说”为基础,主张表现人的“喜怒哀乐嗜好情欲”的“自然之性”(《叙小修诗》)。而唐顺之的“直摅胸臆,信手写出”则以“存天理、灭人欲”为前提,他不止一次表达出“人欲之为苦海,而循理之为坦荡”(《与陈两湖主事书》)的思想,这与他接受程朱理学的立场完全一致。
  明嘉靖间,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社会危机继续加深。在封建制度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而又难以变革的环境下,士大夫阶层中流行着追求享乐的风尚。这既包含着“人欲”对物质生活的正当要求,也是对封建政治表示失望的消极对抗形式,实即意味着知识阶层与皇朝之间的裂隙加深——封建末世无可挽救的衰兆之一。唐、王诸人属于一部分社会责任感尚未完全消泯的士大夫,唐顺之惊叹“天下事鱼烂极矣”!并严斥“东南州郡侈靡日长”,“江左诸人任情恣肆,不顾名检”。他们要做“真正英雄”,拯救时局。当意识到时局实际上无法挽救时,他们只能返身求诸自己的内心,如唐顺之所说:“以康济斯世者康济此身,以除戎攘寇手段用之惩忿窒欲、克己复礼之间,此古之所谓真正英雄也。”(《与胡柏泉参政》)但他们的努力终归徒劳,因为他们从封建思想传统中拾取的武器已陈旧不堪,对于封建制度的衰败命运实在也帮不上什么忙。而且,他们力图“窒欲”的努力,也给自己的精神生活带来很大痛苦。如王慎中《答李拙修》谈到自己在妻子去世以后的一种心情:“吾辈学问,用情中节第一难事,而七情之感,其于哀者尤难中节。……故于此际尤宜审察,勿令为伤。不然,虽可为天常之厚,而未得为学问之功也。”既意识到哀痛之情难以抑制,又要硬讲“学问之功”,以求“用情中节”,正说明精神的矛盾。而他所说“学问”的违背人性,也于此昭然可见。
  唐顺之、王慎中等人既如此轻视感情、鄙薄文学,他们在文学创作上,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可观的成果。唐顺之早期的诗歌,还较讲究艺术形式。如《元夕咏冰灯》诗,虽不见如何出色,对词藻、色泽的运用尚属巧妙。但连这种诗他后来也弃之不屑为了。
  归有光(1507—1571)字熙甫,昆山(今属江苏)人。嘉靖进士,官长兴今,南京太仆寺丞。他因场屋不利,出仕较晚,在文坛发生影响比唐顺之、王慎中等人要迟,他所批评攻击的对象,也主要是嘉靖后期声势煊赫的“后七子”。归有光既对文学复古的主张不满,对模拟的文风尤其斥之甚厉,为文主张根于六经,宣扬道德,这是人们把他列入“唐宋派”的主要原因。但是,归有光与唐顺之、王慎中等人的不同之处仍是很明显的。首先,他所主张的道,仍然是传统的儒家之道,对宋代理学并无太多兴趣;其次,他在散文方面酷好司马迁,爱讲“龙门家法”,同时对宋、元文也不排斥;再有,他对文学的抒情作用也比较重视,曾说:“夫诗者,出于情而已矣。”(《沈次谷先生诗序》)又认为“圣人者,能尽天下之至情者也”,而“至情”就是“匹夫匹妇以为当然”(《泰伯至德》)。这和唐、王的观点有一定距离。
  正因为归有光肯定“匹夫匹妇”的“至情”,他一部分散文如《先妣事略》、《寒花葬志》、《项脊轩志》等,写得相当感人。如《项脊轩志》: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
  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积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赖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然予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
  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
  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
  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在日常生活中捕捉印象深切的感受,娓娓道来,却寄托着感慨和深情,是归有光这一类散文的长处。语言十分简练精洁,材料讲究剪裁,可以看出作者写作时是很用心的。这种散文在当时的文坛上显得很突出。但应该指出,在归有光的文集中,这类散文所占比率是很小的,大量的文章还是散发着迂腐的说教气息。这也反映出明中期文学的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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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后七子
  “唐宋派”形成以后,虽然声势谈不上盛大,但还是有相当的影响。王世懋曾说:“嘉靖时,海内稍驰骛于晋江(王慎中)、毗陵(唐顺之)之文,而诗或为台阁也者,学或为理窟也者。(李)于鳞始以其学力振之,诸君子坚意倡和,迈往横厉,齿利气强,意不能无傲睨。”(《贺天目徐大夫子与转左方伯序》)这段话颇能说明由唐宋派造成的文学倒退现象,以及李攀龙、王世贞等人的“后七子”重振复古运动的背景和攻击目标。
  “后七子”是一个比较严密的文学宗派,其形成情况大致如下:约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由进士出身任职于京师的李攀龙、王世贞相结交讨论文学,决定重揭李梦阳、何景明等人文学复古的“旗鼓”。后二年,徐中行、梁有誉、宗臣中进士,与李、王结成诗社,遂有“五子”之称。后又增谢榛、吴国伦,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后七子”了。以李攀龙为盟主,王世贞为辅弼。但因为谢榛后来与李、王发生冲突,被排除出去,所以他们一般自称为“六子”。当时另有“后五子”、“广五子”、“末五子”等,与这一文学集团声气相连,所谓“翕张贤豪,吹嘘才俊”(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声势十分浩大。在他们的掊击下,“唐宋派”的势力很快就瓦解了,以致茅坤晚年写信给徐中行时,只能要求在推崇李、何的同时给唐、王以一定的承认。
  李、王在文学上完全继承了李、何的复古理论,他们认为“文自西京、诗自天宝而下,俱无足观”(《明史·李攀龙传》),就是李梦阳的论点的翻版。甚至,他们认为这还不够,还要更推进一步。如一般复古论者视《史记》、《汉书》为古文的典范,而李攀龙则从比《史》、《汉》更古的《战国策》、《吕氏春秋》等书中汲取“古法”,似乎这样格调就愈高。在王世贞那里,李、何关于“古法”的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更趋精密、系统。他在《艺苑卮言》里说:“首尾开阖,繁简奇正,各极其度,篇法也。抑扬顿挫,长短节奏,各极其致,句法也。点缀关键,金石绮彩,各极其造,字法也。……文之与诗,固异象同则。”另外对各种文体的创作法则也探讨得很深入,如论述“作赋之法”等。
  对于“后七子”在明代文学中的地位,应从两方面来看:
  一方面,他们对于反击“唐宋派”的文学倒退的动向、维护文学的独立地位、强调文学的艺术特征起了极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文学复古运动固有的弊病,在“后七子”那里显得更加突出。虽然他们也提出过很好的意见,如王世贞说过“有真我而后有真诗”(《邹黄鹤鹪鹩集序》),李攀龙要求“拟议成变,日新富有”(王世贞《李于鳞先生传》),但他们太强调效法古人,对于创作的法则又规定得太具体、细密,必然会对个性、情感的自由表现和艺术的创新,造成严重的束缚。随着时代的发展,后七子也很快受到了严厉的批判。
  李攀龙(1514—1570)字于鳞,号沧溟,山东历城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官顺德知府、陕西提学副使、河南按察使等。有《沧溟集》。
  李攀龙在文学上标榜高古比李梦阳走得更远,他作文甚至运用《战国策》、《考工记》、《韩非子》等古文中辞汇与句法,结果文章充塞着在历史上久已废绝的语言,包括人称代词和语气助词,都借用上古时代的修辞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