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作者:章培恒、骆玉明 更新:2021-12-05 00:27
(《叙姜陆二公同适稿》)指出当时吴中诸子在文学上与李、何等人旗鼓相当。
然而吴中文学对后来文学进程的影响却远逊于前七子,这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他们大多科场中蹭蹬,名位不显;
其次,他们所持的文学主张,不像李、何那样激烈而鲜明,有“危言耸听”、使人耳目一新的效果;再有,他们的创作也取径较宽,像祝允明追慕秦汉,唐寅偏向六朝而兼有白居易的浅俗率易,文征明虽然在理论上对宋诗表示不满,却承认自己受宋诗影响很大。也许我们可以说,吴中诸子的态度比李、何等人更为合理,但这种“合理”,却减弱了作为一个群体对当时文坛的冲击力。
但是,吴中作为一个具有悠久文化传统、自明中期始城市经济又特别发达的地区,它所孕育的文学自有一种地域和时代的特征。一般说来,吴中诸子对国家政治秩序的关怀不像李、何那样热切,而对于个人在社会中遭到压抑的感受却特别敏锐;他们同商业社会、市民阶层的联系也更为密切,因而也更敢于肯定物质享乐的要求。
唐寅(1470—1524)字伯虎,一字子畏,号六如居士、桃花庵主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少年时已“漫负独名”(《国宝新编·唐寅传》。其家世代为商人,他是这个家庭中第一个走读书求仕道路的子弟。弘治年间中乡试第一名。正当他于功名踌躇满志时,却因会试中被牵连进一桩科场舞弊案,被逮下狱,继遭罚黜,失去仕进的希望。归吴中后以卖画为生,过着“益放浪名教外”(《唐伯虎集外编》引王世贞语)的生活。这一命运的转折造成他文学创作前后不同的风貌。
唐寅早期创作“颇崇六朝”(袁袠《唐伯虎集序》),其代表作《金粉福地赋》,以极其铺张的词藻描摹了奢靡享乐的场景,曾传诵一时。错金镂彩的台观,通宵达旦的宴游,歌女舞姬的锦灿服饰和销魂体态,反映出当时东南城市中追求物质生活的社会氛围。对这种生活的赞美,在当时起着破坏禁欲的教条、使文学更趋近情感真实的作用。唐寅和祝允明的一些诗,也有追承六朝风格的特点。长期以来受贬斥的六朝文风,自明中期以后再度出现兴盛局面,这也反映着人们对文学的宽豁的态度。
对唐寅来说,科场案不仅意味着仕进理想的彻底破灭,而且使他负上了终身的耻辱。但当他卖画为生、为自己重新确定了类似近代“自由职业者”的社会角色之后,便不再消沉,对科举、权势、荣名,总之对缙绅社会所尊奉的价值体系采取蔑视和对抗的态度,并有意识地强化了自己“狂诞”的形象。他嘲笑利禄之徒“傀儡一棚真是假,髑髅满眼笑他迷”,自称“此生甘分老吴阊,宠辱都无剩有狂”(《漫兴》),凡此种种,很显著地表现出一个脱略缙绅阶层的行为范式的市井文人的形象。后世产生了许多关于唐寅的虚构的传说,也正表明了他的性格存在与市民情趣相契的特征。
与此相应,唐寅后期的许多诗歌,如《一年歌》、《桃花庵歌》、《把酒对月歌》、《醉时歌》等,也具有与传统文人诗很不相同的特点。在情感内容上,诗中描绘了一个凡庸而真实的自我,不给自己加以任何高雅的涂饰;在语言、音调上,务近俚俗,轻便自由。以《桃花庵歌》为例: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者,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忒风颠,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酒无花锄做田。
这种诗不事修饰,不计工拙,成功地表现了诗人的个性。但它对向来的文人诗歌传统,却造成严重的破坏。所以,后来王世贞嘲笑这一类诗“如乞儿唱《莲花落》”(《艺苑卮言》)。
平心而论,这种诗的艺术成就并不高。在社会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产生了冲击古典传统、自由地表现诗人个性与情感生活的要求,但在古典传统之外如何创作出具有强大艺术感染力的作品,是一个长期困扰着诗人们的问题。
祝允明(1460—1526)字希哲,号枝山,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弘治间中举人后,七次应进士考试而不第,遂以举人身份入仕,任广东兴定知县,迁应天府通判,不久辞官。
有《怀星堂集》。
祝氏出身于世代官宦的家庭,在传统文化方面的根柢远较唐寅来得深厚,学问也远为广博,所谓“贯通百家,纵横群籍”(刘凤《续吴先贤赞·祝允明传》)。但在追求纯真、自由的个性和反抗陈腐的思想传统方面,他却与唐寅极其一致,故而两人交谊莫逆。祝氏的为人,也是“傲睨冠绅”,“玩世自放,惮近礼法之儒”(《国宝新编·祝允明传》)。所不同的是,祝允明更喜爱哲理的思索,对传统思想的批判更具有一种理性的勇敢。他二十八岁写《浮物》一书,对儒家六经已有所非议,显示其思想的锋芒。至晚年作《祝子罪知录》,矛头指向程朱理学,又对儒家“圣人”如汤武、孟子也加以讽刺,“异端”的色彩更浓。
祝允明的诗文中具有一种显著的特点,就是表现出自我觉醒的意识和向外拓张的强烈要求。如《丁未年生日序》中写道:
人生实难,天运何遽!质自俶降,无变乎空疏;貌与时移,转沦于苍浊。聚萤愧学,倚马非才。伤哉贫也,非为养生叹;轩乎舞之,未以竭精玄。激义而气贯白日,廓量而心略沧海。思诒远也,通八遐之表;愿处高也,立千仞之上。洗涤日月,披拂风云。谷雉之死而靡它,山鸡顾景而自爱。一履独往,千折弗挠者矣。
这里是作者主观精神的写照。文中愿远通八遐、高立千仞、洗涤日月、披拂风云的自我形象,虽然看不出具体的人生要求是什么,但想要向外拓张、实现自我价值的欲望,依然给人以强烈的印象。但作者也清醒地意识到,他的这种欲望,是社会传统势力所难以容忍的。在上面一段之后,就抒写了理想难以实现的悲愤。
类似的情绪,在诗歌《短长行》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此诗作于祝允明五十多岁在广东兴宁任知县时,一生自负的他,在僻远之地做一个小官僚,内心感到十分压抑,于是在诗中写道:
昨日之日短,今日之日长。昨日虽短霁而暄,今日虽永阴复凉,胡不雨雪为岁祥?胡不稍暖开初阳?徒为蔽天氛曀日黭黮,人物惨懔无精光!物情望有常,造化诚叵量。气候淑美少,君子道难昌。阴晴长短不可问,古来万事都茫茫!独怜穷海客卧者,魂绕江南烟水航。
诗从一个阴天令人不适的感受,联想到社会的沉闷:整个世界一片暗淡,使得众人万物失去了自身的光彩。诗人不禁喊道:要么下一场大雪,要么阳光普照,这样阴沉沉的世界怎么能够忍受!从这里可以体会到中国封建时代后期社会中个性发展的艰难性,具有很典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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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唐宋派及归有光
所谓“唐宋派”是指对嘉靖间文坛颇有影响的、以反拨李、何为主要目标的文学派别。该派作家主要从事散文创作。
一般把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和归有光都列入“唐宋派”,其实是很含混的说法。严格说来,所谓“唐宋派”的主脑人物王慎中和唐顺之,实际上是宗宋派——说得更清楚些,是道学派,因为他们真正推崇的,首先是宋代理学而不是文学。唐氏说:“三代以下之文,莫如南丰(曾巩);三代以下之诗,未有如康节(邵雍)者。”(《与王遵岩参政》)王氏也说:“由西汉而下,(文章)莫盛于有宋庆历、嘉祐之间,而粲然自名其家者,南丰曾氏也。”(《曾南丰文粹序》)曾巩之文、邵雍之诗,即使在宋人中,文学气息也最为淡薄。所以,这里虽在论诗说文,评价的基准却是道学。茅坤在理论上附和唐、王,但不那么极端,态度常有些游移,他的“文人”气也比较重些;在散文方面,他以编选《唐宋八大家文钞》著称,也是以唐宋并举。正如宋代理学家指责韩愈所言“道”驳杂不纯,宗宋与唐宋并举是有区别的。但在崇道的基本意义上,固不妨将唐、王、茅诸人合称为“唐宋派”。
至于归有光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他同唐、王等人既无直接联系,在一些基本观点上亦与之存在歧异,所以董其昌评他的古文“前非李、何,后非晋江(王慎中)、毗陵(唐顺之),卓然自为一家之书”(《凤凰山房稿序》)。把他从唐宋派中分离出来,似更为妥当。
嘉靖初,王慎中和唐顺之先后中进士,在京师与陈束、李开先等人切磋文学,被称为“嘉靖八才子”。其时,王、唐都是李、何所倡导的文学运动的热忱追随者。不久,王、唐的思想发生剧烈变化,不仅否定了自己早年的文学立场,而且对当时追随李、何的文学潮流持严厉的批判态度。
唐、王的文学理论的核心,乃从维护道学的立场出发,重弹宋儒以来“文道合一”论的老调,即所谓“文与道非二也”(唐顺之《答廖东雩提学》)。他们讥訾“近时文人说秦说汉说班说马”(唐顺之《与陈两湖》),并非如有些研究者所肯定的,目的是纠正李、何以来文学复古的流弊,使文学的发展更趋完善,而是根本上认为文学本身是有害于道的东西。
然而吴中文学对后来文学进程的影响却远逊于前七子,这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他们大多科场中蹭蹬,名位不显;
其次,他们所持的文学主张,不像李、何那样激烈而鲜明,有“危言耸听”、使人耳目一新的效果;再有,他们的创作也取径较宽,像祝允明追慕秦汉,唐寅偏向六朝而兼有白居易的浅俗率易,文征明虽然在理论上对宋诗表示不满,却承认自己受宋诗影响很大。也许我们可以说,吴中诸子的态度比李、何等人更为合理,但这种“合理”,却减弱了作为一个群体对当时文坛的冲击力。
但是,吴中作为一个具有悠久文化传统、自明中期始城市经济又特别发达的地区,它所孕育的文学自有一种地域和时代的特征。一般说来,吴中诸子对国家政治秩序的关怀不像李、何那样热切,而对于个人在社会中遭到压抑的感受却特别敏锐;他们同商业社会、市民阶层的联系也更为密切,因而也更敢于肯定物质享乐的要求。
唐寅(1470—1524)字伯虎,一字子畏,号六如居士、桃花庵主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少年时已“漫负独名”(《国宝新编·唐寅传》。其家世代为商人,他是这个家庭中第一个走读书求仕道路的子弟。弘治年间中乡试第一名。正当他于功名踌躇满志时,却因会试中被牵连进一桩科场舞弊案,被逮下狱,继遭罚黜,失去仕进的希望。归吴中后以卖画为生,过着“益放浪名教外”(《唐伯虎集外编》引王世贞语)的生活。这一命运的转折造成他文学创作前后不同的风貌。
唐寅早期创作“颇崇六朝”(袁袠《唐伯虎集序》),其代表作《金粉福地赋》,以极其铺张的词藻描摹了奢靡享乐的场景,曾传诵一时。错金镂彩的台观,通宵达旦的宴游,歌女舞姬的锦灿服饰和销魂体态,反映出当时东南城市中追求物质生活的社会氛围。对这种生活的赞美,在当时起着破坏禁欲的教条、使文学更趋近情感真实的作用。唐寅和祝允明的一些诗,也有追承六朝风格的特点。长期以来受贬斥的六朝文风,自明中期以后再度出现兴盛局面,这也反映着人们对文学的宽豁的态度。
对唐寅来说,科场案不仅意味着仕进理想的彻底破灭,而且使他负上了终身的耻辱。但当他卖画为生、为自己重新确定了类似近代“自由职业者”的社会角色之后,便不再消沉,对科举、权势、荣名,总之对缙绅社会所尊奉的价值体系采取蔑视和对抗的态度,并有意识地强化了自己“狂诞”的形象。他嘲笑利禄之徒“傀儡一棚真是假,髑髅满眼笑他迷”,自称“此生甘分老吴阊,宠辱都无剩有狂”(《漫兴》),凡此种种,很显著地表现出一个脱略缙绅阶层的行为范式的市井文人的形象。后世产生了许多关于唐寅的虚构的传说,也正表明了他的性格存在与市民情趣相契的特征。
与此相应,唐寅后期的许多诗歌,如《一年歌》、《桃花庵歌》、《把酒对月歌》、《醉时歌》等,也具有与传统文人诗很不相同的特点。在情感内容上,诗中描绘了一个凡庸而真实的自我,不给自己加以任何高雅的涂饰;在语言、音调上,务近俚俗,轻便自由。以《桃花庵歌》为例: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者,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忒风颠,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酒无花锄做田。
这种诗不事修饰,不计工拙,成功地表现了诗人的个性。但它对向来的文人诗歌传统,却造成严重的破坏。所以,后来王世贞嘲笑这一类诗“如乞儿唱《莲花落》”(《艺苑卮言》)。
平心而论,这种诗的艺术成就并不高。在社会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产生了冲击古典传统、自由地表现诗人个性与情感生活的要求,但在古典传统之外如何创作出具有强大艺术感染力的作品,是一个长期困扰着诗人们的问题。
祝允明(1460—1526)字希哲,号枝山,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弘治间中举人后,七次应进士考试而不第,遂以举人身份入仕,任广东兴定知县,迁应天府通判,不久辞官。
有《怀星堂集》。
祝氏出身于世代官宦的家庭,在传统文化方面的根柢远较唐寅来得深厚,学问也远为广博,所谓“贯通百家,纵横群籍”(刘凤《续吴先贤赞·祝允明传》)。但在追求纯真、自由的个性和反抗陈腐的思想传统方面,他却与唐寅极其一致,故而两人交谊莫逆。祝氏的为人,也是“傲睨冠绅”,“玩世自放,惮近礼法之儒”(《国宝新编·祝允明传》)。所不同的是,祝允明更喜爱哲理的思索,对传统思想的批判更具有一种理性的勇敢。他二十八岁写《浮物》一书,对儒家六经已有所非议,显示其思想的锋芒。至晚年作《祝子罪知录》,矛头指向程朱理学,又对儒家“圣人”如汤武、孟子也加以讽刺,“异端”的色彩更浓。
祝允明的诗文中具有一种显著的特点,就是表现出自我觉醒的意识和向外拓张的强烈要求。如《丁未年生日序》中写道:
人生实难,天运何遽!质自俶降,无变乎空疏;貌与时移,转沦于苍浊。聚萤愧学,倚马非才。伤哉贫也,非为养生叹;轩乎舞之,未以竭精玄。激义而气贯白日,廓量而心略沧海。思诒远也,通八遐之表;愿处高也,立千仞之上。洗涤日月,披拂风云。谷雉之死而靡它,山鸡顾景而自爱。一履独往,千折弗挠者矣。
这里是作者主观精神的写照。文中愿远通八遐、高立千仞、洗涤日月、披拂风云的自我形象,虽然看不出具体的人生要求是什么,但想要向外拓张、实现自我价值的欲望,依然给人以强烈的印象。但作者也清醒地意识到,他的这种欲望,是社会传统势力所难以容忍的。在上面一段之后,就抒写了理想难以实现的悲愤。
类似的情绪,在诗歌《短长行》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此诗作于祝允明五十多岁在广东兴宁任知县时,一生自负的他,在僻远之地做一个小官僚,内心感到十分压抑,于是在诗中写道:
昨日之日短,今日之日长。昨日虽短霁而暄,今日虽永阴复凉,胡不雨雪为岁祥?胡不稍暖开初阳?徒为蔽天氛曀日黭黮,人物惨懔无精光!物情望有常,造化诚叵量。气候淑美少,君子道难昌。阴晴长短不可问,古来万事都茫茫!独怜穷海客卧者,魂绕江南烟水航。
诗从一个阴天令人不适的感受,联想到社会的沉闷:整个世界一片暗淡,使得众人万物失去了自身的光彩。诗人不禁喊道:要么下一场大雪,要么阳光普照,这样阴沉沉的世界怎么能够忍受!从这里可以体会到中国封建时代后期社会中个性发展的艰难性,具有很典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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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唐宋派及归有光
所谓“唐宋派”是指对嘉靖间文坛颇有影响的、以反拨李、何为主要目标的文学派别。该派作家主要从事散文创作。
一般把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和归有光都列入“唐宋派”,其实是很含混的说法。严格说来,所谓“唐宋派”的主脑人物王慎中和唐顺之,实际上是宗宋派——说得更清楚些,是道学派,因为他们真正推崇的,首先是宋代理学而不是文学。唐氏说:“三代以下之文,莫如南丰(曾巩);三代以下之诗,未有如康节(邵雍)者。”(《与王遵岩参政》)王氏也说:“由西汉而下,(文章)莫盛于有宋庆历、嘉祐之间,而粲然自名其家者,南丰曾氏也。”(《曾南丰文粹序》)曾巩之文、邵雍之诗,即使在宋人中,文学气息也最为淡薄。所以,这里虽在论诗说文,评价的基准却是道学。茅坤在理论上附和唐、王,但不那么极端,态度常有些游移,他的“文人”气也比较重些;在散文方面,他以编选《唐宋八大家文钞》著称,也是以唐宋并举。正如宋代理学家指责韩愈所言“道”驳杂不纯,宗宋与唐宋并举是有区别的。但在崇道的基本意义上,固不妨将唐、王、茅诸人合称为“唐宋派”。
至于归有光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他同唐、王等人既无直接联系,在一些基本观点上亦与之存在歧异,所以董其昌评他的古文“前非李、何,后非晋江(王慎中)、毗陵(唐顺之),卓然自为一家之书”(《凤凰山房稿序》)。把他从唐宋派中分离出来,似更为妥当。
嘉靖初,王慎中和唐顺之先后中进士,在京师与陈束、李开先等人切磋文学,被称为“嘉靖八才子”。其时,王、唐都是李、何所倡导的文学运动的热忱追随者。不久,王、唐的思想发生剧烈变化,不仅否定了自己早年的文学立场,而且对当时追随李、何的文学潮流持严厉的批判态度。
唐、王的文学理论的核心,乃从维护道学的立场出发,重弹宋儒以来“文道合一”论的老调,即所谓“文与道非二也”(唐顺之《答廖东雩提学》)。他们讥訾“近时文人说秦说汉说班说马”(唐顺之《与陈两湖》),并非如有些研究者所肯定的,目的是纠正李、何以来文学复古的流弊,使文学的发展更趋完善,而是根本上认为文学本身是有害于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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