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作者:吴越    更新:2021-12-04 03:58
  本县看在你也是一筹好汉的份儿上,不忍心施刑,找了一个端由,带你下去自己琢磨琢磨,清醒清醒,无非也是英雄爱英雄,惺惺惜惺惺的意思,你应该懂得本县的这一番用意和苦心。今天晚上,咱们在内衙见面,不算过堂,不拘形迹,随便聊聊,把你的案子弄清楚了,本县可以早日结案;你们也可以早日回家,该干什么的还干什么去,岂不是两便吗?”
  本良跟金太爷已经是第三次见面了。一回生,两回熟,已经摸透了他惯常使用的先软后硬、软硬兼施的心计和嘴脸。心里想:既然你来软的,我也不跟你硬顶上,愿意慢慢儿谈,那是最好不过的事。心中没有鬼,还怕讲道理么?主意打定,也就冷笑一声,意在言外地说:
  “多谢大人另眼相看,一进牢房,就是一桶冷水从头顶心儿淋到了脚底下,不单头脑清醒了,连身上也凉快了许多,正打算请大人的示下,好好儿说道说道呢。小民这里有三件事情弄不明白,倒要请大人剖析剖析:第一,林国栋偷走了我家的大黄牯,用豆浆抹成了花牛,今天早衙大人拿出来的那张花牛皮,已经又干又硬,少说也有半年多了,绝不是只经一冬天三个月的东西。大人自幼读圣贤之书,见多识广,这种小小的掉包鬼把戏,难道就真的看不出来吗?第二,小民的父亲是到林家去找牛的,一去不回,小民等才第二次又去林家察看动静,当时从牛栏里找出小民父亲带去的‘吴’字灯笼一盏,旁边又有带血石锁一具,分明是林炳见花牛的把戏戳穿,这才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灭口,埋尸灭迹,像这样重大的情节,大人为什么避重就轻,故意略去不问呢?第三,小民等深夜去林宅,为的是寻父要牛,当时赃证全让我们抓在手里,林国栋无法抵赖,林炳兄弟蛮不讲理,亮出刀剑来就要行凶,小民等无可奈何,只好随手抄起锄头扁担抵敌一阵,正为没有称手的家伙,才落得死的死,伤的伤。试问民等果真是明火执仗,抢劫行凶,又明知林炳兄弟武功来得,哪有空着两手,连家伙也不带,还只去两个人的道理?以上三条,道理最简单不过的了。大人久理讼案,耳聪目明,当然早已经看清了的,要不是收了林炳一千六百两赃银要卖我的脑袋,像以上这样重大的案情案由,大人为什么不是避重就轻,就是一个字也不提起呢?”
  本良的这一番话,是从早衙退堂以后,进了牢房,兜头一桶冷水清醒了过来,方才悟出来的。在寒冷瑟缩中,越琢磨这个金太爷越不是个东西,简直比杀死自己父亲的林炳还要凶恶十倍。于是乎一篇反驳这个狗赃官的有理言词,就在肚子里酝酿成熟了。这一番话,本来是打算在明天早衙提审的时候再当堂质问的,如今太爷既然等不及了,要连夜审问,不趁此机会当面回敬,还等什么时候?于是乎一句句有理有力的话,就直往太爷的肺管子里扎了过去。
  金太爷万万没有想到,一个乡巴佬,嘴头上居然会如此厉害,条条列举,侃侃而谈,理直气壮,从容不迫,全没有一点儿畏缩恐惧的样子,十足显出他是一个难以制服的劲敌。金太爷受到这致命的一击,倏地一阵晕眩,几乎坐不稳身子,直往后仰,幸亏有太师椅的靠背挡住,才没跌倒。他几次想伸手去拍桌子,大骂一场,总算忍了又忍,没有发作。好一个五品顶戴的县太爷,到底不愧是皇帝身边出来的京官,鬼画符的花招儿听得多也见得广,做起正反两面文章来,更是拿手好戏,辩驳应付,还不算是拙于心而讷于口。在哑口无言中,先把金太太记的笔录拿过来测览一番,这才不慌不忙、慢条斯理儿地说:
  “很好,很好!你能够大胆地畅所欲言,为本县提供反证,于确切断案上,不无好处!不过,你提出来的三条反证,都是站不住脚的。第一,你说林国栋偷走了你家的大黄牯,用豆浆抹成了花牛。林府家财万贯,会不会办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且不去说他。自古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无赃无证,空口说白话,在大堂上可算不得数。偷牛的时候有谁看见了?抹成花牛,又有谁看见了?拿不出人证物证来,首先就构成了一条诬告乡绅之罪。第二,你说本县从玉记作坊里起出来的花牛皮是林炳换过了的。这叫血口喷人,应当立即掌嘴。本县亲赴林村验尸验伤,乃是林府宰牛之次日。验尸之后,即着得力差役去起牛皮。此皮剥下来不过三日,鲜血淋漓,皮毛未干,有本县亲自过目登录在案,怎么可以任意胡指?要说牛皮已经干透,这是本县为它腥臭难闻,无法收藏,特着管赃物的隶役用生石灰腌制并张挂吹风所致。真是乡愚无知,妄生口舌,混淆视听!第三,你说你父亲吴立志深夜上林府要牛,一去不回,你们兄弟才又去林府寻找吴立志,从此引出‘吴’字灯笼、带血石锁、双方格斗、各有死伤等情,皆因牛而起。本县既已查明林府所宰之牛与你吴家无关,则吴立志之去林府,自无争端可起,更无引起杀人灭口之可能。此事你等既无人证物证可资证明,则显系凭空捏造,为你等杀人越货张本无疑。第四,林团总告你夜入民宅,非偷即抢,从来盗贼抢劫行凶,决无身带大刀、长枪之理,林团总擒获你和张二虎,击毙吴本善,都在身边搜出七寸钢刀一把,吴本忠杀死林国栋之妻张氏,据验也系短剑匕首之类所伤。你等四人,每人各带利刃,犹称未带家伙,如此强词夺理,难道以本县之善意为可欺吗?,第五,你几次三番,口口声声诬指本县收下林团总一千六百两纹银,出卖你的首级,真是太高抬你自己了。别说你的脑袋还不值这许多银子,即使值得一千六百两,足足一百斤,不是靴筒里掖得袖筒里藏得的东西;当时是你亲自与我挑来的,还是转托别人抬进衙门里来的?今天你要不拿出真凭实据来,本县绝不与你善罢甘休,先办你一个诬告本官之罪,发出去枷示十天半月,死不了的时候再判你夜入民宅、杀人越货之罪。以上五条,问得你心服口服,还有何话可说?识时务的,适可而止,快快把你如何定计、如何潜入林府、如何事泄杀人、如何格斗被擒等等一应详情细节如实招供上来。本县念你敢作敢当,不愧英雄本色,犹有从轻发落的希望;如若不识好歹,推三阻四,言语支吾,本县已经人赃俱获,必定重办不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何去何从,由你自己选择!”说完,抬头仰天,往太师椅上一靠,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儿,大有经过一场鏖战,终于生擒敌魁并掷之于马下的得胜将军的姿态。
  本良是个乡下人,出娘胞胎以来,压根儿就没进过衙门见过官儿,更不用说是跟谁打官司了。自己琢磨了一下午想出来的理儿和词儿,还只当是既有理,又有力,一定能够驳得金太爷哑口无言的。哪里想到,这个干瘦的县太爷,耍嘴皮子臭嚼却是他的看家本事,专会拿不是当理儿说,连驳带压的,本良哪里是他的对手?再说,本良讲的都是常理,这种常理,到了公堂上,却连屁都不值。公堂上,讲的是证据:证据齐全,可以把没罪的人定成死罪;缺乏证据,明明是杀人凶犯却可以逍遥法外。这就叫公堂的不公,法律的不法。自己的官司,虽有人证但不敢出面;虽有物证却让人家给藏过了,于是两处关键都成了空口说白话,就是清正廉明的县太爷,没有人证物证,也不能根据一面之词就草率断案的,何况金太爷已经被林炳买通,处处向着林炳说话。特别是林家所宰的到底是花牛还是黄牛,是本案关键的关键,如今居然由县太爷出面作证,小小老百姓,还能说什么呢?……本良正在沉思中,金太爷以为他无言以对了,奸笑一声,频频催促说:
  “吴本良,没理儿可讲了吧?俗话说:砍的没有镟的圆。明摆着没理儿的事儿,还胡砍什么呢?痛痛快快,一下子全撂了,低头认罪,不就完了吗?”
  本良被他那刺耳的奸笑声打断了思路,又听他酸溜溜地奉劝自己去钻他的圈套,承认为盗作贼,这不是不动刀枪刑具就把人往死路上逼吗?本良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猛然抬起头来,手指着县太爷破口大骂:
  “你想三言两语就把我赚进圈套里,叫我自认作贼吗,告诉你,办不到!偷牛的贼是林国栋,杀人的强盗是林炳,该低头认罪的不是我,而是你!正是你这个贪赃枉法的赃官!你当是林炳塞给你的一千六百两银子,真的是神不知鬼不觉,没一个人知道吗?实话告诉你说,天下没有不通风的篱笆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背着人暗地里搞的那些鬼名堂,通街上下,还有一个人不知道的没有?你当是银子由李联升支走,再由他儿媳妇一点儿一点几倒腾进衙门里来,就能一手遮天,掩尽众人的耳目了吗?你要证据,倒也不难,人证物怔,全在我手里攥着,到了刑部大堂,自然会一样一样都给你摆出来。这时候你想摸底呀,没那么便宜的事儿!还是我上午说过的那句话:你要是还有一点儿良心,眼睛里要是还看得见国法,看得见戒石上‘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八个大字的话,赶紧交出赃银,秉公断案;要是继续一意孤行,我们缙云县衙门里,你也快要住不成了!”
  本良一时气极,不顾一切地怒斥了赃官一顿。金太爷听本良义正词严,说的又正好是他金太爷最怕别人知道的隐私,听在耳朵里,戳进心坎儿中,脸上在一阵阵变色,心里在反复地琢磨:这个吴本良,这是第二次提出一千六百两银子的话茬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