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作者:温瑞安    更新:2021-12-04 01:52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枪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
  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爆炸了起来。
  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
  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不敢妄动。
  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
  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
  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
  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
  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
  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
  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
  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
  他的话没说完。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
  ——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
  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
  4、救我!
  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
  骆铃勇战辜剑。
  辜剑没有了枪。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
  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
  骆铃手上没有武器。
  但她有针。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则力战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时曾得过马来功夫搏击冠军,但近年来已养尊处优不必再与人近身肉搏的他,跟这样高大豪壮的敌人交起手来,少不免吃尽了苦头。
  温文也决不是没事干。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开交。
  史斯、高足、辜剑,三人都各带了一名同伴,除了那开轿车的司机因先着了骆铃一击,又在与张小愁抢夺手枪而给温文推入火场灼伤甚重之外,另两人都曾受过温文一“劈”,非但没晕,连战斗能力都影响不大。
  所以温文要以一敌二。
  这就大事不好矣。
  说真的,温文不是没练过武,而是从没放了心机好好练武。
  他练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练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没什么两样,但有几个“私人理由”是比较特殊的:
  一,他比较矮小,所以他需要习武,来补偿他这个先天缺陷。
  二,他特别喜欢出风头,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这都需要点功夫底子,才能达成了。
  三,他以为总有一天,会有制片、导演慧眼相识,请他去拍武侠(打)的。机会来的时候,他得要先准备好。
  但显然的,他准备得并不够好。
  打架,跟文笔、画功、会活、唱戏……一样,天份固然重要,但一定不能缺乏严格的锻练。
  基础是一定要的。如果不勤加练习,根本没有底子,任有天才,也无法发挥。
  因此,一些讲究武术实效的武功,就十分注重自由搏击的训练。一个空手道、柔道、合气道、跆拳道的黑带晋段前,一般而言。至少经过逾三、四百次的交手经验。至于中国武术中亦有不少注意实战功效的,例如:咏春、意拳、螳螂、八卦、洪源、太极、擒拿等武术的高手,难免有上千次的“讲手”练习,不管对师父、同门、或打桩、擂台,都有极丰富的经验,乃至在进攻退守间进入完全“自然反应”、“潜能反射”的状态。这才算真正把学得的武艺运用在实战上。
  可是这殊不容易。
  也谈何容易?
  在这么多次自由对打的训练中,自然难免负伤、意外,乃至死亡,有的人也因而失去信心、半途而废,可见能成为真正一名实战高手,的确非要有恒心、毅力、勤奋和天份不可。
  故此在西片中常见;某甲向某乙挥出一拳,自己却痛得弯腰抚手,这看来是十分窝囊,但其实却十分写实;盖因如果未曾真正学过武功的,或无充份实战经验者擂人一拳,反折其手,那是十分容易发生的事。
  ——怎么打人,是讲究技巧的。
  没有经验的人连拳头都不会握,擂人一下,只怕痛的是自己,既打的不对,也打在别人不对的地方。可能会不小心要了对方的命,也可能在不意间赔了自己的命呢!
  是以,有些没有受过真正武术训练而又好战的家伙。谈到搏战总喜欢洋洋自得的说:
  “我没学过武功,可是。因为我够狠,所以别人都打不过我。”
  其实这观念绝对是错的。
  够狠的人不等于能打。绝不等于。够狠的人只能在没有打斗经验或跟他一样未受过武术训练的人才能地发挥“狠”的效用;只靠狠,正如只够勇一样,遇上真正的高手,都包管用不上。
  以为自己打架够狠便算能打,那真要打过才知梅,还不如早些梦醒吧。
  磨练是重要。在这一点上,宝剑与人材,性质都是一般。
  光说不练,到头来仍是经不起考验的。
  考验一个汉子,战斗是最好的方式——不管斗智斗力斗手段都一般。
  温文就是这样。
  在想像中,他很能打。他从小学二年级起就想到自己心爱的女同学遭坏蛋男同学欺侮时,如何英勇挺身的打退他们;他从初中开始已幻想美丽的女老师给外边歹徒欺凌时、他怎样出手相救。他的幻想过程,堪称巨细无遗。如何及时救美、女子目中惊惶但美丽的秀色,乃至他如何以小制巨(他个子瘦小),以寡敌众(当然他的幻想里当“英雄救美”成功时,也总有一干支持他的朋友们为他鼓掌喝彩,一群向来瞧不起他的同学对他非常敬羡,从此刮目相看)、甚至怎样大喝一声、出场说话、连环飞腿,都一车揣想好了,并在计算之中。只可惜,只是,这些幻想他确曾先后都遇上了,但大多都是他自己、铩羽而归、败阵下来,若不讨得个脸青鼻种,已属百中无一的精神上“胜利”了。温文是个聪明人。
  由于他太聪明,所以跟许多聪明人一样,都不肯下死功夫。
  聪明人懂得躲懒。
  ——聪明人要是能不懒,能够勤奋,又能专注发挥。加上些好际遇。那绝对是不得了的人,能做出不得了的事。
  温文发现只要世上有枪炮,练武变成了“费时失事”的玩意儿。对于这一点,他认为清末“义和团”事件已是最后一次“觉醒”,从此已不必再作争议了。
  练功夫,不如去学别的一技之长更好。
  他有没有学别的“一技之长”,却是另外一回事;他虽早有“明见”,但却不见得他因而苦练枪法或借机多接触枪械。
  ——如果他想、他要、他愿意,他自然会有好些朋友(例如蔡四幸)在这方面让他大长见识,大有进境。
  可是他又讨厌枪械。
  他不喜欢。
  ——对于手指一扣就夺去一条人命的事,他向来都不喜欢。
  他认为靠枪和子弹来杀人伤人是不尊重人的人才做的卑鄙下流事;这种人用这么懒和不好玩方式杀人,既不负责任,又没有意思,而且首先使侮辱了先作为人的自己。
  他既不好好习武练功,也不再沾枪械,但却喜欢撩是斗非。这就无疑如同“自讨苦吃”
  了。
  ——好比一个不会游泳而又不带任何收生设备的人,见激流瀑布就投身而入一样,迟早得要溺毙而殁。
  不过,温文另有一得;那就是他虽没好好练武,但格斗经验却极其丰富。
  他能在这么多次累积的殴斗中保住性命,自然有他一套求生和对敌方法。
  那两名打手,围攻温文,见他斯文矮小,一开始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要是一对一。他们还真未必收拾得了反应奇快的温文。
  但二对一就不同。
  所谓“双拳难以四手”、“寡不敌众”,那绝对是非高手不易解决的难题。
  要你只对付一个人,那好办多了,你只要躲开一个人的攻击和向一个人攻击(通常都在你的前方),跟超过一个人问你攻击和你要对付的,情形有极大的分别。
  就算你武功很高,但背腹受敌,对方前后左右突击,只怕只有武侠小说里的人物才能幸免于难了。
  何况这两名打手,的确是“专业打手”。所谓“专业”,是他们的确受过“打手”的训练和多次“打人”的经验。
  而且他们虽然没了枪。
  但一个手上有柄巴冷刀。
  一个则抄了支铁叉。
  ——你叫赤空拳的温文如何应付这场面。
  看来,温文确是应付不了。
  所以他打没两下,左颧已着了一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