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作者:温瑞安    更新:2021-12-04 01:52
  骆铃把大个子史斯和那给他击昏的司机(当然由史斯搀扶着),用枪指吓着,押到火场边上来,与哈森以枪指着的辜剑会集。
  全集合,局势就明朗化了:
  辜剑一向在毛赐手下做事。
  史斯则在毛更身边服务。
  毛赐是毛家二少,毛更是三少。
  他们刚从毛锋的心腹伙伴张福顺家里出来,就遭受史斯和辜剑的暗算,毛家的人,这口说什么也脱不关系了。
  这事情基本上不必再审,已十分分明;毛念行和毛家的人,已不惜公然与警方为敌,杀人灭口。
  另个重要也因而十分突显:
  张福顺是关键人物——毛家既然要杀他灭口,自然不想他落在警方手里。
  至于为何不想他落于警方之手,当然是因为他已知道太多毛家的机密。
  这人当然还有张小愁!
  哈森、骆铃一个隶属于警方,一个则不是,但这回想法却绝对是一样和一致的:
  毛家意欲铲除的人,只要保住他们的性命。就是取得胜利的最有力方法。
  何况,他们现在还不但有“人证”,还有“人犯”:
  多了史斯、辜剑这些人。
  哈森先和温文打了个招呼:“喂,你那儿解决了没有?”
  温文笑吟吟的从火场波及了不了地方行来,拍拍手道:“没有解决不了的,我嘛!一掌一个。”
  哈森这才放了心。
  他只有一副手铐。还正铸着张福顺,如果要把这几个孔武有力的家伙现场就戴,得多费些周章了。
  “是谁叫你们来干这种事的?”
  他没马上开着录音机。刚才险死还生的大爆炸里,他依然死抓着这录音机不放。他毕竟是个好警官。
  没有人回答。
  “你们不答,只怕到了警局,就轮不到你们不答奇書網電子書了。你们要是乖乖说了,我可以代为安排,待遇要好上许多。说不过要转为污点证人,可以获得减刑。”
  史斯冷哼不理。
  那司机显得有些恐惧。
  辜剑冷然说:“我们不怕。老板会替我们请律师的。”
  哈森开着了录音:
  “老板?毛老板,你是说毛老板派你们来的吧?”
  辜剑恶毒地盯着他手上那架录音机,凶狠的说:“我没有这样说。”
  “你没有说?刚才又提你老板,你老板不是毛锋吗?”
  “他是替我们请律师,”辜剑依然抗辩,他知道这个是行差踏错不得的,“可没说是他派我们来的。”
  “毛锋没派,毛念行总有吧?”哈森改而旁敲侧击,“毛更呢?毛赐呢?别告诉我们你们跟他们没有关系!”
  他一面说,一面想叫温文找几条绳子,先把这些危险人物捆着再说。
  “你的不行!”骆铃又被出了银针,针在火光里闪亮闪亮不已,“让我来问:我再问你们,是不是毛家那干禽兽派你们来杀我们的!?”
  问了一次,没人回答。
  大家都没把这时髦而美丽的女子瞧在眼里。
  骆铃笑了。
  贝齿白皙。
  跟她的眼自一般雪玉的白。所谓明眸皓齿,大概就是指这种样子。
  “我再问一次,你们不说,等着后悔吧!”
  辜剑忽然笑了。
  哈哈哈……
  笑得很猖狂。
  他居然向史斯笑着说:
  “我后悔,我们在等他们后悔哩!”
  史斯也笑了。
  张大大口,傻巴巴的笑,像头猩猩。
  连那曾给骆铃击晕的司机也笑了。
  笑得毫无顾忌。
  骆铃心中一凉,连哈森也知不妙。
  他们正要迅速回身,但已听人喝道:
  “够了,除非你快得过子弹!”
  世界轮流转。
  这回又到哈森和骆铃受制。
  在后面持枪的是高足。
  骆铃和哈森都瞪着温文,心里都在咆哮着一个疑问:
  ——你不是说已“解决”了吗?怎么……!?
  温文苦着脸,摊摊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好一会才说得出话来:
  “我原以为一掌……就劈晕一个……我已照着书本上和电影里的方法做……”
  他一面分辨还一面比手划脚:
  呐!我是这样一掌,一劈,对着后头……嘿!”
  骆铃气得粉脸都像在火上蒸腾着:“你这人!成事不足……”
  哈森已快给他气晕过去了。
  温文兀自在比手划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
  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
  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
  “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
  “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
  “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
  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
  局势已完全逆转:
  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
  这都是因为温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
  温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涂。
  ——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
  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
  极累事。
  ——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剑笑了。
  他笑着弯身。
  去拾枪。
  史斯也笑了。
  他看着骆铃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
  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
  “砰!”
  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奇書網整理提供]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