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作者:[美]萧逸 更新:2021-11-30 02:08
他直直的注视着寇英杰,又接着道,“英杰,你可知道这只晶瓶包含着一些什么隐秘?”
“我……我不知道。”
“那我告诉你吧。”郭老人喘息着说道:“这只晶瓶,其实也就是我女儿彩绫的一件聘物。当初,我曾经对她说过:‘这只晶瓶子在谁的手里,那个人,也就是我所选中的女婿……’“”这……“寇英杰无限惶恐的道:“师父!我只怕配不上。”他的脸一下子红了。
“你不要推辞了……这是我的决定。也算是对你唯一的要求。来,收下来……”
“师父……”寇英杰由老人手里,接过了这只小小的水晶瓶,心情却一下子沉重了许多。
郭老人频频点着头:“她是一匹松了缰的野马……任性,骄傲……但是却纯真善良。”
说到这里,他一连又呛咳了几声,呛出了一口血痰。
寇英杰大吃一惊道:“血?”郭白云却象是没有听见他的话,继续道:“你对她要有耐性,就象……就象你对那匹爱马黑水仙一样。但是你要记住万事都可将就忍耐,却是千万不能失去一个大丈夫应有的人格与尊严。否则你是驾驭不了她的……”忽然,他象是气力不济,那张苍白的面颊上,起了一阵痉挛,眼睛也象是忽然间睁大了许多,整个的眼珠却向上面翻转了过来。“我……死之后……死之后……我……”象是咽喉里突然塞着了一样什么东西似的,他虽然用了全身之力,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吐出。他的两只手不知何时,已经攀抓了寇英杰的胳膊:“记住,我……死了之后,千万……千万……”蓦地,寇英杰感觉出他的两只手上,忽然失去了力道,就在他乍然一惊的当儿,郭白云的身子已向斜面倒了下去。
寇英杰急唤了一声师父,把他的身子翻过来,却发觉到老人鼻下垂出了两根小指粗细的玉筋,人已经变得僵硬了。
“老天!”寇英杰抖颤的叫了一声,仿佛当头上响了一声霹雳,顿时呆在当场。
郭老人的尸体是侧弯曲的姿态,费了很大的劲,才把他扳直了。
心里象压了块铅一般的沉重,象冰封了般的寒冷,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面对着面前恩师的这具尸体发着呆,脑子里变得一片空白,想得太多了却又象是一无所思。在一片混沌麻木的感觉里,慢慢的找到了他原有的理智,恢复了冷静。他想老人临死之前所说的那几句话:
“我死之后,千万……千万……”到底是“千万”为何?的确是很令人费解难以想象的一件事。
“千万把我运回去?”还是“千万不要把我运回去?”还是另外有别的意思?
现在他所知道的一些是老人家居皋兰兴隆山郊的白马山庄,身后仅有一女——郭彩绫,还有两个弟子。老人对他这个女儿,特别的疼爱,也许是过分疼爱的缘故,所以养成了他女儿的任性,是以才深深的希望着有一个人能够代替他来对这个骄宠任性的女儿加以管教,拘束,而这个人最好是他的女婿。这个任务,无异的已经落在了寇英杰的身上。至于郭白云门下的两个弟子,虽然老人并没有说得很清楚,可是却已流露出深为不满的意思,是以他才没有把本门的武功精髓传授给他们。这一切使寇英杰感觉出即将面临在他眼前的那个新的环境极不简单,然而“师恩如山”,却又万无退缩之理,他决定把老人的尸体运回皋兰的白马山庄去。
下定了决心之后,他抱起了老人的尸身,向石林步出。他的心情沉痛极了,对于怀抱中的老人尸身,更似有无限的愧疚,其实老人是可以再多活些时候的,如果他不急于传授寇英杰武功口诀的话。
生前该是何等神龙见首不见尾,龙虎生风的一个威武的人物,死后却是如此的凄惨,萧条!在整理他的尸身时,寇英杰发现到老人家里衣内,有一个黄色的贴身绸子包袱,里面有一卷手稿,记载着“越女剑术之深奥探讨研习新篇”,一旁蝇头小字写着“彩绫二十一岁生日的礼物”等字样。只看这几个字,也就可以想知父女之间的一片真情。寇英杰只觉得眼睛有些湿润了,几乎有点不忍卒视。那是厚厚的一叠手写抄本,大概有百页左右,老人生前未谈及此事,他也不便翻看。另外有一串黑色的玉珠,每一颗硕大如桂元,似已少了数粒,珠面上精工镂着许多花纹和一个扁扁的檀木匣子。匣子里竟是一具碧光闪灿的翡翠骆驼,匣盖方启,那蓬绿蒙蒙的宝光,直映得寇英杰满面泛绿,透体生寒。他虽然对于珠宝玉外行,可是这等彩光宝气的翡翠,焉有不识之理?却也可以猜想而知必是价值连城的一件宝物。当时他勿匆盖好匣子,依然包好在绸包之内,自己学样的随身带好。
这些东西显然是因为老人的疏忽,而没有关照他如何处理,或者还来不及关照就先已断气。无论如何,寇英杰绝不存丝毫非分之想,他决心要把这些东西,亲手交到老人的爱女郭彩绫的手里。
天空中高挂着那轮老日头,阳光已赶走了早先笼罩在平原间的那袭寒意,在清可澈底蜿蜒如龙蛇般的溪水岸边,他的那匹爱马黑水仙正在低头嚼食着地上的野草。
寇英杰疲乏的抱着老人尸身,翻身上马,辨了一下方向,即行策马而去。
秦州城为“陇”省著名大镇,商业鼎盛,人文荟萃。西行皋兰或走甘凉的朋友,在经历千山万水,长途跋涉之后,来到这里,少不得都要歇歇腿儿。
这里最著名的酒——老二白。
著名的曲子——秦曲,秦腔。
著名的绸缎——秦绸。
人家都说秦州的姑娘最中看——柳眉杏眼杨柳腰。
这里文风也盛,寺庙多,居民好客成风。是以,走南闯北的朋友,来到这里再也不想动弹了。
“要发财,在甘凉,要享受,走秦州。”可见这里是最好花钱的去处,城北“胭脂七条巷”多的是北地胭脂,好此道的朋友,趋之若骛,大可征美选色一番,一掷千金为求一笑的哥儿多的是。
城南有最著名的赛马场,每逢庙会之期,即由当地马场场主亲自主持赛马盛会,四面八方凡是精于骑术的朋友,再拥有一匹骁勇的好马,都会乐意来此一显身手。
秦州之所以远近驰名,每年一度的马会,该是最为杰出的一项特色了。
赛马是这个时令最为热门的话题,人人见面都乐于道及。
时值大赛马之前二日,各方马上豪杰,风云际会,一夕之间,秦州城大小客栈无不爆满,就连市郊老回回开设的棚子窝,也都叫四面八方闻风拥集的外客住满了。
这当口,也是干马市商人的好机会,各方马贩子云集于此,一匹名马的身价,往往大得惊人,转手间即得大利,一些马行掮客乐此不疲。
这一刻还有所谓的“马眼子”,意即专门四下探访名马的人,凭着一双饱具经验的眼,再加上一张油滑见风转舵的嘴,无往而不利。
大赛马前夕,这一行是最为活跃的角色了。
“火眼”周江,该是“马眼子”当中最具声望的一个角色了。
这家伙天生一对见风流泪的火眼,风干橘子皮似的一张马脸,貌相简直是不中看,然而谁都知道他,凭着他那一对火眼,在近五年的赛马会上,已为他挣下了上万的家当!有一句传说的闲言:凡是火眼周江所看上的马,一定错不了。五次赛马会上夺得大魁的名驹,其中就有三四匹是他阁下事先所看中的,而且是他中间转手卖出去的。是以又有一句闲言传开来:如果你想在赛马会上夺魁的话,必须先找到周江,请他相相你的马!于是,一经周江所品相认可的马,必然身价百倍,即使你不参加赛马,也会有人出重金搜购。火眼周江这家伙活该走运,风头可是健极了。
周江又看上了一匹马。一匹全身漆黑,仅仅颈部有一道细细白毛项圈的骏马。
所谓骏马这个“骏”字,也许现在用得并不十分恰当,因为那匹马想系久涉长途,间关千里的关系,看上去已是十分的劳累了,而且全身上下沾满了灰沙,乍一看上去不象是黑马,而倒象一匹灰马了。火眼周江特别由井里打了一盆水,找到了马刷子,亲自为这匹马洗刷了一下。马恢复了本来的模样,端的是一匹有异寻常,身价不凡的异种神驹。足足有一盏茶的时间,火眼周江目不转瞬的盯着它瞧。
柱子上,只拴着这一匹马,却有两个人在看。除了周江以外,另外的那个人是“长兴客栈”的小伙计盖三,这件事多亏了盖三帮忙,偷偷的把马由厩里牵出来,这件事显然还瞒着马主,是以小伙计盖三象作贼似的,显得那么紧张。
盖三道,“怎么样?周爷,你老倒是说句话呀!”
周江还是不吭声,他那双火眼看上去更红了,两撇子紧紧拧着的眉毛时而展开时而又皱在了一块,拿不准他心里在盘算着什么。
盖三可是急了:“我的爷!”他左右看了一眼,压低了嗓音道。“你倒是快说呀,这位爷可是顶难说话,他要是知道我把他的马偷牵出来,不要我的命才怪!”
“好马!”周江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头上那丛短发象马鬃也似的竖了起来。凭着他在马市场上混了三十年的经验,凭着他那双惯识名驹的火眼,这一次算是看上真正好的货色了。
盖三怔了一下,紧张的追问:“这么说,你真的看上了?”他打量了一下,点着头道:
“我看来也是不离儿。周爷,你老打算出多少银子?”
“那是要看卖方的开价了。”
“能值多少?一千两?”
火眼周江一笑,道,“马主人是干什么的?”“是……我也不大清楚。”“他姓什么?”
“姓……姓寇!这个姓还不常见!”
“多大年岁?”
“我……我不知道。”
“那我告诉你吧。”郭老人喘息着说道:“这只晶瓶,其实也就是我女儿彩绫的一件聘物。当初,我曾经对她说过:‘这只晶瓶子在谁的手里,那个人,也就是我所选中的女婿……’“”这……“寇英杰无限惶恐的道:“师父!我只怕配不上。”他的脸一下子红了。
“你不要推辞了……这是我的决定。也算是对你唯一的要求。来,收下来……”
“师父……”寇英杰由老人手里,接过了这只小小的水晶瓶,心情却一下子沉重了许多。
郭老人频频点着头:“她是一匹松了缰的野马……任性,骄傲……但是却纯真善良。”
说到这里,他一连又呛咳了几声,呛出了一口血痰。
寇英杰大吃一惊道:“血?”郭白云却象是没有听见他的话,继续道:“你对她要有耐性,就象……就象你对那匹爱马黑水仙一样。但是你要记住万事都可将就忍耐,却是千万不能失去一个大丈夫应有的人格与尊严。否则你是驾驭不了她的……”忽然,他象是气力不济,那张苍白的面颊上,起了一阵痉挛,眼睛也象是忽然间睁大了许多,整个的眼珠却向上面翻转了过来。“我……死之后……死之后……我……”象是咽喉里突然塞着了一样什么东西似的,他虽然用了全身之力,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吐出。他的两只手不知何时,已经攀抓了寇英杰的胳膊:“记住,我……死了之后,千万……千万……”蓦地,寇英杰感觉出他的两只手上,忽然失去了力道,就在他乍然一惊的当儿,郭白云的身子已向斜面倒了下去。
寇英杰急唤了一声师父,把他的身子翻过来,却发觉到老人鼻下垂出了两根小指粗细的玉筋,人已经变得僵硬了。
“老天!”寇英杰抖颤的叫了一声,仿佛当头上响了一声霹雳,顿时呆在当场。
郭老人的尸体是侧弯曲的姿态,费了很大的劲,才把他扳直了。
心里象压了块铅一般的沉重,象冰封了般的寒冷,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面对着面前恩师的这具尸体发着呆,脑子里变得一片空白,想得太多了却又象是一无所思。在一片混沌麻木的感觉里,慢慢的找到了他原有的理智,恢复了冷静。他想老人临死之前所说的那几句话:
“我死之后,千万……千万……”到底是“千万”为何?的确是很令人费解难以想象的一件事。
“千万把我运回去?”还是“千万不要把我运回去?”还是另外有别的意思?
现在他所知道的一些是老人家居皋兰兴隆山郊的白马山庄,身后仅有一女——郭彩绫,还有两个弟子。老人对他这个女儿,特别的疼爱,也许是过分疼爱的缘故,所以养成了他女儿的任性,是以才深深的希望着有一个人能够代替他来对这个骄宠任性的女儿加以管教,拘束,而这个人最好是他的女婿。这个任务,无异的已经落在了寇英杰的身上。至于郭白云门下的两个弟子,虽然老人并没有说得很清楚,可是却已流露出深为不满的意思,是以他才没有把本门的武功精髓传授给他们。这一切使寇英杰感觉出即将面临在他眼前的那个新的环境极不简单,然而“师恩如山”,却又万无退缩之理,他决定把老人的尸体运回皋兰的白马山庄去。
下定了决心之后,他抱起了老人的尸身,向石林步出。他的心情沉痛极了,对于怀抱中的老人尸身,更似有无限的愧疚,其实老人是可以再多活些时候的,如果他不急于传授寇英杰武功口诀的话。
生前该是何等神龙见首不见尾,龙虎生风的一个威武的人物,死后却是如此的凄惨,萧条!在整理他的尸身时,寇英杰发现到老人家里衣内,有一个黄色的贴身绸子包袱,里面有一卷手稿,记载着“越女剑术之深奥探讨研习新篇”,一旁蝇头小字写着“彩绫二十一岁生日的礼物”等字样。只看这几个字,也就可以想知父女之间的一片真情。寇英杰只觉得眼睛有些湿润了,几乎有点不忍卒视。那是厚厚的一叠手写抄本,大概有百页左右,老人生前未谈及此事,他也不便翻看。另外有一串黑色的玉珠,每一颗硕大如桂元,似已少了数粒,珠面上精工镂着许多花纹和一个扁扁的檀木匣子。匣子里竟是一具碧光闪灿的翡翠骆驼,匣盖方启,那蓬绿蒙蒙的宝光,直映得寇英杰满面泛绿,透体生寒。他虽然对于珠宝玉外行,可是这等彩光宝气的翡翠,焉有不识之理?却也可以猜想而知必是价值连城的一件宝物。当时他勿匆盖好匣子,依然包好在绸包之内,自己学样的随身带好。
这些东西显然是因为老人的疏忽,而没有关照他如何处理,或者还来不及关照就先已断气。无论如何,寇英杰绝不存丝毫非分之想,他决心要把这些东西,亲手交到老人的爱女郭彩绫的手里。
天空中高挂着那轮老日头,阳光已赶走了早先笼罩在平原间的那袭寒意,在清可澈底蜿蜒如龙蛇般的溪水岸边,他的那匹爱马黑水仙正在低头嚼食着地上的野草。
寇英杰疲乏的抱着老人尸身,翻身上马,辨了一下方向,即行策马而去。
秦州城为“陇”省著名大镇,商业鼎盛,人文荟萃。西行皋兰或走甘凉的朋友,在经历千山万水,长途跋涉之后,来到这里,少不得都要歇歇腿儿。
这里最著名的酒——老二白。
著名的曲子——秦曲,秦腔。
著名的绸缎——秦绸。
人家都说秦州的姑娘最中看——柳眉杏眼杨柳腰。
这里文风也盛,寺庙多,居民好客成风。是以,走南闯北的朋友,来到这里再也不想动弹了。
“要发财,在甘凉,要享受,走秦州。”可见这里是最好花钱的去处,城北“胭脂七条巷”多的是北地胭脂,好此道的朋友,趋之若骛,大可征美选色一番,一掷千金为求一笑的哥儿多的是。
城南有最著名的赛马场,每逢庙会之期,即由当地马场场主亲自主持赛马盛会,四面八方凡是精于骑术的朋友,再拥有一匹骁勇的好马,都会乐意来此一显身手。
秦州之所以远近驰名,每年一度的马会,该是最为杰出的一项特色了。
赛马是这个时令最为热门的话题,人人见面都乐于道及。
时值大赛马之前二日,各方马上豪杰,风云际会,一夕之间,秦州城大小客栈无不爆满,就连市郊老回回开设的棚子窝,也都叫四面八方闻风拥集的外客住满了。
这当口,也是干马市商人的好机会,各方马贩子云集于此,一匹名马的身价,往往大得惊人,转手间即得大利,一些马行掮客乐此不疲。
这一刻还有所谓的“马眼子”,意即专门四下探访名马的人,凭着一双饱具经验的眼,再加上一张油滑见风转舵的嘴,无往而不利。
大赛马前夕,这一行是最为活跃的角色了。
“火眼”周江,该是“马眼子”当中最具声望的一个角色了。
这家伙天生一对见风流泪的火眼,风干橘子皮似的一张马脸,貌相简直是不中看,然而谁都知道他,凭着他那一对火眼,在近五年的赛马会上,已为他挣下了上万的家当!有一句传说的闲言:凡是火眼周江所看上的马,一定错不了。五次赛马会上夺得大魁的名驹,其中就有三四匹是他阁下事先所看中的,而且是他中间转手卖出去的。是以又有一句闲言传开来:如果你想在赛马会上夺魁的话,必须先找到周江,请他相相你的马!于是,一经周江所品相认可的马,必然身价百倍,即使你不参加赛马,也会有人出重金搜购。火眼周江这家伙活该走运,风头可是健极了。
周江又看上了一匹马。一匹全身漆黑,仅仅颈部有一道细细白毛项圈的骏马。
所谓骏马这个“骏”字,也许现在用得并不十分恰当,因为那匹马想系久涉长途,间关千里的关系,看上去已是十分的劳累了,而且全身上下沾满了灰沙,乍一看上去不象是黑马,而倒象一匹灰马了。火眼周江特别由井里打了一盆水,找到了马刷子,亲自为这匹马洗刷了一下。马恢复了本来的模样,端的是一匹有异寻常,身价不凡的异种神驹。足足有一盏茶的时间,火眼周江目不转瞬的盯着它瞧。
柱子上,只拴着这一匹马,却有两个人在看。除了周江以外,另外的那个人是“长兴客栈”的小伙计盖三,这件事多亏了盖三帮忙,偷偷的把马由厩里牵出来,这件事显然还瞒着马主,是以小伙计盖三象作贼似的,显得那么紧张。
盖三道,“怎么样?周爷,你老倒是说句话呀!”
周江还是不吭声,他那双火眼看上去更红了,两撇子紧紧拧着的眉毛时而展开时而又皱在了一块,拿不准他心里在盘算着什么。
盖三可是急了:“我的爷!”他左右看了一眼,压低了嗓音道。“你倒是快说呀,这位爷可是顶难说话,他要是知道我把他的马偷牵出来,不要我的命才怪!”
“好马!”周江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头上那丛短发象马鬃也似的竖了起来。凭着他在马市场上混了三十年的经验,凭着他那双惯识名驹的火眼,这一次算是看上真正好的货色了。
盖三怔了一下,紧张的追问:“这么说,你真的看上了?”他打量了一下,点着头道:
“我看来也是不离儿。周爷,你老打算出多少银子?”
“那是要看卖方的开价了。”
“能值多少?一千两?”
火眼周江一笑,道,“马主人是干什么的?”“是……我也不大清楚。”“他姓什么?”
“姓……姓寇!这个姓还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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