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作者:九把刀 更新:2021-11-29 08:50
此时,青蛙突然跳出浴缸。
一跳,又跳,最后跳出浴室的窗子,跳到屋子的天井。
完全不见踪影了。
“妈,青蛙跳走了!”我惨叫。
“唉,那也没办法啊,来不及再去买一只了。”妈也很无奈。
下午的自然课,除了一颗揣揣不安的心,我什么也没带。
但我很快就放心了,因为绝大多数的同学都两手空空,搞得老师非常暴躁,无暇针对我。
后来 老师不苟言笑地煮了一条由某个同学带去的、自称是宠物的吴郭鱼,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小碗鱼汤。
真的很怪。
46 创作团体单飞
这不是一篇影评,只是我看完电影后的冥想。
八项奥斯卡金像奖提名的“梦幻女郎”Dreamgirls ,由杰米福克斯、碧昂丝、艾迪墨菲主演。故事叙述在美国底特律一组默默无闻的女声三重唱,在一场表演中被一个汽车销售员寇提斯发掘,推荐担任当红黑人歌星霹雳厄利的合音天使,开始闪亮的歌唱生涯。
不久后,全新的音乐时代来临,寇提斯决定让三位合音天使脱离霹雳厄利单飞,重组一个叫“梦幻女郎”的女子歌唱团体。
但寇提斯有个条件——基于更大的市场,这个新团体必须由最漂亮的蒂娜担纲主唱,而歌唱技巧无懈可击的艾菲则继续担任合音之一。为了把握成名的机会,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答应了,但随着大众对蒂娜天使脸孔的喜爱,梦幻女郎广受欢迎的程度甚至凌驾披头四,而团体名称也悄悄变成“蒂娜与她的梦幻女郎”。
可以想见,艾菲在情绪问题下用歌声展开抗议,最后遭排挤,被踢出了团体。
后面当然还有剧情,不过我只说宣传单上就看得到的部份。
刚看完梦幻女郎,开车送小内回宿舍时颇有感触。
我想起去年三月到大陆宣传“楼下的房客”时,在北京曾有记者问我:“请问你是九把刀团体里,最擅长惊悚题材的一员么?”
我吓了一跳,说 :“九把刀团体是什么鬼?”
记者讶然:“九把刀不是由九个人一起组成的写作团队么?你们不是一个人负责一种题材么?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种小说出版?”
听到这三连问,我怪笑:“哪是!九把刀只是我的绰号兼笔名啦!”
“合写形式的创作团体”对我、对很多作家来说,应该都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名词。
我可以想像一群作家采用同一个题目,接着分头创作、彼此竞技赏玩的乐趣,但绝对无法想像有一篇文章、一个故事,是由很多人混在里头合体写好的。
偶而玩玩接龙调兴一下也就是了,但总的来说,一篇小说,理所当然要由同一个人独立完成的,才有理所当然的骄傲吧?
但,假使由许多高手通力合作,笃定能完成一部更棒的作品,而我却很抗拒团体合作,是不是可以说,我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创作出好作品,而是——为了追寻更结实的自我独特性?
“小内,如果今天我是一个小说创作团体的一员,而队长是一个超帅的作家……假设叫金城武好了(金城武对不起,名字借用一下)。团体名称很机车,就叫 < 金城武与他的创作伙伴们 > ,除了金城武以外都是缩小的字体,成员每天都要写稿子让金城武润饰,然后挂他的名字主打,我也不例外。”
“那你们受欢迎吗?”
“市场反应非常好,虽然我不是队长但也分到很多版税,日子过得很好。”
“然后呢?”
“但熟知内情的人都知道我其实才是真正厉害的作家,而金城武只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少女市场,被出版社捧出来的一个头头。”我想了想:“如果我很满足分到很多版税的生活,妳会鼓励我单飞吗?”
“不会。如果你很快乐,我不会说什么。”
“那妳会替我抱不平吗?”
“会,因为其实都是你厉害。”
“假设不只是我厉害而已。我在想,如果那个创作团体里也包括侯文咏、骆以军跟张大春,我每天看到这些很厉害的人都很安分替金城武写各式各样很酷的文章,然后很满足领很肥的版税……说不定我会觉得,那我凭什么与众不同?”
“以你的个性一定会很不开心的。”
“没错。”我叹气:“但如果我脱离很赚钱的团体,自己一个人从头开始当九把刀,版税还是从很瘦的两千本算起,妳会赞成吗?”
“我会赞成啊,因为你想要快乐。”
“可是我在创作团里写小说也是写小说,用自己的名字写小说也是写小说,那我为什么硬要单飞出来写?如果我只是喜欢写小说,又何必在意挂谁的名字,在意外面给的虚荣呢?”
“你讲的很夸张。反正,那样才是你自己啊。”小内说。
幸好,那只是一场假想的恶梦。我不必醒来就能挣脱。
我想,人很难藉由复杂的事物去组合一个完整,因为那个“完整”一开始就是碎裂的,慢慢比对、拼凑、硬黏上去的,终究掩饰不了那斑驳的接痕。
不管是热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还是附带着追寻让才能被认同的感觉,事物很难有纯粹,自我也是。
但不纯粹也可以很完整,人还是不要加入太多的佐料到深深喜欢的食物上。
…… 也许闻起来很丰富,但也品尝不到那股本质上的滋味了。
47 不是滋味的滋味
上礼拜说的不够,继续陷入电影梦幻女郎 Dreamgirls 的异想泥沼。
电影里有一幕。某日,曾经是梦幻女郎的主唱大人、红级一时的霹雳厄利与朋友聊天时,一转头,看见电视上的梦幻女郎已经被拿来与披头四相提并论,声势远远超过自己的时候,他默不作声,闷闷地切起桌上的白粉。
霹雳厄利并非不想祝福鹏程万里的梦幻女郎,毕竟他是个善良的人,何况梦幻女郎团体里还有一个他的外遇女友。但霹雳厄利看到原本担任他的合音天使的女孩们跃上枝头当凤凰,自己却还在原地打转,难免有落寞之感。
这种看到他人蒸蒸日上反生出来的落寞,解释 成“嫉妒”,这两字有点用得太重;但用“不是滋味”,就恰当多了。
电影里还有一幕不是滋味。
看着霹雳厄利长大的老经纪人眼见后辈寇提斯,用他无法跟上的节奏与方式,帮霹雳厄利打进白人一手掌控的畅销排行榜,并安排当红的霹雳厄利到白人俱乐部里试唱。老经纪人想要捍卫他保守的经营方式,与自尊,却看到霹雳厄利在寇提斯种种大胆的安排下 越来越畅销,挤身主流音乐的市场……他根本毫无反击的筹码。
“别这样,我们可以一起帮助霹雳厄利!”寇提斯自信满满地张开双臂。
“我们?你是说,我们?”老经纪人冷眼。
“是的,我们。”寇提斯微笑,亟欲拥抱。
没有说法,只剩情绪的老经纪人愤慨地说 :“你要的话,那就给你吧!”
其实老经纪人也很善良,从小看着霹雳厄利长大的他,又何尝不希望霹雳厄利能攀上巅峰?但他的声音在旗下歌手越来越红的步伐里,越来越不受重视,除了开始敌视比他更有能力的年轻经纪人,他几乎失去言语的能力……不是滋味。
不是滋味是很普遍的情绪。
当这种情绪出现的时候,就是自尊心遭遇挑战的警示灯。而自尊心通常扎营在哪?通常重兵驻守在人家称许你的地盘,驻守在你最骄傲的强项。
很多人都赞我很年轻就写了三十八本书,创作力惊人。我都会说 :“其实我已经二十九岁了,也持续不辍写了七年,说我勤劳就很够意思了。”
但,如果有一个区区十二岁的小作家,出道的第一本书就大受欢迎,人人都冠以“天才作家”或“百年一见的神童”。那么,我会不会翻着他的新书,酸酸地说:“是很不错,但只是十二岁能达到的最好程度,要说是好作品,大家不过是被他的低龄给虚晃了。”
不是滋味。
有更多人很讶异我曾经连续十四个月连续出了十四本书,比高铁还快。我都会说 :“每个人的写作体质都不一样,我本来就是写得越快作品越好的典型,写太慢表示那天状态不好。”
但,如果有一个作家每天固定写一万字,每两个礼拜就出一本书,连续十四个月出了二十八本书。那么,我会不会用一些冷淡的话术去评论他?例如 :“比较像牙膏,一挤就出来,并且品质保证,当然是牙膏的品质。”我甚至不需要去翻它一下,就可以脱口说出我很厌恶的、曾套在我头上的屁话:“那么快,肯定是粗制滥造的廉价文学。”
不是滋味。
每次办签书会都有很多读者到场,常常从下午一点半签到晚上十点,比马拉松还要马拉松。我一直很感激那些愿意到场给我鼓励的人。
但,如果某天我的读者少了,签书会只剩下十几个老朋友面孔,当我某天黄昏牵着狗,看到新的人气作家在巷口书店举办签书会,排队的人潮绕了书店整整三圈时,我会不会说 :“比起寒暄拍照的签书会,我觉得安安静静写作,低调才是王道。”或甚至说:“签书会实在是太商业了,不适合我。”
不是滋味。
我是一个非常痛恨作品被抄袭的人(有谁很喜欢辛苦创作出来的东西被抄袭吗?),每次遇到作品的抄袭品被拿去得奖,或是作品被抄袭成为另一本商业出版品时,我都会采取霹雳雷霆的行动。
一跳,又跳,最后跳出浴室的窗子,跳到屋子的天井。
完全不见踪影了。
“妈,青蛙跳走了!”我惨叫。
“唉,那也没办法啊,来不及再去买一只了。”妈也很无奈。
下午的自然课,除了一颗揣揣不安的心,我什么也没带。
但我很快就放心了,因为绝大多数的同学都两手空空,搞得老师非常暴躁,无暇针对我。
后来 老师不苟言笑地煮了一条由某个同学带去的、自称是宠物的吴郭鱼,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小碗鱼汤。
真的很怪。
46 创作团体单飞
这不是一篇影评,只是我看完电影后的冥想。
八项奥斯卡金像奖提名的“梦幻女郎”Dreamgirls ,由杰米福克斯、碧昂丝、艾迪墨菲主演。故事叙述在美国底特律一组默默无闻的女声三重唱,在一场表演中被一个汽车销售员寇提斯发掘,推荐担任当红黑人歌星霹雳厄利的合音天使,开始闪亮的歌唱生涯。
不久后,全新的音乐时代来临,寇提斯决定让三位合音天使脱离霹雳厄利单飞,重组一个叫“梦幻女郎”的女子歌唱团体。
但寇提斯有个条件——基于更大的市场,这个新团体必须由最漂亮的蒂娜担纲主唱,而歌唱技巧无懈可击的艾菲则继续担任合音之一。为了把握成名的机会,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答应了,但随着大众对蒂娜天使脸孔的喜爱,梦幻女郎广受欢迎的程度甚至凌驾披头四,而团体名称也悄悄变成“蒂娜与她的梦幻女郎”。
可以想见,艾菲在情绪问题下用歌声展开抗议,最后遭排挤,被踢出了团体。
后面当然还有剧情,不过我只说宣传单上就看得到的部份。
刚看完梦幻女郎,开车送小内回宿舍时颇有感触。
我想起去年三月到大陆宣传“楼下的房客”时,在北京曾有记者问我:“请问你是九把刀团体里,最擅长惊悚题材的一员么?”
我吓了一跳,说 :“九把刀团体是什么鬼?”
记者讶然:“九把刀不是由九个人一起组成的写作团队么?你们不是一个人负责一种题材么?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种小说出版?”
听到这三连问,我怪笑:“哪是!九把刀只是我的绰号兼笔名啦!”
“合写形式的创作团体”对我、对很多作家来说,应该都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名词。
我可以想像一群作家采用同一个题目,接着分头创作、彼此竞技赏玩的乐趣,但绝对无法想像有一篇文章、一个故事,是由很多人混在里头合体写好的。
偶而玩玩接龙调兴一下也就是了,但总的来说,一篇小说,理所当然要由同一个人独立完成的,才有理所当然的骄傲吧?
但,假使由许多高手通力合作,笃定能完成一部更棒的作品,而我却很抗拒团体合作,是不是可以说,我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创作出好作品,而是——为了追寻更结实的自我独特性?
“小内,如果今天我是一个小说创作团体的一员,而队长是一个超帅的作家……假设叫金城武好了(金城武对不起,名字借用一下)。团体名称很机车,就叫 < 金城武与他的创作伙伴们 > ,除了金城武以外都是缩小的字体,成员每天都要写稿子让金城武润饰,然后挂他的名字主打,我也不例外。”
“那你们受欢迎吗?”
“市场反应非常好,虽然我不是队长但也分到很多版税,日子过得很好。”
“然后呢?”
“但熟知内情的人都知道我其实才是真正厉害的作家,而金城武只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少女市场,被出版社捧出来的一个头头。”我想了想:“如果我很满足分到很多版税的生活,妳会鼓励我单飞吗?”
“不会。如果你很快乐,我不会说什么。”
“那妳会替我抱不平吗?”
“会,因为其实都是你厉害。”
“假设不只是我厉害而已。我在想,如果那个创作团体里也包括侯文咏、骆以军跟张大春,我每天看到这些很厉害的人都很安分替金城武写各式各样很酷的文章,然后很满足领很肥的版税……说不定我会觉得,那我凭什么与众不同?”
“以你的个性一定会很不开心的。”
“没错。”我叹气:“但如果我脱离很赚钱的团体,自己一个人从头开始当九把刀,版税还是从很瘦的两千本算起,妳会赞成吗?”
“我会赞成啊,因为你想要快乐。”
“可是我在创作团里写小说也是写小说,用自己的名字写小说也是写小说,那我为什么硬要单飞出来写?如果我只是喜欢写小说,又何必在意挂谁的名字,在意外面给的虚荣呢?”
“你讲的很夸张。反正,那样才是你自己啊。”小内说。
幸好,那只是一场假想的恶梦。我不必醒来就能挣脱。
我想,人很难藉由复杂的事物去组合一个完整,因为那个“完整”一开始就是碎裂的,慢慢比对、拼凑、硬黏上去的,终究掩饰不了那斑驳的接痕。
不管是热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还是附带着追寻让才能被认同的感觉,事物很难有纯粹,自我也是。
但不纯粹也可以很完整,人还是不要加入太多的佐料到深深喜欢的食物上。
…… 也许闻起来很丰富,但也品尝不到那股本质上的滋味了。
47 不是滋味的滋味
上礼拜说的不够,继续陷入电影梦幻女郎 Dreamgirls 的异想泥沼。
电影里有一幕。某日,曾经是梦幻女郎的主唱大人、红级一时的霹雳厄利与朋友聊天时,一转头,看见电视上的梦幻女郎已经被拿来与披头四相提并论,声势远远超过自己的时候,他默不作声,闷闷地切起桌上的白粉。
霹雳厄利并非不想祝福鹏程万里的梦幻女郎,毕竟他是个善良的人,何况梦幻女郎团体里还有一个他的外遇女友。但霹雳厄利看到原本担任他的合音天使的女孩们跃上枝头当凤凰,自己却还在原地打转,难免有落寞之感。
这种看到他人蒸蒸日上反生出来的落寞,解释 成“嫉妒”,这两字有点用得太重;但用“不是滋味”,就恰当多了。
电影里还有一幕不是滋味。
看着霹雳厄利长大的老经纪人眼见后辈寇提斯,用他无法跟上的节奏与方式,帮霹雳厄利打进白人一手掌控的畅销排行榜,并安排当红的霹雳厄利到白人俱乐部里试唱。老经纪人想要捍卫他保守的经营方式,与自尊,却看到霹雳厄利在寇提斯种种大胆的安排下 越来越畅销,挤身主流音乐的市场……他根本毫无反击的筹码。
“别这样,我们可以一起帮助霹雳厄利!”寇提斯自信满满地张开双臂。
“我们?你是说,我们?”老经纪人冷眼。
“是的,我们。”寇提斯微笑,亟欲拥抱。
没有说法,只剩情绪的老经纪人愤慨地说 :“你要的话,那就给你吧!”
其实老经纪人也很善良,从小看着霹雳厄利长大的他,又何尝不希望霹雳厄利能攀上巅峰?但他的声音在旗下歌手越来越红的步伐里,越来越不受重视,除了开始敌视比他更有能力的年轻经纪人,他几乎失去言语的能力……不是滋味。
不是滋味是很普遍的情绪。
当这种情绪出现的时候,就是自尊心遭遇挑战的警示灯。而自尊心通常扎营在哪?通常重兵驻守在人家称许你的地盘,驻守在你最骄傲的强项。
很多人都赞我很年轻就写了三十八本书,创作力惊人。我都会说 :“其实我已经二十九岁了,也持续不辍写了七年,说我勤劳就很够意思了。”
但,如果有一个区区十二岁的小作家,出道的第一本书就大受欢迎,人人都冠以“天才作家”或“百年一见的神童”。那么,我会不会翻着他的新书,酸酸地说:“是很不错,但只是十二岁能达到的最好程度,要说是好作品,大家不过是被他的低龄给虚晃了。”
不是滋味。
有更多人很讶异我曾经连续十四个月连续出了十四本书,比高铁还快。我都会说 :“每个人的写作体质都不一样,我本来就是写得越快作品越好的典型,写太慢表示那天状态不好。”
但,如果有一个作家每天固定写一万字,每两个礼拜就出一本书,连续十四个月出了二十八本书。那么,我会不会用一些冷淡的话术去评论他?例如 :“比较像牙膏,一挤就出来,并且品质保证,当然是牙膏的品质。”我甚至不需要去翻它一下,就可以脱口说出我很厌恶的、曾套在我头上的屁话:“那么快,肯定是粗制滥造的廉价文学。”
不是滋味。
每次办签书会都有很多读者到场,常常从下午一点半签到晚上十点,比马拉松还要马拉松。我一直很感激那些愿意到场给我鼓励的人。
但,如果某天我的读者少了,签书会只剩下十几个老朋友面孔,当我某天黄昏牵着狗,看到新的人气作家在巷口书店举办签书会,排队的人潮绕了书店整整三圈时,我会不会说 :“比起寒暄拍照的签书会,我觉得安安静静写作,低调才是王道。”或甚至说:“签书会实在是太商业了,不适合我。”
不是滋味。
我是一个非常痛恨作品被抄袭的人(有谁很喜欢辛苦创作出来的东西被抄袭吗?),每次遇到作品的抄袭品被拿去得奖,或是作品被抄袭成为另一本商业出版品时,我都会采取霹雳雷霆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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