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作者:猪路喝风 更新:2021-11-25 11:18
虽然生活给他许多磨难,但他的心里,一直没有忘记侯家的所作所为,他曾去老屋探查,却发现侯家已经举家搬走了,街坊们都说,侯家从他们老屋里挖出了不少金子,怕树大招风,才搬走的。
爷爷四处打探,十几年后,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侯家的新宅。渐渐的,他长大了,[奇`书`网`整.理提.供]也有了一点积蓄,他成了家,有了儿子。他把家安在离侯家很远的地方,可他心里的仇恨,一天也没有熄灭过,他每年都要翻三座山,过两条河,走十天的路程,在侯家对面住上三天,只住三天,三天之后再走十天的路程,回到自己温暖的家里。
看着妻子温柔的眼波,儿子娇嫩的笑脸,他也会涌起一阵柔情,可是,想到父亲母亲的惨死,想起露宿街头的日子,他不禁握紧拳头,发誓要报仇,要取回属于陶家的一切。
可是,他一生中,都没有能够实现自己的心愿,他只有一家小小的店铺,以我们家当时的情况,是不可能与侯家抗衡的。爷爷去世的时候,我正好七岁,从小,我就显露出了非凡的生意天赋,而且我对金钱,有着天生的渴望,爷爷总是摸着我的头说,丫头,可惜啊,可惜你是个女孩儿家,不然的话,你一定能像我们的祖先一样,成为富甲天下的大商人,也可以了却爷爷的心愿。我会说,爷爷,女孩子也能做到的!爷爷笑笑,不说话了,可是,他曾背着我低叹道,这孩子,只是生得太丑了些,不然,也可以嫁到侯家去,照样把我们的要回来!后来,爷爷去世了,带着未完成的心愿。
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要亲手了结这一切。
于是,我费尽心思,嫁入侯家,就是为了对付小侯爷,我一边抓住财政大权,一边在汤水里下了慢性毒药,让他的身体机能慢慢衰竭,同时让他丧失生育能力。而银儿和小玉,虽然跟了我多年,但一来她们不过是我笼络小侯爷的工具,二来我总是担心她们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会对我们陶家不利,所以我一点点的把她们除掉了。
小侯爷死后,我大仇已报,把你过继过来,也是可以让我们陶家名正言顺的收回我们的财产。云仙本就不足为惧,只是她却要帮着芳玲,所以我也只好让她变疯。
芳玲的死,却是我没有料到的,她刚烈至此,虽然伤了我双眼,但我却愿意为她养大这个孩子。因为那天我一见他,便知道,他的确是小侯爷的孩子。”
她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淡淡道:“他原本也该是大户人家的金贵公子,可现在他却只是一个小厮,人人都叫他小猴儿,你看,人世间的事情,岂非变化莫测么?”
说到这里,她久久没有再开口,文峰以为她累了,便没有打扰她,直到傍晚,小丫头来请她用晚饭时,才发现她的头歪在一边,已然溘然长逝,她的手中,仍握着一块小小的金牌,上面刻着两个字:金娘。
如果酸甜苦辣咸是生活的五味,那我都想一一尝遍;
如果世间的颜色有着千百万种,那么,我想为我的生活一一涂上不同的颜色!
正文 第六章 玉翠浓
女子之魂回顾往生之事,不由滴下泪来:“我怎会如此不堪?”
阎君笑道:“你不是要尝尽人间百味么?你在凡间,就本是凡人,如红尘中的微尘,大海里的一滴水一般,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做人,最重要的就是会有欲望,会有痛苦,也会有欣喜,这些,不都是你要求的么?假如你不想再轮回,那就早日归位吧!”
女子之魂若有所悟,但她仍坚决道:“我还未尝试够呢!”
于是,她再度来到人间。
会芳楼上的姑娘们见客时的情景,是别的青楼里不曾见过的,临街一座四层彩楼,雕梁画栋,姑娘们不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要在衣袖外面罩上一层红色的薄纱。
骑马斜倚桥,满楼红袖招。
黄昏时分,只见红袖迎风招展,恰似引来了天上的彩霞,所以,此楼又被称做“红袖楼”。在这片彩霞里,就算是最不漂亮的姑娘,也都被映衬得如仙子一般,更何况,会芳楼里,全都是一等一的美人。
所以,会芳楼在这城里独树“艳”帜,芳名远扬。
无数的王孙公子,在这销金窟里追欢买笑,一掷千金,有的,甚至在这里倾家荡产。
会芳楼的“妈妈”芳纹的卧室就设在红袖楼的对面,她最爱黄昏时分,坐在她最心爱的摇椅上,欣赏满楼红袖招的景象。
而会芳楼的姑娘们也知道,每天这“红袖招”的时间,是她们争奇斗艳的绝佳机会,不但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钓”上多金的恩客,更可以在妈妈面前好好表现,说不定能成为会芳楼里的头牌。所以,没有一个人会错过这个机会。
除了翠浓,玉翠浓。
美人如玉,何况翠浓?
五岁被人贩子卖到会芳楼。
从此,便受到一系列严格的训练,仪态、修养无疑是一等一的,琴棋书画又样样精通,难怪芳纹曾笑说:“我们翠浓的人品学识,不逊色于任何一家的大家闺秀!”
只可惜,再怎么出色,她从懂事便已知道,自己只是一个风尘女子,怕是不能如荷花那般,出污泥而不染了。
翠浓最初引起芳纹的注意,正是在她十三岁那年。
十三岁,小荷初露。
翠浓虽已出落得亭亭玉立,但在这些千娇百媚的会芳楼里,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正是用这种平凡来保护自己。
十三岁之前,她一直给当红的姑娘弹琴伴奏,日子虽然平淡无波,但她也能自得其乐。
那天,正巧当红的头牌玲心的丫头病了一个,玲心又偏偏讲个派头,上红袖楼,定要二个小丫头跟着,少一个都不行。
玲心向芳纹抱怨人不够使,芳纹一回头,正好见翠浓抱了琴从门口经过,点手叫她:“你,过来一下!”
翠浓迟疑着进屋,芳纹笑道:“玲心,你看,这小丫头生得倒也伶俐,今儿就叫这小丫头跟着你吧!”
玲珑心这才住了嘴,抿着嘴笑了。
芳纹对翠浓道:“你去好生收拾一下,今儿跟着玲姑娘上红袖楼!”
黄昏,红袖楼头。
芳纹的一双利眼,没有在别处稍做停留,却一眼就看到了玲心身旁的那个小姑娘,她一袭湖绿色的衫裙,衣袖上套了一层桃红轻纱,虽然脂粉不施,但却轻灵秀气,芳纹的眼睛不由得亮了起来,就像已经看到成箱的金银堆在面前。
下得楼来,翠浓没有再回后院里那间小小的房间,而是直接住进了听雨轩,这一住,就是三年。
即使是在一般的人家,二八佳人也多已出嫁,然而到现在为止,翠浓仍是完璧之身,这不仅在于她的坚持,也缘于芳纹一心想把她卖个更好的价钱。
三年里,翠浓已然成为会芳楼里最红的清倌人。
严格的说,翠浓不算是标准意义上的美人,她的美,全在于那种与生俱来的娇弱,既便只披一件麻质的纱衣,看上去仍似经弱不胜衣,全身上下一无饰物,却似乎散发出摄人心神的光彩,佳人回顾,花木失色,日月无光。
而且,翠浓从不陪酒,和她对坐,唯有饮茶,用雪水冲泡的明前龙井,配几样精巧的细点,她再根据客人的喜好,或是低吟浅唱,或是素手调弦,再不然就是手谈两局,不论做什么,她总是淡淡的,从不多话,她的所有心事,似乎都藏在她那一双脉脉含情的双眸之中,不是有心之人无法看到,而她眼中的深意,往往也只出现那么一霎,当有人想去细细探寻之际,已不知何去何从。
不知为了什么,一向严厉的芳纹竟对翠浓如此宽容。
翠浓不卖身,翠浓不陪酒,翠浓可以决定见不见客,见那一位,这样的人物,在会芳楼,她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其实芳纹心里有数,她深深的知道,男人都是贱骨头,得不到的,往往就是最好的,翠浓越是这样高高在上,身份就会越高。再说那些王孙公子仅仅为了与翠浓一叙而付的缠头,就比与一般的姑娘过夜要多好几倍,就比如说李公子,前儿欲与翠浓小坐,派人送了五十两金子,翠浓那日身子不爽,没有见他,今儿又加送了两斛珍珠,纵然翠浓不卖身,也已为她赚了个盆满钵满了。
静极思动,这日翠浓只觉心内烦闷,只想出去透透气,不知不觉竟走到了红袖楼下,自打住进了听雨轩,翠浓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她信步上楼,凭栏远眺,开始还没有别的感觉,不过渐渐觉得有点不对,仔细一想,原来久不上楼,竟不记得这里的规矩,身上只穿了一袭翠绿的竹布衣裙,忘记了那必备的“红袖”!红袖楼头红袖招,这绿色的衣袖却显得有些扎眼了。翠浓当红原本就令许多姑娘不服,现在她又违犯的规矩,虽然芳纹不一定会追究,但毕竟会有些麻烦。
想到这里,匆匆就要下楼,不经意间,却见街心一人,一双如寒星般的眼睛直盯着她,想这翠浓,在会芳楼里这几年,什么人物也都见过,但这双眼睛,却让她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但出于女孩儿的羞涩,翠浓没有多做停留,也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只是在心灵深处,记住了那双闪亮的眼睛。
翠浓只向街心匆匆一瞥,却没有见到,对面回雁楼的楼座中,还有另一双对她垂涎三尺的眼睛。
翠浓未着红袖而登红袖楼,芳纹虽然心中不满,却也没有立即发作。第二天,她不动声色的来到听雨轩。
爷爷四处打探,十几年后,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侯家的新宅。渐渐的,他长大了,[奇`书`网`整.理提.供]也有了一点积蓄,他成了家,有了儿子。他把家安在离侯家很远的地方,可他心里的仇恨,一天也没有熄灭过,他每年都要翻三座山,过两条河,走十天的路程,在侯家对面住上三天,只住三天,三天之后再走十天的路程,回到自己温暖的家里。
看着妻子温柔的眼波,儿子娇嫩的笑脸,他也会涌起一阵柔情,可是,想到父亲母亲的惨死,想起露宿街头的日子,他不禁握紧拳头,发誓要报仇,要取回属于陶家的一切。
可是,他一生中,都没有能够实现自己的心愿,他只有一家小小的店铺,以我们家当时的情况,是不可能与侯家抗衡的。爷爷去世的时候,我正好七岁,从小,我就显露出了非凡的生意天赋,而且我对金钱,有着天生的渴望,爷爷总是摸着我的头说,丫头,可惜啊,可惜你是个女孩儿家,不然的话,你一定能像我们的祖先一样,成为富甲天下的大商人,也可以了却爷爷的心愿。我会说,爷爷,女孩子也能做到的!爷爷笑笑,不说话了,可是,他曾背着我低叹道,这孩子,只是生得太丑了些,不然,也可以嫁到侯家去,照样把我们的要回来!后来,爷爷去世了,带着未完成的心愿。
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要亲手了结这一切。
于是,我费尽心思,嫁入侯家,就是为了对付小侯爷,我一边抓住财政大权,一边在汤水里下了慢性毒药,让他的身体机能慢慢衰竭,同时让他丧失生育能力。而银儿和小玉,虽然跟了我多年,但一来她们不过是我笼络小侯爷的工具,二来我总是担心她们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会对我们陶家不利,所以我一点点的把她们除掉了。
小侯爷死后,我大仇已报,把你过继过来,也是可以让我们陶家名正言顺的收回我们的财产。云仙本就不足为惧,只是她却要帮着芳玲,所以我也只好让她变疯。
芳玲的死,却是我没有料到的,她刚烈至此,虽然伤了我双眼,但我却愿意为她养大这个孩子。因为那天我一见他,便知道,他的确是小侯爷的孩子。”
她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淡淡道:“他原本也该是大户人家的金贵公子,可现在他却只是一个小厮,人人都叫他小猴儿,你看,人世间的事情,岂非变化莫测么?”
说到这里,她久久没有再开口,文峰以为她累了,便没有打扰她,直到傍晚,小丫头来请她用晚饭时,才发现她的头歪在一边,已然溘然长逝,她的手中,仍握着一块小小的金牌,上面刻着两个字:金娘。
如果酸甜苦辣咸是生活的五味,那我都想一一尝遍;
如果世间的颜色有着千百万种,那么,我想为我的生活一一涂上不同的颜色!
正文 第六章 玉翠浓
女子之魂回顾往生之事,不由滴下泪来:“我怎会如此不堪?”
阎君笑道:“你不是要尝尽人间百味么?你在凡间,就本是凡人,如红尘中的微尘,大海里的一滴水一般,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做人,最重要的就是会有欲望,会有痛苦,也会有欣喜,这些,不都是你要求的么?假如你不想再轮回,那就早日归位吧!”
女子之魂若有所悟,但她仍坚决道:“我还未尝试够呢!”
于是,她再度来到人间。
会芳楼上的姑娘们见客时的情景,是别的青楼里不曾见过的,临街一座四层彩楼,雕梁画栋,姑娘们不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要在衣袖外面罩上一层红色的薄纱。
骑马斜倚桥,满楼红袖招。
黄昏时分,只见红袖迎风招展,恰似引来了天上的彩霞,所以,此楼又被称做“红袖楼”。在这片彩霞里,就算是最不漂亮的姑娘,也都被映衬得如仙子一般,更何况,会芳楼里,全都是一等一的美人。
所以,会芳楼在这城里独树“艳”帜,芳名远扬。
无数的王孙公子,在这销金窟里追欢买笑,一掷千金,有的,甚至在这里倾家荡产。
会芳楼的“妈妈”芳纹的卧室就设在红袖楼的对面,她最爱黄昏时分,坐在她最心爱的摇椅上,欣赏满楼红袖招的景象。
而会芳楼的姑娘们也知道,每天这“红袖招”的时间,是她们争奇斗艳的绝佳机会,不但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钓”上多金的恩客,更可以在妈妈面前好好表现,说不定能成为会芳楼里的头牌。所以,没有一个人会错过这个机会。
除了翠浓,玉翠浓。
美人如玉,何况翠浓?
五岁被人贩子卖到会芳楼。
从此,便受到一系列严格的训练,仪态、修养无疑是一等一的,琴棋书画又样样精通,难怪芳纹曾笑说:“我们翠浓的人品学识,不逊色于任何一家的大家闺秀!”
只可惜,再怎么出色,她从懂事便已知道,自己只是一个风尘女子,怕是不能如荷花那般,出污泥而不染了。
翠浓最初引起芳纹的注意,正是在她十三岁那年。
十三岁,小荷初露。
翠浓虽已出落得亭亭玉立,但在这些千娇百媚的会芳楼里,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正是用这种平凡来保护自己。
十三岁之前,她一直给当红的姑娘弹琴伴奏,日子虽然平淡无波,但她也能自得其乐。
那天,正巧当红的头牌玲心的丫头病了一个,玲心又偏偏讲个派头,上红袖楼,定要二个小丫头跟着,少一个都不行。
玲心向芳纹抱怨人不够使,芳纹一回头,正好见翠浓抱了琴从门口经过,点手叫她:“你,过来一下!”
翠浓迟疑着进屋,芳纹笑道:“玲心,你看,这小丫头生得倒也伶俐,今儿就叫这小丫头跟着你吧!”
玲珑心这才住了嘴,抿着嘴笑了。
芳纹对翠浓道:“你去好生收拾一下,今儿跟着玲姑娘上红袖楼!”
黄昏,红袖楼头。
芳纹的一双利眼,没有在别处稍做停留,却一眼就看到了玲心身旁的那个小姑娘,她一袭湖绿色的衫裙,衣袖上套了一层桃红轻纱,虽然脂粉不施,但却轻灵秀气,芳纹的眼睛不由得亮了起来,就像已经看到成箱的金银堆在面前。
下得楼来,翠浓没有再回后院里那间小小的房间,而是直接住进了听雨轩,这一住,就是三年。
即使是在一般的人家,二八佳人也多已出嫁,然而到现在为止,翠浓仍是完璧之身,这不仅在于她的坚持,也缘于芳纹一心想把她卖个更好的价钱。
三年里,翠浓已然成为会芳楼里最红的清倌人。
严格的说,翠浓不算是标准意义上的美人,她的美,全在于那种与生俱来的娇弱,既便只披一件麻质的纱衣,看上去仍似经弱不胜衣,全身上下一无饰物,却似乎散发出摄人心神的光彩,佳人回顾,花木失色,日月无光。
而且,翠浓从不陪酒,和她对坐,唯有饮茶,用雪水冲泡的明前龙井,配几样精巧的细点,她再根据客人的喜好,或是低吟浅唱,或是素手调弦,再不然就是手谈两局,不论做什么,她总是淡淡的,从不多话,她的所有心事,似乎都藏在她那一双脉脉含情的双眸之中,不是有心之人无法看到,而她眼中的深意,往往也只出现那么一霎,当有人想去细细探寻之际,已不知何去何从。
不知为了什么,一向严厉的芳纹竟对翠浓如此宽容。
翠浓不卖身,翠浓不陪酒,翠浓可以决定见不见客,见那一位,这样的人物,在会芳楼,她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其实芳纹心里有数,她深深的知道,男人都是贱骨头,得不到的,往往就是最好的,翠浓越是这样高高在上,身份就会越高。再说那些王孙公子仅仅为了与翠浓一叙而付的缠头,就比与一般的姑娘过夜要多好几倍,就比如说李公子,前儿欲与翠浓小坐,派人送了五十两金子,翠浓那日身子不爽,没有见他,今儿又加送了两斛珍珠,纵然翠浓不卖身,也已为她赚了个盆满钵满了。
静极思动,这日翠浓只觉心内烦闷,只想出去透透气,不知不觉竟走到了红袖楼下,自打住进了听雨轩,翠浓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她信步上楼,凭栏远眺,开始还没有别的感觉,不过渐渐觉得有点不对,仔细一想,原来久不上楼,竟不记得这里的规矩,身上只穿了一袭翠绿的竹布衣裙,忘记了那必备的“红袖”!红袖楼头红袖招,这绿色的衣袖却显得有些扎眼了。翠浓当红原本就令许多姑娘不服,现在她又违犯的规矩,虽然芳纹不一定会追究,但毕竟会有些麻烦。
想到这里,匆匆就要下楼,不经意间,却见街心一人,一双如寒星般的眼睛直盯着她,想这翠浓,在会芳楼里这几年,什么人物也都见过,但这双眼睛,却让她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但出于女孩儿的羞涩,翠浓没有多做停留,也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只是在心灵深处,记住了那双闪亮的眼睛。
翠浓只向街心匆匆一瞥,却没有见到,对面回雁楼的楼座中,还有另一双对她垂涎三尺的眼睛。
翠浓未着红袖而登红袖楼,芳纹虽然心中不满,却也没有立即发作。第二天,她不动声色的来到听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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