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作者:月星 更新:2021-11-25 09:15
.由以上種種現象,我們可以看出﹕「人活見鬼」是可能的,很多「見鬼」的目擊報告,可信度可能超出我們一向認為的那樣,絕不全是穿鑿附會的市井傳聞或主觀意識的錯覺幻象而巳。在此不得不提兩件事﹕1、很多人一聽到「鬼故事」總是嗤之以鼻的認為是無稽之談,也因此絕大多數人總認為「鬼故事」當然是沒有邏輯、漫無章法的?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的見解﹔「鬼」的出現與目擊是有一定條件的,譬如夜晚或陰暗的室內提供了「見鬼」最好的環境,但是也不能是伸手不見五指的全黑狀態,因為在一間全黑的暗室內,連一張全開大的白紙都看不見(肉眼視物是因為看見該物的反射光),又怎能看見白色霧狀的「以太體」呢?所以給「鬼故事」安排場景時﹔有月光或星光的晚上比伸手不見五指的環境要好。其次是這種鬼可能會嚇到
.人,但絕不會掐人的脖子或把長長的指甲插進人的身體,把鬼寫成這副德性的鬼故事作者是該打屁股的。2、確實有些邪法師可以用詭異的邪法去延長「以太體」凝聚或殘留的時間,並以咒語符法之類的法術去驅使這些無意識的「以太體」為其所用以遂行其某種邪惡目的(譬如引鬼入室,驚嚇居住者),但其作用也止於驚嚇,使其心神不安而巳,但仍然不會造成實質的傷害。因此也從而又產生了反其道的「驅鬼」儀式,甚至有些邪法師為了賺取金錢的私心,竟然先引鬼入宅去嚇人,再毛遂自薦的去為主人驅鬼,這在傳說中也屢見不鮮,並不盡然只是虛構的鬼故事而巳,不過只要了解其中的原理,大可不必大驚小怪,中國古代人的
所謂「見怪不怪、其怪自敗」是很有道理也有實際效應的。
接著 的 就是「覺魂」(「識魂」、「心識」或以「阿賴耶識」為主的八識綜合體),它貯藏人一生甚至無數前世的記憶及「業」,一般眾生食欲、性
欲、物欲的殘留記憶因執著也深深的烙印在其中,通常它總是緊緊包裹住「真如」而形成了一種蒙蔽,眾生之所以為眾生,而永在輪迴中打轉,不能覺悟而戊佛,體現「真如」,進入生命實相的涅盤之境,就是因為它的包裹蒙蔽。「真如」就是俗稱的「主魂」,和「覺魂」總是這樣的糾纏不清,一定要到「無色界」的覺悟層面才能甩開,這個「覺魂」也正是我們所說的真正「靈體」。不能覺悟的眾生,「主魂」被裹在「覺魂」的靈體之內成為「中陰身」。這種「靈體」依舊由有著少量靈界的物質所組成,在人死後,就會前往靈界去報到,在中陰身界的「靈界」等侯輪迴轉世。但是也有例外之時﹕1、意外死亡者,靈魂離體後會突然感到茫茫然的不知何去何從?甚至不知道自身巳死,如果沒有神佛慈悲引領或亡親故友來接引,又沒有法師為其超渡,將會一直羈留陽世或在死亡地點附近徘徊,這是與「以太體」不同的另一種「鬼」。2、意外死亡卻心生怨恨,死不瞑目的,因為執著,會羈留在死亡之處,如車禍、淹死的,住住會在該處「找替死鬼」,其實根本沒有所謂的「替死鬼」或「替身」,它們只是憤憤不平的對不認識的活人報復,拉去做同伴而巳。(註﹕嚴格來說也不是「拉」,而是在剎那間,以意識能量影響了活人的意識,造成判斷錯誤而致死)。3、被謀害致死又不肯去陰司告狀而一心要親手報仇的,則會直接去找仇家報復,但一時不能得手,也將因此羈留世上。4、死後因心繫生前未完成之事或貪戀生前的種種而羈留陽世,終於成了孤魂野鬼。5、生前沒有任何信仰,特別是根本不相信靈魂不滅.靈界實存的人,死後的靈魂必然飄飄渺渺的羈留陽世,不知何去何從?(或落入「迷魂林」之中)。6、自殺而死的,有部份也會被羈留在死亡之處不停徘徊而不知何去何從?7、以上這些孤魂野鬼有的會以墳墓為家。有的會依附家中牌位。有的會依附大樹,巨石之中。有的則依附在別人家的牌位之中,接受供奉。有的則附於
人身。有的更無賴的則附於廟宇神壇的神像中裝神弄鬼,貪求食物紙錢的供奉。這一類型的「鬼」與「以太體」的「鬼」最大的不同,是它不具有陽世的物質成份,而是由精鈿的靈界物質所組成,在中陰身的靈界來看,它是有形有體的,所以稱之為「靈體」。但是在陽世,因為其組成的靈界物質非我們活人肉眼可見,所以,基本上我們是看不見這種「靈體」的。但是只有幾種例外情形可見到這種「鬼」﹕1、活人因天生的「陰陽眼」或後天修煉而有「靈視」能力,具有捕捉那種靈界物質的波長時,就可以看見。2、這種「鬼」(靈體)因為對陽世仍存有某種強烈欲念,或滿心怨恨時,它也可馭凝聚強大的念力,吸附陽世物質界細微的物質,而在極短的時間內「顯形」,而且由於對生前種種的執著,通常會顯現出生前的模樣。這是較友善的。如果是為了作弄人,嚇人或復仇,則也可以顯現恐怖的模樣來。甚至於意念強大時,也可移動陽世的物體,如飛砂走石,造成小小的旋風、砸盤丟碗等等,因此這種「鬼」要顯現穿什麼樣的衣服或拿什麼東西的樣貌那也不是難事。不過,它們的力量仍未大到可以掐死活人或什麼把長指甲插入人體的地步。當然這種「鬼」一旦飄渺無依時也會被邪法師所利用,通常是提供一個舒適的能量環境給它們依附,並不時供應能量,而且還要談條件,所以自古就有「養鬼、役鬼」的說法,不過由於邪法師本身也要輸能量給這種鬼,久而久之對其本身能量耗損也極大,下場通常是不會太好的。
比如现在的「靈魂學」所探討的主題當然就是靈魂。
在某些宗教中、靈學研究者,甚至一般人的認知上,「靈魂」的意義是代表著一個(團)類人的精神體,生前依附於肉體,成為人思想行動的主宰,死後則脫離肉體繼續存活於陽世間、天堂、地獄、另一度空間,或宇宙中某處。
但是在中國,「靈魂」的意義卻有些含混不明﹔ 有時「靈魂」只是名詞,指的是單一的類人精神體。譬如「靈魂出竅」。
有時「靈」和「魂」是同義的重疊字,譬如「亡靈」等於「亡魂」。 有時「靈」和「魂」是近似卻不相同的二回事,「靈」是「靈體」、 「魂」是「幽體」。
有時「靈魂」一詞成了泛稱,涵蓋了「魂魄」。 我們先從「魂魄」談起。 「禮記.祭義篇」中說﹕ 「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謂之鬼。」又說﹕
「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指人死之後)」 而且在道家的觀念中詔為﹕魂屬陽,附於氣,魄屬陰,附於形(體),並且一向認為「魂善」而「魄惡」。
也因此,中國人很早就有了「三魂七魄」的說法,先說「七魄」,其名稱分別為「尸狗、伏矢、雀陰、容賊、非毒、除穢、臭肺」,有人認為七魄代表了「喜、怒、哀、懼、愛、惡、欲」的七情(或分別主掌了人的七情),或可說「魄」(七魄)正是一種生物性的本能,例如食欲、性欲、逃避危險等等以及無意識的反射作用。所以「魄」必須依附在肉體上才會發生作用,一旦肉體死亡時,「魄」也就隨著肉體的腐爛而自然的消散於無形,所以古人才會有「形魄歸於地」的說法。如果籠統的把「魄」視做生物性的本能,那麼就「魄」而言,當然就不是人類所專有,只要是生物就都有這種代表本能活動的「魄」。
「魄」雖然只是一種無意識的生物性本能,但是,「魄」與「魂」的關係很微妙,「魄」並不完全接受「魂」的指揮,而是有著無意識的「自主機械動作」(自律神經),譬如人的心跳就是「魄」的作用之一,正常人是很難用意識(魂)命令心臟即時停止跳動的,因為心跳也是生物性本能之一。但是我們也不能說「魄」和「魂」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三魂」一旦離開肉體,「魄」的作用也跟著停止,這時我們就會認為這個人巳經「死亡」了。
但,有時候,「魄」的力量是很強的,譬如蛇或蜥蜴之類的動物,即使頭部被砍斷了,魂巳離體,但其軀體卻仍然不停的扭曲蠕動,甚至可達數小時之久才停止。
性欲也是生物性本能之一,其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繁衍子孫。前蘇聯科學家普對蜥蜴類的「守宮」做過研究,將一雄一雌的尾部切斷,將兩條斷尾放
置在一塊平滑的桌面上,相距約三、四十公分,這兩條斷尾會不停地扭動並互 相靠近,彷彿雙方有某種磁性吸力一般,最後這兩條斷尾終於碰觸在一起,並
互相纏繞,扭曲成一團。即使在雌雄守宮本體死亡之後,兩條斷尾的這種「交尾」(交配)的本能仍然可持續數小時之久,可見﹁魄﹂的力量,也正因為蛇、蜥蜴這類爬蟲類動物具有超強的生物性本能,才能從遠古的恐龍時代,歷經數億年仍能倖存到今天。
針對這樣獨特而令人訝異的現象,前蘇聯科學家據此推論﹕雌雄異體的動物,相互之間「性」的吸引,可能不單純只是心因性的衝動而驅使肉體行動,而似乎有物質性的自然吸引力存在其閒,並且這種吸引力在反覆的驗證中是可以明確觀察到的。
因而,由此可以看出同種動物雌雄性之間「情不自禁」的性衝動或性吸引力是一種超強的物性作用(或不自主的機械動作),不單純只是先有了為了追求快感的「意念」,然後在不自覺的狀態下完成傳宗接代的天賦使命而已。
.人,但絕不會掐人的脖子或把長長的指甲插進人的身體,把鬼寫成這副德性的鬼故事作者是該打屁股的。2、確實有些邪法師可以用詭異的邪法去延長「以太體」凝聚或殘留的時間,並以咒語符法之類的法術去驅使這些無意識的「以太體」為其所用以遂行其某種邪惡目的(譬如引鬼入室,驚嚇居住者),但其作用也止於驚嚇,使其心神不安而巳,但仍然不會造成實質的傷害。因此也從而又產生了反其道的「驅鬼」儀式,甚至有些邪法師為了賺取金錢的私心,竟然先引鬼入宅去嚇人,再毛遂自薦的去為主人驅鬼,這在傳說中也屢見不鮮,並不盡然只是虛構的鬼故事而巳,不過只要了解其中的原理,大可不必大驚小怪,中國古代人的
所謂「見怪不怪、其怪自敗」是很有道理也有實際效應的。
接著 的 就是「覺魂」(「識魂」、「心識」或以「阿賴耶識」為主的八識綜合體),它貯藏人一生甚至無數前世的記憶及「業」,一般眾生食欲、性
欲、物欲的殘留記憶因執著也深深的烙印在其中,通常它總是緊緊包裹住「真如」而形成了一種蒙蔽,眾生之所以為眾生,而永在輪迴中打轉,不能覺悟而戊佛,體現「真如」,進入生命實相的涅盤之境,就是因為它的包裹蒙蔽。「真如」就是俗稱的「主魂」,和「覺魂」總是這樣的糾纏不清,一定要到「無色界」的覺悟層面才能甩開,這個「覺魂」也正是我們所說的真正「靈體」。不能覺悟的眾生,「主魂」被裹在「覺魂」的靈體之內成為「中陰身」。這種「靈體」依舊由有著少量靈界的物質所組成,在人死後,就會前往靈界去報到,在中陰身界的「靈界」等侯輪迴轉世。但是也有例外之時﹕1、意外死亡者,靈魂離體後會突然感到茫茫然的不知何去何從?甚至不知道自身巳死,如果沒有神佛慈悲引領或亡親故友來接引,又沒有法師為其超渡,將會一直羈留陽世或在死亡地點附近徘徊,這是與「以太體」不同的另一種「鬼」。2、意外死亡卻心生怨恨,死不瞑目的,因為執著,會羈留在死亡之處,如車禍、淹死的,住住會在該處「找替死鬼」,其實根本沒有所謂的「替死鬼」或「替身」,它們只是憤憤不平的對不認識的活人報復,拉去做同伴而巳。(註﹕嚴格來說也不是「拉」,而是在剎那間,以意識能量影響了活人的意識,造成判斷錯誤而致死)。3、被謀害致死又不肯去陰司告狀而一心要親手報仇的,則會直接去找仇家報復,但一時不能得手,也將因此羈留世上。4、死後因心繫生前未完成之事或貪戀生前的種種而羈留陽世,終於成了孤魂野鬼。5、生前沒有任何信仰,特別是根本不相信靈魂不滅.靈界實存的人,死後的靈魂必然飄飄渺渺的羈留陽世,不知何去何從?(或落入「迷魂林」之中)。6、自殺而死的,有部份也會被羈留在死亡之處不停徘徊而不知何去何從?7、以上這些孤魂野鬼有的會以墳墓為家。有的會依附家中牌位。有的會依附大樹,巨石之中。有的則依附在別人家的牌位之中,接受供奉。有的則附於
人身。有的更無賴的則附於廟宇神壇的神像中裝神弄鬼,貪求食物紙錢的供奉。這一類型的「鬼」與「以太體」的「鬼」最大的不同,是它不具有陽世的物質成份,而是由精鈿的靈界物質所組成,在中陰身的靈界來看,它是有形有體的,所以稱之為「靈體」。但是在陽世,因為其組成的靈界物質非我們活人肉眼可見,所以,基本上我們是看不見這種「靈體」的。但是只有幾種例外情形可見到這種「鬼」﹕1、活人因天生的「陰陽眼」或後天修煉而有「靈視」能力,具有捕捉那種靈界物質的波長時,就可以看見。2、這種「鬼」(靈體)因為對陽世仍存有某種強烈欲念,或滿心怨恨時,它也可馭凝聚強大的念力,吸附陽世物質界細微的物質,而在極短的時間內「顯形」,而且由於對生前種種的執著,通常會顯現出生前的模樣。這是較友善的。如果是為了作弄人,嚇人或復仇,則也可以顯現恐怖的模樣來。甚至於意念強大時,也可移動陽世的物體,如飛砂走石,造成小小的旋風、砸盤丟碗等等,因此這種「鬼」要顯現穿什麼樣的衣服或拿什麼東西的樣貌那也不是難事。不過,它們的力量仍未大到可以掐死活人或什麼把長指甲插入人體的地步。當然這種「鬼」一旦飄渺無依時也會被邪法師所利用,通常是提供一個舒適的能量環境給它們依附,並不時供應能量,而且還要談條件,所以自古就有「養鬼、役鬼」的說法,不過由於邪法師本身也要輸能量給這種鬼,久而久之對其本身能量耗損也極大,下場通常是不會太好的。
比如现在的「靈魂學」所探討的主題當然就是靈魂。
在某些宗教中、靈學研究者,甚至一般人的認知上,「靈魂」的意義是代表著一個(團)類人的精神體,生前依附於肉體,成為人思想行動的主宰,死後則脫離肉體繼續存活於陽世間、天堂、地獄、另一度空間,或宇宙中某處。
但是在中國,「靈魂」的意義卻有些含混不明﹔ 有時「靈魂」只是名詞,指的是單一的類人精神體。譬如「靈魂出竅」。
有時「靈」和「魂」是同義的重疊字,譬如「亡靈」等於「亡魂」。 有時「靈」和「魂」是近似卻不相同的二回事,「靈」是「靈體」、 「魂」是「幽體」。
有時「靈魂」一詞成了泛稱,涵蓋了「魂魄」。 我們先從「魂魄」談起。 「禮記.祭義篇」中說﹕ 「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謂之鬼。」又說﹕
「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指人死之後)」 而且在道家的觀念中詔為﹕魂屬陽,附於氣,魄屬陰,附於形(體),並且一向認為「魂善」而「魄惡」。
也因此,中國人很早就有了「三魂七魄」的說法,先說「七魄」,其名稱分別為「尸狗、伏矢、雀陰、容賊、非毒、除穢、臭肺」,有人認為七魄代表了「喜、怒、哀、懼、愛、惡、欲」的七情(或分別主掌了人的七情),或可說「魄」(七魄)正是一種生物性的本能,例如食欲、性欲、逃避危險等等以及無意識的反射作用。所以「魄」必須依附在肉體上才會發生作用,一旦肉體死亡時,「魄」也就隨著肉體的腐爛而自然的消散於無形,所以古人才會有「形魄歸於地」的說法。如果籠統的把「魄」視做生物性的本能,那麼就「魄」而言,當然就不是人類所專有,只要是生物就都有這種代表本能活動的「魄」。
「魄」雖然只是一種無意識的生物性本能,但是,「魄」與「魂」的關係很微妙,「魄」並不完全接受「魂」的指揮,而是有著無意識的「自主機械動作」(自律神經),譬如人的心跳就是「魄」的作用之一,正常人是很難用意識(魂)命令心臟即時停止跳動的,因為心跳也是生物性本能之一。但是我們也不能說「魄」和「魂」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三魂」一旦離開肉體,「魄」的作用也跟著停止,這時我們就會認為這個人巳經「死亡」了。
但,有時候,「魄」的力量是很強的,譬如蛇或蜥蜴之類的動物,即使頭部被砍斷了,魂巳離體,但其軀體卻仍然不停的扭曲蠕動,甚至可達數小時之久才停止。
性欲也是生物性本能之一,其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繁衍子孫。前蘇聯科學家普對蜥蜴類的「守宮」做過研究,將一雄一雌的尾部切斷,將兩條斷尾放
置在一塊平滑的桌面上,相距約三、四十公分,這兩條斷尾會不停地扭動並互 相靠近,彷彿雙方有某種磁性吸力一般,最後這兩條斷尾終於碰觸在一起,並
互相纏繞,扭曲成一團。即使在雌雄守宮本體死亡之後,兩條斷尾的這種「交尾」(交配)的本能仍然可持續數小時之久,可見﹁魄﹂的力量,也正因為蛇、蜥蜴這類爬蟲類動物具有超強的生物性本能,才能從遠古的恐龍時代,歷經數億年仍能倖存到今天。
針對這樣獨特而令人訝異的現象,前蘇聯科學家據此推論﹕雌雄異體的動物,相互之間「性」的吸引,可能不單純只是心因性的衝動而驅使肉體行動,而似乎有物質性的自然吸引力存在其閒,並且這種吸引力在反覆的驗證中是可以明確觀察到的。
因而,由此可以看出同種動物雌雄性之間「情不自禁」的性衝動或性吸引力是一種超強的物性作用(或不自主的機械動作),不單純只是先有了為了追求快感的「意念」,然後在不自覺的狀態下完成傳宗接代的天賦使命而已。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