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作者:阿道夫·希特勒    更新:2021-11-25 00:40
  从一九一九年到—九二○年,党员大会选出一个委员来指导我党的运动。
  根滑稽,这一个委员会竟采取我党所极端反对议会制度。
  我不愿附和这样笨的办法。
  不久,我不再去出席于委员会了。
  我只有为我自己作宣传,不问其他的一切。
  我不听任何无知者的劝诱而改变方针,同时不去干涉他人的分内事务。
  等到新章程一经采用,我就被任选为党中的总理,因此我便取得了必要的威权及附带的权利,这种愚笨的办法也就立即废止。
  用实行专责的原理,去代替委员的合议制。
  总理是负责指挥这个运动的全责的。
  日子长久了,大家就公认这种原理是合乎自然的,至少在党的统治上该是这样。
  委员会只有空谈而毫无一些成绩,所以如果把它来解散最好使他们去从事实际工作。
  眼看着他们一声不响的离职,以后不知到那里去了,不禁要令人笑起来。
  因了这事使我想念到同样的大制度,那是国会(Reichstag)。
  如果叫那些坐谈的议员去担任实际工作,尤其是要他们各人对于工作须负责任的时候,他们必定会迅速的鸟兽散了。
  一九二○年十二月,民族观察报(Volkischer Beobachter)由我们来接办了。
  这个报纸,我们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对于人民的意见是多所爱护的,现在变为民族的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的机关报了最每星期刊行两次,到了一九二三年的春天改为日报,又到了是年的八月底,于是便扩展而成为所共和的大张的形式。
  民族观察报是一种“民族”的机关报,它有着长处,自然也有它的谬误和弱点。
  它的内容虽然不错,然而它不能作为商业经营。
  原想此报由众人来定阅,以报费来维持生命的,可是它不知道和他报去竞争,以谋自己的生存,徒然用爱国的人们的一些报费去弥补营业不良的损失,而且他们不知道他们自己的不当。
  我看到这种危机,于是颇费苦心去极谋救济。
  在一九一四年大战的时候,我曾认识了马克思·阿曼(Max Amann),他现在在本党中提任着事务主任,一九二一年夏季的某一日,我偶然到了这位军队中的老友,我便请他担任党中的事务主作任,因为他在那个时候已经有了优缺,所以迟疑了好久,才开始答允。
  可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他不愿意被庸碌的委员会所牵制,而愿意对唯一的领袖负责。
  结果他挑选了几个人去任报馆的编辑。
  这几个人以前曾隶属天马维利亚人民党的;但是,依他们的工作成绩而论,那是极能胜任的。
  这种试验,成效卓著这就是因为本党以忠诚坦白的态度去赏识人才;所以能够使职员心悦诚服,比较往日所收的效能尤为迅速而稳固。
  以后他们便成为良好的民族社会党员了。
  非特他们的言谕是这样,而且还能见之于实行。
  他们在吾党新运动中所做的工作,都很切实坚定,而出于至诚的。
  在两年当中,我的见解慢慢他获得了实现,至小就最高的领导机关而言,我的见解,在现在党中已经成为极自然的事了。
  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九日的事件,足以证明这种制度已经获得了成效,当吾在四年前加入这运动时候,那时党中还没有一颗橡皮图章。
  到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九日,吾党遭到解散,财产都被没收,一切贵重的物品,以及报纸所值总数已超出十七万金马克了。
  第十二章 工会问题
  我党运动的迅速发展,使我们不得不于一九二二年采取一种态度,来对付某一个问题,这问题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
  我们会竭力的去研究一种最敏捷而最易的方法,使运动深入到群众的心里,但是常常会碰到一种阻力,如果永远和我们的意见相反,而工人政治组织,也操在他们的手中,那么,工人决不会完全永远来归附我们的。
  在本分的上编中,我已经论及工会的性质、目的、以及工会的重要。
  照我的意思,如果不是用国家有政策(这种政策也是常常没有结果的。)或是教育上的新思想,使雇主对工人的态度,稍微有些改变,那么工人除了从经济生活中的平等权利上着应,去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以外,再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我继续说着,如果是因为这缘故,而无法防止—切常,使社会生活以重大损害的不平,那么这种保护行为,实在是有害于整个民族社会的。
  我又说,在雇主中,如果还有不知道实社会的义务,甚至不知道人类基本的权利的。
  那么工会当然是有着它的必要的。
  依目前的事态来观察,我深信工会决没有可以废除的。
  实在,工会在民族的经济生活中,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
  民族社会主义运动的目的,是在替人民实现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我们确信将来的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当中,每一个制度,必定要把这种运动的本身作为根基。
  如果说握到了权力,就可以实行无论怎样的改革,既不心有什么的运动来作为基础,也不须去征求对于这种运动素有训练的人才,那么,这是一种十分谬误的见解。
  在这里,就明了一个原则,就是精神往往重于形式。
  因为形式的创造是十分快速的。
  决没有一个能够在他的文件中去取出一张新的审法草案来,并且再希望能够凭藉了一张最高机关的命令,就可以“施行”的。
  这一种的草案虽然可以试验,然而决能久存,差不多和流产没有什么两样的。
  我记得威玛法在产生的时候,有人想用一种新宪法和新国旗来对德国的民族作欺骗,在过去的半世纪中,这种宪法和新国旗,大都对我民族是毫无关系的。
  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都应该避免这种试验,因为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应该从长期的运用组织中产生出来的。
  所以民族社会主义运动,应该自己有一种工会的组织,而且必须认识这种组织的需要。
  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会,它的性质究竟是什么?什么是我们的任务?什么是工会的目的?
  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会,并不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而是代表工人的机关。
  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不知道有阶级,不过从政治方面看来,有一种叫做公民,而公民是具有绝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
  除了公民之外,还有一种叫庶民,庶民是绝没有政治上的权利的。
  工会制度的主要目的,并不是阶级斗争,可是马克斯主义硬要叫它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
  马克斯主义首先创设这种经济的武器。
  而国际主义的犹太人,就来用破坏自由独立的国的经济基础,毁灭这种民族的工商业,而经营他们自己的工商业。
  他们的目的。
  是要使民族去做那不分国界的犹太人所操纵的金融界的奴隶。
  民族社会主义工会,并不是主持能工当作破坏民族生产的工具的,而在增加生产,使物品能够畅销,他的方法是在打倒一切的弊端;因为这种弊端是含有反社会的性质,并且阻碍经济和全民族生活的效率的。
  民族经济的繁荣,就是本身的物质上的幸福,这是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人,应该知道的。
  民族社会主义的雇主,也应该知道工人的幸福,和快乐,就是他的大企业存在和发展所必要的要件。
  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会,并不能和他种的工会并存,因为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会,必须认识它自己的任务的普遍性和由这种任务所产生的义务,不被其它组织所阻碍,并且还须发展它自己的特色。
  它不能和他种同类组织人妥协,而且还须保持绝对独立的权利。
  在过去,曾有不少的反对我们独立行创立工会的议论,但是到了现在,还是一样。
  我不愿考虑各种必要失败的试验。
  像从工人血汗所得的工资当中,去提取一部分用以来维持工会,而这工会,又是未必一定有利于他们会员的,所以我必定认这一点是不对的。
  在一九二二我们的行动,就是根据了这种意见的,其他的人士,在表面也像是有着过人的见识,大家去着手创办工会。
  可是没有多少时候,他们便烟消云散,结果和我们一样。
  所不同的就是我们以前既不欺入,也不自其而已。
  第十三章 德国在大战的联盟政策
  在日耳曼帝国时代,外交政策既是变换不定,便是同盟政策也产没有遵照了适当的原则。
  在革命以后,这种情形,不但没有改过,而且不愈弄愈糟。
  譬如在战前,政治思想的混乱,便是外交失败的主要原因,那么在战后外交失败的主要原因便是缺乏诚意了。
  因为凭藉革命的手段去从事于破坏运动的政党,势必对于以复兴德国为目的的同盟政策是不放在眼中的,这是十分明显的事实。
  当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还在一个不出名的小团体的时候,多数的同志,对于外交政策上的问题,大都抱着一种漠然的态度。
  因为我们要争取对外的自由,主要的前提之一,就是在首先要除掉我们所以溃败的原因,并且还须扑灭从中渔利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