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者:王溢嘉    更新:2021-11-24 21:34
  妻子觉得丈夫的行径迥异平日,想到“可能”是狐妖在酒中下毒所致,以丹砂却邪,姬生才如梦初醒,失声说:“我奈何作贼?”其实他的作贼也许是酒精降低了他的压抑作用,但他还是把自己陡生的贪念推给了狐妖。
  卷七的《鸦头》一文则说,开妓院的老鸨是个老狐妖,而以美色诱人的众妓则是小狐妖,有一狐女鸦头不堪烟花下流,偕恩客王生夜遁,后来老狐妖逼至,揪发提去,百般鞭楚折磨。王生与狐女所生之子长大后,知母为老狐幽禁,持刃前往,血溅欢场,扑杀众狐妓及老狐(他的外祖母),救出母亲。母亲以巨针刺其子踝骨、肘间及脑际,“掘断狐性”,其子醒来涕曰:“忆昔所行,都非人类。”从此“温和如处女,乡里贤之”。蒲松龄在篇后还说:“妓尽狐也……灭理伤伦,其何足怪,至百折千磨,之死靡他,此人类所难而乃于狐也得之乎?”这个结论是相当荒谬的,因为几乎所有的动物学家都告诉我们,动物在生存的压力下,固然会扑杀异类或同类,但“绝对不会”折磨对方,让对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谓“百折千磨,之死靡他”绝非“狐性”,而是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才具有的“人性”,但大家还是将它推给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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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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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这样当一个人表现出色欲、财欲、攻击欲,而又无法自圆其说时,就说这是“狐祟”,是狐妖在作怪才使自己迷失本性的;其实,狐妖更像是原我欲望的代名词或替罪羔羊。在以欲望为名的交响曲中,那些来去自如的狐妖扮演的其实是中国人“社会原我”的故事。
  三、男人与野兽的浪漫绮情
  书生与女狐的浪漫绮情,是《聊斋志异》里描述最多、也最魅人的故事。这固然可以说是男性的色欲较旺盛,且在男权社会里较能有非分之想及非分之行所致,但如果我们拿它们来和西方另一组与爱情相关的变形故事做比较,可能就会发现另一种更幽微的原因。
  中国人习于书生与女狐的爱情故事,觉得野兽变成美女来引诱书生,似乎理所当然;但在西方,我们却看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变形结构:希腊神话里的宙斯风流成性,他经常变成野兽去引诱美女,譬如有一次他变成一只天鹅,引诱丽达和他作爱;又有一次,他变成一只大白牛去引诱欧罗巴女神,将她带到克里特岛,然后再变成一只老鹰,享受了欧罗巴女神的肉体。
  在有名的《美女与野兽》童话故事里,则是一个父亲为了给他美丽的女儿礼物,到“野兽”的花园里偷摘玫瑰,因被发现,而使美丽的女儿必须代替父亲到“野兽”的古堡去接受处罚。“野兽”爱上了“美女”,并因而缠绵病榻;最后,“美女”忘了“野兽”丑陋的容貌,日夜服侍他,终于也爱上了“野兽”,答应嫁给他。于是,奄奄一息的“野兽”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王子,原来王子是被女巫施以魔法才变成“野兽”的。“美女”的爱破除了女巫的魔法,王子与美女有情人终成眷属。另一则《青蛙王子》童话,也是类似的爱情故事。
  西洋这类涉及情爱的变形故事,和中国的可是大相径庭。为什么宙斯在引诱丽达和欧罗巴时,不变成俊男,反倒要变成野兽呢?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我们似乎可以说,野兽降低了美女的性压抑,因为野兽不会泄露秘密,美女不必在野兽面前感到羞耻,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她想做的事。而童话故事里的美女与野兽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它一方面在说,女人不应该只看男人的外表,而应该爱他的内在;另一方面则在说,一个少女必须接纳她也有的兽性,始能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女人。
  《聊斋志异》里的女狐故事,事实上是“男人与野兽”的故事,野兽必须先变成美女,才能让男人动心,否则免谈。除了少数几个故事中的狐女不怎么美外,其他均属人间罕见绝色。这些美女大抵皆自承为狐,但书生依恋其美,不仅不以为怪,反而觉得更加“刺激”。这类女狐故事事实上是将男人对女人的两种渴望冶为一炉:美女是表,野兽是里,搂在怀中的美女就是野兽;美女既是野兽,男人自可随心所欲地为所欲为。而《聊斋志异》里的女狐也大都具有这种双重性,她们一方面具有“容华若仙”、“媚丽欲绝”的美女外貌,一方面又具有“自荐枕席”、“恒无虚夕”的野兽本质。
  卷一里的青凤是书中最像名门闺秀、最贞静自持的美女,但也是唯一让人看到她野兽原形的女狐。在故事开始时,青凤和她的家人并没有自掀底牌地自承是狐,而耿生虽对她意乱情迷,却也一直无法“及于乱”,青凤的叔父甚至因为耿生的轻狂而举家他迁。几年后,耿生清明上墓,归途中见被犬逼逐的小狐跑到他跟前,依依哀啼,“生怜之,启裳衿提抱以归,闭门,置床上,则青凤是也”。为什么在路上不能从野兽变成美女,而非要到“床上”才能做这种变形?书上并未交待,但这种安排的潜意识用意恐怕还是要增加上述所说的性魅惑。青凤在被耿生看到她野兽的一面后,对耿生说:“望无以非类见憎。”耿生的回答是:“如获异宝,何憎之有?”于是青凤不再贞静自持,自云“可与君坚永约耳”,而和耿生共效于飞。
  在《聊斋志异》里,书生与女鬼的爱情虽然同书生与狐的爱情同样魅人,也同属色欲幻想,但前者是染有“死亡气息”的情欲满足,而后者则是染有“野兽气息”的色欲发泄,何者较能让人“放纵”其身心,是相当明显的。
  四、色欲满足的双重标准
  《聊斋志异》里也有数则男狐找女人的故事,但却与前述女狐找男人的故事大异其趣。在这些故事里,它成了真正的“狐祟”,女方多是身不由己,任凭男狐摆布,既没有用来装点色欲的爱情,也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男狐妖对女性的性骚扰,让人想起西方的梦魔(incubus)传说。传说中,梦魔会在夜间侵入女子的床铺,和她作爱。早在公元7世纪,就有一位大主教记载某修道女饱受梦魔的折磨,最后由神父驱魔才告平息的案例;到了12世纪,梦魔骚扰的案例突告增加,有一妇女夜夜受梦魔骚扰达6年之久,最后由神父作法驱魔,并命僚属与该女士同床共眠,梦魔才不得其门而入,但却在门外发出可怖的诅咒。
  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梦魔作祟乃是一种女性的色欲幻想,因为女性有较大的性潜抑及压抑,而社会对她们的性束缚也较多,所以只能用“身不由己”、“被搔扰”等方式来获得某种发泄,男狐妖的作祟于女人,似乎也可做如是观。但在男权社会里,女性的的这种色欲幻想显然无法像男性的色欲幻想般受到歌颂,而是必须加以挫折的,譬如卷一的《贾儿》一文说,某位因丈夫在外经商而独寝的妇人,“梦与人交,醒而扪之,小丈夫也。察其情,与人异,知为狐”。起初,她还邀庖妪与儿子共寝以拒狐,最后竟至与狐“嬉戏无节”,诟骂来破坏好事的儿子是多管闲事;不堪此辱的儿子先是以利刃断狐尾,后又以毒酒毒死狐妖,而妇人也因病疾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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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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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狐妖要光明正大地来明媒正娶世间女子也是不行的。卷三《胡氏》一文说,某巨室的西席胡氏是一狐妖,主人“察胡意固不恶,优重之,不以怪异废礼。胡知主人有女,求为姻好,屡示意,主人伪不解”。胡生又正式托人作媒,主人始以“交称莫逆,何必婚姻”却之,后来又直告曰:“实无他意,但恶其类耳。”次日,胡生派狐兵来犯,骚扰月余,主人不堪,只好对胡氏推心置腹地说:“先生达人,当相见谅,以我情好,宁不乐附婚姻,但先生车马宫室,多不与人同,弱女相从,即先生当知其不可”。同时为了表示不是看不起他,又主动提出“如不以尘浊见弃,在门墙之幼子,愿得坦腹床下”的建议。胡氏刚好有妹未嫁,遂转怒为喜,和巨室订鸳盟。
  这个故事在《聊斋志异》里颇具对比作用。当书生遇到女狐时,虽明知其为异类,却亦为姻好,即使父母也不反对。但《胡氏》里的男狐,纵然优秀饱学,当他欲与世间女子结为姻好时,人类就“恶其类”、“弱女相从,即先生当知其不可”。这种心态不只表现在人与狐的关系中,亦表现在人与鬼的关系中(《聊斋志异》里多的是男人娶女鬼为妻的,但却没有女人嫁给男鬼的),甚至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如卷五《夜叉国》里的徐某、卷六《罗刹海市》中的马某,两人流落蛮夷之乡,也都分别娶该族族女为妻。
  这种女人不可以嫁给狐妖为妻(或与之相恋),但男人却可以娶狐妖为妇(或与之苟且)的心态,事实上,就是《聊斋志异》里人与异类关系的基本模式。在以男性为主体的家庭及社会里,男人可以涵摄兽类的雌性,将她们纳入现有的体制中;但却不愿或无法忍受女性去跟随异类,被纳入它们的体制中。这种“沙文主义”是《聊斋志异》此一“妖精交响曲”的另一个基调,如果我们拿它来和前面所说的另一个基调——“狐化为人的变形”相比较,不难发现所谓将野兽提升为人类的观念,并不是要和它们平起平坐,而是想将它们纳入自己的体制中,成为满足欲望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