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作者:王溢嘉 更新:2021-11-24 21:34
蜀汉在三国中国势最弱,而刘备刚好是汉王的后裔,蜀汉坚持“正统”的名分当然有其苦衷,但“天下岂永远是姓刘的”?这种坚持实亦含有“迷恋”的成分。在《后出师表》里,有“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这样的句子,它虽然可能是伪作,但却相当传神地表达了孔明基本的政治立场。
刘备临死之时,托孤于孔明,说:“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刘禅事实上是个昏君,而孔明一直对他忠心不贰,《出师表》里说:“受命以来,夙夜忧劳,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忠义之情,跃然纸上,读来确实令人落泪。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使曹丕再有才德,仍是他欲讨伐的“贼寇”,即使刘禅再昏庸,仍是他欲事奉的“明主”,这多少也是对“法统”的一种迷恋吧?
我们假设一种情况:如果当初“三顾茅庐”的不是刘备,而是曹操,孔明会不会“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呢?笔者认为不会,因为它不符合孔明的政治立场。
一个迷恋“法”的人,并不见得会迷恋“法统”,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个更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孔明的“人格形态”。
一个拘谨、戒慎的英雄
作为历史真实人物的孔明,与作为文化原型人物的孔明,在性格上有着很大的差距。《三国演义》里的孔明,“羽扇纶巾”,有着从容、潇洒的人格形态;但《三国志》里的孔明,却“夙夜忧劳”,有着谨慎甚至拘谨的基本特质。他在《出师表》里说:“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这固然是在反映刘备的知人之明,但也可以说是孔明的自我表白。
《三国志》作者陈寿对孔明的评语是:“亮才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成之干,优于将略”“连年动众,未能成功,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与!”这种说法跟《三国演义》里足智多谋、用兵如神的孔明,简直是南辕北辙,历来也有不少人说陈寿是“以成败论英雄”,但笔者认为陈寿的话应是可信的,因为拙于“奇谋”与“应变力”正是一个“谨慎”人格者应有的行为反应模式。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谨慎的人会屡出“奇兵”与“险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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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心态与诸葛亮人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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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北伐时,魏延建议率精兵五千出子午谷,奇袭长安,“则咸阳以西,一举可定也”,孔明却认为此非“万全之计”,太过“冒险”,而未予采纳,这正是他应有的作风。至于挥泪斩马谡所表现出来的“拘泥于法”,也有几分是他的拘谨性格所使然。
孔明身为丞相,却事必躬亲,连会计账册都自己查核(躬校簿书),当时杨就曾进谏:“为治有体,上下不可相侵。……一旦尽欲以身亲其役,不复付任,劳其体力,为此碎务,形瘦神困,终无一成。……今明公为治,乃躬校簿书,流汗终日,不亦劳乎!”孔明虽感谢他的忠言规劝,但还是无法完全改变他这种习性。笔者认为,孔明之所以要事必躬亲“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并非想“大权独揽”,而是同样出于“谨慎”这个根深蒂固的性格问题。
如果我们能承认,“谨慎”乃至“拘谨”,是孔明人格的核心样貌,那么就较能理解他的政治立场,“迷恋法统”可以说是此一拘谨的投射。
他的这种性格,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的孔明”何以会让刘备“三顾茅庐”?《出师表》说:“臣本布衣,躬耕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孔明在南阳时与徐庶等人交往,常自比管仲、乐毅,有人因此说既然自比管、乐,又为什么说“不求闻达”呢?这显然是在“说谎”或者“面冷心热”。但若从他基本的人格面来考虑,一个拘谨、戒慎的人,通常也不是豪迈、主动的人,自比管、乐是心中炽热的理想,可惜“心热脚软”,孔明无法像豪迈不拘的李白一样上万言书,大剌剌地说“生平愿识韩荆州”般,向他的“刘荆州”毛遂自荐。
用现代术语来说,就是孔明不会“自我推销”,难以“主动站出来”,“积极开拓自己的人生”,而只能被动地等待刘备的慧眼来认识他这个“拘谨的英雄”。这也是笔者认为,在“三顾茅庐”这件历史公案里,孔明所具有的“真正心态”。
天意、时势与英雄
陈寿在《三国志》里说:“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利,开诚心,布公道……循名责实,不齿虚伪,邦域之内至于终,咸畏而爱之,刑法虽峻无有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
这样的褒语来自“敌国之臣”的史笔,殊属难能可贵。孔明的确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贤明宰相,也留给后人无限的景仰与怀念,民间百姓透过《三国演义》去认识“文化的孔明”,这个孔明有着接近“神”的思想与性格,乃是三国时代的第一号英雄人物。他的无法“匡复汉室,还于旧都”,完全是碍于“天意”。在六出祈山后,司马懿受困于上方谷,孔明夜观天象,悲愤地发现自己的“将星欲坠,阳寿将终”,而以祈禳之法,“谨书尺素,上告穹苍,伏望天慈,俯垂鉴听”,增加他一纪之寿,则他必能“克复故物,永延汉祀”,“非敢妄祈,实由情切”,但最后魏延踢倒了延命灯,孔明不得不“弃剑而叹”,吐血而死。
读者读到此处,不掩卷太息者几希!虽然大家明知这个“文化的孔明”乖离历史,是虚幻的,但大家还是喜欢这样的一个“孔明”和他的“英雄悲剧”。这种“英雄悲剧”固然彰显了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但其实也反映了一个文化执拗地放纵它的奇想时,尴尬收场的困境:像孔明这样一个不世出的能人异士,怎么无法“匡复汉室”呢?答案只有一个:荒谬的“天意”。但这也是一个荒谬的答案。
“历史的孔明”确实是个难得的贤相,但要走出文化的迷雾,我们必须“硬起心肠”以较现代的眼光来透视他的思想与人格。从以上对他思想与人格的分析,笔者认为,孔明虽是三国时代的“英雄人物”,但基本上,是一个“时势造出来的英雄”,而非像曹操般属“创造时势的英雄”。这个“英雄”,用现代术语来说,是个“体制内改革者”、“右派的保守主义者”,而他的“坚持法统”与“汉贼不两立”立场,正是他这种思想与人格的总结。外在的环境与内在的心性,决定了他的格局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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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爱情、疾病与死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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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甫上大学时,即买了一本《红楼梦》,想虚心拜读这部被公认为中国最伟大的小说,但多次阅读,都是看了几回就无疾而终。要说老实话嘛,是“看不下去”,总觉得它所描述的世界,所透露出来的心情和观念,跟我当时的心灵视野对不上,而缺乏阅读的热情。所以在那个自发性阅读的年代,《红楼梦》很自然地被我摆在一边,坐冷板凳。
今天,重新拿起《红楼梦》,是因为自己的心灵经过一个很大的转折,路转峰回,变得“适合”来研读这部古典名著了。历来讨论《红楼梦》的专家学者多矣,笔者后知后觉,对过去汗牛充栋的“红学”论著有很严重的“专业缺憾”,但也许正因为这种“缺憾”,而使我得以用自己的“专业”眼光以及一种跟传统不太相类的“文学心灵”来看《红楼梦》。
死亡:浪漫爱的隐喻
在《红楼梦》这部人物众多、布局宏伟的巨著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一条重要的主线。这条主线在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阁成大礼》达到最高潮,林黛玉吐血而亡,贾宝玉则神智不清地娶了薛宝钗,令人回肠荡气的爱情在疾病与死亡中画上休止符。
在文学作品里,爱情、疾病与死亡这三者经常如影随形,连袂登场。爱情是“美丽”的,而疾病与死亡则是令人“哀愁”的,它们的“三位一体”似乎是文学家在塑造一个“美丽与哀愁”故事时惯用的手法。但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疾病与死亡的附加于爱情,并非在增加“哀愁”而已,它们还有另外的含意。事实上,爱情故事里的疾病与死亡都已跨越了“医学范畴”,而成为文学领域里一种独特的隐喻(metaphor)。本文拟从林黛玉的“病”与“死”这个对传统文学家而言属于周边的立场,来剖析她的“爱”,并兼及于她的才情与人格。
我们先谈“死亡”与“爱情”的关系。
笔者在《从梁祝与七世夫妻谈浪漫爱及其他》这篇文章里曾提到,古典浪漫爱的两个基本要件是“欲望的不得消耗”与“死亡”。因为性欲的满足会减弱爱情的强度,就像叶慈所说:“欲望会死亡,每一次的触摸都耗损了它的神奇”;为了使欲望不能消耗,通常会有种种的横逆来阻扰他们的爱情,有情人不得成为眷属。另一方面,时间的推移也会使爱情自动弱化,为了让浪漫爱“悬搁”在它炽烈的高原状态,当事者通常必须“适时的死亡”,像樱花一样,在最灿烂的时刻凋落。
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古典浪漫爱故事,都符合上述的结构。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情也正具有这种本质,她和宝玉“一处长大,情投意合”,心中的一缕情丝早已缠在宝玉身上,但种种横逆却使她炽烈的情感与欲望不得消耗,礼教的束缚,使她“虽有万千言语,自知年纪已大,又不便似小时可以柔情挑逗”,而“宝玉”和“金锁”(薛宝钗)间的“金玉良缘”论,也使她不时悲疑;在贾母、王夫人、邢夫人、凤姐儿等成熟女人眼中,她更是“乖僻”、“虚弱”,不准备将她配给宝玉。
刘备临死之时,托孤于孔明,说:“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刘禅事实上是个昏君,而孔明一直对他忠心不贰,《出师表》里说:“受命以来,夙夜忧劳,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忠义之情,跃然纸上,读来确实令人落泪。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使曹丕再有才德,仍是他欲讨伐的“贼寇”,即使刘禅再昏庸,仍是他欲事奉的“明主”,这多少也是对“法统”的一种迷恋吧?
我们假设一种情况:如果当初“三顾茅庐”的不是刘备,而是曹操,孔明会不会“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呢?笔者认为不会,因为它不符合孔明的政治立场。
一个迷恋“法”的人,并不见得会迷恋“法统”,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个更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孔明的“人格形态”。
一个拘谨、戒慎的英雄
作为历史真实人物的孔明,与作为文化原型人物的孔明,在性格上有着很大的差距。《三国演义》里的孔明,“羽扇纶巾”,有着从容、潇洒的人格形态;但《三国志》里的孔明,却“夙夜忧劳”,有着谨慎甚至拘谨的基本特质。他在《出师表》里说:“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这固然是在反映刘备的知人之明,但也可以说是孔明的自我表白。
《三国志》作者陈寿对孔明的评语是:“亮才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成之干,优于将略”“连年动众,未能成功,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与!”这种说法跟《三国演义》里足智多谋、用兵如神的孔明,简直是南辕北辙,历来也有不少人说陈寿是“以成败论英雄”,但笔者认为陈寿的话应是可信的,因为拙于“奇谋”与“应变力”正是一个“谨慎”人格者应有的行为反应模式。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谨慎的人会屡出“奇兵”与“险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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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心态与诸葛亮人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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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北伐时,魏延建议率精兵五千出子午谷,奇袭长安,“则咸阳以西,一举可定也”,孔明却认为此非“万全之计”,太过“冒险”,而未予采纳,这正是他应有的作风。至于挥泪斩马谡所表现出来的“拘泥于法”,也有几分是他的拘谨性格所使然。
孔明身为丞相,却事必躬亲,连会计账册都自己查核(躬校簿书),当时杨就曾进谏:“为治有体,上下不可相侵。……一旦尽欲以身亲其役,不复付任,劳其体力,为此碎务,形瘦神困,终无一成。……今明公为治,乃躬校簿书,流汗终日,不亦劳乎!”孔明虽感谢他的忠言规劝,但还是无法完全改变他这种习性。笔者认为,孔明之所以要事必躬亲“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并非想“大权独揽”,而是同样出于“谨慎”这个根深蒂固的性格问题。
如果我们能承认,“谨慎”乃至“拘谨”,是孔明人格的核心样貌,那么就较能理解他的政治立场,“迷恋法统”可以说是此一拘谨的投射。
他的这种性格,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的孔明”何以会让刘备“三顾茅庐”?《出师表》说:“臣本布衣,躬耕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孔明在南阳时与徐庶等人交往,常自比管仲、乐毅,有人因此说既然自比管、乐,又为什么说“不求闻达”呢?这显然是在“说谎”或者“面冷心热”。但若从他基本的人格面来考虑,一个拘谨、戒慎的人,通常也不是豪迈、主动的人,自比管、乐是心中炽热的理想,可惜“心热脚软”,孔明无法像豪迈不拘的李白一样上万言书,大剌剌地说“生平愿识韩荆州”般,向他的“刘荆州”毛遂自荐。
用现代术语来说,就是孔明不会“自我推销”,难以“主动站出来”,“积极开拓自己的人生”,而只能被动地等待刘备的慧眼来认识他这个“拘谨的英雄”。这也是笔者认为,在“三顾茅庐”这件历史公案里,孔明所具有的“真正心态”。
天意、时势与英雄
陈寿在《三国志》里说:“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利,开诚心,布公道……循名责实,不齿虚伪,邦域之内至于终,咸畏而爱之,刑法虽峻无有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
这样的褒语来自“敌国之臣”的史笔,殊属难能可贵。孔明的确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贤明宰相,也留给后人无限的景仰与怀念,民间百姓透过《三国演义》去认识“文化的孔明”,这个孔明有着接近“神”的思想与性格,乃是三国时代的第一号英雄人物。他的无法“匡复汉室,还于旧都”,完全是碍于“天意”。在六出祈山后,司马懿受困于上方谷,孔明夜观天象,悲愤地发现自己的“将星欲坠,阳寿将终”,而以祈禳之法,“谨书尺素,上告穹苍,伏望天慈,俯垂鉴听”,增加他一纪之寿,则他必能“克复故物,永延汉祀”,“非敢妄祈,实由情切”,但最后魏延踢倒了延命灯,孔明不得不“弃剑而叹”,吐血而死。
读者读到此处,不掩卷太息者几希!虽然大家明知这个“文化的孔明”乖离历史,是虚幻的,但大家还是喜欢这样的一个“孔明”和他的“英雄悲剧”。这种“英雄悲剧”固然彰显了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但其实也反映了一个文化执拗地放纵它的奇想时,尴尬收场的困境:像孔明这样一个不世出的能人异士,怎么无法“匡复汉室”呢?答案只有一个:荒谬的“天意”。但这也是一个荒谬的答案。
“历史的孔明”确实是个难得的贤相,但要走出文化的迷雾,我们必须“硬起心肠”以较现代的眼光来透视他的思想与人格。从以上对他思想与人格的分析,笔者认为,孔明虽是三国时代的“英雄人物”,但基本上,是一个“时势造出来的英雄”,而非像曹操般属“创造时势的英雄”。这个“英雄”,用现代术语来说,是个“体制内改革者”、“右派的保守主义者”,而他的“坚持法统”与“汉贼不两立”立场,正是他这种思想与人格的总结。外在的环境与内在的心性,决定了他的格局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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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爱情、疾病与死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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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甫上大学时,即买了一本《红楼梦》,想虚心拜读这部被公认为中国最伟大的小说,但多次阅读,都是看了几回就无疾而终。要说老实话嘛,是“看不下去”,总觉得它所描述的世界,所透露出来的心情和观念,跟我当时的心灵视野对不上,而缺乏阅读的热情。所以在那个自发性阅读的年代,《红楼梦》很自然地被我摆在一边,坐冷板凳。
今天,重新拿起《红楼梦》,是因为自己的心灵经过一个很大的转折,路转峰回,变得“适合”来研读这部古典名著了。历来讨论《红楼梦》的专家学者多矣,笔者后知后觉,对过去汗牛充栋的“红学”论著有很严重的“专业缺憾”,但也许正因为这种“缺憾”,而使我得以用自己的“专业”眼光以及一种跟传统不太相类的“文学心灵”来看《红楼梦》。
死亡:浪漫爱的隐喻
在《红楼梦》这部人物众多、布局宏伟的巨著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一条重要的主线。这条主线在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阁成大礼》达到最高潮,林黛玉吐血而亡,贾宝玉则神智不清地娶了薛宝钗,令人回肠荡气的爱情在疾病与死亡中画上休止符。
在文学作品里,爱情、疾病与死亡这三者经常如影随形,连袂登场。爱情是“美丽”的,而疾病与死亡则是令人“哀愁”的,它们的“三位一体”似乎是文学家在塑造一个“美丽与哀愁”故事时惯用的手法。但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疾病与死亡的附加于爱情,并非在增加“哀愁”而已,它们还有另外的含意。事实上,爱情故事里的疾病与死亡都已跨越了“医学范畴”,而成为文学领域里一种独特的隐喻(metaphor)。本文拟从林黛玉的“病”与“死”这个对传统文学家而言属于周边的立场,来剖析她的“爱”,并兼及于她的才情与人格。
我们先谈“死亡”与“爱情”的关系。
笔者在《从梁祝与七世夫妻谈浪漫爱及其他》这篇文章里曾提到,古典浪漫爱的两个基本要件是“欲望的不得消耗”与“死亡”。因为性欲的满足会减弱爱情的强度,就像叶慈所说:“欲望会死亡,每一次的触摸都耗损了它的神奇”;为了使欲望不能消耗,通常会有种种的横逆来阻扰他们的爱情,有情人不得成为眷属。另一方面,时间的推移也会使爱情自动弱化,为了让浪漫爱“悬搁”在它炽烈的高原状态,当事者通常必须“适时的死亡”,像樱花一样,在最灿烂的时刻凋落。
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古典浪漫爱故事,都符合上述的结构。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情也正具有这种本质,她和宝玉“一处长大,情投意合”,心中的一缕情丝早已缠在宝玉身上,但种种横逆却使她炽烈的情感与欲望不得消耗,礼教的束缚,使她“虽有万千言语,自知年纪已大,又不便似小时可以柔情挑逗”,而“宝玉”和“金锁”(薛宝钗)间的“金玉良缘”论,也使她不时悲疑;在贾母、王夫人、邢夫人、凤姐儿等成熟女人眼中,她更是“乖僻”、“虚弱”,不准备将她配给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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