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作者:免费版    更新:2021-11-24 21:13
  【译文】
  唐朝人李勉(字玄卿)镇守凤翔府时,所辖的城邑中,有一个农夫在耕田时挖到一瓮马蹄形黄金,就送到县府去。知县担心公库的防守不够严密,因而放在自己家里,隔夜打开一看,都是土块。瓮金出土的时候,乡里的人都来观看证实,突然变成土块,大家都惊异得不得了,遂将此事向凤翔府报告。
  知县无法为自己辨白,只有承认将黄金掉包的罪名,虽然供词都有了,却没有办法追究黄金的下落,因而将此案报告李勉。李勉看了以后,非常生气。不久,李勉在宴席上谈到这件事,大家都很惊异。当时的相国袁滋(朗山人,字德深)也在场,低着头不说话。
  李勉问他,为什么不发表意见,袁滋说:“我怀疑这件事是冤枉的。”
  李勉说:“你有特别的见解,此案一定要请你查明真相。”
  袁滋说:“好啊。”
  于是袁滋将此案的资料证物调到凤翔府,观察瓮中共有二百五十多个土块,就在市场店铺间搜集同样体积的金子,但才找足一半多,就已经重达三百斤了,讯问挑担子的人,是两个农夫用竹担抬到县府的,计算金子的全部数量,不是两个人所能抬得动的,表示在路上的时候,金子就已经被换成土块了,至此案情大白,知县获判无罪,洗清冤枉。
  389、李德裕
  【原文】
  李德裕镇浙右。甘露寺僧诉交代常住什物,被前主事僧耗用常住金若干两,引证前数辈,皆有递相交领文籍分明,众词指以新得替人隐而用之,且云:“初上之时,交领分两既明,及交割之日,不见其金。”鞫成具狱,伏罪昭然。未穷破用之所,公疑其未尽,微以意揣之,僧乃诉冤曰:“积年以来,空交分两文书,其实无金矣,众乃以孤立,欲乘此挤之。”公曰:“此不难知也。”乃召兜子数乘,命关连僧人对事,遣人兜子中,门皆向壁,不令相见;命取黄泥各模交付下次金样以凭证据,僧既不知形状,竟模不成,前数辈皆伏罪。
  【译文】
  唐朝人李德裕镇守浙东时,甘露寺的僧侣控告在移交寺院杂物时,被前任住持耗费常住金若干两,引证前几任住持都有互相移交,记载得很清楚,众僧也指证前任住持私下挪用常住金,而且说初上任时,移交的银两数目很清楚,到交出来时银两却不见了。
  审判结束后,罪证照然,但没有追究银两用到哪里。
  李德裕怀疑案子没有审问清楚,于是隐约地对僧人稍加诱导,僧侣于是说出他的冤情道:“多少年来,都是只移交记录银两的文书,其实早就没有银两了,众僧因为我孤立,想乘此机会排挤我。”
  李德裕说:“这种事不难查清楚。”
  就找了数顶轿子,命令相关的僧侣都进入轿中,轿门对着墙壁,彼此看不见,再命令人取各种形状的黄泥来,让每个僧侣分别捏出交付给下任的黄金模式,做为证据,僧侣既不知道形状,当然捏不出来,前数任住持僧侣才伏首认罪。
  390、程颢
  【原文】
  程颢为户县主簿,民有借其兄宅以居者,发地中藏钱,兄之子诉曰:“父所藏也。”令曰:“此无证佐,何以决之?”颢曰:“此易辩尔。”问兄之子曰:“汝父藏钱几何时矣?”曰:“四十年矣。”“彼借宅居几何时矣?”曰:“二十年矣。”即遣吏取钱十千视之,谓借宅者曰:“今官所铸钱,不五六年即遍天下,此钱皆尔未藏前数十年所铸,何也?”其人遂服。
  【译文】
  宋朝人程颢任户县主簿时,有个百姓借用哥哥的宅第居住,挖掘贮藏在地下的钱。哥哥的儿子便控告说:“那是家父所贮藏的。”
  县令说:“这件事没有证据,怎么判决呢?”
  程颢说:“这很容易辨别。”
  就问哥哥的儿子说:“你父亲钱藏多久了?”
  “四十年。”
  程颢问:“他借宅第居住有多久了?”
  “二十年了。”
  程颢立即派遣吏役去拿一万块钱来看,然后对借住的人说:“现在官府所铸的钱,不到五、六年就可以流行天下,这些钱都是在你未贮藏前几十年所铸造的,为什么说是你的呢?”
  这个人于是服罪。
  391、李若谷
  【原文】
  李若谷守并州,民有讼叔不认其为侄者,欲擅其财,累鞫不实。李令民还家殴其叔,叔果讼侄殴逆,因而正其罪,分其财。
  【译文】
  宋朝人李若谷(丰人,字子渊,守并州时,有百姓控告叔叔不认他为侄子,想霸占家财,屡次审查不出事实。李若谷于是命令此人回家殴打他的叔叔,叔叔果然来告侄子叛逆,殴打叔父,因而确定叔侄关系,由于叔叔确实有侵占意图,于是分了家财。
  392、吕陶
  【原文】
  吕陶为铜梁令,邑民庞氏者,姊妹三人共隐幼弟田。弟壮,讼之官,不得直,贫甚,至为人佣奴。陶至,一讯而三人皆服罪吐田,弟泣拜,愿以田之半作佛事为报。陶晓之曰:“三姊皆汝同气,方汝幼时,非若为汝主,不几为他人鱼肉乎?与其捐米供佛,孰若分遗三姊?”弟泣拜听命。
  [冯评]
  分遗而姊弟之好不伤,可谓善于敦睦。若出自官断,便不妙矣!
  【译文】
  宋朝人吕陶(成都人,字元钧,号净德)任铜梁县令时,城中有庞氏三姊妹,共同吞没幼弟的田地。弟弟长大以后,向官府控诉,但都败诉,因而生活非常贫困,沦落为佣奴。
  吕陶到任后一审问,三个人都服罪且交出田地,弟弟感动得哭泣跪拜,愿意卖出一半田地作佛事来报答。
  吕陶告诉他说:“三个姊姊都是你的同胞,在你幼小时,如果不是她们为你做主,难道你不会被他人欺凌吗?与其捐一半田产作佛事,还不如分给三位姊姊。”
  弟弟诚服听命。
  [冯评译文]
  分送田产而不伤姊弟之间的和睦,可说是善于敦亲,如果依法令来决断就不妙了。
  393、裴子云 赵和
  【原文】
  新乡县人王敬戍边,留牛字牛六头于舅李进处,养五年,产犊三十头。敬自戍所还,索牛。进云“两头已死”,只还四头老牛,余不肯还。敬忿之,投县陈牒,县令裴子云令送敬付狱,叫追盗牛贼李进,进惶怖至县,叱之曰:“贼引汝同盗牛三十头,藏于汝家!”唤贼共对,乃以布衫笼敬头,立南墙之下。进急,乃吐款云:“三十头牛总是外甥牛字牛所生,实非盗得。”云遣去布衫,进见,曰:“此外甥也。”云曰:“若是,即还他牛。”但念五年养牛辛苦,令以数头谢之。一县称快。一作武阳令张允齐事。
  咸通初,楚州淮阴县东邻之民,以庄券质于西邻,贷得千缗,约来年加子钱赎取。及期,先纳八百缗,约明日偿足方取券,两姓素通家,且止隔信宿,谓必无他,因不征纳缗之籍。明日,赍余镪至,西邻讳不认,诉于县,县以无证,不直之;复诉于州,亦然。东邻不胜其愤,闻天水赵和令江阴,片言折狱,乃越江而南诉焉,赵宰以县官卑,且非境内,固却之,东邻称冤不已,赵曰:“且止吾舍。”思之经宿,曰:“得之矣。”召捕贼之干者数辈,赍牒至淮壖口,言“获得截江大盗,供称有同恶某,请械送来。”唐法,唯持刀截江,邻州不得庇护。果擒西邻人至,然自恃农家,实无他迹,应对颇不惧。赵胁以严刑,囚始泣叩不已。赵乃曰:“所盗幸多金宝锦彩,非农家物,汝宜籍舍中所有辩之。”囚意稍解,且不虞东邻之越讼,遂详开钱谷金帛之数,并疏所自来,而东邻赎契八百缗在焉。赵阅之,笑曰:“若果非江寇,何为讳东邻八百缗。”遂出诉邻面质,于是惭惧服罪,押回本土,令吐契而后罚之。
  【译文】
  唐朝时新乡人王敬被派戍守边境,留下六头母牛在舅舅李进家,养了五年后,生下三十头小牛。王敬从边境回来,想讨回牛只,李进说死了两头母牛,只还他四头老母牛,其余不肯归还。
  王敬很生气,到县府投诉,县令裴子云以偷牛的罪名命人将王敬监禁,然后派人去追捕李进,李进很惶恐地来到县府,裴子云责骂李进说:“偷牛贼说同你偷三十头牛,藏在你家。”叫贼来对质,用布衫笼罩在王敬头上,站在南墙下,李进急得吐露道:“三十头牛都是外甥的母牛生的,实在不是偷来的。”
  裴子云叫人拿走王敬头上的布衫,李进见了说:“他是我的外甥。”
  裴子云说:“这样就立即还他牛只。”但念在李进养牛五年的辛苦,命令王敬用数头牛作答谢。
  全县的人都叫好。一说是武阳令张允济事。
  唐懿宗咸通年间,楚州淮阴县东邻的百姓以田契向西邻借贷一千缗线,约定第二年加利息赎回。到期后他先还八百缗,约定次日还足后拿回田契,两姓一向是世交,而且只隔一夜,认为一定没有问题,因而没有写契据。
  第二天,剩余的钱送到后,西邻人却不认帐。
  于是东邻人就向县府提出控诉,县府认为没有证据,判东邻人败诉,东邻人又向州府控诉,也得到同样的结果。
  东邻人非常愤怒,听说天水人赵和任江阴县令,只要一句证词就能决断讼案,于是渡江向南控诉。赵和认为县令官位低,而且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地区,一再推辞,东邻人不停地喊冤,赵和只好说:“你暂且留在舍下。”
  赵和想了一整夜,才想出办法来,于是招来几名捕盗的能手,送公文到淮壖口,说是捉到江洋大盗,供出有同伙某某,请求加铐锁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