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作者:免费版    更新:2021-11-24 21:13
  别的那些小偷恐怕被认出来,都逃走了,境内因而得到清静。
  [冯评译文]
  羞辱到亲属,亲属也容不了他继续当小偷。只有小偷才知道谁是小偷,要他举人出来顶替自己,胜于用捕快太多了。
  134、程颢
  【原文】
  广济蔡河出县境,濒河不逞之民,不复治生业,专以胁取舟人钱物为事,岁必焚舟十数以立威。明道始至,捕得一人,使引其类,得数十人。不复根治旧恶,分地而处之,使以挽舟为业,且察为恶者。自是境无焚舟之患。
  [冯述评]
  胁舟者业挽舟,使之悟絜矩之道,此大程先生所以为真道学也。
  【译文】
  宋朝时,广济县的蔡河流出县境,沿岸的灾民有些不守法的,就不再从事生产,专以强索舟中旅客的财物为业,每年一定焚烧数十艘船来树立威势。明道先生(程颢)到任后,捕到一个人,便要他引出同伙数十人,不处罚他们的罪恶,只是把他们分散各地,命令他们以拉舟为业,并且调查为非作歹的人。
  从此境内不再有烧船的祸患,
  [冯评译文]
  命令抢夺舟中旅客财物的人以拉舟为业,使他们领悟儒家矩之道,大程先生是真正的学者。
  135、王德元
  【原文】
  王子醇枢密帅熙河日,西戎欲入寇,先使人觇我虚实。逻者得之,索其衣缘中,获一书,乃是尽记熙河人马刍粮之数。官属皆欲支解以徇,子醇忽判杖背二十,大剌“番贼决讫放归”六字,纵之。是时适有戎兵马骑甚众,[边批:难得此便人送信。]刍粮亦富,虏人得谍书,知有备,其谋遂寝。
  【译文】
  明朝人王子醇(王德元,广完人)以枢密史身份镇守熙河时,西戎想入寇,先派人来偷看侦察,被巡逻的人捉到了。在他的衣缘中搜出一封信,全是记载熙河人马粮草的数目,有关官吏都主张处极刑以示众。
  子醇忽然命令打他背杖二十下,并在他脸上刺了“番贼决讫放归”六字后放回去。当时边境上聚集很多西戎兵马,粮草也很丰富,可得到间谍的报告,知道明朝有备,入寇的阴谋因而作罢。
  136、刘舜卿 李允则
  【原文】
  元丰间,刘舜卿知雄州,虏夜窃其关锁去,吏密以闻。舜卿不问,但使易其门键,大之。后数日,虏谍送盗者,并以锁至。舜卿曰:“吾未尝亡锁。”命加于门,则大数分,并盗还之。虏大惭沮,盗反得罪。
  民有诉为契丹民殴伤而遁者,李允则不治,但与伤者钱二千。逾月,幽州以其事来请,答曰:“无有也。”盖他谍欲以殴人为质验,既无有,乃杀谍。
  【译文】
  宋神宗元丰年间,刘舜卿(开封人,字希元)任雄州知州。有一天晚上,关钥被偷,役吏暗中前来报告,刘舜卿也不多问,只派人把门锁改大。
  几天后,有敌方奸细故意把小偷送来,同时把钥匙带到,刘舜卿说:“我不曾遗失钥匙啊。”命人拿那把钥匙去开锁,竟相差了好几分。就把小偷还给他,敌方非常惭愧,反而怪罪于小偷。
  宋朝时有人控诉被契丹人殴伤,但对方逃走了。李允则(字垂范)不管,只给受伤的人二千钱。
  一个月后,幽州方面来请示这件事,李允则回答说:“没有啊!”
  原来契丹的其他间谍要把涉嫌殴伤人的契丹人送来作人质,既然查证无此事,就杀了原来打报告的间谍。
  137、李允则
  【原文】
  李允则尝宴军,而甲杖库火。允则作乐饮酒不辍,少顷火息,密遣吏持檄瀛州,以茗笼运器甲。不浃旬,军器完足,人无知者。枢密院请劾不救火状,真宗曰:“允则必有谓,姑诘之。”对曰:“兵械所藏,儆火甚严。方宴而焚,必奸人所为。若舍宴救火,事当不测。”
  [冯述评]
  祥符末,内帑灾,缣帛几罄。三司使林特请和市于河外。章三上,王旦在中书悉抑之。徐曰:“琐微之帛,固应自至,奈何彰困弱于四方?”居数日,外贡骈集,受帛四百万,盖旦先以密符督之也。允则茗笼运甲,亦此意。
  【译文】
  李允则有次在军中宴客,正好兵器库失火。李允则依旧饮酒作乐,不久火熄了。他暗中派役吏带着公文到瀛州,用茶笼运回兵器。不到十天,兵器就充足了,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枢密院奏请弹劾不救火的事,真宗说:“允则一定有他的道理,姑且问问他。”李允则回答说:“收藏兵器的仓库,对火的戒备甚为严密。正在宴客时起火,一定是奸人所为。如果停止宴客去救火,可能会有意外发生。”
  [冯评译文]
  真宗祥符末年,宫内府库发生火灾,丝帛几乎被烧光。三司使林特(顺昌人,字士奇)奏请到河东运丝帛来调和需求。奏章上了三次,都被王旦在中书压住。王旦从容地说:“这种不足轻重的丝帛,自然有人送到,何必向天下表现自己的困乏呢?”过了几天,进贡的来了,共收了四百万匹帛。这其实是王旦事先用密函去督导的。李允则用茶笼运兵器,也就是这个用意。
  138、杜紘 苏颂
  【原文】
  杜紘知郓州,尝有揭帜城隅,著妖言其上,期为变。州民皆震。俄而草场白昼火,盖所揭一事也,民益恐。或谓大索城中。絃笑曰:“奸计正在是,冀因吾搅扰而发,奈何堕其术中?彼无能为也!”居无何,获盗,乃奸民为妖,遂诛之。
  苏颂迁度支判官,送契丹使宿恩州。驿舍火,左右请出避火,颂不许;州兵欲入救火,亦不许,但令防卒扑灭之。初火时,郡中汹汹,谓使者有变,救兵亦欲因而生事,赖颂不动而止。
  【译文】
  杜紘任郓州知州时,有人曾经在城隅高举写着妖言的旗帜,希望制造事变,州民皆震惊不已。不久,囤草的草场白昼失火,正是所写的妖言之一,人民更恐惧。有人说应该搜查全城。杜笑着说:“奸计正在此,他们希望我去打扰人民而发动事变,怎么可以中计呢?他们搞不出什么别的花样。”过不多久,捕获盗贼,正是造乱的奸民,于是将他们处死。
  宋朝时苏颂升任度支判官(三司之一,掌贡赋租税的事),送契丹使者往恩州去。旅店失火,左右随从请苏颂出去避火,苏颂不肯;州兵想进来救火,苏颂也不允许,只命令守卫士卒去灭火。火灾刚发生时,郡中喧扰不已,说是使者叛变,救兵也想乘机生事。幸亏苏颂不动声色,事件才得以平息。
  139、文彦博
  【原文】
  文潞公知成都,尝于大雪会客,夜久不罢。从卒有谇语,共拆井亭烧以御寒。军校白之,座客股栗。公徐曰:“天实寒,可拆与之。”[边批,落得做人情。]神色自若,饮宴如故。卒气沮,无以为变。明日乃究问先拆者,杖而遣之。
  [冯述评]
  气犹火也,挑之则发,去其薪则自熄,可以弭乱,可以息争。
  苏轼通判密郡,有盗发而未获。安抚使遣三班使臣领悍卒数十人入境捕之,卒凶暴恣行,以禁物诬民,强入其家争斗。至杀人,畏罪惊散。民诉于轼,轼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悍卒闻之,颇用自安。轼徐使人招出戮之。
  遇事须有此镇定力量,然识不到,则力不足。
  【译文】
  宋朝时文潞公(文彦博)出任成都知府,曾经在大雪的夜晚宴客许久。有些役卒颇有怨言,就一起折断井栏烧来御寒。军官禀告潞国公,座上客人都恐惧战栗。潞国公平静地慢慢说:“天气实在很冷,可以准他们折井栏烧来御寒。”他神色自如,依旧饮酒作乐。役卒的气焰受挫,就无法叛变了。第二天,潞国公才来追问谁先折井栏,罚以杖刑后把他打发走。
  [冯评译文]
  怒气就像是火,去挑拨它会越烧越旺,如果抽去木柴,就会自然熄灭。处置适当可以消弭祸乱,可以平息战争。
  苏轼任密郡通判时,有窃盗而未捕获。安抚使(安抚司的长官)派三班使臣(宋代武臣的职官)率领强悍士卒数十人,入境来捉捕。那些士卒凶暴放肆,用管制的物品来诬赖人民,强行进入民宅,甚至争斗杀人,犯事后又畏罪逃逸。
  老百姓向苏轼控诉,苏轼丢下诉状不去看它,说:“事情不可能到这种地步。”
  那些凶暴的士卒听到这话,觉得安心了。
  苏轼再慢慢派人把他们捉来杀掉。
  遇事就需要这种镇定的力量。然而见识不够,力量也就不足,
  140、张辽
  【原文】
  张辽受曹公命屯长社。临发,军中有谋反者,夜惊乱火起,一军尽扰。辽谓左右曰:“勿动!是不一营尽反,必有造变者,欲以动乱人耳。”乃令军中曰:“不反者安坐。”辽将亲兵数十人中阵而立,有顷,即得首谋者,杀之。
  [冯述评]
  周亚夫将兵讨七国,军中尝夜惊。亚夫坚卧不起,顷之自定。
  吴汉为大司马,尝有寇夜攻汉营,军中惊扰,汉坚卧不动,军中闻汉不动,皆还按部,汉乃选精兵夜击,大破之。
  此皆以静制动之术,然非纪律素严,虽欲不动,不可得也。
  【译文】
  张辽(三国魏·马邑人,字文远)接到曹操的命令,屯兵于长社。
  临出发前,军中有人谋反,夜里纵火作乱,全军受到惊扰。
  张辽对左右将领说:“不要去惊动他们,肯定不是全营造反,一定是有些制造混乱的人,想借动乱来扰人视听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