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作者:免费版 更新:2021-11-24 21:13
该州发兵到效外迎接,徐敬业让他们全部回去,独自骑马来到郡府。
贼寇听说新刺史到了,都严阵以待。
徐敬业一概不问,等处理过别的事以后,[眼中已无贼寇。]才说:“贼兵在哪里?”
有人回答说:“在南岸。”
徐敬业便带着两个助理官吏前去,旁观的人无不惊惧万分。
贼兵初时整兵观望,后来看见船里空无所有,就关起营门。徐敬业直接打开营门,走进贼营,告诉他们说:“国家知道你们是被贪污官吏所害,没有其他罪过,都可以回田里去,最后离开的人就真正是贼寇了。”
于是只找首领过来,责备他不早点投降,各打数十板后,遣送他们回去。[减轻责备,使他们能够接受。]
境内顿时平静下来。
他的祖父英国公李勣听到这件事,对他的胆识亦喜亦忧,说:“我从不这么冒险做事。然而将来败坏我们家的,一定是这个孩子。”
128、朱博
【原文】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冀州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驾。既白驾办,博出就车,见自言者,使从事明敕告吏民:“欲言县丞尉者,刺史不察黄绶,各自诣郡;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吏者,使者行部,还诣治所。其民为吏所冤,及言盗贼辞讼事,各使属其部从事。”博驻车决遣,四五百人皆罢去,如神。吏民大惊,不意博应事变乃至于此。后博徐问,果老从事教民聚会,博杀此吏。
博为左冯翊。有长陵大姓尚方禁,少时尝盗人妻,见斫,创著其颊。府功曹受贿,白除禁,调守尉。博闻知,以他事召见,视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问禁:“是何等创也?”禁自知情得,叩头伏状。博笑曰:“大丈夫固时有是。冯翊欲洒卿耻,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惧,对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语,有便宜,辄记言。”因亲信之,以为耳目。禁晨夜发起部中盗贼及他伏奸,有功效。博擢禁连守县令,久之,召见功曹,闭絜数责以禁等事,与笔札,使自记,“积受取一钱以上,无得隐匿,欺谩半言,断头矣!”功曹惶怖,且自疏奸赃,大小不敢隐。博知其实,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拔刀使削所记,遣出就职。功曹后常战栗,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边批:大手段人。]
【译文】
汉朝人朱博(杜陵人,字子元,封阳乡侯)本来是武官,不熟悉文官那一套。
后来担任冀州刺史,巡行时,有数百名吏民阻在路上投诉,把官府也挤满了。主政的官吏请他暂且留在县里,接见这些投诉的人以后再出发,想观察朱博的反应。
朱博心中明白,告诉随从到外面准备车驾,车驾备好以后,朱博走到车旁,看见投诉的人,就命令主政官明白地告诉他们:想控告县丞尉的,刺吏不负责考察这种黄色绶印的官吏,必须各自到郡县去;想控告黑色绶印的官吏的,都到管辖的处所,被官吏冤枉的人民,及有关盗贼诉讼的事,都到自己所属的主政官吏处。
朱博停车裁决,四,五百人一下子都神速地离去。吏民大惊,想不到朱博应变事情的能力如此强。朱博后来得知,果然是老主政官教唆人民聚会,就将这个官吏处死。
朱博任左冯诩(京师统辖的官)时,有个长陵县的大族尚方禁,年轻时曾私通别人的妻室,被刑的痕迹还留在脸上。功曹(郡府的属吏)受赂,告诉朱博,请让尚方禁担任守尉。朱博知道以后,就以其他事由召见他,见他脸上果然有斑痕,朱博遂屏退左右的人,问他道:“这是什么伤?”
尚方禁心知自己的事情无法隐瞒,就叩头说明。
朱博笑着说:“大丈夫一时错误发生这种事,现在冯翊想为你洗清这个耻辱,你能为本官效力吗?”
尚方禁又喜又惧,回答说:“一定尽死力报效大人。”
于是命令尚方禁不可泄漏,有机会的时候就记下别人的话。此后就以他为亲信,把他当作耳目。
尚方禁每天早晚都会揭发一些盗贼及奸细,功效显著,朱博就升他为连守县令。过了很久,朱博召见功曹,关起门来责备他有关接受尚方禁贿赂的事,给他笔记让他自己记录接受的贿赂,一文钱都不能隐匿,只要有一点欺瞒就砍头。功曹非常惶恐,老老实实记下受赂的事,一点都不敢遗漏。朱博了解实情后,就当场命令他改过自新,并拔刀削毁刚才的纪录,让他回去就任原职。
功曹后来行事谨慎,不敢有失误,朱博也继续提拔他。
129、韩裒
【原文】
周文帝[宇文泰]时,韩裒为北雍州刺史。州多盗,裒至,密访之,并州中豪右也。裒阳不知,并加礼遇,[边批:如愚而后可以用之。]谓曰:“刺史书生,安知督盗。所赖卿等共分其忧耳。”乃悉召桀黠少年,尽署主帅,与分地界,盗发不获,即以故纵论。于是诸被署者皆惶惧首伏,曰:“前盗实某某。”具列姓名。裒因取名簿藏之,榜州门曰:“凡盗,可急来首;尽今月不首者,显戳之,籍其妻子,以赏前首者。”于是旬月间盗悉出首。裒取簿质对,不爽,并原其罪,许自新,由是群盗屏息。
【译文】
北周文帝宇文泰时,韩裒任北雍州刺史。州中很多强盗,他到任后就暗中查访,发现原来是州中的豪族。韩裒假装不知情,并且很礼遇他们,对他们说:“本刺史是书生,怎么了解督察强盗的事呢,就依赖各位来共同分担这个忧患吧!”
于是请州中凶猛狡黠的青年人,让他们都担任主帅,分配给他们各自该管辖的地盘,若发生盗窃事件而不能查获,就以故意放纵论罪。
于是这些少年主帅都惶恐招认说:“以前的强盗实在是某某人。”并且把姓名都列出来。
韩裒把名单收藏起来,在州门贴上榜文说:“凡是强盗应赶紧来自首,过了这个月不来自首的,都处死刑,收录他们的妻子儿女,以赏给先自首的人做奴隶。”
于是一个月之间,盗贼都出来自首,韩裒拿着名单核对无误,于是原谅了他们的罪过,允许他们改过自新,从此盗贼都平息了。
130、蒲宗孟
【原文】
贼依梁山泺,县官有用长梯窥蒲苇间者。蒲恭敏知郓州,下令禁“毋得乘小舟出入泺中”。贼既绝食,遂散去。
【译文】
宋朝时,盗贼据守于梁山泺。县官之中,颇有和盗匪声气相通者。蒲宗孟(新井人,字传正)任郓州知州时,下令禁止人乘小船出入梁山泺。盗贼断绝了粮食,遂各自散去。
131、吴育
【原文】
吴正肃公知蔡州。蔡故多盗,公按令为民立伍保,而简其法,民便安之,盗贼为息。
京师有告妖贼聚确山者,上遣中贵人驰至蔡,以名捕者十人。使者欲得兵往取,公曰:“使者欲借兵立威耶,抑取妖人以还报也?”使者曰:“欲得妖人耳。”公曰:“吾在此,虽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内,安得不知?今以兵往,是趣其为乱也。此不过乡人相聚为佛事,以利钱财耳。手召之即可致。”乃馆使者,日与之饮酒,而密遣人召十人,皆至,送京师鞫实,告者以诬得罪。
【译文】
宋朝人吴正肃公(吴育,官至参知政事,卒谥正肃)任蔡州知州时,当时原来有很多强盗。正肃公命令人民五人组成一伍,五家组成一保,人民因而得到安定,盗贼也平息了。
京师有人告发妖贼聚集在确山。皇帝派宦官赶到蔡州,以妖贼之名逮捕了十人,使者想带兵去取人。正肃公说:“你是要借军队立威信,还是要捉妖人回去?”使者说:“只要捉妖人而已。”正肃公说:“我虽然不很聪明,但是境内聚集千余妖贼的事,怎么会不知情呢?现在如果派军队去,是更促成他们叛乱。这件事不过是乡人聚集做佛事以便利收取钱财而已。招个手就可以把他们找来。”
于是让使者住下来,每天和他一起喝酒,而私下派人把十人带来,送到京师去盘问,搞清楚了实情。告发此事的人反而被判诬告罪。
132、万观
【原文】
万观知严州。七里泷渔舟数百艘,昼渔夜窃,行旅患之。观令十艘为一甲,各限以地,使自守。由是无复有警。
[冯述评]
能实行编甲之法,何处不可?
【译文】
明朝人万观(南昌人,字经训)任严州知州时,七里泷的渔舟数百艘,白天打渔晚上窃盗,来往旅客都很害怕。
万观命令十艘船组成一甲,划定地区让他们自己防守。从此乃不再有盗贼的警报。
[冯评译文]
编甲的方法何处不可实行呢?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不去尝试。
133、王敬则
【原文】
敬则为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敬则录得一偷,召其亲属于前,鞭之数十,使之长扫街路。久之,乃令举旧偷自代,诸偷恐为所识,皆逃走,境内以清。
[冯述评]
辱及亲属,亲属亦不能容偷矣。唯偷知偷,举偷自代,胜用缉捕,人多多矣。
【译文】
南齐人王敬则任吴兴太守时,郡中一向很多抢夺偷窃的事。王敬则捉到一名小偷,把他的亲属叫到面前来,当面打了他数十鞭,又派他长时间打扫街道。
过了很久,再让他检举以前的小偷来顶替自己扫街。
贼寇听说新刺史到了,都严阵以待。
徐敬业一概不问,等处理过别的事以后,[眼中已无贼寇。]才说:“贼兵在哪里?”
有人回答说:“在南岸。”
徐敬业便带着两个助理官吏前去,旁观的人无不惊惧万分。
贼兵初时整兵观望,后来看见船里空无所有,就关起营门。徐敬业直接打开营门,走进贼营,告诉他们说:“国家知道你们是被贪污官吏所害,没有其他罪过,都可以回田里去,最后离开的人就真正是贼寇了。”
于是只找首领过来,责备他不早点投降,各打数十板后,遣送他们回去。[减轻责备,使他们能够接受。]
境内顿时平静下来。
他的祖父英国公李勣听到这件事,对他的胆识亦喜亦忧,说:“我从不这么冒险做事。然而将来败坏我们家的,一定是这个孩子。”
128、朱博
【原文】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冀州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驾。既白驾办,博出就车,见自言者,使从事明敕告吏民:“欲言县丞尉者,刺史不察黄绶,各自诣郡;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吏者,使者行部,还诣治所。其民为吏所冤,及言盗贼辞讼事,各使属其部从事。”博驻车决遣,四五百人皆罢去,如神。吏民大惊,不意博应事变乃至于此。后博徐问,果老从事教民聚会,博杀此吏。
博为左冯翊。有长陵大姓尚方禁,少时尝盗人妻,见斫,创著其颊。府功曹受贿,白除禁,调守尉。博闻知,以他事召见,视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问禁:“是何等创也?”禁自知情得,叩头伏状。博笑曰:“大丈夫固时有是。冯翊欲洒卿耻,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惧,对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语,有便宜,辄记言。”因亲信之,以为耳目。禁晨夜发起部中盗贼及他伏奸,有功效。博擢禁连守县令,久之,召见功曹,闭絜数责以禁等事,与笔札,使自记,“积受取一钱以上,无得隐匿,欺谩半言,断头矣!”功曹惶怖,且自疏奸赃,大小不敢隐。博知其实,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拔刀使削所记,遣出就职。功曹后常战栗,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边批:大手段人。]
【译文】
汉朝人朱博(杜陵人,字子元,封阳乡侯)本来是武官,不熟悉文官那一套。
后来担任冀州刺史,巡行时,有数百名吏民阻在路上投诉,把官府也挤满了。主政的官吏请他暂且留在县里,接见这些投诉的人以后再出发,想观察朱博的反应。
朱博心中明白,告诉随从到外面准备车驾,车驾备好以后,朱博走到车旁,看见投诉的人,就命令主政官明白地告诉他们:想控告县丞尉的,刺吏不负责考察这种黄色绶印的官吏,必须各自到郡县去;想控告黑色绶印的官吏的,都到管辖的处所,被官吏冤枉的人民,及有关盗贼诉讼的事,都到自己所属的主政官吏处。
朱博停车裁决,四,五百人一下子都神速地离去。吏民大惊,想不到朱博应变事情的能力如此强。朱博后来得知,果然是老主政官教唆人民聚会,就将这个官吏处死。
朱博任左冯诩(京师统辖的官)时,有个长陵县的大族尚方禁,年轻时曾私通别人的妻室,被刑的痕迹还留在脸上。功曹(郡府的属吏)受赂,告诉朱博,请让尚方禁担任守尉。朱博知道以后,就以其他事由召见他,见他脸上果然有斑痕,朱博遂屏退左右的人,问他道:“这是什么伤?”
尚方禁心知自己的事情无法隐瞒,就叩头说明。
朱博笑着说:“大丈夫一时错误发生这种事,现在冯翊想为你洗清这个耻辱,你能为本官效力吗?”
尚方禁又喜又惧,回答说:“一定尽死力报效大人。”
于是命令尚方禁不可泄漏,有机会的时候就记下别人的话。此后就以他为亲信,把他当作耳目。
尚方禁每天早晚都会揭发一些盗贼及奸细,功效显著,朱博就升他为连守县令。过了很久,朱博召见功曹,关起门来责备他有关接受尚方禁贿赂的事,给他笔记让他自己记录接受的贿赂,一文钱都不能隐匿,只要有一点欺瞒就砍头。功曹非常惶恐,老老实实记下受赂的事,一点都不敢遗漏。朱博了解实情后,就当场命令他改过自新,并拔刀削毁刚才的纪录,让他回去就任原职。
功曹后来行事谨慎,不敢有失误,朱博也继续提拔他。
129、韩裒
【原文】
周文帝[宇文泰]时,韩裒为北雍州刺史。州多盗,裒至,密访之,并州中豪右也。裒阳不知,并加礼遇,[边批:如愚而后可以用之。]谓曰:“刺史书生,安知督盗。所赖卿等共分其忧耳。”乃悉召桀黠少年,尽署主帅,与分地界,盗发不获,即以故纵论。于是诸被署者皆惶惧首伏,曰:“前盗实某某。”具列姓名。裒因取名簿藏之,榜州门曰:“凡盗,可急来首;尽今月不首者,显戳之,籍其妻子,以赏前首者。”于是旬月间盗悉出首。裒取簿质对,不爽,并原其罪,许自新,由是群盗屏息。
【译文】
北周文帝宇文泰时,韩裒任北雍州刺史。州中很多强盗,他到任后就暗中查访,发现原来是州中的豪族。韩裒假装不知情,并且很礼遇他们,对他们说:“本刺史是书生,怎么了解督察强盗的事呢,就依赖各位来共同分担这个忧患吧!”
于是请州中凶猛狡黠的青年人,让他们都担任主帅,分配给他们各自该管辖的地盘,若发生盗窃事件而不能查获,就以故意放纵论罪。
于是这些少年主帅都惶恐招认说:“以前的强盗实在是某某人。”并且把姓名都列出来。
韩裒把名单收藏起来,在州门贴上榜文说:“凡是强盗应赶紧来自首,过了这个月不来自首的,都处死刑,收录他们的妻子儿女,以赏给先自首的人做奴隶。”
于是一个月之间,盗贼都出来自首,韩裒拿着名单核对无误,于是原谅了他们的罪过,允许他们改过自新,从此盗贼都平息了。
130、蒲宗孟
【原文】
贼依梁山泺,县官有用长梯窥蒲苇间者。蒲恭敏知郓州,下令禁“毋得乘小舟出入泺中”。贼既绝食,遂散去。
【译文】
宋朝时,盗贼据守于梁山泺。县官之中,颇有和盗匪声气相通者。蒲宗孟(新井人,字传正)任郓州知州时,下令禁止人乘小船出入梁山泺。盗贼断绝了粮食,遂各自散去。
131、吴育
【原文】
吴正肃公知蔡州。蔡故多盗,公按令为民立伍保,而简其法,民便安之,盗贼为息。
京师有告妖贼聚确山者,上遣中贵人驰至蔡,以名捕者十人。使者欲得兵往取,公曰:“使者欲借兵立威耶,抑取妖人以还报也?”使者曰:“欲得妖人耳。”公曰:“吾在此,虽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内,安得不知?今以兵往,是趣其为乱也。此不过乡人相聚为佛事,以利钱财耳。手召之即可致。”乃馆使者,日与之饮酒,而密遣人召十人,皆至,送京师鞫实,告者以诬得罪。
【译文】
宋朝人吴正肃公(吴育,官至参知政事,卒谥正肃)任蔡州知州时,当时原来有很多强盗。正肃公命令人民五人组成一伍,五家组成一保,人民因而得到安定,盗贼也平息了。
京师有人告发妖贼聚集在确山。皇帝派宦官赶到蔡州,以妖贼之名逮捕了十人,使者想带兵去取人。正肃公说:“你是要借军队立威信,还是要捉妖人回去?”使者说:“只要捉妖人而已。”正肃公说:“我虽然不很聪明,但是境内聚集千余妖贼的事,怎么会不知情呢?现在如果派军队去,是更促成他们叛乱。这件事不过是乡人聚集做佛事以便利收取钱财而已。招个手就可以把他们找来。”
于是让使者住下来,每天和他一起喝酒,而私下派人把十人带来,送到京师去盘问,搞清楚了实情。告发此事的人反而被判诬告罪。
132、万观
【原文】
万观知严州。七里泷渔舟数百艘,昼渔夜窃,行旅患之。观令十艘为一甲,各限以地,使自守。由是无复有警。
[冯述评]
能实行编甲之法,何处不可?
【译文】
明朝人万观(南昌人,字经训)任严州知州时,七里泷的渔舟数百艘,白天打渔晚上窃盗,来往旅客都很害怕。
万观命令十艘船组成一甲,划定地区让他们自己防守。从此乃不再有盗贼的警报。
[冯评译文]
编甲的方法何处不可实行呢?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不去尝试。
133、王敬则
【原文】
敬则为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敬则录得一偷,召其亲属于前,鞭之数十,使之长扫街路。久之,乃令举旧偷自代,诸偷恐为所识,皆逃走,境内以清。
[冯述评]
辱及亲属,亲属亦不能容偷矣。唯偷知偷,举偷自代,胜用缉捕,人多多矣。
【译文】
南齐人王敬则任吴兴太守时,郡中一向很多抢夺偷窃的事。王敬则捉到一名小偷,把他的亲属叫到面前来,当面打了他数十鞭,又派他长时间打扫街道。
过了很久,再让他检举以前的小偷来顶替自己扫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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