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作者:免费版    更新:2021-11-24 21:12
  举进士,通判沧州时,知沧州刘涣坐专斩部卒,降知密州。源上书言:“涣为主将,部卒有罪,不伏笞,辄呼万岁,涣斩之不为过。以此谪涣,臣恐边兵愈骄,轻视主将,所系非轻。”涣遂获免。
  [冯述评]
  禁诸生宿娼,法也,而告讦之风不可长。效尹书判,及失税私酿,专斩部卒,皆不法也,而奴不可以加主,妇不可以凌姑,卒不可以抗帅。舍其细而全其大,非弘智不能。
  【译文】
  宋朝人尹源(河南人,世称河内先生)是尹洙(世称河南先生)的哥哥,举进士第。他担任泾州通判(中央政府的官员被派到府州管理军事、狱讼)时,知道沧州刘涣因私自杀部卒而被降为密州知州(州之首长)。
  尹源上书陈情说:“刘涣是主将,部卒有罪不肯受罚,鞭打他就大叫万岁,涣斩他并不过分。因这事而贬刘涣的官,为臣恐怕边塞的士卒会更加骄纵,轻视主将,这种影响实在不小。”
  刘涣于是得到赦免。
  [冯评译文]
  禁止秀才夜宿娼妓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回避法律的硬性规定以抑制揭人隐私的风气,仿造府尹判决、漏税、私酿、未奉命而杀部卒,则是不合法的。然而奴仆不可僭越主人,媳妇不可欺凌婆婆,士卒不可反抗元帅,舍弃繁琐的法律规定而成全大义,没有大智慧的人是无法做到的。
  22、张耳
  【原文】
  张耳、陈馀,皆魏名士。秦灭魏,悬金购两人。两人变姓名俱之陈,为里监门以自食。吏尝以过笞陈馀。馀怒欲起,张耳蹑之,使受笞。吏去,耳乃引馀之桑下,数之曰:“始吾与公言何若?今见小辱而欲死一吏乎!”
  [冯述评]
  勾践石室,淮阴胯下,皆忍小耻以就大业也。陈馀浅躁,不及张耳远甚,所以一成一败。
  【译文】
  张耳(大梁人,与陈馀为刎颈之交,与韩信一起破赵,封赵王)、陈馀都是战国魏的名士。秦灭魏以后,悬赏要捉拿他们两人。
  两人于是隐姓埋名,一起到陈国故地看守里门谋生。官吏曾因小事要鞭打陈馀,陈馀发怒、想反抗,张耳踩他的脚,让他忍了。
  官吏走后,张耳带陈馀到树下,责备他说:“以前我对你是怎么说的?现在受一点小小的屈辱,就要杀死一个官吏、从而暴露自己吗?”
  [冯评译文]
  勾践卧薪尝胆终于复国,淮阴侯韩信忍得胯下之辱,都是忍受小耻而成就大业的生动例证。陈馀轻浮急躁,不如张耳多了,所以后来一个成功,一个失败。
  23、狄青
  【原文】
  狄青起行伍十余年,既贵显,面涅犹存,曰:“留以劝军中!”[边批:大识量。]
  [冯述评]
  既不去面涅,便知不肯遥附梁公。
  【译文】
  宋朝名将狄青(邰州西河人,字汉臣,卒谥武襄)出身于军中十余年才显达,然而脸上受墨刑染黑的痕迹一直留着,天子劝他除去,他说:“留下来可以鼓励军中的士卒奋发向上。”
  [冯评译文]
  就不除去脸上受墨刑染黑的痕迹这件事来看,便可知狄青绝不肯接受他人劝告,冒认唐朝名臣狄仁杰为自己祖先,(而是表明成就是依靠自己努力得来的。)
  24、邵雍
  【原文】
  熙宁中,新法方行,州县骚然,邵康节闲居林下,门生故旧仕宦者皆欲投劾而归,以书问康节。答曰:“正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矣。投劾而去何益?”[边批:正论。]
  [冯述评]
  李燔[冯注:朱晦庵弟子]常言:“人不必待仕宦有职事才为功业,但随力到处,有以及物,即功业也。”
  莲池大师劝人作善事,或辞以无力,大师指凳曰:“假如此凳,欹斜碍路,吾为整之,亦一善也。”如此存心,便觉临难投劾者是宝山空回。
  鲜于侁为利州路转运副使,部民不请青苗钱,王安石遣吏诘之,曰:“青苗之法,愿取则与,民自不愿,岂能强之?”东坡称侁“上不害法,中不废亲,下不伤民”,以为“三难”,仕途当以为法。
  【译文】
  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的新法正在推行,州县之间都骚动起来。邵康节(邵雍,范阳人)隐居山林间,一些做官的门生旧友,都想自举罪状辞官回乡,因而写信问邵雍的看法。邵雍回答他们说:“现在正是你们应当尽力的时候,新法固然严厉,能宽松一分,人民就能受到一分实惠,自举罪状辞职有什么好处呢?”[说法公正。]
  [冯评译文]
  李燔(宋?建昌人,从朱熹求学)常常对人说,不必等到取得官职才建功立业,只要随处尽力,服务人群,就是功业了。莲池大师(明朝杭州云栖寺的僧侣)劝人做善事,有人以无能为力推辞,大师指着凳子说:“假如这张凳子倾斜阻碍通路,我把它摆正,也算是一件善事啊!”有这种存心,便会觉得面临困难便辞官不管,就好比进入宝山而一无所得。
  鲜于侁(宋朝人)任利州路转运副使(掌管军需粮饷水陆转运的官),有些农民不申请青苗钱(宋朝王安石所行的新法,把谷物贷给农民,取二分息),王安石派官吏质问他,鲜于侁回答说:“青苗法规定:愿意申请的人民就贷给他,不愿意的怎能勉强呢?”
  苏东坡先生称赞鲜于侁对上不妨害法令施行,居中不照顾到亲人,对下又不伤害人民,三方面都兼顾到,实在不容易。
  做官的人应该多多效法!
  25、杨寓
  【原文】
  广东布政徐奇入觐,载岭南藤簟,将以馈廷臣。逻者获其单目以进,上视之,无杨士奇名,乃独召之,问故。士奇曰:“奇自都给事中受命赴广时,众皆作诗文赠行,故有此馈,臣时有病,无所作,不然亦不免。今众名虽具,受否未可知。且物甚微,当以无他。”上意解,即以单目付中官令毁之,一无所问。
  [冯述评]
  此单一焚而逻者丧气,省缙绅中许多祸,且使人主无疑大臣之心。所全甚大,无智名,实大智也!岂唯厚道?
  宋真宗时,有上书言宫禁事者。上怒,籍其家,得朝士所与往还占问吉凶之说,欲付御史问状。王旦自取尝所占问之书进,请并付狱,上意浸解,公遂至中书,悉焚所得书。已而上悔,复驰取之。公对:“已焚讫。”乃止。
  此事与文贞相类,都是舍身救物。
  【译文】
  明朝时广东布政使(官名,掌管一省的政事)徐奇上京晋见皇帝,带来一些岭南的藤席赠送给朝中的大臣。
  刺探宦情的人先得到一份受礼的名单呈给皇帝。
  皇帝发现名单上没有杨士奇(杨寓,字士奇,泰和人,历任大学士、少傅、少师,谥文贞)的名字,就单独召见士奇问缘故。
  杨士奇说:“徐奇受命到广东上任时,朝中众臣都作诗为他送行,所以得到这份赠礼。我当时生病没有作诗,否则也免不了进入名单之内。现在众人的姓名都已列入名单,但接受与否还不知道,而且礼物并不贵重,应当没有什么可疑。”
  皇帝明白了前因后果,把名单交给宦官,命令烧毁,不再追究。
  [冯评译文]
  名单一烧,告密的人一定气坏了,免除许多官员的祸害,而且使君主不再有怀疑臣下之心,保全了许多官员的名节。虽然没有智者的声誉,实际上是大智的表现!岂只厚道而已?
  宋真宗时,有官员上书谈论宫廷中的事。真宗很生气,将他抄家,又得知朝中大臣和他交往,其中有占卜吉凶的言辞,想交给御史审问。
  王旦(真宗时任职枢密院,是全国最高的军事机关)拿着自己占卜的卦辞,呈送皇帝审查。此时真宗的心意已没有这么坚决,(表示不再追究。)
  王旦于是到中书省,把所有的资料都烧了。
  后来真宗后悔,又要追查,王旦回禀资料已经烧了,事情这才作罢。
  这件事和杨士奇的作为相似,都是牺牲自己,成全别人。
  26、严震
  【原文】
  严震镇山南,有一人乞钱三百千去过活。震召子公弼等问之。公弼曰:“此患风耳,大人不必应之。”震怒,曰:“尔必坠吾门!只可劝吾力行善事,奈何劝吾吝惜金帛?且此人不办,向吾乞三百千,的非凡也!”命左右准数与之。于是三川之士归心恐后,亦无造次过求者。
  [冯述评]
  天下无穷不肖事,皆从舍不得钱而起;天下无穷好事,皆从舍得钱而做。自古无舍不得钱之好人也!吴之鲁肃、唐之于由页、宋之范仲淹,都是肯大开手者。
  西吴董尚书浔阳公份,家富而勤于交接。凡衣冠过宾,无不延礼厚赠者。
  其孙礼部青芝公嗣成,工于诗字,往往以手书扇轴及诗稿赠人。尚书闻之曰:“以我家势,虽日以金币为欢,犹恐未塞人望,奈何效清客行事耶?且缙绅之家,自有局面,岂复以诗字得人怜乎?将来破吾家者,必此子也!”
  后民变事起,尚书已老,青芝公不谙世故,愿自处分,愚民望处,一集千人,遂致破产。
  人始服尚书先见。
  弘治间,昭庆寺欲建穿堂。察使访得富户三人,召之,谕以共建。长兴吕山吴某与焉。吴曰:“此不甚费,小人当独任之。”察使大喜。
  吴归语其父,父曰:“儿子有这力量,必能承吾家。”
  此翁之见,与浔阳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