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作者:波波 更新:2021-11-24 16:00
呵呵,我听过别人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
先不论真假了,其实这句话对女人也何尝不可以套用?如此想来,要取我的心岂非如同探囊取物?
别笑了!呵呵,很好笑吗?
我朋友?哦。是车祸。
有点严重,小腿骨折,左胸肋骨骨折。
得休养好长一段时间了。
今天想听什么?
它?你确定?
不是不行,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对一夜情怎么看?
我?呵呵,听完故事再讨论如何?
是的,一夜美丽的故事----昙花的诱惑!
头很痛。
昨天真不该喝那么多酒。
迷迷糊糊的,犹未完全清醒,我闭着眼睛翻了个身,被子滑到了腰部。
还以为红酒喝起来甜甜的,不醉人呢,看来真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仍未睁开眼,我伸手抓被子,想不到那被子竟像重若千金,扯了好几下都没扯动分毫,怎么回事儿?我的手又探了过去。咦?怎么薯条跑到床上来了?这只大笨狗,老是喜欢爬床?阿仁什么时候才把它领回去啊?
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天花板上悬着的镜子映照出的自己仍是一副慵懒的姿态,阿仁曾说我只有刚睡醒的时候还像个女人,有那么一点点女人味儿,像只懒洋洋的猫,可白天却精神抖擞得像只母老虎。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声,这个死阿仁,为了损我什么词儿都想得出来。
我又扯了扯被子,仍是扯不动。阿仁养的这只大笨狗也太离谱了,教训它好多次叫它不要爬床,它反倒越来越来劲儿。我吸了一口气,准备骂它了。
“薯条,坏狗,笨狗,叫你不要爬妈妈的床。快起来,再不起来我把你剁成二十八块做狗肉包子。”好困!打了个呵欠,闭上眼,我懒洋洋地威胁它。
立即感到有只温热的舌头在舔我的脸。这笨狗今天怎么这么听话?睁开眼,那只巨大的金色牧羊犬就在我眼前,两只前爪搭在床沿,伸着舌头,对我媚骨地笑。
我好笑地数落:“崽崽,今天怎么这么乖?一叫你就下来。”伸手奖励地拍拍它,继续拉被子,怪事,还是扯不动,我一愣,还没回过神儿来,身后却有一只胳膊伸过来,搭到我的胸口。
人胳膊?
我头皮一麻,抬眼往天花板望去,镜子中的我果然是给一个人的手拥住,那只手从被子里滑出来,好像还是----男人的手?我大惊,头一下昏了昏了,搞什么?等等----镜子?我屋子的天花板好像没有镜子……天花板上装镜子……只有阿仁那个暴露狂才做得出这种事儿,还给这个屋子取个怪名叫“坦荡荡斋”……
阿仁?
我再抬眼看了看天花板,好熟悉,眼睛里往房子四周里扫了一圈儿,全是我熟悉的摆设,错不了,正是阿仁的狗窝,正是阿仁的“坦荡荡斋”。
惨了。
我想我知道我身边的人是谁了!
轻轻抬起那只胳膊,我转过身。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千万千万别是他!阿弥陀佛!掀开被角一瞥----
我像被整个儿丢到了冰窑里。
幻想破灭。
没错,那颗完全罩在被子里的脑袋,是阿仁的!
放下被子,我在心里哀叹,老天爷啊老天爷,你跟我开了个什么样的玩笑啊?昨晚的点点滴滴瞬间涌上心头……
又要细节?
呵呵,这个细节可不能跟你讲!
不行,小贪心鬼!
还是跟你讲我与阿仁之间的关系吧。
阿仁是我在考美院的时候认识的。
那时候我却正面临高考。四川美术学院是许多人趋之若鹜的学校,也包括从小一直喜欢画画的我。还未到考专业课的时候,我却提前到了学校,因为有个旧同学说她在川美找了个老师带她,专业成绩进步得很快,并在电话中极力怂恿我诱惑我。
我心动了,背着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了,去了才知道,她根本不是找的什么“老师”,那带她的男孩子原来却是川美大二的学生,出来带学生给自己赚学费的。长得高高大大的,一头乱七八糟的卷发,很年轻,还牵着一条巨大的牧羊犬。
没错,就是薯条。
开始我是很失望的,那男孩子身上太干净了,与我想像中满身油彩污渍的艺术家大不相同,不过很快,我就被他折服了,他真的真的很有才华。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学妹。
他就是阿仁。
后来才知道,他在学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错,因了他的才华。
爱他?是的,爱他。
因为带过我一个多月的课,因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时候,在私底下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师。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对他的“学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罗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后来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称兄道弟的时候,仍然爱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恋而已,因为他已经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
这可不好形容。呵呵。
是的,阿仁爱她,爱得简直快要发疯。
那女孩儿娇娇的,柔柔的,水灵灵的,站在他身边像一只依人小鸟儿,她的一个甜笑,一个薄嗔,都足以使阿仁神不守舍。若是泪珠儿一来,高高大大的阿仁顿时手足无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乱,全无一丝平常的粗硬线条儿,那女孩儿,是阿仁的绕指柔。
她叫叶培。
不,不熟。怎么说呢,我和她是那种非常熟的生人,因了阿仁的关系。
没了阿仁,我们之间的熟识会顷刻间不算数。
羡慕她。怎么可能不羡慕呢?那女孩儿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也许,在羡慕之外,还是有一丝丝妒嫉的吧。
阿仁很喜欢狗,薯条是他养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离。但叶培不喜欢,因为薯条很喜欢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叶培的鞋有什么让它觉得是很特别的东西,它只咬叶培的鞋。
阿仁舍不得把薯条送人,于是薯条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后开始过起流浪的日子,每次叶培过来,阿仁便把薯条牵到朋友处寄宿,免得叶培看到它生气。但叶培仍是固执地要求他把薯条送给别人养。
正当阿仁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木头木脑的钻了出来,阿仁大喜过望,后来常常说我是他的救星。我整个大学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于是,从我跟阿仁学画的第一天开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条叫薯条的狗。
不,不是送给我,只是放在我这里寄养,他常常过来牵薯条出去玩的。只是,这一养,就养了四年,养到现在。
后来?后来叶培对薯条当然没意见了,因为阿仁骗她说把薯条送给我了嘛。
不过薯条平常倒也很乖很听话,只除了一点不好,特别喜欢爬床,怎么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让我生气。但也只是气气而已,那狗简直贼聪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看到你生气时老是摆出一副可爱得不得了的模样,叫你怎么也不忍心打它骂它了。
便这样过了四年,看他与叶培之间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剧表演,我总是感觉他们像是童话里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实的生活。
羡慕?不,不羡慕这样的感情。
说实话,那种感觉很奇怪,我这个人很平凡,很务实,对感情的要求是那种细水长流的体贴,知冷知暖的关怀,是那种只需要一个小动作就对对方的心意了然于胸的知心的感觉。
对,不着痕迹又处处不在。
那般的轰轰烈烈,太强烈的方式,我负担不来,亦承受不起。
但是还是有羡慕的,羡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爱恋。也许人对于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永远割舍不下的。就像蜗牛羡慕马有四条跑得飞快的腿,马羡慕小鸟有一双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小鸟羡慕狮子有一张能撕碎任何东西的血盆大口,狮子却又羡慕蜗牛不吃不喝还长得挺肥……
不准笑。呵呵。
是的,四年间,他们经常分分合合的,为什么我也不是特别清楚。阿仁不是个多嘴的男人,也不会舍得说他深爱的叶培的半句不是。
但我仍能从周围的朋友圈中隐隐知道一些,叶培是个很迷人的女孩子,身边当然不乏有其他的人愿意充当护花使者的,而叶培的态度却暧昧不明,这便是阿仁痛苦之所在。
对,那晚也是,不过,那晚与平日不同,那晚不是平日的小吵小闹小争执,那晚,他和叶培分手了。
我接到他的电话,牵着薯条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很多酒了。
他不诉苦,从不。他只是喝酒。
我的酒量并不好,但是,我仍一杯接一杯的陪他,我们喝了多少,我不记得了,我们怎么开始,我也不记得了,唯一的记忆是他的怀抱安全又温暖,他的身体仿佛是从我身上遗落已久的拼图,我们身体与身体之间的契合是那样完美无瑕,我甚至贪心地幻想着,其实我们的心也像是融为一体的吧……
别流口水了,擦擦。
呵呵,不能讲了。
现在画面回到第二天清晨。呵呵。
是的,其实我并非就醉得不省人事,我相信阿仁也一样,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可以阻止自己犯错却没有阻止,也许,我们私底下都有一点自私,试试吧,放纵自己一次,又会如何呢?
但现在真是有点后悔,我看了一眼熟睡中的阿仁,他睡着了真是谁都唤不醒。
以后该怎么面对他呢?
他的手臂仍搭在我身上,他的手指纤长干净白晰,我曾取笑他,不屑地喻为艺术家的奶油手,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曾恼得他半天不理我。
轻轻托起他的手,一瞬间,我仿佛抓住了生命的全部健康与真实。举过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我磨蹭着,贪心地,只这一次就好,只这一次……
贪婪地盯着他脸,从未如此近端详过他的模样儿,他真是长得很好看,他懒懒的,带笑的眼睛,他希腊式高耸的鼻子,他棱角分明的唇,他一头乱七八糟的栗子色的卷发,他孩子气的微笑,这一切都远远的远远的在四年前,那个秋天金黄的落叶与人群之中蛊惑着我,我毫无理由就为他魂飞魄散。
先不论真假了,其实这句话对女人也何尝不可以套用?如此想来,要取我的心岂非如同探囊取物?
别笑了!呵呵,很好笑吗?
我朋友?哦。是车祸。
有点严重,小腿骨折,左胸肋骨骨折。
得休养好长一段时间了。
今天想听什么?
它?你确定?
不是不行,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对一夜情怎么看?
我?呵呵,听完故事再讨论如何?
是的,一夜美丽的故事----昙花的诱惑!
头很痛。
昨天真不该喝那么多酒。
迷迷糊糊的,犹未完全清醒,我闭着眼睛翻了个身,被子滑到了腰部。
还以为红酒喝起来甜甜的,不醉人呢,看来真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仍未睁开眼,我伸手抓被子,想不到那被子竟像重若千金,扯了好几下都没扯动分毫,怎么回事儿?我的手又探了过去。咦?怎么薯条跑到床上来了?这只大笨狗,老是喜欢爬床?阿仁什么时候才把它领回去啊?
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天花板上悬着的镜子映照出的自己仍是一副慵懒的姿态,阿仁曾说我只有刚睡醒的时候还像个女人,有那么一点点女人味儿,像只懒洋洋的猫,可白天却精神抖擞得像只母老虎。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声,这个死阿仁,为了损我什么词儿都想得出来。
我又扯了扯被子,仍是扯不动。阿仁养的这只大笨狗也太离谱了,教训它好多次叫它不要爬床,它反倒越来越来劲儿。我吸了一口气,准备骂它了。
“薯条,坏狗,笨狗,叫你不要爬妈妈的床。快起来,再不起来我把你剁成二十八块做狗肉包子。”好困!打了个呵欠,闭上眼,我懒洋洋地威胁它。
立即感到有只温热的舌头在舔我的脸。这笨狗今天怎么这么听话?睁开眼,那只巨大的金色牧羊犬就在我眼前,两只前爪搭在床沿,伸着舌头,对我媚骨地笑。
我好笑地数落:“崽崽,今天怎么这么乖?一叫你就下来。”伸手奖励地拍拍它,继续拉被子,怪事,还是扯不动,我一愣,还没回过神儿来,身后却有一只胳膊伸过来,搭到我的胸口。
人胳膊?
我头皮一麻,抬眼往天花板望去,镜子中的我果然是给一个人的手拥住,那只手从被子里滑出来,好像还是----男人的手?我大惊,头一下昏了昏了,搞什么?等等----镜子?我屋子的天花板好像没有镜子……天花板上装镜子……只有阿仁那个暴露狂才做得出这种事儿,还给这个屋子取个怪名叫“坦荡荡斋”……
阿仁?
我再抬眼看了看天花板,好熟悉,眼睛里往房子四周里扫了一圈儿,全是我熟悉的摆设,错不了,正是阿仁的狗窝,正是阿仁的“坦荡荡斋”。
惨了。
我想我知道我身边的人是谁了!
轻轻抬起那只胳膊,我转过身。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千万千万别是他!阿弥陀佛!掀开被角一瞥----
我像被整个儿丢到了冰窑里。
幻想破灭。
没错,那颗完全罩在被子里的脑袋,是阿仁的!
放下被子,我在心里哀叹,老天爷啊老天爷,你跟我开了个什么样的玩笑啊?昨晚的点点滴滴瞬间涌上心头……
又要细节?
呵呵,这个细节可不能跟你讲!
不行,小贪心鬼!
还是跟你讲我与阿仁之间的关系吧。
阿仁是我在考美院的时候认识的。
那时候我却正面临高考。四川美术学院是许多人趋之若鹜的学校,也包括从小一直喜欢画画的我。还未到考专业课的时候,我却提前到了学校,因为有个旧同学说她在川美找了个老师带她,专业成绩进步得很快,并在电话中极力怂恿我诱惑我。
我心动了,背着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了,去了才知道,她根本不是找的什么“老师”,那带她的男孩子原来却是川美大二的学生,出来带学生给自己赚学费的。长得高高大大的,一头乱七八糟的卷发,很年轻,还牵着一条巨大的牧羊犬。
没错,就是薯条。
开始我是很失望的,那男孩子身上太干净了,与我想像中满身油彩污渍的艺术家大不相同,不过很快,我就被他折服了,他真的真的很有才华。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学妹。
他就是阿仁。
后来才知道,他在学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错,因了他的才华。
爱他?是的,爱他。
因为带过我一个多月的课,因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时候,在私底下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师。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对他的“学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罗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后来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称兄道弟的时候,仍然爱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恋而已,因为他已经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
这可不好形容。呵呵。
是的,阿仁爱她,爱得简直快要发疯。
那女孩儿娇娇的,柔柔的,水灵灵的,站在他身边像一只依人小鸟儿,她的一个甜笑,一个薄嗔,都足以使阿仁神不守舍。若是泪珠儿一来,高高大大的阿仁顿时手足无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乱,全无一丝平常的粗硬线条儿,那女孩儿,是阿仁的绕指柔。
她叫叶培。
不,不熟。怎么说呢,我和她是那种非常熟的生人,因了阿仁的关系。
没了阿仁,我们之间的熟识会顷刻间不算数。
羡慕她。怎么可能不羡慕呢?那女孩儿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也许,在羡慕之外,还是有一丝丝妒嫉的吧。
阿仁很喜欢狗,薯条是他养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离。但叶培不喜欢,因为薯条很喜欢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叶培的鞋有什么让它觉得是很特别的东西,它只咬叶培的鞋。
阿仁舍不得把薯条送人,于是薯条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后开始过起流浪的日子,每次叶培过来,阿仁便把薯条牵到朋友处寄宿,免得叶培看到它生气。但叶培仍是固执地要求他把薯条送给别人养。
正当阿仁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木头木脑的钻了出来,阿仁大喜过望,后来常常说我是他的救星。我整个大学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于是,从我跟阿仁学画的第一天开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条叫薯条的狗。
不,不是送给我,只是放在我这里寄养,他常常过来牵薯条出去玩的。只是,这一养,就养了四年,养到现在。
后来?后来叶培对薯条当然没意见了,因为阿仁骗她说把薯条送给我了嘛。
不过薯条平常倒也很乖很听话,只除了一点不好,特别喜欢爬床,怎么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让我生气。但也只是气气而已,那狗简直贼聪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看到你生气时老是摆出一副可爱得不得了的模样,叫你怎么也不忍心打它骂它了。
便这样过了四年,看他与叶培之间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剧表演,我总是感觉他们像是童话里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实的生活。
羡慕?不,不羡慕这样的感情。
说实话,那种感觉很奇怪,我这个人很平凡,很务实,对感情的要求是那种细水长流的体贴,知冷知暖的关怀,是那种只需要一个小动作就对对方的心意了然于胸的知心的感觉。
对,不着痕迹又处处不在。
那般的轰轰烈烈,太强烈的方式,我负担不来,亦承受不起。
但是还是有羡慕的,羡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爱恋。也许人对于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永远割舍不下的。就像蜗牛羡慕马有四条跑得飞快的腿,马羡慕小鸟有一双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小鸟羡慕狮子有一张能撕碎任何东西的血盆大口,狮子却又羡慕蜗牛不吃不喝还长得挺肥……
不准笑。呵呵。
是的,四年间,他们经常分分合合的,为什么我也不是特别清楚。阿仁不是个多嘴的男人,也不会舍得说他深爱的叶培的半句不是。
但我仍能从周围的朋友圈中隐隐知道一些,叶培是个很迷人的女孩子,身边当然不乏有其他的人愿意充当护花使者的,而叶培的态度却暧昧不明,这便是阿仁痛苦之所在。
对,那晚也是,不过,那晚与平日不同,那晚不是平日的小吵小闹小争执,那晚,他和叶培分手了。
我接到他的电话,牵着薯条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很多酒了。
他不诉苦,从不。他只是喝酒。
我的酒量并不好,但是,我仍一杯接一杯的陪他,我们喝了多少,我不记得了,我们怎么开始,我也不记得了,唯一的记忆是他的怀抱安全又温暖,他的身体仿佛是从我身上遗落已久的拼图,我们身体与身体之间的契合是那样完美无瑕,我甚至贪心地幻想着,其实我们的心也像是融为一体的吧……
别流口水了,擦擦。
呵呵,不能讲了。
现在画面回到第二天清晨。呵呵。
是的,其实我并非就醉得不省人事,我相信阿仁也一样,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可以阻止自己犯错却没有阻止,也许,我们私底下都有一点自私,试试吧,放纵自己一次,又会如何呢?
但现在真是有点后悔,我看了一眼熟睡中的阿仁,他睡着了真是谁都唤不醒。
以后该怎么面对他呢?
他的手臂仍搭在我身上,他的手指纤长干净白晰,我曾取笑他,不屑地喻为艺术家的奶油手,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曾恼得他半天不理我。
轻轻托起他的手,一瞬间,我仿佛抓住了生命的全部健康与真实。举过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我磨蹭着,贪心地,只这一次就好,只这一次……
贪婪地盯着他脸,从未如此近端详过他的模样儿,他真是长得很好看,他懒懒的,带笑的眼睛,他希腊式高耸的鼻子,他棱角分明的唇,他一头乱七八糟的栗子色的卷发,他孩子气的微笑,这一切都远远的远远的在四年前,那个秋天金黄的落叶与人群之中蛊惑着我,我毫无理由就为他魂飞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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