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进展
作者:笨笨的小猪 更新:2021-11-24 06:37
暑假的时候陆雅回了家,我却留在了学校,并且接了三个家教,其中一个就是我曾经教过的名叫程成的那个男孩子。我的第一个学生周静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高中,周先生对我感激得不得了,但却没有继续请我当家教。程成的成绩差了一点,是他父亲出钱让他上高中的。他父亲对我很满意,因为程成原来的成绩很差,几乎没有上高中的希望,但中考时他的成绩离重点高中只差那么一点,所以他父亲才会花钱为他买入重点高中,而且还提升了我的工资,现在一个月可以从他那里拿到三百了。
其实程成还真的是个孩子。他父母都很忙,没有多少时间照顾他,导致他贪玩不受管教。也许是因为我为他做了好几次饭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我曾经陪他一起玩的原因,反正程成和我成了朋友,经常“大哥大哥”的叫个不停,对我听话得很。这没什么希奇的,我在家里就是孩子王,上十个堂弟堂妹照顾惯了,每次回家都被那些堂弟堂妹们粘在后面不得安生,应付起这种小孩子来还不跟玩的似的。
整个暑假几乎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和程成混在一起,还把他带回了我的寝室,让他在我们寝室玩电脑。电脑是大一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寝室八个人合起来买的,因为当时已经开始流行电脑游戏了。什么《三国志》什么《仙剑奇侠传》什么《金庸群侠传》什么《红警》《魔兽》《拳皇》《英雄无敌》之类的一大堆。我也玩过不少。
整个暑假一个多个月下来,我发现自己荷包里居然多了八百多块钱,都快把我乐疯了,加上以前挣的,学校的奖学金,还有最开始留下的两千块钱,我发现我居然成了富翁,交完学费之后还绰绰有余,赶紧给家里打电话告诉他们不用给我汇钱过来了。
然后军训开始了。哈工大的军训是从大二开始的,而且不是在学校里而是拉到富拉尔基后勤基地去。军训回来的时候赫然发现刘勇那混蛋居然也考到了哈工大,成为了我的学弟。看着他站在我面前呵呵傻笑,我当即一脚踢了过去。
“你TM属狗的呀?我跑到哪里你就跟到哪里?”
然后就拉着刘勇去喝酒。喝酒的时候刘勇炫耀似的对我说:“593,怎么样?不赖吧?”
“去!比我大两岁还比我低一届,亏你TM还有脸说。”
话是这么说,但刘勇明显瘦了许多,也不象以前那样冲动卤莽嘴不停口了,显得成熟了许多。想必高四的生活不好受,压力很大吧。不过他酒量倒是大了不少,三瓶啤酒下肚面不改色心不跳没事人一般,我想比喝酒这项,我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他了。
“暑假的时候,周伟来找过你,黎语嫣也来找过你。”刘勇说得很平静,“你和黎语嫣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也不写信告诉我?”
我愣住了,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
“黎语嫣找我干什么?”
“我怎么知道?她又不会对我说。”
我默然,最后只是说了句:“我有女朋友了!”
刘勇沉默了半天,然后举起酒杯:“来!喝酒!”
高中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大学的生活,已经变成了习惯。没有了老师的督促监导,没有做不完的试卷听不完的课,也没有了天天见面的同桌。你可以睡懒觉,可以不去上课,可以抄别人的作业,可以玩游戏,可以抽烟喝酒,可以追女朋友,只要你在期末前的那一个多月内下定死心临时抱佛脚通过考试,上面的这一切你都可以做。大学的生活,其实比高中无聊了许多。
当然,在大学里也有一些特例的,尤其是在哈工大这种学习气氛还十分浓厚的学校。无论在什么时候,自习教室里都坐满了人,图书馆里更是人满为患,占坐的书本书包多得导致管理员不得不每隔一个小时就清理一次。我们班三个男生寝室,左边的是属于疯狂学习寝室,一个个都以考研为目标,专心得吓人。右边的是属于疯狂玩乐寝室,睡懒觉的打游戏的玩得同样令人感到可怕。我们寝室属于正中间,有喜欢玩闹的也有塌实肯学的,一半一半吧。
人说大一的时候不知道逃课,大二的时候有选择逃课,大三的时候无选择逃课,大四的时候无课可逃,我看的确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大一的时候大家都还去自习,虽然后来呆在寝室里的时间越来越多。大二的时候就开始出现睡懒觉不去上课的了,然后各种各样玩的花样也来了。玩电脑游戏,下四国军旗,还有打牌。尤其是打牌,往往是看的比打的人多,吵得不可开交,一大帮人挤在我床上逼得我不得不龟缩到最里面去看书,实在忍受不了他们了就只好出去自习--其实我现在也很懒得出去自习了的,常常是躲在寝室里看书。
老四迷上了摇滚乐,天天抱着个破吉他在寝室里面狼嚎,据说是要锻炼出来和几个哥们组成个乐队什么的,他还要当什么主唱。老二和老七霸占了电脑,要么玩游戏要么上网泡MM。这一泡可就泡出问题来了,有个医大的女生被老二迷住了,说是要见面,老二就问我们该怎么办。
“见面就见面呗,还能怎么办?”老四一脸的不怀好意,“请她吃饭,然后发展成那种关系。”
哪种关系我们不敢问,我们都知道老四早就已经不是处男了。
“别见面了,网络这东西是虚的,浪费什么时间。”这是老大的回答。
“吊着她,吊着她,让她主动来找你。”老七这么建议。
“还是别害人家了吧。”一向正直的老五很严肃的说。
“我看啦,干脆和她们寝室发展成联谊寝室得了。”老六总是那么不紧不慢想得周到。
联谊寝室这帮家伙想了许久了,可工大里面真的没有多少美女,而且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僧多粥少排队也排不上,只好找外校的。据说师大、医大、黑大美女都不少,现在有个医大的送上门来不要白不要。因此老六的建议获得了一致通过。
“凭我们工大的牌子,还有不能成功的?”老四的自信真的不知道从何而来。
结果对方真的同意了,不过要我们先派两名代表过去。一伙无聊人士聚在电脑前兴奋得了不得,开始讨论派谁做代表的问题。老二肯定是要去的,剩下的一个人选争论了半天最后落在我和老四头上。看到他们不善的目光,躲在床上的我赶紧摇头:“那天我没时间,我要去做家教。”
“那就只有老四了!”
于是乎,事情就这么决定了。周六那天两个家伙打扮得人模狗样地去了医大,据说还带了什么礼品。回来的时候两个家伙一脸得意满面春风。
“她们答应了。嘿嘿,知道吗?她们寝室有十个女生,其中有三个特漂亮。不愧为医大呀!”
老二那一脸贱相真让人想扁他。不过他也带回来好消息,那就是已经和对方约定下个周日去太阳岛玩。真看不出来老二和老四这两个家伙其实也蛮厉害的,这么快就把人家小女生欺骗成功了。
然而等到周日那天我却没空了,陆雅要我陪她出去买东西。难得陆雅主动邀请我,我怎么能拒绝?和兄弟们说了一声,结果被他们压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你小子想逃?没门!”老四一边压着我的手一边拿出了他的拿手好戏,“老大,拿相机来,拍丫的裸照,看丫听不听话!”
“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呀?”我拼死捍卫贞节。
“废话!我们寝室八个人,能少一个吗?”
“随便从隔壁寝室找一个得了,肯定有人乐意去的。”
“相片都给人家看了,能随便换人吗?”
“耶?”
这几个家伙什么时候把我们寝室的合照给别人了?我都不知道的。
“不行!我要去陪女朋友去逛街。”
“逛街有什么好的?我帮你给陆雅打电话,告诉她下次再去。”老二使出了另一招,“陈云,你小子有女朋友了哥们可还没有,你不会这么没有义气害我们丢脸吧?”
既然都这么说了,我也只好给陆雅打电话,告诉了她事情的经过。几个兄弟见我实话实说全都露出了“这是个白痴”的神情。陆雅在电话那边听着,不发一言。
“陆雅,要不这样,你和我们一起去吧。”
电话那端沉默良久,终于“恩”了一声。我舒了一口长气,幸好陆雅温柔体贴,没给我发小脾气,否则我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在很大程度上,我和田中芳树先生笔下的《创龙传》中龙氏四兄弟的老大龙堂始一样,是一个标准的铅字中毒者,对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东西很感兴趣,常常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但对于象太阳岛这样的现代人造景观却没有什么兴趣,总觉得矫柔造作的太多,没有什么内涵。因此,在玩了一会镜宫里的哈哈镜之后,我基本上就完全失去了游玩的兴致,只是跟在那一帮兄弟后面敷衍了事,看着他们向那些女孩子大献殷勤内心暗暗发笑。正如老二所说,我们联谊寝室里还真的有三四个美女,其中最受欢迎的那个比我高中时期的同学林大美人还漂亮,可以算是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大姐之外我所见到的最漂亮的女孩了。有一个短头发的俏丽女孩,十分的活泼,和老二走在一起不时大声说笑,也很受注目。
我和陆雅并肩走在最后面,和前面的那一帮人显得有些脱节。两人一边走一边说笑,突然陆雅说了一句:“那个长头发的女孩子好漂亮。”
“是呀!”
我随口应道。我也喜欢长发女孩,陆雅不就留着一头长发?但立刻我就意识到自己犯了原则性错误,赶紧转头一看,陆雅倒没有什么生气的表示,只是微微转过头好象在看旁边花坛的样子。我立刻补救。
“不过,这个世界上美丽的鲜花实在是太多了,而能够采摘的只有一朵。其他的鲜花,还是让它留在枝头上远远地欣赏比较好。”
陆雅转过头来看着我,突然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她平时很少笑,但笑的时候很温柔很含蓄。
“看不出来,你嘴巴挺能说话的嘛。”
我看着她的微笑,一时有些色授情迷,忍不住接着道:“绝代有佳人,幽居在深谷,自云良家子……”
“少在那卖弄了!书呆子一个。”陆雅笑得更甜了。我也更加的肆无忌惮。
“我怎么能叫书呆子?应该说我博览群书才对。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星卜医相诸子百家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怎么能叫书呆子?再说,我要卖弄也只是在你一个人面前卖弄呀!”
我厚着脸皮在那里胡吹,陆雅也一直笑个不停。我想,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快乐,不就是最大的快乐吗?
“那你为什么没有去读文科呀?”陆雅问道。
我只能苦笑。现实与梦想是很难兼容的。一直到现在,我仍然沉迷于历史,沉迷于各种各样的闲杂书籍之中,仍然梦想着自己也许将来有一天会去当学者做学问,但那只是梦想而已,我知道
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有那么一天的。从本性上来说,我个性趋于平淡,不想出名不想大富大贵,但至少我要养家糊口,为生活而奔波忙碌。
“没办法,当时年轻不懂事,随随便便地就选了理科呗。唉,一失足造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呀!”我只能这么回答她。
陆雅听着就一直捂着嘴笑,笑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直到前面的兄弟们叫我们我们才意识到和他们已经离得太远了,于是就赶紧赶过去和他们照相。照相的时候那个短发俏丽女孩说是要和我合照一张,陆雅把我的手臂搂得紧紧的不让我去,好象在宣布所有权一样的样子。以前她和我在一起时,最多只是牵牵手而已,我第一次去搂她肩膀的时候,还害得她整整三天不理我,她这么主动还真的很少见到,令我十分高兴。我想,嘿嘿,看来这次来太阳岛是来对了,让她有了危机感,知道自己男朋友还是不错地,很受女生欢迎地,需要好好把握地!
自此之后陆雅对我的容忍度大了许多,虽然平日里还是和平常一样只是走在一起,但在刘勇和我们寝室兄弟这些熟悉的人面前也不介意让我牵着她的手,两人独处的时候也愿意搂着我的手臂了,当然最大的限度也就仅此而已了。和马志虹与她男朋友的旁若无人,还有我们寝室老四和他女朋友的如胶似漆,那是完全不能比的了。
然后老四就告诉我们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我们大吃一惊,因为几天前还看见他们两人亲亲热热地在食堂里互相喂饭给对方吃,那恶心状令我们只能掉头而去打死也不会说自己认识他,没想到几天的时间两个人就形同陌路了。问他为什么,他不肯说,我们也就没问了。
平安夜那一天,不知道是谁提议出去疯狂一夜,结果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连来我们寝室玩电脑的刘勇也表示一定要去参加。这种事没有女生陪着怎么会有意思?找自己班里的女生吧?说实话,那还真不如我们自己去,于是只好找陆雅她们寝室,至少那个寝室里还有马志虹和陆雅两个美人。于是我负责打电话,接电话的是马志虹,她当即表示赞同,并表示会尽全力多叫几个女生去。结果我们寝室去了六个人,外加一个刘勇,女生那边去了五个人,除了马志虹、陆雅、黄莉萍之外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女生,一共十二个人浩浩荡荡地杀往道里区的天主教堂。
天主教堂里站满了虔诚的教徒,正恭恭敬敬地聆听着教坛上神甫宣读《圣经》。我们一伙假冒伪劣产品也挤在人群中装腔作势大作虔诚状,不过还是有两个不知道收敛的家伙在那里低声谈笑,结果被旁边的教徒狠狠瞪了两眼,也吓得不敢出声了。我们晚上十点半从学校出发,到达教堂时才十一点,要整整等上一个小时才能听到平安夜的钟声。在教堂里既不能走动又不能说话,硬生生在那里站上一个小时,对于象刘勇、老二和老四这样生性好动的人来说,可不是一个轻松的差事。
最开始我也没有能静下心来,只是无聊地四处观望,看圣母玛利亚的画像,看教堂里的摆设。我对宗教一向不大感兴趣,倒不是因为我是无神论者,而是觉得宗教的目的是将人的思想统一化单调化,和我的个性不合,尤其是看到〈圣经〉里所描写的那些所谓的“神迹”之后,反倒更感觉那些圣人象怪物一样,太可怕了。不过宗教也有好处的,如果人人都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相信“做了坏事会被雷劈”,我想这个世界一定会美好许多。
然而陆雅却在旁边很虔诚的祈祷着,就连一向我行我素的马志虹也很乖很乖地聆听着神甫的宣讲。女孩子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特别容易被气氛所感染,做出一些与她们平时个性完全不符的行为来。看着一脸虔诚的陆雅,我突然觉得此时的她好美,浑身上下散发着温柔恬静的气息,就真的好象圣母玛利亚一样,令我的心也渐渐静了下来。
平安夜的钟声终于响了。我们呼啦一声冲出了教堂,在大街上呐喊奔跑起来。然后大家就随便找了间旱冰场钻了进去,开始度过剩下的时光。我拉着陆雅的手带着她溜旱冰,问她刚才在教堂里祈祷什么。
“不告诉你!”陆雅笑着道,最后来了句,“这是我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夜晚!陈云,谢谢你!”然后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脸红红地看着我。我茫然不知所以,不知道她为什么谢我。
其实程成还真的是个孩子。他父母都很忙,没有多少时间照顾他,导致他贪玩不受管教。也许是因为我为他做了好几次饭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我曾经陪他一起玩的原因,反正程成和我成了朋友,经常“大哥大哥”的叫个不停,对我听话得很。这没什么希奇的,我在家里就是孩子王,上十个堂弟堂妹照顾惯了,每次回家都被那些堂弟堂妹们粘在后面不得安生,应付起这种小孩子来还不跟玩的似的。
整个暑假几乎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和程成混在一起,还把他带回了我的寝室,让他在我们寝室玩电脑。电脑是大一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寝室八个人合起来买的,因为当时已经开始流行电脑游戏了。什么《三国志》什么《仙剑奇侠传》什么《金庸群侠传》什么《红警》《魔兽》《拳皇》《英雄无敌》之类的一大堆。我也玩过不少。
整个暑假一个多个月下来,我发现自己荷包里居然多了八百多块钱,都快把我乐疯了,加上以前挣的,学校的奖学金,还有最开始留下的两千块钱,我发现我居然成了富翁,交完学费之后还绰绰有余,赶紧给家里打电话告诉他们不用给我汇钱过来了。
然后军训开始了。哈工大的军训是从大二开始的,而且不是在学校里而是拉到富拉尔基后勤基地去。军训回来的时候赫然发现刘勇那混蛋居然也考到了哈工大,成为了我的学弟。看着他站在我面前呵呵傻笑,我当即一脚踢了过去。
“你TM属狗的呀?我跑到哪里你就跟到哪里?”
然后就拉着刘勇去喝酒。喝酒的时候刘勇炫耀似的对我说:“593,怎么样?不赖吧?”
“去!比我大两岁还比我低一届,亏你TM还有脸说。”
话是这么说,但刘勇明显瘦了许多,也不象以前那样冲动卤莽嘴不停口了,显得成熟了许多。想必高四的生活不好受,压力很大吧。不过他酒量倒是大了不少,三瓶啤酒下肚面不改色心不跳没事人一般,我想比喝酒这项,我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他了。
“暑假的时候,周伟来找过你,黎语嫣也来找过你。”刘勇说得很平静,“你和黎语嫣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也不写信告诉我?”
我愣住了,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
“黎语嫣找我干什么?”
“我怎么知道?她又不会对我说。”
我默然,最后只是说了句:“我有女朋友了!”
刘勇沉默了半天,然后举起酒杯:“来!喝酒!”
高中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大学的生活,已经变成了习惯。没有了老师的督促监导,没有做不完的试卷听不完的课,也没有了天天见面的同桌。你可以睡懒觉,可以不去上课,可以抄别人的作业,可以玩游戏,可以抽烟喝酒,可以追女朋友,只要你在期末前的那一个多月内下定死心临时抱佛脚通过考试,上面的这一切你都可以做。大学的生活,其实比高中无聊了许多。
当然,在大学里也有一些特例的,尤其是在哈工大这种学习气氛还十分浓厚的学校。无论在什么时候,自习教室里都坐满了人,图书馆里更是人满为患,占坐的书本书包多得导致管理员不得不每隔一个小时就清理一次。我们班三个男生寝室,左边的是属于疯狂学习寝室,一个个都以考研为目标,专心得吓人。右边的是属于疯狂玩乐寝室,睡懒觉的打游戏的玩得同样令人感到可怕。我们寝室属于正中间,有喜欢玩闹的也有塌实肯学的,一半一半吧。
人说大一的时候不知道逃课,大二的时候有选择逃课,大三的时候无选择逃课,大四的时候无课可逃,我看的确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大一的时候大家都还去自习,虽然后来呆在寝室里的时间越来越多。大二的时候就开始出现睡懒觉不去上课的了,然后各种各样玩的花样也来了。玩电脑游戏,下四国军旗,还有打牌。尤其是打牌,往往是看的比打的人多,吵得不可开交,一大帮人挤在我床上逼得我不得不龟缩到最里面去看书,实在忍受不了他们了就只好出去自习--其实我现在也很懒得出去自习了的,常常是躲在寝室里看书。
老四迷上了摇滚乐,天天抱着个破吉他在寝室里面狼嚎,据说是要锻炼出来和几个哥们组成个乐队什么的,他还要当什么主唱。老二和老七霸占了电脑,要么玩游戏要么上网泡MM。这一泡可就泡出问题来了,有个医大的女生被老二迷住了,说是要见面,老二就问我们该怎么办。
“见面就见面呗,还能怎么办?”老四一脸的不怀好意,“请她吃饭,然后发展成那种关系。”
哪种关系我们不敢问,我们都知道老四早就已经不是处男了。
“别见面了,网络这东西是虚的,浪费什么时间。”这是老大的回答。
“吊着她,吊着她,让她主动来找你。”老七这么建议。
“还是别害人家了吧。”一向正直的老五很严肃的说。
“我看啦,干脆和她们寝室发展成联谊寝室得了。”老六总是那么不紧不慢想得周到。
联谊寝室这帮家伙想了许久了,可工大里面真的没有多少美女,而且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僧多粥少排队也排不上,只好找外校的。据说师大、医大、黑大美女都不少,现在有个医大的送上门来不要白不要。因此老六的建议获得了一致通过。
“凭我们工大的牌子,还有不能成功的?”老四的自信真的不知道从何而来。
结果对方真的同意了,不过要我们先派两名代表过去。一伙无聊人士聚在电脑前兴奋得了不得,开始讨论派谁做代表的问题。老二肯定是要去的,剩下的一个人选争论了半天最后落在我和老四头上。看到他们不善的目光,躲在床上的我赶紧摇头:“那天我没时间,我要去做家教。”
“那就只有老四了!”
于是乎,事情就这么决定了。周六那天两个家伙打扮得人模狗样地去了医大,据说还带了什么礼品。回来的时候两个家伙一脸得意满面春风。
“她们答应了。嘿嘿,知道吗?她们寝室有十个女生,其中有三个特漂亮。不愧为医大呀!”
老二那一脸贱相真让人想扁他。不过他也带回来好消息,那就是已经和对方约定下个周日去太阳岛玩。真看不出来老二和老四这两个家伙其实也蛮厉害的,这么快就把人家小女生欺骗成功了。
然而等到周日那天我却没空了,陆雅要我陪她出去买东西。难得陆雅主动邀请我,我怎么能拒绝?和兄弟们说了一声,结果被他们压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你小子想逃?没门!”老四一边压着我的手一边拿出了他的拿手好戏,“老大,拿相机来,拍丫的裸照,看丫听不听话!”
“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呀?”我拼死捍卫贞节。
“废话!我们寝室八个人,能少一个吗?”
“随便从隔壁寝室找一个得了,肯定有人乐意去的。”
“相片都给人家看了,能随便换人吗?”
“耶?”
这几个家伙什么时候把我们寝室的合照给别人了?我都不知道的。
“不行!我要去陪女朋友去逛街。”
“逛街有什么好的?我帮你给陆雅打电话,告诉她下次再去。”老二使出了另一招,“陈云,你小子有女朋友了哥们可还没有,你不会这么没有义气害我们丢脸吧?”
既然都这么说了,我也只好给陆雅打电话,告诉了她事情的经过。几个兄弟见我实话实说全都露出了“这是个白痴”的神情。陆雅在电话那边听着,不发一言。
“陆雅,要不这样,你和我们一起去吧。”
电话那端沉默良久,终于“恩”了一声。我舒了一口长气,幸好陆雅温柔体贴,没给我发小脾气,否则我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在很大程度上,我和田中芳树先生笔下的《创龙传》中龙氏四兄弟的老大龙堂始一样,是一个标准的铅字中毒者,对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东西很感兴趣,常常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但对于象太阳岛这样的现代人造景观却没有什么兴趣,总觉得矫柔造作的太多,没有什么内涵。因此,在玩了一会镜宫里的哈哈镜之后,我基本上就完全失去了游玩的兴致,只是跟在那一帮兄弟后面敷衍了事,看着他们向那些女孩子大献殷勤内心暗暗发笑。正如老二所说,我们联谊寝室里还真的有三四个美女,其中最受欢迎的那个比我高中时期的同学林大美人还漂亮,可以算是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大姐之外我所见到的最漂亮的女孩了。有一个短头发的俏丽女孩,十分的活泼,和老二走在一起不时大声说笑,也很受注目。
我和陆雅并肩走在最后面,和前面的那一帮人显得有些脱节。两人一边走一边说笑,突然陆雅说了一句:“那个长头发的女孩子好漂亮。”
“是呀!”
我随口应道。我也喜欢长发女孩,陆雅不就留着一头长发?但立刻我就意识到自己犯了原则性错误,赶紧转头一看,陆雅倒没有什么生气的表示,只是微微转过头好象在看旁边花坛的样子。我立刻补救。
“不过,这个世界上美丽的鲜花实在是太多了,而能够采摘的只有一朵。其他的鲜花,还是让它留在枝头上远远地欣赏比较好。”
陆雅转过头来看着我,突然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她平时很少笑,但笑的时候很温柔很含蓄。
“看不出来,你嘴巴挺能说话的嘛。”
我看着她的微笑,一时有些色授情迷,忍不住接着道:“绝代有佳人,幽居在深谷,自云良家子……”
“少在那卖弄了!书呆子一个。”陆雅笑得更甜了。我也更加的肆无忌惮。
“我怎么能叫书呆子?应该说我博览群书才对。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星卜医相诸子百家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怎么能叫书呆子?再说,我要卖弄也只是在你一个人面前卖弄呀!”
我厚着脸皮在那里胡吹,陆雅也一直笑个不停。我想,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快乐,不就是最大的快乐吗?
“那你为什么没有去读文科呀?”陆雅问道。
我只能苦笑。现实与梦想是很难兼容的。一直到现在,我仍然沉迷于历史,沉迷于各种各样的闲杂书籍之中,仍然梦想着自己也许将来有一天会去当学者做学问,但那只是梦想而已,我知道
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有那么一天的。从本性上来说,我个性趋于平淡,不想出名不想大富大贵,但至少我要养家糊口,为生活而奔波忙碌。
“没办法,当时年轻不懂事,随随便便地就选了理科呗。唉,一失足造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呀!”我只能这么回答她。
陆雅听着就一直捂着嘴笑,笑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直到前面的兄弟们叫我们我们才意识到和他们已经离得太远了,于是就赶紧赶过去和他们照相。照相的时候那个短发俏丽女孩说是要和我合照一张,陆雅把我的手臂搂得紧紧的不让我去,好象在宣布所有权一样的样子。以前她和我在一起时,最多只是牵牵手而已,我第一次去搂她肩膀的时候,还害得她整整三天不理我,她这么主动还真的很少见到,令我十分高兴。我想,嘿嘿,看来这次来太阳岛是来对了,让她有了危机感,知道自己男朋友还是不错地,很受女生欢迎地,需要好好把握地!
自此之后陆雅对我的容忍度大了许多,虽然平日里还是和平常一样只是走在一起,但在刘勇和我们寝室兄弟这些熟悉的人面前也不介意让我牵着她的手,两人独处的时候也愿意搂着我的手臂了,当然最大的限度也就仅此而已了。和马志虹与她男朋友的旁若无人,还有我们寝室老四和他女朋友的如胶似漆,那是完全不能比的了。
然后老四就告诉我们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我们大吃一惊,因为几天前还看见他们两人亲亲热热地在食堂里互相喂饭给对方吃,那恶心状令我们只能掉头而去打死也不会说自己认识他,没想到几天的时间两个人就形同陌路了。问他为什么,他不肯说,我们也就没问了。
平安夜那一天,不知道是谁提议出去疯狂一夜,结果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连来我们寝室玩电脑的刘勇也表示一定要去参加。这种事没有女生陪着怎么会有意思?找自己班里的女生吧?说实话,那还真不如我们自己去,于是只好找陆雅她们寝室,至少那个寝室里还有马志虹和陆雅两个美人。于是我负责打电话,接电话的是马志虹,她当即表示赞同,并表示会尽全力多叫几个女生去。结果我们寝室去了六个人,外加一个刘勇,女生那边去了五个人,除了马志虹、陆雅、黄莉萍之外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女生,一共十二个人浩浩荡荡地杀往道里区的天主教堂。
天主教堂里站满了虔诚的教徒,正恭恭敬敬地聆听着教坛上神甫宣读《圣经》。我们一伙假冒伪劣产品也挤在人群中装腔作势大作虔诚状,不过还是有两个不知道收敛的家伙在那里低声谈笑,结果被旁边的教徒狠狠瞪了两眼,也吓得不敢出声了。我们晚上十点半从学校出发,到达教堂时才十一点,要整整等上一个小时才能听到平安夜的钟声。在教堂里既不能走动又不能说话,硬生生在那里站上一个小时,对于象刘勇、老二和老四这样生性好动的人来说,可不是一个轻松的差事。
最开始我也没有能静下心来,只是无聊地四处观望,看圣母玛利亚的画像,看教堂里的摆设。我对宗教一向不大感兴趣,倒不是因为我是无神论者,而是觉得宗教的目的是将人的思想统一化单调化,和我的个性不合,尤其是看到〈圣经〉里所描写的那些所谓的“神迹”之后,反倒更感觉那些圣人象怪物一样,太可怕了。不过宗教也有好处的,如果人人都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相信“做了坏事会被雷劈”,我想这个世界一定会美好许多。
然而陆雅却在旁边很虔诚的祈祷着,就连一向我行我素的马志虹也很乖很乖地聆听着神甫的宣讲。女孩子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特别容易被气氛所感染,做出一些与她们平时个性完全不符的行为来。看着一脸虔诚的陆雅,我突然觉得此时的她好美,浑身上下散发着温柔恬静的气息,就真的好象圣母玛利亚一样,令我的心也渐渐静了下来。
平安夜的钟声终于响了。我们呼啦一声冲出了教堂,在大街上呐喊奔跑起来。然后大家就随便找了间旱冰场钻了进去,开始度过剩下的时光。我拉着陆雅的手带着她溜旱冰,问她刚才在教堂里祈祷什么。
“不告诉你!”陆雅笑着道,最后来了句,“这是我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夜晚!陈云,谢谢你!”然后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脸红红地看着我。我茫然不知所以,不知道她为什么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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