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室友
作者:笨笨的小猪    更新:2021-11-24 06:37
  回到学校之后,周先生又为我介绍了一份家教,是他同事的儿子程成,也在读初三。这小子很顽皮,不怎么听话,直到我用周静压住了他他才肯乖乖地学习,可见我的魅力是远比不上一个小女孩的了。我的新学生的家长很忙,经常很晚下班,害得我还给他当了几次保姆为他做饭,觉得自己真的很亏。不过有钱到手,一切好说。
  一过年,学校的溜冰场就用不了多长时间了。哈尔滨天气很冷,许多体育活动根本开展不了,冬天的体育课就是溜冰。来到溜冰场,三三两两没有见到几个人,却看见了陆雅。上个学期期末的时候,连我都抵挡不住寒冷快要放弃跑步的时候,却居然见到这位小姐每天早上还在背英语,实在对她颇为佩服很有好感,因此很自然地上前打招呼。
  陆雅的运动神经不是很发达,学了半个学期的溜冰居然还是溜得一塌糊涂,溜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摔了两跤,看得我直发笑。最后她也累了,坐在旁边休息起来。
  “陈云,我怎么老看见你在扫地呀?”
  “勤工俭学呗。”
  “要勤工俭学也不必天天扫地吧?学校图书馆不是也有工作吗?”
  “那工作我没遇上。除非我在校学生会或者团委有老乡同学帮忙才行。”
  “不会吧?学校里也靠这种关系?”
  “这有什么好希奇的。很正常的事。”
  是很正常的事,无缘无故地人家谁肯帮你?我们寝室老大和我一起去校团委申请勤工俭学的,结果他就在校图书馆坐班,我就得天天扫地。其实有这份工作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倒没有太介意。我现在光家教一个月就能拿到四百,除了日常开销外还有剩余,那份工作要不要都没有关系,只是给自己一个锻炼机会,看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而已。
  “诶,问你个问题,你和马志虹到底什么关系呀?她是不是你女朋友?”
  “她当我女朋友?饶了我吧!”我立刻忍不住笑了起来,“她那么泼辣,谁当她男朋友谁倒霉。”
  “不会吧。马志虹很受男生欢迎耶。我们班都有两个男孩子在追她了。”
  “有这种事?”
  想想也不算希奇。马志虹人本来就长得不错,再加上喜欢和男孩子没大没小地乱开玩笑,很容易让别人误会,被人追是很正常的事。要不是我吃过她不少苦头,对她的个性太了解了,我说不定也会上她的当以为她喜欢我。
  “她的事和我可没什么关系。起来吧,我来教你溜冰,也不知道你体育课上都学了些什么。”
  拉起陆雅的手,我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她倒颇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令我意识到自己是不是太卤莽了。不过到最后她也没有拒绝就是。
  送她回去之后,半路上遇到了我们寝室的老二。老二鬼鬼祟祟地盯了我半天,笑得极为**。
  “陈云,那女孩是谁呀?长得不错嘛!什么时候介绍给兄弟们认识认识。”
  “你TM去死吧!”我笑着一脚踢了过去,“少在那里胡思乱想。我和她什么关系也没有。”
  “嘿嘿嘿,我可什么都没说,胡思乱想的不知道是哪位呢!”
  “懒得理你!”
  回到寝室之后,老二立刻大叫起来。
  “诸位兄弟,好消息!好消息!我们寝室的陈云同志不负众望,终于第一个展开了追求女生的重大行动,为我们树立了良好典范,开了一个好头。大家应该努力向他学习。”
  “我操!”
  我终于忍不住骂起了粗口。这家伙也太夸张了吧?然而夸张地不仅是他,几个还留在寝室的混蛋们全部都围了过来。
  “那女的叫什么名字?哪个系的?漂不漂亮?”
  “陈云,老实交代,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再不老实交代,我们可就要动刑了。”
  看着这么一大帮气势汹汹的无聊人士,我还真有点害怕。这些家伙的确有够无聊的,尤其是老二。老二无聊到什么地步呢?夏天的时候在洗手间洗澡,和他在一起时我都得小心自己的内裤,因为这个混蛋有着“不经意拿走内裤”的不良嗜好,害我有好几次用脸盆遮住某个部位逃回寝室的羞耻记录。还有一个老四,北京人,喜欢拍照,经常在寝室里拍一些超级无聊的照片,最经典的威胁语是:“再不听话,拍你的裸照!”我是最小的一个,用东北话说是“老疙瘩”。不知道是我人好说话还是因为别的原因,反正我饱受他们欺凌。
  “可我真的和她没什么关系呀!”面对着这么一帮人,我只能求饶了,“话都没说过两次。”
  “别担心,别担心,做哥哥的帮你。”老四一副兄弟情重的模样,可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明显是不怀好意。
  晚上休息的时候,这帮无聊人士自然躺在床上大侃特侃,个个都摆出一副经验丰富情场老手的模样教我如何去追她,就连比较成熟的老大和一向只学习不说话的老三都忍不住插了几句,更何况老二和老四这两个混蛋了。尤其是老四,在高中的时候还真的谈过女朋友,说得有声有色经验丰富,就差没跳起来亲自示范一番了。
  没过上一个星期,老二就把陆雅的情况打听得清清楚楚,连我都不明白他怎么有这么大的本事。陆雅浙江人,和我同年,有个舅舅在哈尔滨,上次我见到的那个叫黄丽萍的女孩就是她的表姐。同时他居然还知道了马志虹,一脸谄笑地道:“兄弟,做哥哥的帮了你这么大忙,你是不是也该回报回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
  “听说你和那个马志虹是老乡,关系挺不错,能不能把她介绍给我认识?”
  “没问题呀!不过你得请客。”
  “那当然那当然。”
  打电话给马志虹,说是请她吃饭,对方马上就答应了,爽快得连我都吓了一跳。不过她看见我们寝室的老二也在时很是有些惊讶。当老二去打菜的时候马志虹偷偷对我说:“他谁呀?干嘛的?”
  “我们寝室的,想认识你。”
  “就他?”
  马志虹撇了撇嘴,我笑了笑不发表意见。老二人长得还行,就是身高太矮,还不到一米七,比马志虹还矮。不过老二人不错,开朗大方喜欢说笑讲义气,和我关系挺好,不帮他不行呀。而且我觉得他的个性和马志虹挺配的,两人绝对合得来。
  “我还以为你问我陆雅的事呢。不宰你一顿怎么行?”
  “耶?”
  “哈哈,我们几个寝室都知道你在追陆雅了,还想瞒我?陈云,你可不够意思哟!都不和我说,还当我是你大姐吗?”
  这都哪跟哪呀?我什么时候说我要追陆雅了?肯定是老二这个混蛋造的谣!我甚至都可以想见他向女生打听陆雅情况时的情形:“喂,你知道那个女孩的情况吗?我们寝室有个哥们想追她。”是可忍孰不可忍!反正老二家里有钱,不痛宰他一顿对不起我的良心!于是当老二招手要我过去帮他搬菜的时候,我毫不客气地夺过他的饭卡,噼里哗啦又点了几个最贵的菜。老二张大了嘴巴看着我,他倒不是心疼那些钱,而是很疑惑地问:“吃得了这么多吗?”
  “吃不了带回寝室去吃。老二,我可事先警告你,马志虹很能喝酒的,你可要做好思想准备,先去买两瓶啤酒再说。”
  结果老二还真的买了两瓶啤酒。马志虹在新认识的男生面前哪里肯喝酒丢失她淑女身份呀?她装了半天纯情,逗得老二心猿意马连饭都没吃多少,好菜全部便宜了我。吃完之后我们又买了几瓶啤酒和几份菜,带回了寝室,拉着还没有出去的老六和老七又喝了一顿。老二喝得兴高采烈满面春风,大声宣布他已经找到梦中情人了,决定就此结束江湖浪子生涯乖乖做一个好男人。我们都见惯了他这副嘴脸,乘他厚着脸皮自吹自擂时大吃特吃大喝特喝,等到老二醒过神来大家已经该吃的吃完了该喝的喝完了,该干什么的也就干什么去了。
  自此之后老二就经常拉着我去自习,实际上是四处寻找马志虹自习的教室在哪里。我很是惊讶,问他:“你平时面对女孩子不是很大胆的吗?怎么还要拉上我呀?”
  “不拉上你怎么行?人家是清纯的小姑娘,我怕太热情把她吓跑了。”
  老二一脸的不以为然,却听得我一个踉跄差点摔倒。马志虹清纯?这是公元哪一年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可见人与人之间的第一印象是最重要的,想改也改不过来了。马志虹害人不浅呀,又欺骗了一个纯真少年--虽然其实他已经不纯真了。
  说实在话,老二的本事还真的强悍得可以,居然好几次被他找到了马志虹所在的自习教室。人说同在一所大学,四年里没有见过一次面是很正常的事,我也相信这句话,不过就看是对什么人而言了。老二知道了马志虹经常去的的教学楼之后就一间教室一间教室的找,怎么可能找不到?找到之后他就拉我去,然后假装无意间碰上的样子和马志虹打招呼,然后就向人家大献殷勤搭讪。托他的福,我也和陆雅见了好几面,慢慢地也熟悉起来了。
  马志虹看不上老二,这是我从最开始就察觉到了的事实。劝过老二好几次,他也不听,我也就没有办法了。可能是害怕老二的纠缠,也可能是有了男朋友,反正马志虹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反倒是陆雅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老二一脸颓丧地告诉我:“兄弟,马志虹有男朋友了。我放弃了。剩下的就看你的了。我看那个陆雅对你倒挺有意思的。”
  我摇头表示不信。陆雅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并不是很喜欢说话的那种类型,我和她说话最多的一次反倒是在溜冰场上的那一次。此后几次见面都是看着老二和马志虹说话,我们仅仅只是交谈一两句而已。要是这样都能证明她对我有意思,那我肯定是脑袋秀逗了,我还没有自作多情到这个地步。
  “少胡扯了!那是不可能的事。”
  “切!至少马志虹是这么对我说的,你不信就算了。”
  我微微一愣。不可否认,我的确对陆雅有好感。
  “那又怎么样?追女孩子一要有钱二要有闲,我两样都没有,怎么追她?”
  “嗨。女孩子喜欢你,最开始的确可能是因为你长得帅啦有钱啦成绩好啦之类的原因,但等到她真正爱上你,她就不会在乎你是乞丐还是小偷了。”
  “说得你好象蛮有经验似的。”我嘟哝着道。
  “那当然,想当初……”
  这小子又在那里胡吹乱侃了,马志虹有男朋友一事好象对他毫无影响的样子,这么快就恢复了状态。一般来说,象他这种人,应该是属于那种嘴里吹得厉害实际上什么经验也没有的菜鸟。于是我带着十分阴险的笑容问:“老二,问你个问题。你高中时的女朋友现在在哪里读书?”
  “啊?这个,在……”
  老二猝不及防,“在”了半天也没“在”出来,顿时就哑了嘴。我哈哈大笑,心情无比之舒畅,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清净了许多。
  然后我就发现陆雅可能真的对我有意思了。自从老二不再主动找马志虹之后,我和陆雅基本上就没有见过面。这样过了半个多月,我就发现陆雅开始经常性地在我每天晚上要扫地的自己教室出现。当然,我一般也是在那里自习的,不过陆雅每次进教室自习时和我离得远远地,也不打招呼,只是在我工作到她面前的时候才会对我微微一笑。其实每次我开始扫地的时候,大多数学生就知道自习时间该结束了,因此很快人就走光了。只有陆雅,她一般坐在教室的中部位置,一直要等到我扫到她的面前她才笑着离开,既不是第一个走的也不是最后一个走的,显得并不突出。不过几次下来,连和我一起工作的同学都注意到她了。当然他不会以为陆雅喜欢我,而是问那女孩和我是不是认识,我只好点头说是。
  在这种情况下我考虑了很久,终于下定了决心开始追她。我知道,在大学里追女孩子肯定不会象高中那样纯纯地就是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不需要过多的交往,而是需要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去陪她宠她逗她开心让她快乐。大学的学业相对于高中来说轻松了许多,而且我也并没有打算将来考研,学业对我来说并不算是什么负担,时间精力上都足以应付。而陆雅如果真的对我有好感,也不会在乎我是不是个穷小子了。当我仔仔细细地计算完这一切时,我突然愣住了。我发现我已经不再有高中时期那股从不在意其他外部条件的冲动,而是变得理智起来。我不知道自己是成熟了还是现实了,我只知道自己已经变了许多,不再那么感情用事了。
  第二天我故意比平时晚了一点到自习教室,看到陆雅身边仍然如平常一样孤身一人坐在那里。我慢慢走了过去,赫然发现她身边的座位上居然有一个坐垫。我愣了一下,以为是她哪个同学今天晚上来陪她自习了,心中正暗自犹豫,脚下仍然径直向她走了过去。我不知道低头看书的陆雅发现了我没有,却注意到她的手在桌子底下很迅速地将旁边的坐垫收了回去。如果不是之前我就注意到了这个坐垫,我肯定以为她身边一直都是空无一物的。我心里笑了起来,坐在了她身边,没有说话。陆雅也没有说话,也没有转头看我。一切如平常一样,安静地自习完。只是这次陆雅走得早了一点而已。
  第三天我去得早了一点。当陆雅从我身边经过时我拿起了放在旁边占位的书包,笑着向她伸伸手示了一下意。陆雅也就坐了下来。我问道:“陆雅,你明天晚上有时间吗?”
  “有啊!”
  “那我请你看电影好不好?”
  陆雅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我的脸霎时也红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请女孩子约会还采用看电影这种非常老套的方式?可我之前实在没有什么实际经验,也只能采用这种俗得要死的方式了。我内心正在忐忑不安,生怕她拒绝我,却听到她轻声道:
  “好啊!”
  她答应了!她居然答应了!我没有被拒绝!我的心开始崩崩直跳!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耶!想想我高中时那一系列失败的尝试,顿时觉得无比的开心。我开始和她闲聊起来,很快就找到了共同话题,那就是文学。陆雅很喜欢张爱玲、三毛。张爱玲的小说我没有看过,但三毛的还是看过的。聊《哭泣的骆驼》,聊荷西,最后又扯上了路遥,聊《平凡的世界》里的孙氏兄弟、《人生》里的高加林。直到背后的同学捅了捅我的背示意我们两个太吵了,我们才相视一笑住了嘴。
  等到第四天看完电影我送她回寝室的时候,我已经下定决心辞掉扫地这份工作了。虽然我知道陆雅她不会在意,因为正是凭借这份工作我才和她走在一起的(要不然谁会象老二一样有事没事四处找人,我想我和陆雅都不会做出这种行为),但别的女孩子也许会说闲话,我又何必要让陆雅去应付这些麻烦?喜欢一个人,不就是要让她开心快乐吗?
  陆雅是个非常内向的女孩子,很单纯没有什么心机,不怎么爱说话,也很少主动找我。她唯一能够表达她心意的方式就是每天晚上自习的时候为我占好位置等我去,平日里也尽量配合好我下课的时间和我一起去吃饭。不过我们处于不同的学院,课程表也大为不同,想一起去吃饭很难。
  我不是一个喜欢多话多事的人,陆雅也不是,所以我们的交往显得很平淡,不象我们寝室老四和他女朋友那样三天两头跑出去蹦迪逛街,有时整宿整宿地不回来。我们两个交往了好长时间寝室里的兄弟们也没有察觉到,直到大一快结束了的时候他们才追问我为什么还没有对陆雅动手,笑得我不行不行地。最终我只好坦白交代,然后为表示赔罪请他们喝了一顿酒。
  和陆雅走在路上的时候,说话的一般都是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她那么内向呢。幸好我看的书多,天南海北的不愁找不着话题,而且也会瞎扯,有时也会耍赖逗她玩,看着她忍不住格格娇笑的样子,我觉得好开心。
  有次陆雅问我为什么辞去扫地的工作,我告诉了她原因。她笑得好开心,主动牵起了我的手。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牵手。她的手白白嫩嫩地,又柔软又光滑,摸起来好舒服。
  就这样,大一结束的时候,我和陆雅的关系已经确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