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杀死他!(一)
作者:东方红不败    更新:2022-11-26 11:06
  为了不浪费这得来不易的种子,楚清准备不直接种到地里,而是过两个月先育苗。砖窑那边不休止地烧砖烧煤,连地面都是温热的,所以楚清准备到时候把砖窑附近的地方利用上,在那里育苗。
  她在山坡那边还有近千亩的土地,小伙子们正在做春耕前的准备,翻地。凡是不用拉货的牛都用到这儿来。楚清有一批畜力犁一直没卖出去,这会儿全用上了。
  这批畜力犁全是按照现代农户用的结构打造的,全铸铁。很是让吕师傅费了精力。但是造价太高,一台也没卖出去。
  这种犁带有轮子,用来控制犁地的深浅,就是这轮子做的不容易。结果费了很大劲搞出的犁,却一台都没卖出,被吕师傅埋怨了好久。
  毕竟地多人少,这时候家家都在翻地,也雇不来人,楚清就干脆把这些畜力犁自用了。吕师傅还挺舍不得,楚清就跟他说,不怕的,咱有铁。那神情,就跟现代土豪说“咱家有矿”似的、
  花生只够种半亩的,其余的都用来种玉米和黄豆,采用套种的方式。这样可以更加充分的利用土地的水、温、气、光、照等资源。让黄豆可以通过自身根系的固氮作用,为玉米提供更多的氮肥营养,从而让玉米的长势更好、产量更高。
  咱不是农户,不交粮税,因此楚清没有种稻麦。楚清缴的税远远比农户多。不但房税、地税、桥务税这些乱七八糟的都交了,还专门针对铁矿石、铁制品,包括密侦司的绣春刀,都进行了“自缴税处理”,也就是把这几项专门建立账册,并拿银票上交给户部派来做出纳的书记吏,让做收款证明,然后这些账单和银票由书记吏上报给户部。
  楚清没有安全感的直接表现就是在钱上。她拼命赚钱养小宝,但她赚的每一分钱都必须不能引起朝廷的不满。尤其在铁矿这样敏感的项目上,更不能出差错。
  盐和铁一向是国家的主要税收来源。虽然大宣的铁矿开采很少,那也是被国家把控的死死的。楚清能有现在这特许采购权,完全是碰了特殊时期特事特办的运气。
  又到了农忙的时节。几个村子都在忙着收麦子,楚清这边的田地才播种完一个多月。长势良好,附近的河流保证了水分的充足。一片农忙的热闹景象。
  但是东伦那边就不一样了。洪亮在守住了东伦北部边境后一点点向南方推进,同时苦水镇的守将马达带了五万兵力过来支援。
  当两方部队成功的将东伦的兵力压缩到边境线中部之后,中部和南部的朝廷大军开始了进攻。
  整整三十万大军沿着边境线一路向东推进,如同潮水般轻易地就涌进王城,东伦国君甚至来不及放火烧掉王宫。最后自刎于王座上,也算第一次保住了作为君主的节操。
  真正艰苦的是洪亮和马达的军队。洪亮的关注重点一直不是东伦国的兵力,而是与之毗邻的沃斯国。东伦国是个狭长的国家,东西方向距离很短。整个国土面积也就相当于一个半吉州。
  而沃斯国是个游牧国家,茫茫戈壁,地广人稀。他们的人民彪悍,全民皆兵。是大宣国真正的敌人。洪亮一直担心一旦开战,沃斯国会趁乱进攻。所以,当朝廷大军吹响号角的时候,洪亮率领十二万大军向东抵达东伦国的东部边境。
  正如洪亮所担心的那样,沃斯国真的就是打着同样的算盘。他们在等待时机,一旦东伦国开战,势必兵力会全部投入,那时就是东伦国东部边境最薄弱的时机,沃斯国就可以一举突入。
  没想到的是东伦国如此不禁打,这么快就被大宣国攻占。而沃斯的粮食还没有筹备齐整。洪亮刚一到边境就得知沃斯国的大军已开始在边境集结了。
  由于洪亮一马当先地入驻东伦,使得楚清派出的十五名密探直接随着大军的移动,顺利重新联系上了东伦的北部据点。也因此,当洪亮刚抵达边境,就接到了来自当地密侦司的情报:沃斯国派出五万骑兵集结于谷口。
  由于这条防线就是以山脉作为依托的,所以沃斯国进攻东伦必然要通过这个椭圆形的谷地。
  沃斯国是马背上的国家,军队都是骑兵。大宣国是平原国家,平原的气候虽然可以种出很多高产的作物,却偏偏不适合马匹生长,所以,大宣的战马全靠从东伦和沃斯走私过来的。
  虽然洪亮手下有两万骑兵,但是从数量上就无法与沃斯的骑兵抗衡。而且山地作战,战车和重甲兵的优势体现不出来,所以这次十二万兵马皆是轻甲。
  沃斯的骑兵洪流般涌入谷口,只见滚滚黄尘中,数千铁骑口中呼叫着“hurree!(冲啊)”策马狂奔,顺着谷地边缘边撒开了队形,同时扬弓搭箭,只用两腿的力量控制马匹,在疾驰中射出一轮箭雨;同时中间冲进另一队骑兵,一片长矛被他们高高扬起,带着破竹之势直直冲锋。
  大宣的骑兵迎头而上,手中的长矛也直直指向了沃斯人!他们身后是整齐的步兵弓箭手,一声“放!”的指令,斜指天空的箭矢冲天而起,经过谷地上空,纷纷下落。
  沃斯骑兵的马速更快,而且队形并不整齐,因此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亡,反观大宣这边,由于沃斯骑兵先头进来的两队骑兵以骑射的方式发出的箭矢,数量虽不及大宣,可给大宣步兵造成的伤害面积却很大。
  平原国家的军队,由于在骑兵这方面是短板,因此特别强调战阵。因而大宣步兵整齐划一地位于骑兵后方,反而大面积受到了箭雨的攻击,一轮就倒下了五六百人。
  此时,双方的骑兵已厮杀在一起,大宣骑兵的长矛深深刺入沃斯骑兵的身体,尔沃斯骑兵的长枪也毫不示弱,凭借马匹的冲势和沃斯人高大的体魄,枪枪入肉。
  沃斯国的长枪枪头下方有一个钩子,长枪刺出,击杀一名士兵,收回时再一勾,又会把另一名士兵勾拽下马。沃斯的武器并不单一,除了长枪,还配置了近战武器——环首刀。
  这种刀轻便犀利,而且小巧易携带,劈砍时不易折断,而且破甲功能奇佳。这环首刀的刀身具有一定的弧度,在马匹疾驰的速度下即便劈砍,也不会因为冲击力而震飞脱手,而刀砍入肉后也易于抽离。
  两支队伍第一次对冲,大量的骑兵就纷纷落马。痛苦的呼号响彻了山谷,山谷中回旋着血腥刺鼻的风,地上的黄沙已成为褐色的血泥。
  骑兵倒下空出的地方,被后面的大宣步兵立即填补,不让沃斯的骑兵有更多的驰骋空间。
  可是步兵对上骑兵,那是在用血肉之躯阻拦铁蹄。瞬间,成片成片的士兵被践踏于马下。尽管大宣步兵及时变换队形,依旧不能降低减员的速度。
  洪亮看得心焦不已。这么大的伤亡,眼看士气就萎靡了!洪亮大喝一声:“冲!”就提刀上马。“将军!”亲卫们阻止不住,只好驱马紧随。
  沃斯今天率军的是沃斯王第九子卓罕,也是沃斯最喜欢的儿子。因为这个儿子长得最像他,力气最大,骑射也最好,被誉为呜呼和斯阿哟亏巴特尔(不怕死的勇士)。
  此时的卓罕正狞笑着一钩子一个地往外勾挑着大宣的骑兵,挑起一个就甩出去,身边的沃斯士兵就哄笑着挥舞着环首刀,比赛般地在大宣士兵落地前砍中脖子。
  “看哪!这群软绵绵的两脚羊,竟然学着人家骑马!你们有那本事吗?我看是马骑你们吧!啊哈哈哈……”卓罕口中张狂地笑着,手上仍旧不停地刺杀、勾挑。
  身边的沃斯骑兵也跟着起哄道:“你们以为我们像东伦人那么无能吗?你们这些这些可怜的两脚羊,插上翅膀也装不成我们草原的雄鹰!”
  等到被杀的大宣士兵尸体掉落在地,沃斯的骑兵就勒紧缰绳,让马蹄高高扬起,重重跺下。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在纷乱的马蹄之下,践踏成泥。
  这样轻蔑的语言,这样残忍的手段,只与东伦士兵交过手,而从未对抗过沃斯人的大宣战士再也忍不住发自心底的恐慌,阵型也开始凌乱起来。
  “休听蛮子胡言!老子杀沃斯人的时候,他们毛还没长出来哪!”洪亮的咒骂伴随长矛一起冲杀过来。
  卓罕眉毛扬起,露出轻佻的笑容来:“掉了毛的狮子就该找个安静的地方等死!胡子都白了的两脚羊就该主动躺在主人的刀下!”说话间长枪直刺向洪亮的心脏!
  “汝母婢也!”洪亮爆喝一声,双臂猛然一振,“哐!”长矛和长枪瞬间相击。
  洪亮虽说已过五十,可常年的征战与从不懈怠的训练,双臂的力量奇大。卓罕年轻强壮,爆发力也不是普通人可比,就这一击,不分伯仲。但是只有洪亮自己心里清楚,幸好只是短暂的一击,若是较力下去,自己必然不敌。还是老了呀。
  卓罕没想到眼前的老头如此生猛,即便放在沃斯那也得称上一声“巴特尔”。马上重视起来,长枪上下纷飞。对方金闪闪的虎头披膊、金盔上红艳艳的盔璎,一看便知是宣国的将领,这要是将其斩杀,割下他的头颅献给父王……
  如此想着,下手更狠。枪尖向上一挑,直刺向洪亮的下颌。洪亮虽然上了些年岁,可战场经验的积累却丰富,只微微错开些马身,与卓罕拉近些距离,
  突然自战马左颈处抽出战马刀,右手稳抓长矛不改攻势,左手的斩马刀却猛然向右斜斜一砍!
  这一招是谁也想不到的!通常人都是分主手和副手的,也就是有一只手是主力,而另一只相对要弱一些,或是没有主手那么灵活。
  可偏偏洪亮不是!洪亮年轻时是左撇子,因为受伤,很长时间吃不得力,因而改了右手,待伤好后,干脆两手都训练,以至于两手都可以当做主手。洪亮的这一刀,卓罕的头和半个肩膀都飞出去!
  “哇!杀啊!!”瞬间士气大振,大宣士兵呼号着重振旗鼓。沃斯骑兵见到主将惨死,也急红了眼,沃斯王的手段狠辣,他最宝贝的儿子死了,他们逃不掉责罚,拼了!!
  但是没有主将的军队,就很难凝聚起有效战力,因而沃斯骑兵的士气也开始消减。沃斯与大宣还从没有正面的相抗过。他们一直认为大宣与东伦都能打上这么多年,应该不是很骁勇,更何况他们连骑兵都训练不起来。
  现在,洪亮一上来就斩杀了他们的主将,他们开始人心惶惶。在洪亮带头的冲击之下,沃斯骑兵不得不退出谷口。
  第一天的交战,对方只出三千骑兵,死不过千余人,而洪亮损失近万。若不是斩杀了对方主将,恐怕士气就半丝不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