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作者:亦舒 更新:2021-12-07 16:59
大哥握住她的双手摇了摇,笑说:“你终于屈服了?”
他俩的世界再也没有旁人,我与咪咪悄悄地退出。
咪咪感喟地说:“我们只是凡人。”
我看着咪咪说:“我们是要白头偕老的,我要你为我生许多孩子,女儿不计分,起码三个儿子,我没有那么伟大,我知道生命多灾多难,可是我喜欢看到孩子们奔来奔去。咪咪,你马上怀孕吧。”
咪咪点点头,“好,就让我们做件最俗气的事,身为知识分子而拼命生养孩子。”
“辛苦你了。”我拍拍她肩膀。
“哪里哪里,家敏,也许我永远没有机会证明我对你的爱,但我也确实爱你多于自己。”
我说:“咪咪,这件事早已获得证实了。”
我们从来没有对时间更为敏感。
天天太阳升上来,我会感叹,又是一天,这是家明剩余的日子中的第一天。
太阳下山,我又会想,家明的生命又少了一天。
无时无刻我不是心中绞痛。
因无法集中精神工作,我与黄振华都处于半休息状态。
玫瑰表现了她无限的毅力,她愉快得像个没事人一般,而大哥的心情之宁静和平,也跟往日一模一样,我们邀他俩出来,多数不成功,他们的理由简单而真实:“没有时间。”
我往往在下午带着咪咪去探访大哥与玫瑰,看他俩打情骂俏,过着仿佛正常的生活。
大哥照练他的梵哑铃,玫瑰故意提高她的声音,又装得悄悄地说:“那琴声,实与杀鸡杀鸭无异,当时为了追求他,不得不装成知音人的样子,现在日子久了,真与受刑一般。”
大哥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他高声说:“活该!”
我说:“你可以学我,大力踢他书房的门,叫他停止。”
玫瑰无奈地说道:“我怕,他说过如果我如此侮辱他,他会,他会——”
“他会如何?”咪咪诧异问:“打人?”
“他会哭。”玫瑰眨眨眼。
我狂笑,眼睛里全是泪水。
为什么这样一对璧人,不能活到五代同堂?大哥比谁都有资格活下去,玫瑰比谁都有资格为他生孩子。
黄昏,玫瑰亲自下厨做精致的小菜,重质不重量,通常只两三碟,色香味俱全,简直吃得人把舌头都险点吞下肚子里。
大哥有意无意地撩拨玫瑰生气——
“最近盐恐怕是贵得很了,真得省着点用,这菜所以淡了。”
玫瑰会扑上去打他。
他会叫道:“嗳嗳嗳,两个人加在一起七十余岁,别尽胡闹,这会成为小辈们的笑柄,嗳嗳嗳——”
只羡鸳鸯不羡仙。
黄太太一日静静与我说:“见了他们,才懂得什么叫爱情,如此的盲目不羁,惊心动魄,我们只不过是到了时候结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么事一有比较,高下立分。”
咪咪说:“然而他们把时间浓缩了,他们的时日无多。”
“我们呢,”黄太太苦笑,“我们之间谁能保证自己能活到一百岁?谁不与时间竞争?明天可能永远不来。”她的声音无限苦涩,“此刻我认为自己根本没活过。”
“你与黄振华——”我瞠目结舌。
“我与振华——”她仰起头,“振华是个永恒性心平气和的人,除了事业,一切都是他的附属品。”
“他生命中并没有爱情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却是妄想追求爱情,”黄太太问,“我老了吗?已经没有资格谈这些了吗?并不见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听着,十分意外。
“振华给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顾,”黄太太微笑,“一般女人会觉得他是个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个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别人幸运,我自己双手也能够解决生活问题,因而有时间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黄振华不能满足我这一点,我有什么留恋?我无谓再迁就黄振华。”
我呆呆地问:“你的意思是——”
“我想离开黄振华。”她温和地说。
“什么?”我跳起来,“你与黄是城里公认的理想夫妻呀。”
“城里的人?”她淡然地笑,“城里的人知道什么?我岂是为他们而活?”
咪咪沉吟了一会儿,“黄先生知道这件事没有?”
“没有,现在是非常时期,我无意造成更大的混乱。”
我们明白她所指,她始终是个好妻子。
我震惊,对婚姻的信念大大地动摇。
“这十年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们并非珠联壁合的一对,我迁就他得无微不至,”黄太太说,“他的口头禅是‘我们不如……’数百个‘不如’下来,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成为他的影子,于是他满意了,丝毫没有发觉这是我一个人努力在刻意求工。”
我小心地聆听。
“起初我也不明白,我认为夫妻之道必须互相迁就。现在见了家明与玫瑰,才晓得不是那回事,我并不快乐。也许我的要求是太高太不合理了,但为什么不呢,我像所有的人一样,只能活一次。”
咪咪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她心中不是没有同感的吧,而她此刻为我受的种种委屈,将来会不会如黄太太般发作起来?
黄太太深深叹口气,“我并不要求世人原谅我。”
咪咪冲动地说:“我原谅你!”
“当初嫁黄振华……是因为要争口气——你们以为我完了吗?早着呢。一口气,”她哈哈地笑起来,“多可笑。”
“你是爱他的吧?”我忍不住。
“自然我爱他,但自始至终,他未曾爱过我,未婚前他舒适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没想到这一千多日我浪费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们还年轻,你们不明白这些说不完的故事,我虽然老了,我也还有我的故事。”
咪咪紧紧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后身,黄太太。”
黄太太摇摇头,“家敏懂得感情,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但只有振华,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浑身无懈可击,但他不懂得爱情——”
“这点我同意。”我说。
黄太太说:“多么不幸。”
黄太太的悲剧是她要在已成事实的环境中追寻理想。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对也会出毛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岂是一项艺术,简直是盖万里长城,艰苦的工程。
第9章
将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着的人要分开。
黄振华对我诉苦,味如黄连。
女人,他说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与苏更生是公认的最佳夫妻,现在她与他冷战,搬到书房去睡,半夜三四点还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第二天起身后却又若无其事。
黄振华说:“她爱我,这女人到现在还非常爱我,但她却舍得如此对付我,我确实不明白这女人的心。”
我说:“或许她认为你不爱她。”
“我不爱她?”黄振华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她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她们设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们是要做寡妇的。”
我不敢出声。
“不是我说,玫瑰纵有千般不是,她也有个好处,她从来不与男人争论这些事,玫瑰的头脑最简单,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你说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绞痛,玫瑰怎么同呢,世上有几个玫瑰呵,我们都是凡人,凡人中苏更生女士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性情中人了,黄振华不能如此说。
黄振华说:“女人!没读过书的女人像红番,读过书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爱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运又这样坏。
她决定与大哥到巴哈马群岛去度假,我们一起劝阻。大哥已经要每周定期到医院去吃药打针,离开熟悉的环境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大哥豁达地笑,认为不打紧,“不去巴哈马也不见得就能多活十年,现在还不能作随心所欲的事?等几时?真的想经过一条有白光的隧道,等待来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着大哥,站在他身后,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的抚摸他的后颈,当大哥是一个小孩子。
他们两人那种视死如归的自若,决非假装,因此更加使我们害怕震惊。我们看着他俩上飞机。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发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我听在耳中,心如刀割,紧紧拥抱他。
玫瑰穿着七彩的花衬衫,三个骨开叉裤,梳一条马尾巴,大圈耳环,热带风情,一点没有伤感。
大哥笑语:“比起玫瑰,我简直是黑白新闻片拷贝站在特艺七彩歌舞片身边。”
玫瑰笑得前仰后合,咪咪也赔着笑。
他们终于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轻男女,只是他们没有将来,他们不会白头偕老。
回家途中,咪咪忽然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为何你那么疯狂地爱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声。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咪咪由衷地说。
我说:“我也认为如此。”
“我们之中哪一个人,能够忠于人忠于自己,又同时勇敢地活下去?无论对谁,她都于心无愧,甚至是方协文,她给他最好的十年,她给他安琪儿似的女儿,”咪咪说,“她从不计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学她,比骆驼穿针眼还要困难。”
他俩的世界再也没有旁人,我与咪咪悄悄地退出。
咪咪感喟地说:“我们只是凡人。”
我看着咪咪说:“我们是要白头偕老的,我要你为我生许多孩子,女儿不计分,起码三个儿子,我没有那么伟大,我知道生命多灾多难,可是我喜欢看到孩子们奔来奔去。咪咪,你马上怀孕吧。”
咪咪点点头,“好,就让我们做件最俗气的事,身为知识分子而拼命生养孩子。”
“辛苦你了。”我拍拍她肩膀。
“哪里哪里,家敏,也许我永远没有机会证明我对你的爱,但我也确实爱你多于自己。”
我说:“咪咪,这件事早已获得证实了。”
我们从来没有对时间更为敏感。
天天太阳升上来,我会感叹,又是一天,这是家明剩余的日子中的第一天。
太阳下山,我又会想,家明的生命又少了一天。
无时无刻我不是心中绞痛。
因无法集中精神工作,我与黄振华都处于半休息状态。
玫瑰表现了她无限的毅力,她愉快得像个没事人一般,而大哥的心情之宁静和平,也跟往日一模一样,我们邀他俩出来,多数不成功,他们的理由简单而真实:“没有时间。”
我往往在下午带着咪咪去探访大哥与玫瑰,看他俩打情骂俏,过着仿佛正常的生活。
大哥照练他的梵哑铃,玫瑰故意提高她的声音,又装得悄悄地说:“那琴声,实与杀鸡杀鸭无异,当时为了追求他,不得不装成知音人的样子,现在日子久了,真与受刑一般。”
大哥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他高声说:“活该!”
我说:“你可以学我,大力踢他书房的门,叫他停止。”
玫瑰无奈地说道:“我怕,他说过如果我如此侮辱他,他会,他会——”
“他会如何?”咪咪诧异问:“打人?”
“他会哭。”玫瑰眨眨眼。
我狂笑,眼睛里全是泪水。
为什么这样一对璧人,不能活到五代同堂?大哥比谁都有资格活下去,玫瑰比谁都有资格为他生孩子。
黄昏,玫瑰亲自下厨做精致的小菜,重质不重量,通常只两三碟,色香味俱全,简直吃得人把舌头都险点吞下肚子里。
大哥有意无意地撩拨玫瑰生气——
“最近盐恐怕是贵得很了,真得省着点用,这菜所以淡了。”
玫瑰会扑上去打他。
他会叫道:“嗳嗳嗳,两个人加在一起七十余岁,别尽胡闹,这会成为小辈们的笑柄,嗳嗳嗳——”
只羡鸳鸯不羡仙。
黄太太一日静静与我说:“见了他们,才懂得什么叫爱情,如此的盲目不羁,惊心动魄,我们只不过是到了时候结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么事一有比较,高下立分。”
咪咪说:“然而他们把时间浓缩了,他们的时日无多。”
“我们呢,”黄太太苦笑,“我们之间谁能保证自己能活到一百岁?谁不与时间竞争?明天可能永远不来。”她的声音无限苦涩,“此刻我认为自己根本没活过。”
“你与黄振华——”我瞠目结舌。
“我与振华——”她仰起头,“振华是个永恒性心平气和的人,除了事业,一切都是他的附属品。”
“他生命中并没有爱情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却是妄想追求爱情,”黄太太问,“我老了吗?已经没有资格谈这些了吗?并不见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听着,十分意外。
“振华给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顾,”黄太太微笑,“一般女人会觉得他是个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个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别人幸运,我自己双手也能够解决生活问题,因而有时间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黄振华不能满足我这一点,我有什么留恋?我无谓再迁就黄振华。”
我呆呆地问:“你的意思是——”
“我想离开黄振华。”她温和地说。
“什么?”我跳起来,“你与黄是城里公认的理想夫妻呀。”
“城里的人?”她淡然地笑,“城里的人知道什么?我岂是为他们而活?”
咪咪沉吟了一会儿,“黄先生知道这件事没有?”
“没有,现在是非常时期,我无意造成更大的混乱。”
我们明白她所指,她始终是个好妻子。
我震惊,对婚姻的信念大大地动摇。
“这十年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们并非珠联壁合的一对,我迁就他得无微不至,”黄太太说,“他的口头禅是‘我们不如……’数百个‘不如’下来,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成为他的影子,于是他满意了,丝毫没有发觉这是我一个人努力在刻意求工。”
我小心地聆听。
“起初我也不明白,我认为夫妻之道必须互相迁就。现在见了家明与玫瑰,才晓得不是那回事,我并不快乐。也许我的要求是太高太不合理了,但为什么不呢,我像所有的人一样,只能活一次。”
咪咪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她心中不是没有同感的吧,而她此刻为我受的种种委屈,将来会不会如黄太太般发作起来?
黄太太深深叹口气,“我并不要求世人原谅我。”
咪咪冲动地说:“我原谅你!”
“当初嫁黄振华……是因为要争口气——你们以为我完了吗?早着呢。一口气,”她哈哈地笑起来,“多可笑。”
“你是爱他的吧?”我忍不住。
“自然我爱他,但自始至终,他未曾爱过我,未婚前他舒适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没想到这一千多日我浪费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们还年轻,你们不明白这些说不完的故事,我虽然老了,我也还有我的故事。”
咪咪紧紧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后身,黄太太。”
黄太太摇摇头,“家敏懂得感情,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但只有振华,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浑身无懈可击,但他不懂得爱情——”
“这点我同意。”我说。
黄太太说:“多么不幸。”
黄太太的悲剧是她要在已成事实的环境中追寻理想。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对也会出毛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岂是一项艺术,简直是盖万里长城,艰苦的工程。
第9章
将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着的人要分开。
黄振华对我诉苦,味如黄连。
女人,他说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与苏更生是公认的最佳夫妻,现在她与他冷战,搬到书房去睡,半夜三四点还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第二天起身后却又若无其事。
黄振华说:“她爱我,这女人到现在还非常爱我,但她却舍得如此对付我,我确实不明白这女人的心。”
我说:“或许她认为你不爱她。”
“我不爱她?”黄振华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她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她们设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们是要做寡妇的。”
我不敢出声。
“不是我说,玫瑰纵有千般不是,她也有个好处,她从来不与男人争论这些事,玫瑰的头脑最简单,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你说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绞痛,玫瑰怎么同呢,世上有几个玫瑰呵,我们都是凡人,凡人中苏更生女士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性情中人了,黄振华不能如此说。
黄振华说:“女人!没读过书的女人像红番,读过书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爱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运又这样坏。
她决定与大哥到巴哈马群岛去度假,我们一起劝阻。大哥已经要每周定期到医院去吃药打针,离开熟悉的环境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大哥豁达地笑,认为不打紧,“不去巴哈马也不见得就能多活十年,现在还不能作随心所欲的事?等几时?真的想经过一条有白光的隧道,等待来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着大哥,站在他身后,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的抚摸他的后颈,当大哥是一个小孩子。
他们两人那种视死如归的自若,决非假装,因此更加使我们害怕震惊。我们看着他俩上飞机。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发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我听在耳中,心如刀割,紧紧拥抱他。
玫瑰穿着七彩的花衬衫,三个骨开叉裤,梳一条马尾巴,大圈耳环,热带风情,一点没有伤感。
大哥笑语:“比起玫瑰,我简直是黑白新闻片拷贝站在特艺七彩歌舞片身边。”
玫瑰笑得前仰后合,咪咪也赔着笑。
他们终于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轻男女,只是他们没有将来,他们不会白头偕老。
回家途中,咪咪忽然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为何你那么疯狂地爱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声。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咪咪由衷地说。
我说:“我也认为如此。”
“我们之中哪一个人,能够忠于人忠于自己,又同时勇敢地活下去?无论对谁,她都于心无愧,甚至是方协文,她给他最好的十年,她给他安琪儿似的女儿,”咪咪说,“她从不计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学她,比骆驼穿针眼还要困难。”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