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作者:[美]金·斯坦利·鲁宾逊    更新:2021-12-06 21:02
  她每次都要争辩,然后我们会转而讨论证据的本质,现实的本质,同时一壶接一壶的茶沏好了又被喝光了。
  我常以亚里土多德来反对柏拉图,以休谟来反对柏克莱,以皮尔斯来反对玄学派,以阿伦顿来反对多尔巴。
  温暖的厨房里充满了我们激烈的争辩;大多数时候,我用经验主义、实用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和人文本质论等融成的大杂烩把其余的人一个个击败……或者说我自认为击败了他们。
  这样直到深夜,我爬上四楼,回到自己的斗室,躺在床上,看着那些排满墙壁的书,便不禁怀疑起来: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我们所有知识真的都来源于我们的感官的感知吗?
  有一次,约翰·阿斯理为我们厨房这一伙人带来了一本书,名叫《第九颗行星上的六十六根晶体》,作者名叫西奥费罗斯·琼斯。
  听完了约翰对这本书的介绍,我的话异常尖刻。我对琼斯的早期著作十分熟悉,而这本书的新提法对于巩固他的论点丝毫无补。
  “难道你们看不出他在这一点上毫无逻辑可言吗?他必须反驳成百上千个科学家用成千上万条证据所描绘出的整个人类历史图卷,仅仅是为了确立一种可能性,即史前高度发达的人类文化的存在。即使这一点得到确立,也无法说明为什么他们这么多地方不去,偏偏去冥王星建一座神庙?我是说,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呢?”
  “对,但你得看看,他用了很多篇幅来证明冰柱非常古老。”
  “不不不,那些都不是真正严格的日期确定法。计算一块碑石被流星撞击的几率?可不管几率如何都没有关系。事实是,在碑石建成的第二天它就可能被流星撞击,让概率见鬼去吧。它什么也不能证明。那些巨碑是大约三百年前火星人建起来的,是戴维达夫探险队所为。那时候只有他们才拥有去冥王星的手段。读一读尼德兰德吧。他把整个问题解决得非常漂亮。他甚至在韦尔日志里找到了建立这样一种东西的计划。有了这样的证据,你就不需要这些牵强附会的玩艺了。那纯粹是胡扯,约翰。”
  于是约翰就会立刻反驳说那不是胡扯,而安琪拉和乔治还有其他人通常都会支持他。“你怎么能说得如此肯定,埃德蒙?你怎么能如此肯定?”
  “通过分析我们掌握的证据,它合情合理。”
  也不是说我对我外曾祖父的感觉总是那么好。
  有一次,干了一天涵管装车的重活后,我步行回家。干完活后我和其他装卸工一起喝了几杯啤酒,情绪很低沉。
  经过一家全息商店时我注意到一个全息陈列橱窗正放映着一个公开讨论会,便停下了脚步。
  全息中的人看起来像洋娃娃,我认出其中一个便是尼德兰德。我好奇地审视着他。他正在和一群衣着光鲜的教授之流讨论一件什么事—一—在大街上很难听清商店的喇叭……那些人个个看起来都和他差不多。
  他显得威严,通身收拾得完美无瑕,小小的脸上专家式地皱着眉……他正准备纠正发言者的错误。
  记得有一次我曾撩逗父亲:“为什么你好像并不喜欢外曾祖父,爸爸?为什么?他很有名气啊!”
  但即使要让他承认不喜欢尼德兰德也得左说右说,更别提要让他解释了。
  最后他说:“得啦,我只见过他一次,但他对你妈妈很无礼。她说那是因为我们打扰了他,可我仍然认为他本可以更礼貌些。她是他的亲外孙女儿,可他那种做法就好像她是缠着要几个零钱的叫化子。我讨厌这一点。”
  我离开了全息商店橱窗继续往回走,一路上想着这件事。
  当我回到自己破败陈旧的寄宿房间,看到那些肮脏的墙壁和锈蚀的窗户时,又记起尼德兰德穿着漂亮的衣服站在昂贵的火星讲台上的样子,心中有点不是滋味。
  但是大部分时间我还是为有这样一位历史学家作为先祖感到高兴。我对他的书着迷,并作了深入研究。
  在我布满书的房间里,有一堵墙的书架上全是尼德兰德写的书,或是关于尼德兰德的书,或是关于奥勒格·戴维达夫和埃玛·韦尔,关于火星星际飞船协会,关于火星内战以及其他关于火星早期历史的书。
  我成了整个这一时期的专门学者,我最新发表的文章就是一些评论信,纠正讨论这一时期的文章中出现的错误,登在《火星历史年鉴》和《集锦》上。
  这些信得以在如此权威的杂志上发表,使我深信自己是个江湖学者,是个短工知识分子,足以和任何大学里的专业人员分庭抗礼。
  我踌躇满志,比以前更加努力钻研……涉足于一个我以前从未有过任何接触的领域,连最基本的资料也一无所知。尼德兰德对火星历史的改写影响甚大,而我则是他的追随者之一。
  就这样许多年过去了,而冰柱,尼德兰德作出的解释,还有戴维达夫叛乱的惊人故事,一直都是我生活的中心。
  我生命历程的一个转折点……可以说是我的天真幼稚的终结……发生在2589年与2590年之交的元旦前夕。
  那时我已在泰坦气象公司工作了。黄昏时分我仍在上班,和其他人一起制造一场暴风雨。在喧闹的新城西蒙奈底斯的上空,电闪裂空,雷声隆隆。半夜时,两团巨大的火球就在圆形穹顶上空相撞,发出最后一声巨响,然后我们就下班了。
  大伙赶到城里,准备玩个痛快。全班人马,一共有16人,先去了我们常去的雅克酒吧。
  雅克把自己打扮成“旧岁”,而他的宠物猩猩则披红戴绿,挂着彩带,代表“新年”。
  我喝了几杯啤酒,让人在鼻子底下捏爆各种不同药球,不多久就和酒吧里大多数人一样醉得昏昏然。
  我的老板名叫马克·斯达,正在地板上翻滚着跟那只猩猩厮打。看情形他很少胜算。
  一个临时凑成的合唱队正在吼着一首老歌:《我和她在火卫Ⅱ一家餐馆相遇》。
  听到自己故乡卫星的名字,我情绪激动起来,开始唱起了一个复杂的和声部。
  显然只有我一个人能够领略到这种和声的美妙之处,所以引起了人们大声抗议,坐在我身边的一个女人则把我推下了长凳以表示反对。
  当我爬起身时她也站了起来,我就一把把她推到了我们身后的桌子上。那张桌子上的人对这位不速之客感到恼火,立即饱之以老拳。
  我宽宏大量地抓住她的手臂把她拖了出来。
  一脱离攻击她的人群,她便在我肩膀上狠狠来了一拳,还再次愤怒地扬起手臂。
  我用小臂挡过这一击,一拳捅在她的前胸。但她手臂更长,也更加拼命。
  我不得不一边抵挡她的攻击,一边迅速退却。虽说有两三次我出手打个正着,我还是看出自己不是对手。于是我一下溜进酒吧中的人群,转身从后门逃出去,来到大街上。
  我在路边石沿上坐下,松了一口气,觉得舒服些。
  街上有很多人,大部分都是醉醺醺的。其中一人没注意到我,被我的腿绊了一跤。“嘿!”他叫起来,屈腿俯身,一把揪住我的衣领,“你好端端绊我一跤,搞的什么名堂?”
  他是个大个子,胸部圆得像只桶,手臂很细,却十分强壮,他抓住我晃了几晃,于是我看到他皮下的二头肌像石头般地突起来。他长长的头发乱成一团,脑袋很小,身上一股熏人的威士忌酒味。
  “对不起,”我说,试图把他的手从我衣领上掰开,但他揪得很紧,“我坐在这里没动,是你自己跑过来绊倒了。”.
  “是吗!”他喊道,又晃了我一下。然后他松开我,眼珠转了几转,一屁股坐了下来,迷迷糊糊地估量着眼前情势,随之往后挪了一点点,坐在水沟里的垃圾上,这样便不会再挡过往行人的道了。
  我挪开一两尺离他远一点.可他摆手让我别动。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笨拙地然而小心翼翼地打开它,放在鼻子底下晃来晃去。
  “你不应该用那玩艺儿。”我劝他。
  “为什么不?”
  “它会让你患高血压。”
  他眯缝着充血的眼睛看着我。“高血压比一点血压没有总好些。”
  “那倒也是。”
  “所以你最好也试试这个,怎么样?”
  我不知道他说的话是不是当真,但决定还是不问清为妙。“我恐怕是应该试试。”
  他慢慢地挨上我身边的一块街沿石。他坐着的样子像只蜘蛛。
  “人必须要有血压,那就是我的信条。”
  “原来如此。”
  他在我鼻子底下晃悠那个瓶子,我立刻感到那刺鼻的味儿。他一直熏着我,直熏得我因为欣快异常加之缺氧差点昏倒。“老兄,”他说,“在除夕之夜大家都尽情疯狂。”
  “老天,我弄、弄不明白。”我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
  这时马克、伊汶尼和另外几个气象公司的工人从雅克酒吧飞跑出来。“快,埃德蒙,那只猩猩抓住了一个灭火器,说不定哪一下就会砸到我们头上来。”
  我一下站起来时太急了,两眼冒金星,定了定神后才向我的新朋友打了个手势。他试图要站起来,但靠我们帮了一把才得起身。
  他站着时比我们大家都要高上20厘米。我俩跟在我那群朋友后面跑,嘴里不停地说着话,可谁也没听对方在说些什么:酒精使我们过于兴奋。
  这时有40来人,乱哄哄地一大群,从一个小街上跑了出来,一下把我们也卷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