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作者:[美]金·斯坦利·鲁宾逊 更新:2021-12-06 21:02
那是个多云的晚上,星星在翻滚云层的缝隙间闪烁着,火卫Ⅱ,死亡之星,像个不祥之兆一样向东落去。
我无法入睡,许多个小时过去了;我在朦胧中醒来,吃惊地发现已是镜式黎明。一钻出帐篷,外面寒冷的空气就让我打了个激灵,立刻瞌睡全消。把帐篷整理好放回拖车后,太阳就出来了,于是我又迈开了步子。
一连许多个小时,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就只是迷宫似的峡谷和一幅地图。人的一切都化为单纯的一件任务,这也算是一种解脱事物如果成了惟一的存在,人们就能对它们的意义坚信不疑。
深沟峡谷一道又一道,在每个岔路口我都掏出地图看看,然后作出选择。
太阳当头照着,空气暖和起来,一簇簇沙地草上的冰变成了水滴,在阳光下像三棱镜一样闪闪发亮。悬在岩石上的冰凌掉了下来,冰封水塘的表面也变得平滑晶亮。岩缝中长满了杜松和针叶草,还有一丛丛虎耳草和龙胆草,颜色鲜艳得令我惊奇。
地图的比例尺对我来说还嫌太小,有时候很难和实际地形对上号。
空气有时浓得呈琥珀色,很难估计高度和距离。许多时候我只能看见方圆50米,可有时整个混乱地域都可尽收眼底;只隔一个山脊的巨石经常显得像是遥远的群山,而看来近在咫尺的山峰却往往遥不可及。
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猜测我的所在地应该对应于地图上哪个点……但是在下午,有一次我爬上一块很高的岩石,四面望去,所见一切都与地图上的一点完全相符,就在红点区域南面五六公里。我一下子信心十足,继续前行。
地形总的来说是呈往上升的坡度,拖着车在石头路面上走变;得越来越难。
黎明的镜像已经落下,太阳也马上就要下山,我在一个窄小的谷口坐下来休息。刚刚歇了口气,就在前面不远的沙地上,我看见一个路线标记……四块扁平的石头一块压一块地叠着。
“有了!”我叫起来,跪下去细看了一下。
是人为叠起来的。我大声欢呼,丢下拖车在谷口两边跑来跑去寻找另外一个标记。
什么也没找到。
“往哪个方向呢?”我说。心情突然一下变得轻松,自言自语起来。“没有人会只留下一个标记……下一个在哪里呢?”
从前后两边看去,都只见满地高低不平的石头,灰色、黑色、红色的混在一起。
“奇怪。应该一眼就看得出来。我应该看见两个标记的,一前一后。”
但是其他标记已经倒塌了,或者被掩埋了。也有可能我应该顺着这个方向走,到路线转变方向的地方自然就能看见另一个标记。
“对了。继续走吧,会有记号的。”
我已经累了。等我回到刚才扔下拖车的地方时太阳也已下山了。
天黑以前我所能做的,只是支起帐篷,然后钻到里面去。像前—一天一样我做了汤,喝一点白兰地,仔细研究地图,标出第二天的前进路线,然后仰面躺在睡袋里,看着天上低沉的黑云。
我又没有睡着,只在黎明时断断续续迷糊了一阵子。依然做梦,醒来时又全忘了。
第二天早晨我全身僵硬,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帐篷收起来。
动身以前我把这块地方检查了一遍,在我所处谷口东面的一个陡坡上发现了另外一块标记。积沙堆在它的周围,使它看来像是尘土堆中的几粒石子,但没错,它是个标记。在它的边上已经长出了地衣。
我“嚓嚓嚓”地翻过这道陡坡,回到拖车。
新标记指示的路线与我前天晚上标出的不同,但我一旦进入红点标示区,一百万分之一的地图就不会有多大用途,而这块标记指示的路线可能一直通往那里。于是我拉着拖车翻过陡坡,但差点扭歪了脚脖子。
“这可不行。”膝部的肌腱炎发作得厉害,可我不理会它。
我把拖车丢在第二个标记处,然后去找第三个。
这个又在另一个山坡后面,很大,但已经倾塌在一边,如果不仔细看,只是山脚下的一堆乱石。
地形如此崎岖难行,可算是我倒霉,可是其中也有道理。叛乱者一定把他们的藏身之所建在了最难以发现的地方。
话虽如此说,翻过这道坡我差不多休息了整整一个小时才缓过气来。我把氧气供应调大一点点,然后继续寻找。
接下的一块标记引我沿着一条狭窄低浅的滑道爬上一大片斜坡,像是一座大山的一个侧面。
我一边庆幸自己不用再翻刚才那样的山坡了,一边拉着拖车沿滑道往上攀,一次只爬20步,然后就停下来缓口气,恢复体力。
山坡上很热,至少我身体向着太阳的一面很热。我吃惊地发现时间已是偏午。汗珠从眉毛上流到嘴里,咸咸的很受用。我移动手臂时,隔那么一点点远看自己的手掌都有点模糊。
朦朦胧胧地想着卞一个标记会在什么地方,我又开始往上爬。
快到坡顶,我似乎觉得整个混乱地域都侧立起来了。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身影也在前面爬着。
我的心狂跳起来,连耳朵里都响着砰砰的声音。“喂!”我虚弱地喊了一声,然后又集中全身力量大叫:“喂!喂!”
那身影没有停下来。它穿着连头盔的保护服,由于滑道最后一部分很陡,它几乎俯成了90度。
它爬得很快,我必须加快步伐才能赶上。我再次把氧气流量调大,跟着这位神秘的同行者追了上去。
它翻过滑道顶部然后就消失了。当我自己也爬到坡顶时不由得吃了一惊:它正越过一片高台地,比起刚才我们爬过的那堵陡墙,这片地平坦多了。
如此说来,叛乱者把他们的避难所安在了混乱地域中心的一群陡峭山峰之间,从这里可以看到整个碗形盆地。真是高明极了。
汗水流进了眼睛,我感到刺痛,泪水涌了出来,使整个世界都摇晃起来。
我上气不接下气,几乎无法说出话来。“别走得那么快!喂,那边那位!停下。”
这片台地突然隆起,然后又往下降,隆起的峰脊往右边升高。
紧接着台地的边缘又是一道宽阔的山梁,很容易爬,但是山侧排着一层层破碎岩石,像是嶙峋的瓦片,要把车子往上拖一步都很艰难。我感到身上每一处皮肤都好像着了火,全身都泡在自己的汗水里。
头顶山坡上那个身影站直了身子,回头看我。它招了招手,示意要我跟上去。
“好!好,”我说,喘了一口气又说,“只是,慢点走,哎。”
但它没有慢下来,我必须继续赶快,可越走还是离它越远。
在它往上不远处是块圆形岩石,再往上就是天空。这意味着它马上要越过山顶,不知走向何处了。
我恐慌起来,把拖车猛力拉到一边,用石头垫住车轮,然后扔下它只身一人急急爬上山去。
幸好我这样做了。即使没拖车的负担,我也只能勉强走到山顶圆石边,然后我还得跪下来,手足并用地爬过这块石头,虽然它并不很大。
翻过这块石头,我就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小小的鞍形结构边上,再过去是一个更高的山峰。我可以看到许多公里远,好像整个世界都在我面前展开,慢慢地一点一点往上升。我们现在是在一个圆圆的鞍背形小山上,正处在奥利姆这个巨盆的底部。
那个身影就站在马鞍里面看着我。它头盔的脸罩反射着下山太阳血红的光辉。
我在山顶向他挥了几下手。
那块脸罩仰了起来,阳光的反射随之消失,然后脸罩玻璃又低下来变成了血红。
我跌跌撞撞地翻过下面一块圆石,攀上马鞍。我全身没有了一点力气,几乎都迈不开步了。
我的同行者总算留情,站在那儿没动。
不一会儿我已和它面对面站着。它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我摊开双手:“我来了。”
没有动静。然后它抬起手,指着自己的耳朵。一个简单明确的动作。
“你再也不需要全封闭头盔了,”我说,“现在已经有了足够的空气,可以呼吸,可以说话。戴着那东西你没法和我说话。”
没有回答。我抬起手模仿解开头盔的动作,但这也没能引起任何反应。
我向前走了一步,它就向后退了一步。
我抬起双臂,张开戴着手套的手掌,向它演示我怎么能伤害它呢?
可能我的同伴理解了这手势的意义。无论如何,它允许我走近了。
我从侧面向它靠拢,让阳光的反射慢慢溜开。这时我看出来了它是埃玛。
她和照片上几乎一模一样:棕色的眼睛,往下紧抿着的嘴唇,一两绺黑发。
我惊得呼吸都停止了。
“那么你真的活下来了,”我耳语似的说,“啊,埃玛。是我。我是说,我的名字叫雅尔玛·尼德兰德。我找到了你。我就是来找你的。我发现了你的日志。我希望和你们呆在一起。我不回去了,永远不。那边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
我挥挥手和世界告别。“什么也没有,”我说,“我这一来就永不回还。”
她很轻很轻地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沿着鞍形山的脊梁走去,并回了一下头看我是否跟着。
我紧跟在她身后,尽管脚下踉踉跄跄,视线却无法从她身上离开。
越看她我就越看不够……埃玛·韦尔!她就站在那儿!我几乎不敢相信,我内心的惊喜难以抑制!
我无法入睡,许多个小时过去了;我在朦胧中醒来,吃惊地发现已是镜式黎明。一钻出帐篷,外面寒冷的空气就让我打了个激灵,立刻瞌睡全消。把帐篷整理好放回拖车后,太阳就出来了,于是我又迈开了步子。
一连许多个小时,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就只是迷宫似的峡谷和一幅地图。人的一切都化为单纯的一件任务,这也算是一种解脱事物如果成了惟一的存在,人们就能对它们的意义坚信不疑。
深沟峡谷一道又一道,在每个岔路口我都掏出地图看看,然后作出选择。
太阳当头照着,空气暖和起来,一簇簇沙地草上的冰变成了水滴,在阳光下像三棱镜一样闪闪发亮。悬在岩石上的冰凌掉了下来,冰封水塘的表面也变得平滑晶亮。岩缝中长满了杜松和针叶草,还有一丛丛虎耳草和龙胆草,颜色鲜艳得令我惊奇。
地图的比例尺对我来说还嫌太小,有时候很难和实际地形对上号。
空气有时浓得呈琥珀色,很难估计高度和距离。许多时候我只能看见方圆50米,可有时整个混乱地域都可尽收眼底;只隔一个山脊的巨石经常显得像是遥远的群山,而看来近在咫尺的山峰却往往遥不可及。
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猜测我的所在地应该对应于地图上哪个点……但是在下午,有一次我爬上一块很高的岩石,四面望去,所见一切都与地图上的一点完全相符,就在红点区域南面五六公里。我一下子信心十足,继续前行。
地形总的来说是呈往上升的坡度,拖着车在石头路面上走变;得越来越难。
黎明的镜像已经落下,太阳也马上就要下山,我在一个窄小的谷口坐下来休息。刚刚歇了口气,就在前面不远的沙地上,我看见一个路线标记……四块扁平的石头一块压一块地叠着。
“有了!”我叫起来,跪下去细看了一下。
是人为叠起来的。我大声欢呼,丢下拖车在谷口两边跑来跑去寻找另外一个标记。
什么也没找到。
“往哪个方向呢?”我说。心情突然一下变得轻松,自言自语起来。“没有人会只留下一个标记……下一个在哪里呢?”
从前后两边看去,都只见满地高低不平的石头,灰色、黑色、红色的混在一起。
“奇怪。应该一眼就看得出来。我应该看见两个标记的,一前一后。”
但是其他标记已经倒塌了,或者被掩埋了。也有可能我应该顺着这个方向走,到路线转变方向的地方自然就能看见另一个标记。
“对了。继续走吧,会有记号的。”
我已经累了。等我回到刚才扔下拖车的地方时太阳也已下山了。
天黑以前我所能做的,只是支起帐篷,然后钻到里面去。像前—一天一样我做了汤,喝一点白兰地,仔细研究地图,标出第二天的前进路线,然后仰面躺在睡袋里,看着天上低沉的黑云。
我又没有睡着,只在黎明时断断续续迷糊了一阵子。依然做梦,醒来时又全忘了。
第二天早晨我全身僵硬,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帐篷收起来。
动身以前我把这块地方检查了一遍,在我所处谷口东面的一个陡坡上发现了另外一块标记。积沙堆在它的周围,使它看来像是尘土堆中的几粒石子,但没错,它是个标记。在它的边上已经长出了地衣。
我“嚓嚓嚓”地翻过这道陡坡,回到拖车。
新标记指示的路线与我前天晚上标出的不同,但我一旦进入红点标示区,一百万分之一的地图就不会有多大用途,而这块标记指示的路线可能一直通往那里。于是我拉着拖车翻过陡坡,但差点扭歪了脚脖子。
“这可不行。”膝部的肌腱炎发作得厉害,可我不理会它。
我把拖车丢在第二个标记处,然后去找第三个。
这个又在另一个山坡后面,很大,但已经倾塌在一边,如果不仔细看,只是山脚下的一堆乱石。
地形如此崎岖难行,可算是我倒霉,可是其中也有道理。叛乱者一定把他们的藏身之所建在了最难以发现的地方。
话虽如此说,翻过这道坡我差不多休息了整整一个小时才缓过气来。我把氧气供应调大一点点,然后继续寻找。
接下的一块标记引我沿着一条狭窄低浅的滑道爬上一大片斜坡,像是一座大山的一个侧面。
我一边庆幸自己不用再翻刚才那样的山坡了,一边拉着拖车沿滑道往上攀,一次只爬20步,然后就停下来缓口气,恢复体力。
山坡上很热,至少我身体向着太阳的一面很热。我吃惊地发现时间已是偏午。汗珠从眉毛上流到嘴里,咸咸的很受用。我移动手臂时,隔那么一点点远看自己的手掌都有点模糊。
朦朦胧胧地想着卞一个标记会在什么地方,我又开始往上爬。
快到坡顶,我似乎觉得整个混乱地域都侧立起来了。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身影也在前面爬着。
我的心狂跳起来,连耳朵里都响着砰砰的声音。“喂!”我虚弱地喊了一声,然后又集中全身力量大叫:“喂!喂!”
那身影没有停下来。它穿着连头盔的保护服,由于滑道最后一部分很陡,它几乎俯成了90度。
它爬得很快,我必须加快步伐才能赶上。我再次把氧气流量调大,跟着这位神秘的同行者追了上去。
它翻过滑道顶部然后就消失了。当我自己也爬到坡顶时不由得吃了一惊:它正越过一片高台地,比起刚才我们爬过的那堵陡墙,这片地平坦多了。
如此说来,叛乱者把他们的避难所安在了混乱地域中心的一群陡峭山峰之间,从这里可以看到整个碗形盆地。真是高明极了。
汗水流进了眼睛,我感到刺痛,泪水涌了出来,使整个世界都摇晃起来。
我上气不接下气,几乎无法说出话来。“别走得那么快!喂,那边那位!停下。”
这片台地突然隆起,然后又往下降,隆起的峰脊往右边升高。
紧接着台地的边缘又是一道宽阔的山梁,很容易爬,但是山侧排着一层层破碎岩石,像是嶙峋的瓦片,要把车子往上拖一步都很艰难。我感到身上每一处皮肤都好像着了火,全身都泡在自己的汗水里。
头顶山坡上那个身影站直了身子,回头看我。它招了招手,示意要我跟上去。
“好!好,”我说,喘了一口气又说,“只是,慢点走,哎。”
但它没有慢下来,我必须继续赶快,可越走还是离它越远。
在它往上不远处是块圆形岩石,再往上就是天空。这意味着它马上要越过山顶,不知走向何处了。
我恐慌起来,把拖车猛力拉到一边,用石头垫住车轮,然后扔下它只身一人急急爬上山去。
幸好我这样做了。即使没拖车的负担,我也只能勉强走到山顶圆石边,然后我还得跪下来,手足并用地爬过这块石头,虽然它并不很大。
翻过这块石头,我就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小小的鞍形结构边上,再过去是一个更高的山峰。我可以看到许多公里远,好像整个世界都在我面前展开,慢慢地一点一点往上升。我们现在是在一个圆圆的鞍背形小山上,正处在奥利姆这个巨盆的底部。
那个身影就站在马鞍里面看着我。它头盔的脸罩反射着下山太阳血红的光辉。
我在山顶向他挥了几下手。
那块脸罩仰了起来,阳光的反射随之消失,然后脸罩玻璃又低下来变成了血红。
我跌跌撞撞地翻过下面一块圆石,攀上马鞍。我全身没有了一点力气,几乎都迈不开步了。
我的同行者总算留情,站在那儿没动。
不一会儿我已和它面对面站着。它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我摊开双手:“我来了。”
没有动静。然后它抬起手,指着自己的耳朵。一个简单明确的动作。
“你再也不需要全封闭头盔了,”我说,“现在已经有了足够的空气,可以呼吸,可以说话。戴着那东西你没法和我说话。”
没有回答。我抬起手模仿解开头盔的动作,但这也没能引起任何反应。
我向前走了一步,它就向后退了一步。
我抬起双臂,张开戴着手套的手掌,向它演示我怎么能伤害它呢?
可能我的同伴理解了这手势的意义。无论如何,它允许我走近了。
我从侧面向它靠拢,让阳光的反射慢慢溜开。这时我看出来了它是埃玛。
她和照片上几乎一模一样:棕色的眼睛,往下紧抿着的嘴唇,一两绺黑发。
我惊得呼吸都停止了。
“那么你真的活下来了,”我耳语似的说,“啊,埃玛。是我。我是说,我的名字叫雅尔玛·尼德兰德。我找到了你。我就是来找你的。我发现了你的日志。我希望和你们呆在一起。我不回去了,永远不。那边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
我挥挥手和世界告别。“什么也没有,”我说,“我这一来就永不回还。”
她很轻很轻地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沿着鞍形山的脊梁走去,并回了一下头看我是否跟着。
我紧跟在她身后,尽管脚下踉踉跄跄,视线却无法从她身上离开。
越看她我就越看不够……埃玛·韦尔!她就站在那儿!我几乎不敢相信,我内心的惊喜难以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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