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作者:[法]丹纳    更新:2021-11-25 09:21
  树叶上强烈的棕色,远处太阳底下强烈的红色,水面上夹着青的紫的纹缕的云石颜色,在此都变成黯淡,画面上只有雾气弥漫的不透明的白色,潮湿的薄暮时分的似蓝非蓝的日光,灰中带黄的海水的反光,河水溷浊的颜色,草原上的淡绿色,或是室内的灰不溜秋的气氛。
  这些新的调子构成一种新的和谐。——有时大太阳直照在物体上面;物体不习惯这样的光线;于是绿的田野,红的屋顶,油漆的门面,血管隆起在表面上的光滑的肉,登时发出异乎寻常的光彩。那些景物一向在潮湿的北方习惯于半明半暗的光线,不象在威尼斯受太阳长期熏的而面目有所变化,所以一遇到灿烂的阳光,景物的色调就显得大强烈甚至于火暴,给人的刺激象号角的合奏,在心灵与感官上留下一个热闹快乐的印象。法兰德斯一批喜欢阳光的画家,用的色彩就是这样;最好的例子是卢本斯。倘若他在卢浮美术馆的作品经过重修以后不失本来面目, 那末我们可以肯定他不怕刺激人的眼睛;至少他的色彩没有威尼斯派那种温厚美满的和谐;他把最抵触的极端放在一起;雪白的肉,血红的布帛,光彩夺目的绸缎,每个色调都强烈到极点,而且不象威尼斯派用琥珀色的调子加以联络,中和,包裹,使对比不至于发生冲突,效果不至于生硬。——有时却完全相反,光线黯澹,或者几乎没有光线:这是最常见的画面,尤其在荷兰。物体勉强在阴影中浮现,几乎同周围的环境分辨不出:傍晚的酒库,灯下的房间,窗间溜进一道将尽的日光,东西都隐没下去,在普遍的黑暗中成为要浓厚的黑点。眼睛只能尽力辨别阴暗的层次,与黑暗交错的模糊的日色,留在家具上发亮部分的残余的光线,或是青耀耀的镜子上的反光,或是一块绣件,或是一颗珠子,或是嵌在项链上的金片。画家对这些细腻的景色非常敏感,他在阴暗到明亮的整套色调中自然不会把极端放在一起,而只采用低沉的调子;整幅画面,除了一个地方之外,都是黑沉沉的;他的音乐从头至尾是低声细语,只有偶尔响亮一下。他所发见的是一种新的和谐,阴暗之间的和谐,浓谈之间的和谐,表达内心的和谐,韵味无穷,沁人心脾的和谐。他常用酒糟色,不干不净的黄色,乌七八糟的灰色,模糊一片的黑色,黑色中间东一处西一处显出一块鲜明的颜色;这种涂抹的结果竟然能直扣我们的心弦。绘画史上最后一次重要的发明就在于这一点,绘画最能迎合现代人心灵的也在于这一点,伦勃朗在荷兰的天色中领会到的也是这一种色彩。
  种子,植物,花朵,你们都看到了。天性与拉丁族截然相反的一个种族,在拉丁族的后面,也在拉丁族的旁边,在世界上取得他的地位。这个种族包括许多民族,但只有一个民族,靠着上地与特殊的气候,发展成一种特殊的性格,使他天生的擅长艺术,而且擅长某一种艺术,绘画在那个民族中诞生,存活,发育完全;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创立绘画的民族性,使这一派的绘画有它的题材,有它的典型,有它的色彩。以上叙述的长期的准备工作,深刻的原因, 一般的形势,就是培养树液,支配植物,直到开花结果的因素。现在只要揭出历史情况,考察历史的过程与变化,来说明这一派艺术的过程与变化。
  第二章 历史时期
  一
  尼德兰绘画有四个面目分明的时期,每个时期相当于一个面目分明的历史时期,两者完全符合。艺术必然表现生活,这儿也不例外;画家的才能与嗜好,和群众的生活习惯与思想感情同时变化,并且朝同一方向变化。地质发生一次深刻的突变,必然有新的动植物出现,社会和时代精神发生一次大变化,也必然有新的理想形象出现。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美术馆等于博物馆,用想象力创作出来的东西,正如有生命的形体一样是环境的产物。也是环境的标识。
  尼德兰艺术的第一个时期大概有一世纪半,从于倍·梵·埃克起到刚丹·玛赛斯为止。原因在于社会的复兴,就是说那时期的财富与民智都有极大的发展。象意大利一样,许多城市很早兴旺,而且差不多是自由的。我曾经告诉你们,十三世纪时法兰德斯已经废除农奴制度,为了制盐,“为了开垦沼泽地”而组织的行会,一直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从第七和第九世纪起,布鲁日,盎凡尔斯,根特,都是“商埠”或是享有特权的市场,为南北货物的集散地;商业繁盛,居民由此出海捕鲸。有钱的人备足了武器粮食,在团结与行动中训练出远见与创业的才具,比散处乡村的穷苦的农奴更能够自卫。他们的大城市人口密集,街道狭窄,田野饱和水分,河道纵横,都不是诸侯们的马队驰骋的地方。所以封建制度的网在全欧洲收得那么紧,压得那么重,对法兰德斯却不能不略为放松。当地的伯爵徒然有他的封建主——法国的国王——帮助,徒然用他全部勃艮第的骑兵进攻;法兰德斯的城邦尽管在蒙当一比埃尔,卡塞尔,罗斯贝克,奥堆,迎佛尔,布鲁斯丹,列日,打了许多败仗,仍旧能重整旗鼓,一次又一次的反抗,直到在奥地利王室统治之下还保存最重要的一部分自由。十四世纪是法兰德斯英勇抵抗与壮烈牺牲的时期。有一般啤酒商,有阿泰未尔德一流的人,既是演说家,又是独裁者,又是军事领袖,结果都战死疆场或者被人暗杀;国内战争与国外战争混在一处:城邦之间,行业之间,个人之间,厮杀不已;根特一年之内有一千四百件命案;充沛的精力经过多多少少的灾难也不曾消耗完,仍旧在各方面兴风作浪。他们在战争中一次死到两万人,成批的牺牲在敌人枪下,决不后退一步。根特的居民对腓利普·阿泰未尔德手下的五千义勇军说:“你们不打胜仗,不要希望回来;只要听到你们死了或是打败的消息,我们就放火烧城,跟它同归于尽。”一三八四年,四大行业的境内,俘虏都不愿意投降,说他们死后尸骨会站起来向法国人报仇。五十年后,根特城中的居民起义,四周的农民“宁死不愿讨饶,说他们是为了正义而死,象殉道者一样。”在这些骚动的蚁穴中,食物充足,单独行动成了习惯,所以勇气勃勃,敢于冒险,兴风作浪,甚至强凶霸道,让那股巨大和粗暴的力漫无节制的到处发泄。当地的纺织工人代表一批新兴的人,而有了这样的人,不久就会有艺术出现。
  那时只消来一个繁荣的时期;孕育已久的花苞在阳光照射之下就会开放。十四世纪末,法兰德斯和意大利是欧洲工业最盛,最富庶最兴旺的地方。——一三七○年,玛利纳邦的领土上有三千二百架羊毛纺织机。城里有一个商人跟大马士革和亚里山大里做着规模极大的生意。一个华朗西安纳的商人到巴黎去赶集,为了炫耀资财,把集上的粮食全部买下。一三八九年。根特有十八万九千武装的民兵;在某一次起义中,仅仅呢绒业就有一万八千人参加;纺织工人组成二十六个营;城里大钟一敲,五十二个行业都赶到广场上集合在各自的旗帜之下。一三八○年,布鲁日的金银工匠在战时能单独组成一军。埃奈斯·西尔未斯比较晚一些的时期说,布鲁日是世界上三个最美的城市之一;十八里长的运河直通大海;每天有一百条船进口,和今日的伦敦相仿。——同时,政局也比较稳定了。一三八四年,勃艮第公爵由于承继关系做了法兰德斯的封建主,法国在精神错乱而尚未成年的查理六世治下,内战频仍;勃艮第公爵乘机脱离法国,不象过去的法兰德斯的伯爵只是一个普通的藩属,住在巴黎,只知道要求法国国王帮助他压制法兰德斯的商人,向他们征税。勃艮第公爵势力的强大和法国国势的削弱,使他能独立自主。他虽是诸侯,在巴黎却偏袒乎民,受到屠宰业的拥护,他虽是法国人,却采取法兰德斯的政策,即使不和英国人联盟,也很敷衍他们。当然,他为财政问题同法兰德斯人屡次冲突,把他们大量屠杀。但在熟悉中世纪的混乱与残暴的人看来,当时的秩序与上下融洽的局面已经很不差,至少比以前大为进步了。
  从此以后,象一四○○年左右的佛罗伦萨一样,封建主的政权得到民众承认,社会趋于稳定,也象一四○○年左右的意大利一样,人摆脱了禁欲主义与教会的统治,懂得关心自然界,享受人生;年深月久的约束松弛了:对于强壮,健康,美和快乐,开始感到兴趣。中世纪的精神到处在变质,瓦解。——典雅优美的建筑风格把石头雕成花边一般,在教堂中砌起圆锥形的柱子,苜蓿花的图案,奇形怪状的交叉的窗格,把描金雕花的镂空的屋子变成一件巨大而奇特的金银工艺品,不象信仰的产物而是想入非非的作品,与其说鼓励虔诚,毋宁说要人惊异赞叹。——同样,骑士制度变成一种游行和检阅的仪式。贵族都到华洛阿〔当时的法国王室〕宫中去行乐,讲究“漂亮的说话”,尤其是“谈情说爱”。在翘塞和佛罗阿萨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奢华的排场,比武,游行,宴会,浮华与时髦的新风气;疯狂的与放荡的幻想造出许多新鲜的玩艺儿,繁琐的奇装艳服:袍子长到十四尺,裤子紧贴在肉上,波希米亚式的大褂,袖子直拖到地上;靴尖的模样象蝎子的角,爪子或尾巴;短袄上绣着字母,野兽,音符,可以接着背上的乐谱唱歌;披风上镶着金箔和鸟兽的羽毛,袍子上钉着蓝宝石,红宝石,金银线织成的燕子,每只燕子嘴里衔一个主钵;有一套衣服一共有一千二百个金钵;还有一件衣衫用九百六十颗珠子绣成一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