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4
作者:Momenting    更新:2025-04-30 03:09
  ,这样就可以算是为公众熟知的了,就可以说‘人鱼之泪’的配方并不是商业秘密?或者会不会有什么香水公司公布过他们的配方,而‘人鱼之泪’和‘情人之泪’都是在他们的基础上改良的?”
  “思路很清晰,但是估计不大走得通。”尤未先扬后抑,“如果‘人鱼之泪’一上市就能热卖,就代表它是有稀缺性,是有别于之前市场上的其他香水的,如果真像你所说的一样,是基础款的改良款,或者是其他香水已公开配方的改良款,那么它的销量也不会那么好了。”
  “不过这一点我们可以再向应文博确认,”尤未继续问瞿英姿,“第二种思路是什么?”
  “成金达报警时,向警方提供了他委托第三方机构做的鉴定,但是鉴定书上只证明了两种配方的成分具有同一性,配方的配比才是商业秘密的核心,而且送检的香水是他自己提供的,所以他出具的鉴定根本没有参考价值。”
  郑踌躇觉得瞿英姿忽略了一点:“但警方后来扣押了‘香满袖’的‘人鱼之泪’,和‘情人之泪’一起送去司法鉴定所做了鉴定,显示两个配方的配比大致相同。”
  瞿英姿还是觉得不一样:“但那也还是有不同的地方的吧?如果一个配方已经被改变了,可不可以不算是侵犯了商业秘密,算是他们原创的?”
  尤未的试验此时派上了用场。
  她询问在场所有旁听的律师:“想问一下大家,觉得左手和右手上的气味有差异吗?”
  王览月先仔细嗅了一下,表示没有感到明显差异。
  剩下的律师也都给了相同的反应,纷纷表示没感到有区别,除了有个律师提出,她觉得‘人鱼之泪’的留香时间更长一点点。
  “如果连消费者都感受不到明显差* 异,那证明她们只会觉得‘人鱼之泪’就是‘情人之泪’的竞品。湖南之前已经有过相似案例,三名被告人在原单位离职时带走了公司的石材胶技术配方,经过微调之后用于新公司进行生产销售,最后被判一年三个月。”
  “所以如果只是不调整本质的微调或者改良,并不会被法院认定为是一种新型创新。”尤未将案例发到群里,但也没把话说死,“当然,我们肯定会委托第三方重新鉴定。”
  “我还有一个想法,”瞿英姿没有被尤未的否定打击到,“如果‘人鱼之类’的原配方就是应文博想出来的,我们能否证明商业秘密的所有权人就是他?应氏三兄弟都是通过技术入股的,因为和成金达有分歧,他们从‘暗香来’退股了,那自然还是能把技术拿走的。那么‘人鱼之泪’的著作权,理应还是归他和他的兄弟所有。”
  江耀觉得瞿英姿的说法不大准确:“虽然2006年,荷兰法院因为荷兰kecofa公司仿制兰蔻的‘珍爱’香水,判定kecofa侵犯了兰蔻的著作权,但是在中国,香水并不存在著作权的说法,因为香水的气味并没有准确的表现载体。但是香水瓶还是可以作为外观设计或者立体商标进行认证或者注册,不过和这个案子也不相关。”
  “英姿只是用词不准确,但是大致意思我们都能明白。”郑踌躇为她阐明,“她只是想证明,配方的所有权人是归应氏三兄弟。不管这个权利能否被定义为著作权,配方是应氏三兄弟做出来的。”
  “成金达贼就贼在这里,”江耀已经从案卷里看出了猫腻,“只要被登记入公司系统的配方,研发人员这里都写上了他和应氏三兄弟的名字。这样一来,他就和所有配方都绑定了,他能说他也参与了配方的研发。”
  “我们就不能拿到其他证据,或者找‘暗香来’的其他员工作证吗?”瞿英姿很不服气,“他一个搞投资的,会什么研发啊?”
  “他是‘暗香来’的老板,现在谁还敢出来作证?”郑踌躇认为希望不大,“只能看看应氏三兄弟这里拿得出什么证据了。”
  “但是不管怎么样,应氏三兄弟都没有用非法手段在离职之后去窃取原来的配方啊,‘人鱼之泪’的配方是靠他们自己重新回忆出来的。”瞿英姿指着尤未刚发的那个案例说,“这个石材胶的案例里,是因为警方发现被告人用电脑截取了原来的配方,才会判他们有罪的。”
  “你该不会以为应文博在见我们的时候说‘人鱼之泪’的配方是他们靠自己重新回忆出来的,就信以为真了吧?”尤未在电脑上调出案卷,示意她来看,“‘暗香来’的系统库日志里记载了,应文博曾在离职日第二天,将所有废弃配方库的配方下载过一遍。这些配方信息,警方也在他的个人u盘里找到了。”
  瞿英姿一震,愣住了神。
  ***
  案情分析会没能讨论出一个结果,尤未提到的这个证据太过不利,让他们都觉得很被动。
  平常在案子陷入僵局的时刻,王览月都
  阅读双诠法最新章节 请关注雨轩阁小说网(www.yuxu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