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作者:Kiyas 更新:2021-12-07 03:01
自始至终,我都是旁边冷眼看着发生的一切。好象眼前被毒打的不是生我的妈妈,而是一个陌生的女人。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那个我曾经叫过妈妈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小蔓的时候,她才十三岁,而我已经十九岁了;她的功课全校第一,我的成绩连高中都考不上;她是学校的校花,而我是学校出名的坏蛋。
但是,我就是喜欢上了她。我喜欢她被风吹起的秀发;我喜欢她淡定的眼神;我喜欢她从不趋炎附势;我喜欢她认真投入的表情……她的一切我都喜欢,甚至包括,她对我的鄙视。因为那种视让我知道,总有人是对金钱和权势是不屑一顾的,总有人只忠于自己的感情而不是需要。
为了她,我连好不容易考上的高中都没去上。其实,我从来都不曾对她心存恶念,只是,想多看她几眼而已。但是每次看到她,她都和那个讨厌的跟屁虫在一起。看着小蔓盈盈的笑意和眼中的温柔,我嫉妒得发狂。我真看不出那个张狂的小子有什么好。我也可以帮她背书包,我也愿意每天等她放学陪她回家,我也愿意用我一切的用量保护她,给她一切她想要的。我一定要把她从那个讨厌的家伙手里抢过来!但是,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不是爱,是自私的占有欲。真正爱一个人,是要让她幸福的。可当时的我,真的不明白这个道理。
终于一天,我不想只在暗处默默的看着她,我要争取站在她的身边。可是,没想到她居然那么害怕我,厌恶我。还有那个小子,长这么大,还重来没人敢先对我动手!
最后,那小子如我所愿地被开除了,甚至搬远了家。
可她,也彻底不理我了!
受父亲的影响,幼稚的我自认为一个男人是不应该总跟在女人屁股后面的。于是,我就刻意远离她,以为绝对跑不出我的手心。我完全忘记到想要保护她的念头,只想疯狂地想得到她的爱意。
从来没有想过,我的炽烈的感情会带给她灾难。看到她惨白着脸躺在病床上的样子,我疯狂地想要把那帮家伙找出来宰了他们。就算把他们碎尸万段,也弥补不了她所遭受的折磨。
狠狠教训那群家伙之后,我,又能做什么吗?我不敢牵着她的手告诉她,我愿意永远保护着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守护着她,就象以前的……他,那样。头一次强烈地感觉自己犯了愚蠢的错误,这个错误不是爱上了一个人,而是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想起她,我的心就好痛,痛得睡不着觉。
听到她死讯的那天,我像发疯了一样,开着车想去证实这只是一个可怕的误会。但是,我没能去,因为我出了车祸,断了一条腿。在病床上,我足足躺了一年的时间。这不能动的一年里,我想了很多。最错的人,就是我,如果不是我执意要纠缠她,如果不是我逼走了他,如果我还能按照最初的想法,努力去保护她。那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会完全不一样。
能够走路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坟前拜祭她。后来,这也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够平息一点因为内疚而带来的痛楚。小蔓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
没想到我居然还有机会可以帮到她。
这要多谢那个叫百福的女孩,是她把深陷在自责的泥沼中的我拯救了出来。每当想起小蔓可以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享受新的生活,我就兴奋不已。
没想到小蔓的母亲会那么痛恨我,不过没有关系,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小蔓还好好的活着。她恨我是应该的。
看到小蔓慢慢消失的,我开心极了。
我只想说一句:小蔓,来世走好。
十三咒 第二卷 双面佳人
第一章 命运轮盘
宁振华手里拿着刚刚淘来的白瓷花瓶,兴奋得两手颤抖。
真是稀世珍宝啊!这个瓷瓶表面看来只个造型普通的白瓷长颈花瓶,并被鉴定为一千年之前的古物。但当他带着花瓶接连拜访了几个专家,所有的专家却都说不出它到底是属于“柴汝钧哥定”哪个窖,只是异口同声地说从来不曾见过如此制作方法的瓷器。
自自古以来,属邢窑的白瓷最为有名,与南方地区越窑青瓷相匹敌,世称“南青北白”。白瓷技艺从隋朝开始成熟起来的,距今的确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可眼前这个白瓷瓶却绝不属于世人所知的五窖。
这个白瓷瓶釉面光滑,色泽雪白莹润,很像邢窖的特点。但仔细观察却能看出雪白的表面上,布满细如发丝的红线,颜色呈淡淡的粉红色,犹如婴儿皮肤下密集的血管。最巧妙的是,当你往瓶中放入36度的温水时,瓷瓶上就会出现一个圆胖笨拙的小童画面,而且栩栩如生,俏皮可爱。凡每个见过此景的人,无不称赞这神乎奇迹的工艺。
自从得了此瓶之后,爱瓷如痴的宁振华甚至每天都揽着这个神奇古瓶睡觉。说也奇怪,这古瓶如同宝玉一样,因为沾染了人气,而变得灵气十足,有时望去,仿佛能看到那古瓶血液的流动,和小童顽皮的笑脸。见到古瓶灵异的变化,宁振华再也无心打理生意,只是每天守着它,如同一只守墓石狮一样。四周的危机,身边的人变化,他一概感觉不到。殊不知,黑雾已经向他们张开了血盆大口。
早上一醒来,百福就觉得头昏脑涨。自从见过那奇特的海市蜃楼以后,百福每天都是怪梦缠身。梦中总有人在呼唤她,还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担任凌浩的助理已经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百福已经充分了解了凌浩掩藏在微笑假象下的真面目。“反复无常”,就是百福对凌浩最深,也最准确的感受。在工作陷入困境,所有人都丧气不已的时候,凌浩反而热情高涨,兴奋得如同面对着猎物的野兽;可当项目取得一定成绩,大家互相庆祝勉励时,他又开始狂泼冷水,而且暴躁得好象谁得罪他了似的。
记得刚上任助理工作的第一天,百福就因为着装而被凌浩直接赶走,让她“穿上得体的衣服再来”。看着同事同情的目光,百福难过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幸好百福并不是蜜罐里浸大的脆弱宝宝,从小阿姨的火爆脾气早就把她锻炼得刀枪不入了。旁边的其他同事,也对百福惊人的忍耐力表示出了强烈的敬佩。
渐渐上手了工作,凌浩也开始把一些需要跟进的事情交给百福。现在,百福就刚刚做好一份关于神农架的旅游方案。公司要组织一次中高层的外出旅行活动,凌浩这个假洋鬼子因为比较崇尚神农架的神秘,而指定了这个地方。发了邮件给凌浩和苏总,好,搞掂。
唉,工作后才知道,原来凌浩和苏总两个人是面和心不和。凌浩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而苏总又是自己非常敬重的LEADER,真是麻烦啊。不过自己现在的身份,当然自动被划为凌浩这一方阵营了。大公司的人际关系就是复杂,所以自己做事只能是小心小心再小心!无奈啊!
方案顺利通过了,百福心里总算是得到了一些安慰,这段时间没白忙啊!凌浩还是那样没有任何表示,倒是苏总小小地表扬了她一番。哎,这个凌浩,就是不懂得如何安抚下属,而且少了点苏总那种平易近人的亲切感。这在现代陷井重重的商战中,可是个不太有利的地方啊。
阿姨的一个电话,把百福刚刚得到的一点小小的满足感粉碎了。自从阿姨得知自己在G市多了那处房产之后,百福就没过过安稳日子。阿姨不停地催促百福把张杨和易道赶出去,再把房子改成自己的名字以报答她对百福多年的养育之恩。
百福真的很喜欢小蔓母亲留给自己的房子,总是尽心地把那里整理得十分温馨可爱,而且那也代表小蔓母亲的一份心意,是不应该随便转送给他人的。何况,张杨和易道是自己的伙伴,每月又按时交付租金,自己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张口让他们搬走。于是唯有拖延。可阿姨却愈加恼怒起来,大骂百福没有良心,是只白眼狼。百福每次只是默默地听着,也不辩驳。
表妹樱桃也来到了G市与百福一起住,并且在苏总手底下工作。那完全是靠樱桃自己,她一直都是个聪明的女孩,只是有着漂亮女孩都有的骄傲和任性。邓欣总是说百福简直就象是樱桃的佣人一样,本来没有什么姐妹之情。连张杨和易道也看不惯樱桃对百福的态度,常常为她不平。百福则总是笑着说樱桃还小,不必计较。这次的旅行,樱桃作为苏总的秘书也会参加。
宁逍也来公司工作了,对于这次的计划,他真是帮了百福不少忙。虽然百福已经刻意地与他保持了一段距离,但他还是看见百福就一副亲密状,好象两人已是十年老友一样,搞得邓欣追着自己,审问两人的关系。
好!准备好行装,一周后出发!
惨啊,回到家还得做饭!虽然张杨和易道都有按月给伙食费,但是一个人做四个人的饭菜,可着实不易啊。
真热,百福做饭做的满头大汗。张杨和易道则在一旁跷着脚看电视。真是死没良心!百福心里愤愤不平着,谁规定女人才要做饭的啊!
张杨现在已经离开酒店,跑去了一个软件公司做销售工作,他说什么男人就该有拼搏精神,不过随着时间的磨炼,他真的已经退去过往的青涩,多了些圆滑和稳重。有时,百福看着他磨穿的鞋底,觉得心疼不已,他自己倒还是乐在其中。因为努力,张杨已经在工作上取得很好的成绩,还有不少同行想要挖角。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那个我曾经叫过妈妈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小蔓的时候,她才十三岁,而我已经十九岁了;她的功课全校第一,我的成绩连高中都考不上;她是学校的校花,而我是学校出名的坏蛋。
但是,我就是喜欢上了她。我喜欢她被风吹起的秀发;我喜欢她淡定的眼神;我喜欢她从不趋炎附势;我喜欢她认真投入的表情……她的一切我都喜欢,甚至包括,她对我的鄙视。因为那种视让我知道,总有人是对金钱和权势是不屑一顾的,总有人只忠于自己的感情而不是需要。
为了她,我连好不容易考上的高中都没去上。其实,我从来都不曾对她心存恶念,只是,想多看她几眼而已。但是每次看到她,她都和那个讨厌的跟屁虫在一起。看着小蔓盈盈的笑意和眼中的温柔,我嫉妒得发狂。我真看不出那个张狂的小子有什么好。我也可以帮她背书包,我也愿意每天等她放学陪她回家,我也愿意用我一切的用量保护她,给她一切她想要的。我一定要把她从那个讨厌的家伙手里抢过来!但是,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不是爱,是自私的占有欲。真正爱一个人,是要让她幸福的。可当时的我,真的不明白这个道理。
终于一天,我不想只在暗处默默的看着她,我要争取站在她的身边。可是,没想到她居然那么害怕我,厌恶我。还有那个小子,长这么大,还重来没人敢先对我动手!
最后,那小子如我所愿地被开除了,甚至搬远了家。
可她,也彻底不理我了!
受父亲的影响,幼稚的我自认为一个男人是不应该总跟在女人屁股后面的。于是,我就刻意远离她,以为绝对跑不出我的手心。我完全忘记到想要保护她的念头,只想疯狂地想得到她的爱意。
从来没有想过,我的炽烈的感情会带给她灾难。看到她惨白着脸躺在病床上的样子,我疯狂地想要把那帮家伙找出来宰了他们。就算把他们碎尸万段,也弥补不了她所遭受的折磨。
狠狠教训那群家伙之后,我,又能做什么吗?我不敢牵着她的手告诉她,我愿意永远保护着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守护着她,就象以前的……他,那样。头一次强烈地感觉自己犯了愚蠢的错误,这个错误不是爱上了一个人,而是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想起她,我的心就好痛,痛得睡不着觉。
听到她死讯的那天,我像发疯了一样,开着车想去证实这只是一个可怕的误会。但是,我没能去,因为我出了车祸,断了一条腿。在病床上,我足足躺了一年的时间。这不能动的一年里,我想了很多。最错的人,就是我,如果不是我执意要纠缠她,如果不是我逼走了他,如果我还能按照最初的想法,努力去保护她。那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会完全不一样。
能够走路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坟前拜祭她。后来,这也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够平息一点因为内疚而带来的痛楚。小蔓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
没想到我居然还有机会可以帮到她。
这要多谢那个叫百福的女孩,是她把深陷在自责的泥沼中的我拯救了出来。每当想起小蔓可以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享受新的生活,我就兴奋不已。
没想到小蔓的母亲会那么痛恨我,不过没有关系,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小蔓还好好的活着。她恨我是应该的。
看到小蔓慢慢消失的,我开心极了。
我只想说一句:小蔓,来世走好。
十三咒 第二卷 双面佳人
第一章 命运轮盘
宁振华手里拿着刚刚淘来的白瓷花瓶,兴奋得两手颤抖。
真是稀世珍宝啊!这个瓷瓶表面看来只个造型普通的白瓷长颈花瓶,并被鉴定为一千年之前的古物。但当他带着花瓶接连拜访了几个专家,所有的专家却都说不出它到底是属于“柴汝钧哥定”哪个窖,只是异口同声地说从来不曾见过如此制作方法的瓷器。
自自古以来,属邢窑的白瓷最为有名,与南方地区越窑青瓷相匹敌,世称“南青北白”。白瓷技艺从隋朝开始成熟起来的,距今的确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可眼前这个白瓷瓶却绝不属于世人所知的五窖。
这个白瓷瓶釉面光滑,色泽雪白莹润,很像邢窖的特点。但仔细观察却能看出雪白的表面上,布满细如发丝的红线,颜色呈淡淡的粉红色,犹如婴儿皮肤下密集的血管。最巧妙的是,当你往瓶中放入36度的温水时,瓷瓶上就会出现一个圆胖笨拙的小童画面,而且栩栩如生,俏皮可爱。凡每个见过此景的人,无不称赞这神乎奇迹的工艺。
自从得了此瓶之后,爱瓷如痴的宁振华甚至每天都揽着这个神奇古瓶睡觉。说也奇怪,这古瓶如同宝玉一样,因为沾染了人气,而变得灵气十足,有时望去,仿佛能看到那古瓶血液的流动,和小童顽皮的笑脸。见到古瓶灵异的变化,宁振华再也无心打理生意,只是每天守着它,如同一只守墓石狮一样。四周的危机,身边的人变化,他一概感觉不到。殊不知,黑雾已经向他们张开了血盆大口。
早上一醒来,百福就觉得头昏脑涨。自从见过那奇特的海市蜃楼以后,百福每天都是怪梦缠身。梦中总有人在呼唤她,还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担任凌浩的助理已经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百福已经充分了解了凌浩掩藏在微笑假象下的真面目。“反复无常”,就是百福对凌浩最深,也最准确的感受。在工作陷入困境,所有人都丧气不已的时候,凌浩反而热情高涨,兴奋得如同面对着猎物的野兽;可当项目取得一定成绩,大家互相庆祝勉励时,他又开始狂泼冷水,而且暴躁得好象谁得罪他了似的。
记得刚上任助理工作的第一天,百福就因为着装而被凌浩直接赶走,让她“穿上得体的衣服再来”。看着同事同情的目光,百福难过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幸好百福并不是蜜罐里浸大的脆弱宝宝,从小阿姨的火爆脾气早就把她锻炼得刀枪不入了。旁边的其他同事,也对百福惊人的忍耐力表示出了强烈的敬佩。
渐渐上手了工作,凌浩也开始把一些需要跟进的事情交给百福。现在,百福就刚刚做好一份关于神农架的旅游方案。公司要组织一次中高层的外出旅行活动,凌浩这个假洋鬼子因为比较崇尚神农架的神秘,而指定了这个地方。发了邮件给凌浩和苏总,好,搞掂。
唉,工作后才知道,原来凌浩和苏总两个人是面和心不和。凌浩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而苏总又是自己非常敬重的LEADER,真是麻烦啊。不过自己现在的身份,当然自动被划为凌浩这一方阵营了。大公司的人际关系就是复杂,所以自己做事只能是小心小心再小心!无奈啊!
方案顺利通过了,百福心里总算是得到了一些安慰,这段时间没白忙啊!凌浩还是那样没有任何表示,倒是苏总小小地表扬了她一番。哎,这个凌浩,就是不懂得如何安抚下属,而且少了点苏总那种平易近人的亲切感。这在现代陷井重重的商战中,可是个不太有利的地方啊。
阿姨的一个电话,把百福刚刚得到的一点小小的满足感粉碎了。自从阿姨得知自己在G市多了那处房产之后,百福就没过过安稳日子。阿姨不停地催促百福把张杨和易道赶出去,再把房子改成自己的名字以报答她对百福多年的养育之恩。
百福真的很喜欢小蔓母亲留给自己的房子,总是尽心地把那里整理得十分温馨可爱,而且那也代表小蔓母亲的一份心意,是不应该随便转送给他人的。何况,张杨和易道是自己的伙伴,每月又按时交付租金,自己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张口让他们搬走。于是唯有拖延。可阿姨却愈加恼怒起来,大骂百福没有良心,是只白眼狼。百福每次只是默默地听着,也不辩驳。
表妹樱桃也来到了G市与百福一起住,并且在苏总手底下工作。那完全是靠樱桃自己,她一直都是个聪明的女孩,只是有着漂亮女孩都有的骄傲和任性。邓欣总是说百福简直就象是樱桃的佣人一样,本来没有什么姐妹之情。连张杨和易道也看不惯樱桃对百福的态度,常常为她不平。百福则总是笑着说樱桃还小,不必计较。这次的旅行,樱桃作为苏总的秘书也会参加。
宁逍也来公司工作了,对于这次的计划,他真是帮了百福不少忙。虽然百福已经刻意地与他保持了一段距离,但他还是看见百福就一副亲密状,好象两人已是十年老友一样,搞得邓欣追着自己,审问两人的关系。
好!准备好行装,一周后出发!
惨啊,回到家还得做饭!虽然张杨和易道都有按月给伙食费,但是一个人做四个人的饭菜,可着实不易啊。
真热,百福做饭做的满头大汗。张杨和易道则在一旁跷着脚看电视。真是死没良心!百福心里愤愤不平着,谁规定女人才要做饭的啊!
张杨现在已经离开酒店,跑去了一个软件公司做销售工作,他说什么男人就该有拼搏精神,不过随着时间的磨炼,他真的已经退去过往的青涩,多了些圆滑和稳重。有时,百福看着他磨穿的鞋底,觉得心疼不已,他自己倒还是乐在其中。因为努力,张杨已经在工作上取得很好的成绩,还有不少同行想要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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