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信】一只矫情货(1)
作者:宝姑娘    更新:2025-07-18 09:16
  第一次见妞妞,我十四岁,她十七岁。¨搜%搜\°小说+?#网? £ˉ?无^错#内μ容>
  那年的生日,我爸爸说我已经长大了,需要自己开始经营属于我的人际关系。我要独自去拜访教父、教母、苏先生、李太太、以及其他对我比较照顾的长辈。
  原本我预约好了教母的时间,但就在我快到时,她突然打来电话说她恰好有事,希望我晚餐时再去。这种失去诚信的行为令我有点不开心,然而一分钟后她就改变了主意,打来说她女儿会先替她招待我。
  从我有记忆起,盛萌萌就在我身边了。
  我们的关系并不像长辈们以为的那么好,因为我必须谦让他。
  在我的十四岁生日当天,我非常认真地跟我爸爸商讨了关于取消婚约的事。但他无懈可击地驳斥了我:
  我不喜欢她——感情可以培养。
  我跟她没有共同语言——男人跟女人本就没有。
  我不想理她,也不想接近她——你太叛逆。
  小时候,我常常和盛萌萌打架,也曾出怪招让她哭。每当这时,我爸爸都会严正地制止我,他说她将来会成为我的妻子,我必须疼爱她,我必须照顾她,我必须理解她,我必须呵护她。理由是我将要成为一个男人,这是男人该做的事——就像是我的原罪。
  我一度认为“女人”是很可怕的生物,除了我妈妈。我跟她讲道理,她跟我讲感情,我跟她讲感情,她又跟我讲道理。她讲得还不是客观的道理,而是她自己的道理。
  我俩第一次争论,是因为我有三颗糖,给了她一颗,她不愿意,她说我应该给她两颗。我也不愿意,三颗糖都是我的,给她几颗是我自己的事。但她说我不对,她是我未来的老婆,我应该让着她,我应该给她两颗。
  我俩闹到我爸爸那边,他叫我把三颗都给她。
  我俩有许多这样的矛盾。
  这让我明白,原来“老婆”就是一个莫名其妙抢走我一切的人。
  那我为什么不能选一个我喜欢的?我愿意把三颗糖都给李虞,因为他让我玩他的木头小人。
  这个念头及时地被我爸爸否定了。珊芭看书蛧 耕芯罪全
  我挺喜欢见教母,因为她总是讲笑话。我妈妈、盛伯母以及李太太都很沉默,完全不风趣。
  不过妞妞是个一本正经的人。
  她在她家门口等着我,脸上挂着非常客气的微笑,朝我伸出手。
  她戴着苏格兰格子的贝雷帽,底色是赭石色,线条是黑色,编着一条长长的鞭子,发尾绑着金色的发带。穿着与帽子同款的正装外套,前襟开着,里面是同款马甲,下身是黑色长裤,和系带马靴。是骑装。
  骑装的设计方便紧俏,因此完美得勾勒着她纤细的腰,浑圆的胸部,以及那双笔直修长的腿。
  她的眉毛并不细,也很平。眼睛长得和教母一样,眼型很长,睫毛浓密,眼尾上扬,非常妩媚。她的嘴巴非常红润,比盛萌萌的大一点,也更饱满。她的脸型是椭圆的,鼻梁很挺,没有削尖似得下巴,看上去非常舒服。
  我那时还没有开始使用“女人”这个词语,所以,我认为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
  我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心有点粗糙,可能是因为喜欢运动。因为她的手指非常有力,和盛萌萌不同,盛萌萌的手柔若无骨,肤质非常纤细,虽然她很美丽,却让我觉得很易碎。
  她笑着说:“我叫韩秋浠。怀信,见到你很荣幸。”
  明明第一次是叫我怀信,但后来她总叫我费先生。
  她邀我去茶室,备了茶点,问:“我妈妈说你是她的教子?”
  “是。”
  她又笑了,看得出她很活泼:“我已经听说过你很多次了,不过今天是第一次见你。你才十四岁,对吗?”
  “对。”
  她张了一下口,又停下。
  我研究着她的表情,想着我这两个字答得应该没有错。我爸爸说过,人要学会隐藏情绪,少说话是第一步,因为祸从口出。
  她拎着茶壶替我斟茶,放下之后,又按捺了好些时候,终于说:“你看起来好像比我还大呢。”
  “谢谢。”
  她眨了眨眼睛。零点看书 庚芯罪全
  我连忙移开了目光。
  听到她又问:“你今年读几年级?”
  “高三。”
  “高中?”
  “是。”
  “好快!你真聪明!”她诧异道:“你一定很努力吧?”
  “没有。”我说得是实话:“我希望早点毕业。”
  “为什么?”
  她真是会找话题,这个话题我还蛮喜欢的。
  “学校很无聊。”
  她露出好奇宝宝的表情来:“你不参加学校的活动吗?课外活动?还有社团?交女朋友?专心读书?”
  “不参加。”
  “为什么呀?”她曲解了我的意思,但她明显对我很好奇:“和同学一起玩多好?”
  “他们都很笨。”
  我并没有一点看不起我的同学,相反我理解他们很不容易。老师讲的东西他们总是不理解,明明都很简单。社团也很无趣,足球社的人踢得很烂,还好为人师;音乐社的社长钢琴专业八级,我已经十级;舞蹈社的社长连华尔兹的快慢之别都搞不清楚我的同学整天都在为奇怪的事争论纠结,我实在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游戏、女生和酒精上。
  “笨?明明是你太聪明了。”她不客气地给了我当头一棒:“不过你接下来就要考大学了吧?”
  “是。”
  “紧张吗?”
  “不。”
  “噢。”她发出这个语气词后,一时间没有再说话。
  我喝着茶,这时,她忽然把桌上茶点的位置换了换,一边问:“那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我看看她的衣服,说:“打猎。”
  “我也喜欢!”她立刻说:“不过我打的都是假动物?”
  “假动物?”我只差打人了。
  “就是橡胶做的,法律不允许打真的。”
  原来如此。
  “你还喜欢做什么?”她挺兴奋:“你有宠物吗?”
  我点头。
  “什么宠物?”
  “猫、狗、小熊猫、狐狸。”我全告诉她:“龙猫、鱼、松鼠、鹿、蛇、鹦鹉、鳄鱼。”
  她渐渐张大嘴巴:“鳄鱼?”
  “宠物鳄鱼,很小。”
  “好多啊。”她说:“我只有一只豹子。”
  我连忙吃了块绿豆糕压惊。
  味道很好,香甜软糯,入口即化。
  “我的豹子叫loki,已经八岁了,你想不想见见它?”
  “想。”
  “你会害怕吗?”
  “不会。”我以为她养只猫就够了。
  她很快就把她的豹子领了过来。它身长超过两米五,眼神中带着鄙视,懒洋洋地跟在她身后,她一坐下,它就伏在了地上。
  她笑眯眯地摸它的头,它立刻猫一样地蹭她的手心。
  她笑着抬起头来:“你想不想摸摸?”
  “你不能表现出你害怕,要让它觉得你是它的老大。”她蹲在我身边,低下头说:“千万不能让它发现你紧张。”
  “我知道。”我没有紧张。
  我摸了摸它的头,它起先有些警觉,然后重新闭上眼睛。
  她笑起来,灵动的眼珠转向我:“感觉怎么样?”
  “和摸小熊猫差不多。”
  “毕竟都是野生的。”
  “你不怕它?”女孩子不是看到小老鼠都要尖叫哭泣吗?
  “它是我从小看大的,当然不怕了。”她得意地说:“即便是豹子,我也能驯服!”
  那天之后,我的脑子里总是会出现这幅画面:她蹲在那只豹子旁边,摸着它光洁的、金色的、满是黑色圆点的毛。她穿着红色的骑装,笑起来时灿烂的脸。
  我喜欢有优点的人,长得漂亮不算。就如她驯服豹子那样。
  再见她,是隔年的事。
  教母接待了我,聊了几句,她敲门进来。她穿着绿色的连衣裙,头发剪了好多,只到肩膀,很潮湿。脖子上是蓝色的比基尼绑带,她赤着脚,就像森林中走出的精灵。
  我知道教母家里规矩并不严,不想我们家穿成这样必然不能见客,女眷没有特殊情况要化妆。不过我觉得没有规矩蛮好的,她现在的样子真的太美了。
  她似乎跟教母有矛盾,黑着脸正要说什么,又突然发现了我。脸上露出惊愕,还有一点慌乱。
  教母在,我跟她只进行了介绍,此后教母并不愿意把话题引到她身上,还不停地催促她回去游泳。然后对我解释,说自己家教不严。
  那年我已经十六岁。
  发现我喜欢了一个人,这感觉很是不错。我知道同样的事如果换成其他女生,我肯定会觉得她果然教养不够。但我觉得她可真美。
  既然如此,我唯有跟盛萌萌分手。
  反抗得过程有点艰苦,但我爸爸最终还是妥协。当时我很开心,我觉得她马上就是我的。我们可以先约会,然后交往,最后结婚。和李虞讨论先发生关系比较好,还是先结婚。他表示支持前者,说那滋味妙不可言——繁音在他十四岁那年送了一个女人给他做生日礼物。
  我从没这么急着长大过。
  李虞说我那天的表现不错,给了她我很沉稳的感觉,因为女生对于比自己年纪小的男生会有不信任的感觉。
  我忍不住反复地咀嚼着那天的每一个对话,她的每一个表情,迫不及待得想知道她对我的感觉。
  我只和盛萌萌相处过,但从未想要有过约会的念头。是要吃饭?看电影?旅游?我该送她什么礼物?首饰?衣服?还是宠物?
  我突然不讨厌这些东西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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