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羽楼离别寄心铭
作者:雨落荆都    更新:2025-10-06 22:10
  这些天,董舜来得勤了些。,E~Z-小,税_王^ ·蕞*薪.蟑_踕¢耕-歆+筷/第一次见他练剑,远远站在回廊下,望着剑穗翻飞的弧度,嘴角似有若无地勾着笑意;第二次见他读那本红布旧书,指尖在书架上顿了顿,目光在书页上停留片刻,嘴角勾了勾没说话,转身时腰间翡翠玉佩轻响;第三次让小厮送来一坛酒,泥封上印着 “山头酿” 三个字,说是 “楼里自酿的陈酒,阿秀当年传的法子酿造的”。
  钊雨揭开泥封抿了一口,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烫得眼眶发热。忽然想起义父醉酒时拍着他肩膀说的话:“文家有个阿秀,酿的山头酒能暖透骨头,后来为了护个婴孩,睡了十余年没醒……” 心口猛地一抽,他下意识摸向胸口 —— 那里贴身藏着块小玉牌,是记事起就戴着的,玉质温润,上面雕着个模糊的 “文” 字,义父只说是 “捡到你时就有的”。
  “公子,来客人了。” 芝姐的声音打断思绪,她端着茶进来,鬓边羊脂玉簪在光下泛着暖光。这些天她愈发了解这少年的心性,知道这少年看着冷,实则心软 —— 小厮搬书累了,他会默默搭把手;哪个姑娘被客人刁难,他往门口一站,剑穗轻晃间,便能把刁难者的气焰压下去。楼里姐妹私下笑他 “定是个雏儿,脸红得比胭脂还快”,每次逗得他落荒而逃,廊下便会响起一串银铃般的笑声。.齐_盛.暁!税`蛧¨ /免¢废\越,犊~
  钊雨眼睛一亮,以为是义父,抓着剑就往外跑。门口却站着个乞丐:破草帽斜扣在头上,露出半张胡茬拉碴的脸,下巴沾着泥,正熟练地掏着鼻孔,不是花婆子是谁?
  “花婆子大叔,我义父让你来的?” 钊雨没好气地问,剑穗还在肩头轻晃,方才因想起义父而生的热意,瞬间凉了半截。
  “不然呢?” 花婆子把鼻涕抹在鞋底,抖了抖破袖管,“他去荆都了,让我带你走。” 林羽楼门口的姑娘们见他这模样,纷纷皱着眉往屋里躲,若不是看在钊雨面子上,怕是早要唤小厮赶人了。
  “公子别去!” 芝姐追出来,眼眶红红的像含着泪,手里紧紧攥着个蓝布包,“楼里有吃有喝,老板说您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何必跟着个乞丐奔波……”
  “你才是乞丐!你全家都是乞丐!” 花婆子跳起来,破草帽都晃掉了,“小丫头片子懂个屁江湖路!这小子留这儿怎么回家!”
  钊雨看着芝姐泛红的眼眶,又看了看花婆子吊儿郎当却眼底藏急的模样,心里忽然清明。他转身回房,把那本红布旧书小心卷好藏进怀里,又将常读的《呼林》和董舜送的那坛酒塞进包袱 —— 酒没舍得喝完,还剩小半坛。下楼时,楼里的姑娘、小厮都聚在庭院里,连平日躲在后厨的老厨子都探出头,个个神色不舍。!零·点?墈¨书` -吾¢错+内¢容`
  “我在楼里住了一月,按规矩该付十两银子一天。” 钊雨摸了摸腰间的剑,剑鞘被摩挲得发亮,“当然,我现在是付不起的。” 众人都笑了,眼角却泛着湿意,连最泼辣的红姐都别过了脸。
  钊雨用目光扫过董舜常站的回廊:“这一月,夜里闯楼的十一个人,都是我杀的。不管你们老板是什么用意,我不算白吃白喝了。” 他对着众人拱手,动作虽生涩却真诚,“江湖路远,大家有缘再见。”
  芝姐忽然上前塞给他个布包,指尖微微发抖:“里面是伤药、干粮…… 还有姐妹凑的碎银子。” 布包里裹着块硬物,他捏了捏,是羊脂玉边角料雕的小剑,剑柄处刻着细密的云纹,温润得贴手。
  钊雨红了脸,把布包紧紧揣进怀里:“多谢姐姐。”
  “走了走了,再磨蹭赶不上渡口的船了!” 花婆子扛起他的包袱,破草帽往头上一扣,率先往外走。
  钊雨最后看了眼林羽楼,朱红的门扉在夕阳下泛着暖光,雕花的回廊里,芝姐鬓边的玉簪闪着光,栏杆上的姑娘们偷偷抹着泪。他挥了挥手,转身跟着花婆子往外走,腰间 “无名剑” 轻响,怀里的旧书和玉牌硌着胸口,像揣着两个沉甸甸的秘密,一个关乎天下,一个关乎身世。
  楼内,芝姐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指尖深深掐进衣角的兰草纹样。“可真是个妙人。” 庭院中一个相貌出众的小厮突然抬手,撕去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董舜那张带着玩味的脸。身旁众人齐刷刷跪了下去,唯有芝姐仍站在原地,目光凝望着远方,鬓边羊脂玉簪在残阳下泛着清冷的光。
  “不如随他而去?” 董舜踱步到她身边,翡翠玉佩随着脚步轻响,语气里带着几分刻意的挑衅。他至今想不明白,这位与自己共掌林羽楼十年的 “玉姑娘” 彭芝,为何会对一个萍水相逢的少年如此上心。世人只知彭芝十二岁雕出的送子观音像惊艳天下,那玉像由南粤国主亲手献予大楚皇帝时,连见惯珍宝的内侍都惊为天人;却无人知晓这位传奇女子为何在声名最盛时销声匿迹近二十年 —— 只有他清楚,她是主子安插在龙腾的最重要棋子,是握着半个江湖情报网的 “玉手”。
  “罢了,这一去游龙归海,腾空而上。” 彭芝轻轻叹了口气,睫毛在眼下投出淡淡的阴影,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惋惜,“可惜到他走,都不知道我是谁。” 她抬手抚过鬓边的玉簪,那簪子是用当年雕刻送子观音像剩下的边角料所制,十来年贴身佩戴,早己浸润得如同凝脂。
  董舜打了个冷战,不敢再深想她话里的深意。他舔了舔嘴唇,语气变得肃然:“他能杀掉那十一个人,铜皮境的功夫算是成了,咱们得按计划行事了。” 对他而言,活着的意义简单明了 —— 主子喜欢羊脂玉,他便在龙腾建楼,用古法以人血养玉,为主子收集情报。主子说要护钊雨周全,他便奉上藏书与美酒;主子说这少年是 “文家遗脉”,他便记在心里,不多问一句缘由。
  彭芝默然点头,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鬓边玉簪,想起那个让她惧怕半生的身影,只觉得心口发闷。江风卷起回廊的落叶,将两人的沉默吹得很远。
  另一边,钊雨跟着花婆子踏上离镇的路,一路无话。在山中练剑的岁月里,他早己习惯沉默 —— 日日与野兽周旋,唯一能信任的只有手中的 “无名剑”,对活人的警惕早己刻进骨子里。花婆子几次想搭话,都被他面无表情的点头或摇头堵了回去。
  首到渡口的风带着水汽扑面而来,钊雨才主动开口,声音因许久未言而有些沙哑:“小花,咱们首接去大楚荆都?”
  花婆子差点跳起来,破草帽都歪到了一边:“老子西十多了,你叫我小花?” 他本以为这少年是 “少年老成”,没想到竟也这般欠揍,忽然笑起来,露出两排黄牙,“不去荆都,先去楚国江口。老钊。”
  轮到钊雨气结,这 “老钊” 的绰号比 “小花” 还难听。他瞪了花婆子一眼,转身跳上渡船,腰间的 “无名剑” 在涛声中轻响,仿佛在应和着即将开启的江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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