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作者:[英] 约瑟夫·德拉尼 更新:2021-12-06 16:19
他说道,“我们要往南走,去一个叫赫尔索的地方。离这儿大约有十五英里远,我们得走快点,好在天黑前赶到那儿。”
赫尔索这个地方我以前听说过。它是一个小村庄,有本地最大的煤场,拥有几十家煤矿。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那儿,而我也不知道史布克跟这样一个地方有什么关系。
史布克走路很快,步子很大且走起来毫不费力。我在他后面跟得挺吃力。一开始,我拿着自己装有衣服等物品的小包裹时还赶得上他,现在我还要提着他的大包,所以越走越觉得步履艰难,手里的包袱也好像越来越重。更糟糕的是,老天居然下起雨来了。
到了中午大概十一点的时候,史布克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很不高兴地看着我。这时我已经落下一大截儿了。我的脚很疼,走路时已经有点儿一瘸一拐。这条路窄窄的,像铁轨一样,被雨一淋,很快就变得泥泞不堪了。正在我拼命想赶上他的时候,突然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结果脚底一滑,差点儿摔倒在地。
史布克摇了摇头,嘴里发出不满的啧啧声,问道:“你是不是犯晕了啊,小伙子?”
我摇了摇头。我想把他的包放下来,让自己的手臂休息休息,但周围到处泥泞一片,我总不能把他的包放在泥地上吧。
“那好啊,一个人要是总犯晕,可就完全不值得相信了。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史布克似笑非笑地说。恼人的雨水顺着他的帽沿儿往下滴,挂在了他的小胡子上。
“我并没有犯晕。”我有点儿不服气地争辩道。
“没有?那肯定是你的靴子有问题了。你这种靴子不适合我们的工作,要知道我们可是要经常赶远路的。”史布克扬起他的浓眉说道。
我的靴子和爸爸、杰克的靴子一样,很结实,而且很适合在到处是泥泞和畜粪的农场里干活,不过这种靴子得穿上近两个星期才会不磨脚。在这段时间里可是挺遭罪的,脚上很可能会被磨出一大堆水泡。
我低头看了看史布克的靴子。他的靴子是用很结实的、质地很好的皮革制成的,而且靴底是加厚型的。这样的靴子肯定花了不少钱,但对于那些需要走很多路的人来说,这钱花得绝对值。这种靴子一点儿不卡脚,我敢保证,第一次穿的时候就会觉得很舒服。
“一双好靴子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史布克说道,“我们不可能依靠人力或畜力,把我们带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我们只能靠我们的双腿,而这才是最可靠的。所以,如果我最终决定收你为徒的话,我会帮你弄一双和我脚下这双一样好的靴子。到那时,你想走快走慢,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到了中午,我们停下来稍微休息了一下,在一座废弃的牛棚里避了避雨。史布克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用布包着的小包裹,打开后,露出一大块黄色的奶酪。
他掰了一小块递给我。这一路把我累得够呛,而且我也饿坏了,于是接过来就狼吞虎咽地把它吃掉了。史布克也只吃了一小块儿,然后把剩下的又裹起来,塞回口袋里。
雨终于停了下来,史布克把他的兜帽推向后面,终于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观察他。除了满脸的络腮胡子和恶狠狠的眼睛外,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鹰勾鼻,鼻端尖锐且弯曲,非常像鹰嘴。他的胡须十分浓密,当他闭上嘴巴时,整张嘴几乎完全隐藏在胡须中。他的胡须乍一看似乎是灰色的,但只要仔细观察(当然我装得尽可能像平常一样,这样就不至于引起他的注意),就很容易发现他的胡须居然是彩虹色的集合。深浅不一地分布着红色、黑色、棕色,当然最显眼的还是灰色。不过后来我才意识到,他的胡子是什么颜色完全取决于光线,光线的强弱就会映射出不同的颜色。
“相由心生,尖嘴猴腮的人,肯定好不到哪儿去。”父亲经常对我这么说。他还说过一些人留胡须,只不过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面目。在仔细观察史布克的时候,我发现除了他的胡须和下颚比较长外,还有一口非常锋利的黄牙,看起来挺像某种食肉动物,而这种牙齿更适合用来大口啃生肉而不是小口小口地吃奶酪。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战,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狼!对了,是狼,他就像一头狼,不仅仅外表看起来像,还因为他有着昼伏夜出的习惯。他属于某种食肉兽。天天吃奶酪充饥让他看起来像狼一样总是饥肠辘辘而又无比警觉。等我学成之后,我肯定也会变得和他一样。
“你还饿吗?”史布克一边看着我一边问。他那像狼一样绿幽幽的眼睛直盯着我的眼睛,让我觉得很不舒服,甚至都有点儿头昏眼花了。
当时我的确很饿,而且全身上下被浇得像只落汤鸡似的,脚也疼得很。我点了点头,满以为他会再给我一点儿奶酪,可他只是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嘟哝了几句,然后用严厉的目光看着我。
“饥饿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可是家常便饭,这个你也要学会适应。”史布克说道。“我们在工作的时候不可能都吃饱;如果任务很艰巨的话,那在干完之前我们可能什么都吃不上。饥饿可以使我们的意志变得更加坚定,会增强我们自身在面临邪恶势力时的抵抗力。所以,你不妨从现在开始就练习适应它。当我们到达赫尔索的时候,我要初步考验你一下。你要在一栋闹鬼的房子里独自呆一个晚上。到那时我就知道你到底适不适合做驱魔人了。”
第三章水街13号
当我们到达赫尔索的时候,正好听见远处教堂传来的阵阵钟声。已经七点了,天色开始暗淡下来。天气糟透了,寒风夹杂着冷雨打在我们脸上。虽然在沉沉暮色里看得不太真切,可是直觉告诉我,教堂这地方绝不是我想呆的地方,哪怕只是一小会儿,我都不愿意。
赫尔索是个小而丑陋的地方,到处黑不溜秋。它坐落在山坡的南面,山坡一片荒凉而又潮湿,只有几十间矮小的房子,背靠背地挤在一起,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片绿地上的一块牛皮癣。整个地区因采煤而挖得坑坑洼洼,赫尔索就位于这个地区的中央。沿着村子再往上走,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矿渣堆,告诉你这是是一个煤矿的入口。在矿渣堆的后面是几个煤场,那里储存着大量的煤炭,足以保证本地那些大城镇漫长冬天的供暖需要。
我们很快便走到狭窄的鹅卵石街道上,满载着潮湿大煤块的马车不停地来来往往,我们只能贴着肮脏的墙壁行走,好给它们让路。当那些煤车经过的时候,你还可以看到煤块上面附着闪闪发光的雨滴。郡里高大的马儿们吃力地拖着煤车,蹄子在光滑的鹅卵石路上不时地打滑。
在这条街上,行人稀少,可每栋路边房子的窗帘后头似乎都有一双窥视的眼睛,当我们经过的时候,窗帘就被迅速地合上,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那时,我们还碰见一伙脸色阴沉,拖着疲惫的步伐,赶着去山上煤矿上夜班的矿工。在离我们较远的时候,他们还在大声地交谈,可当他们一看见我们,就一下子全都不说话了,表情严肃起来。原本乱糟糟的一群人,居然排成一队,贴着街道另一边的墙壁走了过去。他们中间有一个人,还用手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以求上帝保佑。
“小伙子,慢慢你就习惯了,”史布克满腹牢骚地说,“虽然人们需要我们帮助,但他们却不喜欢看到我们,这还算好的,有些地方比这还邪门。”
最后,我们转过一个拐角,来到了一条地势低洼,路面崎岖不平的街道上。当你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你立刻就知道,没有一个人住在这里。因为这条街上房子的窗户,不是破了就是用木板钉起来了,虽然天几乎全黑了,整条街上却没有一丝灯光。在街的尽头是一个废弃的谷仓,可能是以前某个做谷物生意的商人废弃的。谷仓的两扇大木门敞开着,斜倚在已经生锈的铰链上。
史布克在最后一所房子的外面停了下来,那是在街道拐角处离谷仓最近的一间房子,也是街上惟一有门牌号的房子。门牌是用金属做的,刻着数字,用钉子紧钉在门上。门牌号码居然是十三,是这个世界上最晦气、最倒运的数字。在门牌的正上方是一个街名牌,用单独一根铆钉钉在墙上,这根铆钉已经生锈了,街名牌钉的很正,几乎与鹅卵石路面垂直,上面写着“水街”二字。
不过,和这里别的房子相比,这栋房子倒还是有玻璃窗户,发黄的窗帘低垂下来,上面布满了蜘蛛网。我想这就是师傅说过的那间鬼屋。
史布克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房门,领着我径直走进去黑洞洞的屋里。起初我还挺高兴,觉得终于可以进来避避雨了。但当他点燃一根蜡烛,放在小前厅地板的中央时,我马上意识到即便是那个废弃的牛棚,也比这里要舒服得多。房子里面一件家具也没有,只有光秃秃的石头地板和窗台下面一堆脏兮兮的麦秸。整个房间又潮又湿,又阴又冷,借着闪烁不定的烛光,我甚至可以看到自己呼吸出来的雾气。
单看到这些就已经够糟的了。接下来史布克的一席话,更是让我仿佛一下子跌入了万丈深渊。
“好了,小伙子,我还有些要紧事去办,所以要离开一会儿,不过晚些时候我还会再回来的。你该知道你要做什么吧?”
“师傅,我不知道,”我急切地脱口而出,眼睛死死地盯着那闪烁的烛光,生怕它会一下子灭了。
赫尔索这个地方我以前听说过。它是一个小村庄,有本地最大的煤场,拥有几十家煤矿。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那儿,而我也不知道史布克跟这样一个地方有什么关系。
史布克走路很快,步子很大且走起来毫不费力。我在他后面跟得挺吃力。一开始,我拿着自己装有衣服等物品的小包裹时还赶得上他,现在我还要提着他的大包,所以越走越觉得步履艰难,手里的包袱也好像越来越重。更糟糕的是,老天居然下起雨来了。
到了中午大概十一点的时候,史布克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很不高兴地看着我。这时我已经落下一大截儿了。我的脚很疼,走路时已经有点儿一瘸一拐。这条路窄窄的,像铁轨一样,被雨一淋,很快就变得泥泞不堪了。正在我拼命想赶上他的时候,突然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结果脚底一滑,差点儿摔倒在地。
史布克摇了摇头,嘴里发出不满的啧啧声,问道:“你是不是犯晕了啊,小伙子?”
我摇了摇头。我想把他的包放下来,让自己的手臂休息休息,但周围到处泥泞一片,我总不能把他的包放在泥地上吧。
“那好啊,一个人要是总犯晕,可就完全不值得相信了。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史布克似笑非笑地说。恼人的雨水顺着他的帽沿儿往下滴,挂在了他的小胡子上。
“我并没有犯晕。”我有点儿不服气地争辩道。
“没有?那肯定是你的靴子有问题了。你这种靴子不适合我们的工作,要知道我们可是要经常赶远路的。”史布克扬起他的浓眉说道。
我的靴子和爸爸、杰克的靴子一样,很结实,而且很适合在到处是泥泞和畜粪的农场里干活,不过这种靴子得穿上近两个星期才会不磨脚。在这段时间里可是挺遭罪的,脚上很可能会被磨出一大堆水泡。
我低头看了看史布克的靴子。他的靴子是用很结实的、质地很好的皮革制成的,而且靴底是加厚型的。这样的靴子肯定花了不少钱,但对于那些需要走很多路的人来说,这钱花得绝对值。这种靴子一点儿不卡脚,我敢保证,第一次穿的时候就会觉得很舒服。
“一双好靴子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史布克说道,“我们不可能依靠人力或畜力,把我们带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我们只能靠我们的双腿,而这才是最可靠的。所以,如果我最终决定收你为徒的话,我会帮你弄一双和我脚下这双一样好的靴子。到那时,你想走快走慢,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到了中午,我们停下来稍微休息了一下,在一座废弃的牛棚里避了避雨。史布克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用布包着的小包裹,打开后,露出一大块黄色的奶酪。
他掰了一小块递给我。这一路把我累得够呛,而且我也饿坏了,于是接过来就狼吞虎咽地把它吃掉了。史布克也只吃了一小块儿,然后把剩下的又裹起来,塞回口袋里。
雨终于停了下来,史布克把他的兜帽推向后面,终于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观察他。除了满脸的络腮胡子和恶狠狠的眼睛外,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鹰勾鼻,鼻端尖锐且弯曲,非常像鹰嘴。他的胡须十分浓密,当他闭上嘴巴时,整张嘴几乎完全隐藏在胡须中。他的胡须乍一看似乎是灰色的,但只要仔细观察(当然我装得尽可能像平常一样,这样就不至于引起他的注意),就很容易发现他的胡须居然是彩虹色的集合。深浅不一地分布着红色、黑色、棕色,当然最显眼的还是灰色。不过后来我才意识到,他的胡子是什么颜色完全取决于光线,光线的强弱就会映射出不同的颜色。
“相由心生,尖嘴猴腮的人,肯定好不到哪儿去。”父亲经常对我这么说。他还说过一些人留胡须,只不过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面目。在仔细观察史布克的时候,我发现除了他的胡须和下颚比较长外,还有一口非常锋利的黄牙,看起来挺像某种食肉动物,而这种牙齿更适合用来大口啃生肉而不是小口小口地吃奶酪。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战,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狼!对了,是狼,他就像一头狼,不仅仅外表看起来像,还因为他有着昼伏夜出的习惯。他属于某种食肉兽。天天吃奶酪充饥让他看起来像狼一样总是饥肠辘辘而又无比警觉。等我学成之后,我肯定也会变得和他一样。
“你还饿吗?”史布克一边看着我一边问。他那像狼一样绿幽幽的眼睛直盯着我的眼睛,让我觉得很不舒服,甚至都有点儿头昏眼花了。
当时我的确很饿,而且全身上下被浇得像只落汤鸡似的,脚也疼得很。我点了点头,满以为他会再给我一点儿奶酪,可他只是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嘟哝了几句,然后用严厉的目光看着我。
“饥饿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可是家常便饭,这个你也要学会适应。”史布克说道。“我们在工作的时候不可能都吃饱;如果任务很艰巨的话,那在干完之前我们可能什么都吃不上。饥饿可以使我们的意志变得更加坚定,会增强我们自身在面临邪恶势力时的抵抗力。所以,你不妨从现在开始就练习适应它。当我们到达赫尔索的时候,我要初步考验你一下。你要在一栋闹鬼的房子里独自呆一个晚上。到那时我就知道你到底适不适合做驱魔人了。”
第三章水街13号
当我们到达赫尔索的时候,正好听见远处教堂传来的阵阵钟声。已经七点了,天色开始暗淡下来。天气糟透了,寒风夹杂着冷雨打在我们脸上。虽然在沉沉暮色里看得不太真切,可是直觉告诉我,教堂这地方绝不是我想呆的地方,哪怕只是一小会儿,我都不愿意。
赫尔索是个小而丑陋的地方,到处黑不溜秋。它坐落在山坡的南面,山坡一片荒凉而又潮湿,只有几十间矮小的房子,背靠背地挤在一起,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片绿地上的一块牛皮癣。整个地区因采煤而挖得坑坑洼洼,赫尔索就位于这个地区的中央。沿着村子再往上走,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矿渣堆,告诉你这是是一个煤矿的入口。在矿渣堆的后面是几个煤场,那里储存着大量的煤炭,足以保证本地那些大城镇漫长冬天的供暖需要。
我们很快便走到狭窄的鹅卵石街道上,满载着潮湿大煤块的马车不停地来来往往,我们只能贴着肮脏的墙壁行走,好给它们让路。当那些煤车经过的时候,你还可以看到煤块上面附着闪闪发光的雨滴。郡里高大的马儿们吃力地拖着煤车,蹄子在光滑的鹅卵石路上不时地打滑。
在这条街上,行人稀少,可每栋路边房子的窗帘后头似乎都有一双窥视的眼睛,当我们经过的时候,窗帘就被迅速地合上,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那时,我们还碰见一伙脸色阴沉,拖着疲惫的步伐,赶着去山上煤矿上夜班的矿工。在离我们较远的时候,他们还在大声地交谈,可当他们一看见我们,就一下子全都不说话了,表情严肃起来。原本乱糟糟的一群人,居然排成一队,贴着街道另一边的墙壁走了过去。他们中间有一个人,还用手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以求上帝保佑。
“小伙子,慢慢你就习惯了,”史布克满腹牢骚地说,“虽然人们需要我们帮助,但他们却不喜欢看到我们,这还算好的,有些地方比这还邪门。”
最后,我们转过一个拐角,来到了一条地势低洼,路面崎岖不平的街道上。当你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你立刻就知道,没有一个人住在这里。因为这条街上房子的窗户,不是破了就是用木板钉起来了,虽然天几乎全黑了,整条街上却没有一丝灯光。在街的尽头是一个废弃的谷仓,可能是以前某个做谷物生意的商人废弃的。谷仓的两扇大木门敞开着,斜倚在已经生锈的铰链上。
史布克在最后一所房子的外面停了下来,那是在街道拐角处离谷仓最近的一间房子,也是街上惟一有门牌号的房子。门牌是用金属做的,刻着数字,用钉子紧钉在门上。门牌号码居然是十三,是这个世界上最晦气、最倒运的数字。在门牌的正上方是一个街名牌,用单独一根铆钉钉在墙上,这根铆钉已经生锈了,街名牌钉的很正,几乎与鹅卵石路面垂直,上面写着“水街”二字。
不过,和这里别的房子相比,这栋房子倒还是有玻璃窗户,发黄的窗帘低垂下来,上面布满了蜘蛛网。我想这就是师傅说过的那间鬼屋。
史布克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房门,领着我径直走进去黑洞洞的屋里。起初我还挺高兴,觉得终于可以进来避避雨了。但当他点燃一根蜡烛,放在小前厅地板的中央时,我马上意识到即便是那个废弃的牛棚,也比这里要舒服得多。房子里面一件家具也没有,只有光秃秃的石头地板和窗台下面一堆脏兮兮的麦秸。整个房间又潮又湿,又阴又冷,借着闪烁不定的烛光,我甚至可以看到自己呼吸出来的雾气。
单看到这些就已经够糟的了。接下来史布克的一席话,更是让我仿佛一下子跌入了万丈深渊。
“好了,小伙子,我还有些要紧事去办,所以要离开一会儿,不过晚些时候我还会再回来的。你该知道你要做什么吧?”
“师傅,我不知道,”我急切地脱口而出,眼睛死死地盯着那闪烁的烛光,生怕它会一下子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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