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作者:[美]威廉·曼彻斯特    更新:2021-12-06 15:43
  正如A.J.利布林在《纽约人》所写的,它们是“鸡毛蒜皮的东西”。即使在1938年,也没有什么重要意义,更不用说现在是1948年了。有一份文件说日本人企图在哥斯达黎加一个岛上买进锰,但那里根本不出锰。另一份一本正经地提到希特勒和墨索里尼两方交换参谋。第三份则是在全世界都知道纳粹快要占领奥地利的时候所写的。它记录了美国驻维也纳总领事的看法,说:“希特勒要争取一次外交胜利,奥地利可能成为牺牲品。”
  这些都是可博一笑的。但民主党自由派在这件事上要笑的话,这算是最后一次了。其他文件陆续透露出来以后,显然有些是对莫斯科很有用场的,还有一些现在也不能对记者公布,因为根据国务院的鉴定,甚至当时在1948年它还是绝密文件,公布出去不能不危及国家安全。而且文件内容还不是主要之点。即使内容只是气象报告或交通事故也罢,但落在共产党前交通员的手上,也使人大吃一惊,也是一件应由联邦政府进行全面调查的案件。因为所有文件都是用D号密码写的,而这是国务院的绝密密码。这意味着这密码已被破译了,已危及美国外交高级机密了。别国特务已可以随意偷听,可以从美国和友好国家外交官交换情况中获得情报,诸如机密情报员名字、部队转移情况、总统指令等等。事实上在前副国务卿萨姆纳·韦尔斯把南瓜文件中的放大照片进行审查时,他认为要是这些文件在1938年落在其他政府手中,特别是D号密码,那是“非常危害美国利益的。”
  现在,政府别无其他办法了。尽管杜鲁门总统在各次记者招待会中,还继续说有关间谍活动的议论都是想把选举运动转移目标,但他的司法部已经动手把迄今为止还是由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所掌握的证据拿了过来。在纽约市,政府重新召集大陪审团,把微型胶片的放大照片给他们看,并对希斯、钱伯斯和希斯夫人发出传票。12月15目,对希斯所犯的两条伪证罪进行起诉。初审于1949年5月31日开始,陪审团中八人认为有罪,四人认为无罪,意见分歧,初审于7月8日结束。对于法官,那时人们说了一些很不好听的话。因为他一直都关心希斯的案子,老是驳回起诉一方的要求,对被告一方加以支持,拒绝让一些人出席作证,而要是这些人可以出庭的话,就会把陪审团感到困惑的问题得以澄清。那些指望希斯被判罪的人对他是失望的。
  就是在这个时候,理查德·尼克松开始引起国内自由派人士的注意,并大大地触犯了他们。民主党人一直都提心吊胆地注视着审讯的进行,希望大量的间接证据可以辩解过去。陪审团的这个僵局也使他们失望。竟然有八个陪审员听信了钱伯斯,这对他们是个打击,而且他们不想和一个初出茅庐、喜欢争论不休的共和党议员冲突。但尼克松确是咄咄逼人。他指责“杜鲁门政府异常关心希斯,希望他平安无事”,这无疑是事实。甚至说法庭“对起诉一方的成见显而易见”时,这也是说公道话。但他要求对该法官进行调查,就不明智了。而且当有些人认为是非分明就可以了的时候,他却说“一般美国人认为在这案件中不必研究法律程序,”致使这些人很不高兴,那就更加不明智了。因为没有法律程序的审讯就是搞私刑。忠于希斯而又有点无可奈何的利布林说,看来“如果不把不合乎尼克松口味的人判罪,那就是‘非美’了”。此外还戳了他一下说,尼克松“的处境,有点象个年青银行出纳员,把他全部积蓄在一只马上押了一注,而这匹马看来却跑不动了”。
  但是钱伯斯却没有跑不动。在11月17日第二次开庭审讯时,在新法官守正不阿而代表希斯那个新律师又没有那样装模作样的情况下,钱伯斯就更为自信了。当时还有一点对被告不利。凡是重要的政治审讯必须和当时的时代背景结合来考虑的。而整个1949年和1950年1月,即到第二次审讯结束时,冷战的气氛逐步剧烈起来。在两次审讯期间,蒋介石每天都在中国共产党进攻下节节后退。到了第二次审讯判决时,他已经把全部地盘都丢了。在东欧,红军则把民主政府逐个扼杀,西欧正在结成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以求自卫。在两次审讯之间,俄国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而在国内,司法部长开列的颠复组织,逐月增加。现在告发间谍事件已不是新鲜事情,人们不再认为难以相信。联邦凋查局已用间谍活动罪逮捕了朱迪思·科普朗【国务院雇员。——译者】。史密斯法的被告们【这是指杜鲁门引用史密斯法,控告丹尼斯等十一个美共领袖。——译者】也在审希斯那个大厅里受审。在审讯时如果会场较为平静,还可以听到共产党在外面福莱广场举行示威游行。1948年8月钱伯斯和希斯在海军准将旅馆第一次当面对证时,在那个年代,人们还可以说亨利·华莱士也许是正确的。但十七个月以后,当审判希斯的第二个陪审团退庭讨论判决结果时,人们对俄国和它在美国的崇拜者态度已经强硬起来。陪审员们在希斯两条罪状上都判他有罪。
  这不是说阿尔杰·希斯是国际政治的栖牲品。当然,如果不是国际政治,他就不会发生什么麻烦,在这个意义上说,也确是牺牲品。但如果看看两次审讯的纪录,尽管当时法官有偏见,人们对第一次审讯时竟然有四个陪审员认为他无罪,只能感到奇怪。光是那些文件就足以对他判罪了。他承认备忘录是他的手迹。他说他有一个习惯,常常为他的首长弗朗西斯·塞尔把长文件进行摘录。塞尔否认这事,他的秘书也否认此事;国务院里也没有人听说过有这种习惯。在审讯希斯时质问他,钱伯斯怎样获得这些文件摘要。他说不知道;他说说不定有人在三十年代搜过他的废纸篓而把它收存起来。这时,起诉律师就无情地质向,为什么文件只是摺叠起来而不是皱成一团呢?希斯认为这确是一个谜。
  美国政府对阿尔杰·希斯一案倒确是一个谜,它具有下列这样五光十色的东西:什么伍德斯托克打字机、黄鹂、用镀金材料嵌刻的藤垫靠背椅,沃尔塔广场寓所里以桑叶图案墙纸裱糊的墙、昵称“希利”和“普罗斯”、亲手写的备忘录——和四百元的“贷款”等等。在上述这些材料中,在某些意义上说,这笔贷款是最有力的证据。1937年秋,钱伯斯需要一辆新汽车。尽管用旧车折价,他还短四百元。他去希斯夫妇那里,他们就把钱给了他。
  在这点上,证据是非常确凿的。希斯夫人在1937年11月14日从他们的存款中取出四百元。四天以后,钱伯斯买那部汽车。银行帐本和车商的发票都拿到法庭上来,可以作为证据。希斯夫人说她是要装饰他们的新房子,所以取出款项。但她没有支付装饰费用的任何收据,而提款以后,帐户里几乎就没有结余额了。只剩下十四元六角九分——剩下那样少的钱,希斯不得不向银行借了三百元,才交付自己那部汽车的每月分期付款。在三十年代那个萧条时期),对一个信用不佳、交往不深的朋友,是没有哪个家庭肯作出这样牺牲的。对于希斯夫人的说法,起诉律师向陪审团说,“如果你有支票帐户,又可以在商店赊购,你又还未迁入新居,你会这样做么?你会一次全部提出四百元吗?你会去买房子里的装设品,叫他们以后送来,先用现金来支付吗?”两个女陪审员笑了。当然不会的。普里西拉·希斯也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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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1月,在那人声鼎沸的星期六,陪审团对希斯最后进行判决。这时众议员尼克松收到的贺电,真如雪片飞来。其中有一封来自赫伯特·胡佛。“阿尔杰·希斯的定罪,完全是由于你的耐心和毅力。我们政府中存在的这股叛国势力,终于揭露出来,而揭露的方式,亦使全国深信不疑。”胡佛是难得表示热情的,但从字里行间,他显然是兴高采烈。他在那个周末的情绪如何是不难想象的。他一开始就已对那班新政派的为人掂了斤两。现在,全国终于都清楚他一向是多么正确的了。
  在感情激动的人们中,在另外一端有迪安·艾奇逊。这位国务卿在这位比他年青的人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就认识他了。希斯负责和联合国联系时,就是在艾奇逊领导下的。而在1947年艾奇逊辞去副国务卿之职,一度重操律师旧业,他的一些最亲密的同事就送给他一个玻瑞水瓶和银托盘。刻在它上面的名字有奇普·波伦、洛伊·亨德森、迪安·腊斯克和阿尔杰·希斯。在希斯定罪后的那个星期三,也就是希期被判在刘易斯堡联邦监狱服五年徒刑的同一天,艾奇逊举行了记者招待会。《纽约先驱论坛报》的霍默·比加特提出了一个必然会提出来的问题:“国务卿先生,你对阿尔杰·希斯案件有什么评论吗?”人们对审讯的其他方面也许会淡忘下来,但对艾奇逊的答复是不会忘记的:“我想清楚地向你们表明,无论希斯先生或他的律师们是否上诉,无论上诉的后果如何,我都不打算背弃阿尔杰·希斯。”他解释说,每个人应按自己的原则办事,而他的原则是什么,那是无可置疑的:“我想很久以前就为我们说过这种原则。在奥利夫斯山就有人说过【指耶稣在奥利夫斯山即橄榄山的宣教。见下一条——译者】:如果你有兴趣想看看的话,你可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中找到的,从第三十四节【“我没衣服穿,你就给我衣服;我病了,你来探望我;我被囚了,你来看望……你对我兄弟们中最平凡的一个做的事,你就是为我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