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作者:wsganr 更新:2021-12-05 02:48
顾客就是上帝,顾客要求把日期写早五六天,一定有他的理由,这理由当然不能随便让其他人知道。于是收银小姐把发票还给欧斌说:“当然是正确的,我们每天开的发票都要在下班后核对一次,每天清每天结,不会错的。”
欧斌以为得到了答案,却不知道如果他出示了证件,收银小姐就会给他真实的答案。真实的答案一披露,他就会怀疑到买长褛的人,也就会发现买长褛的人不是官文棠,也就会使案情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可偏偏他就穿了便衣去而且没有出示证件,如此看来买长褛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除了不可预测的运气以外,欧斌也确实犯了两个判断上的错误。第一个错误是他认为写举报信的人是见过面但没什么交往的,理由是如果有交往的话,不会把欧误写作区;如果从来没有见过面,也不会知道他姓OU。这个判断粗粗看起来是对的,深挖下去就会发现是错的,而且错得很离谱。这个错使欧斌错过了一次机会。正确的推理应该是:写信给欧斌的只会是两种人,一种是见过欧斌面但没什么交往的人,一种是与欧斌有交往的人,只有这两种人才知道欧斌姓OU。如果是见过欧斌面但没有什么交往的人写的,那这个人只能把区写作欧,而绝不会把欧写作区。在日常生活交往中,人们碰到一个姓OU的,会很自然地把OU写作欧,除非这个姓OU的人特别声明自己姓区不姓欧。欧斌姓欧不姓区,从来用不着特别声明自己的姓如何写,所以任何人听到欧斌的姓都会写作欧或者是多问一句姓哪一个OU。只有姓区的人才会被人误作欧。由此可得,写举报信的人不是见过欧斌面但没什么交往的人。既然写信给欧斌的只有两种人,而第一种人又被否定掉,那就只剩下另一种人了。另一种人是和欧斌有交往的,而有交往的人又绝不会把欧误写作区,那么就说明此人是故意写错的。故意写错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欧斌误认为写举报信的人是见过面但没什么交往的。反过来也就是说,写举报信的人认识欧斌,与欧斌有交往,但不想让欧斌知道是谁写的举报信。
最聪明的人也会犯错误,欧斌不是最聪明的人,犯几个判断上的错误并不出奇。如果他不犯这个错误,他就会循着上面的推理继续往下深究:写举报信的人必定是与欧斌有交往而又与官文棠有交往的人。能够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人实在不会多,欧斌会顺利地找出来,找了出来案情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可偏偏欧斌就在这个判断上犯了错误,如此看来写举报信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欧斌的第二个错误就是为了面子而没有查看古之鸟银行的监控录象,如果他能听王长河的意见,仔细看看银行的监控录象,就会发现存款的并不是官文棠,而是一个他很想找又找不到的人,那案情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偏偏欧斌就没有看,如此看来存款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欧斌除了犯了两个判断上的错误以外,还做错了一件事,那就是忽视了官文棠所说的长褛是蒋日松送的那番话。审讯者注意的往往是对嫌疑犯不利的证据,而容易忽略对嫌疑犯有利的东西,尤其不去研究嫌疑犯为自己所作的举不出有力证据的辩解。高明的审讯者则不同,会从另一个角度去看问题:既然嫌疑犯要作举不出有力证据的辩解,那么这种无力的辩解一定有它特殊的意义,而不能仅仅因为它对嫌疑犯有利就忽视或放弃。欧斌如果高明,就应该先假设官文棠的话是真的,然后拿着官文棠的照片去古之鸟商场,请有关人员认一认,那案情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偏偏欧斌就没有这样做,如此看来买长褛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尽管欧斌还不够老练,尽管欧斌还不够高明,尽管他尽了力还是在查案中出了失误,但他毕竟基本理清了案情的头绪。为什么靓靓公司与兴华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把鱼粉的粗蛋白含量写作60%而写作10%呢?欧斌认为,在犀牛望月宾馆紫薇阁签合同时,官文棠看的合同是粗蛋白含量60%的,签的合同却是粗蛋白含量10%的,喝酒喝得头大眼睛细时,玩玩魔术换一两张看上去大致相同的合同实在容易得很也很有可能。官文棠有一手,蒋日松更有一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谁都不是省油的灯。陈梦飞发现10%的问题后说给官文棠听,官文棠心中有鬼就搪塞了过去,自己私下找蒋日松算账。可是蒋日松去如黄鹤,官文棠只好藏匿起25万元了事,想着以后万一出事就全部推到蒋日松身上。这样分析,案情的前因后果就完整了。官文棠一口咬定合同是60%的粗蛋白含量,无非是故布疑阵、推卸责任而已。
欧斌和王长河一轮冲锋奋战,基本弄清了官文棠的问题,只等天津方面的诉讼有了眉目,就可以结案,对官文棠实施逮捕和起诉。在整个拘留审查的过程中,官文棠采取了极不合作的态度,要么就拒不承认已有充分证据的事实,要么就说有人陷害他。但当欧斌问他有什么仇人或是在生意上与什么人结过怨时,他又说不出个子丑寅卯冬瓜豆腐来,想来想去都不知仇人来自何方。想无可想之际,官文棠突然道:“是不是陈梦飞想当老总?”
欧斌听了只觉得好笑:“陈梦飞想当老总?所以他害你?第一,凭他的水平,找个年薪几十万的职位容易过借火。干嘛非要当靓靓公司的老总?第二,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听到他净是说你的好话,护着你。第三,现在有机会当老总了,他却辞职了,要回老家去。除开这三点不论,证据呢?你说他要害你,有什么证据?”
官文棠当然没有证据,半点也没有。他听到陈梦飞辞职回老家的消息,心里更是沮丧。原来他还指望陈梦飞能帮帮官小凤的忙,把靓靓公司维持下去,再找熟人打官司,早点弄清事情的真相。现在看来,一切都没指望了。唉,怎么会懵诧诧地说出陈梦飞想当老总而害人的话?陈梦飞善良、能干,几年来一直忠心耿耿,是最不能怀疑的人。
官文棠又想了想,说:“是不是张锐文冒了我的签名,伪造了这份合同?”
欧斌说:“我早就想到这个可能了,合同作了笔迹鉴证,是你的笔迹,和张锐文没有关系。”
欧斌停了一下,说:“官文棠,你还是老实交代吧,时间越来越少,你的机会也越来越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们的一贯政策,你也应该懂得。避重就轻,想蒙混过关是办不到的。没有充分的证据,我们会把你请到这里来么?政府的免费饭是好吃的么?”
官文棠理直气壮地道:“我没有做过,承认交代什么?你总不能砌我生猪肉逼我吃死猫吧!没有就是没有,我实事求是。”
欧斌想:死鸡还要伸脚撑锅盖,是一切犯罪嫌疑人的共性。他们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能拖一下是一下,又像是挤牙膏,挤他一点说一点。我是文明审案,不打不骂,你爱说不说,不说拉倒。哼哼,证据齐全,还有卢玉荣在外面活动不断施加压力,你官文棠就等着洗干净屁股,好好地坐牢吧。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
官文棠在里面烦恼,却不知家里也闹翻了天。
刚出事的时候,官旭明天天在外面跑,找这个找那个,找一切能够想得到的人,找一切有可能帮得上忙的人,只要那些人肯答应帮官文棠的忙。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官旭明早已明白其中的真谛,但事急马行田,病急乱投医,临急抱佛脚,他也顾不上许多。他只愿有人能稍稍念念旧情,肯帮上一点忙,那就是官家的大幸。找人找得无法再找了,看到了无数肯帮忙的不肯帮忙的和表面上答应帮忙但实际上不会帮忙的形态各异的脸后,官旭明只剩下一个字:累。
还好,官旭明以前毕竟有几个要好的朋友,这些朋友如今也还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他们答应尽量帮官文棠洗脱罪名。过了几天,他们告诉官旭明,官文棠的罪名是洗不掉的,天津那边的损失太大了,而所有的证据都对官文棠不利,官文棠作为法人代表,绝对要负主要责任。但是,检察院里有自己人,法院里也有自己人,尽量从轻吧,能把罪名尽量减轻,把刑期尽量缩短,也就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结论是:官文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呵?好好的靓靓公司,一步一步地经营下去,总有发达的一天。剑走偏锋也许能偶获奇功,但一个不慎就会伤到自己,风险太大了呵。
可是官旭明又去问谁呢?他作梦也想不到官文棠会弄出这么一摊事来,好像这不是官文棠一贯做事的风格。官旭明看着儿子长大,总觉得儿子的性格太过温和,一点也没学到父亲的手段,更不要说去算计别人了。官旭明很郁闷,认为这是有人在陷害儿子。在一群斑马里,最先被猎豹吃掉的就是那些年老体弱的、性情温和的斑马,猎豹专会挑这些好欺负的下手。人也是这样,性格温和的人总是吃亏的,总是被那些强悍的人统治的。他们的错就在于他们不够狠,如此而已!
那么陷害儿子的人是谁呢?官旭明无法知道。他只能继续郁闷。
官旭明又想起了自己的座右铭:“人不犯我,我必犯人。人若犯我,已是死人。”现在可真TMD丧气,儿子没有去犯人,却被人整惨了!
又过了几天,朋友们传过话来,说情况有了新的变化。靓靓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卢玉荣在四处活动,决心要往死里整官文棠。
欧斌以为得到了答案,却不知道如果他出示了证件,收银小姐就会给他真实的答案。真实的答案一披露,他就会怀疑到买长褛的人,也就会发现买长褛的人不是官文棠,也就会使案情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可偏偏他就穿了便衣去而且没有出示证件,如此看来买长褛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除了不可预测的运气以外,欧斌也确实犯了两个判断上的错误。第一个错误是他认为写举报信的人是见过面但没什么交往的,理由是如果有交往的话,不会把欧误写作区;如果从来没有见过面,也不会知道他姓OU。这个判断粗粗看起来是对的,深挖下去就会发现是错的,而且错得很离谱。这个错使欧斌错过了一次机会。正确的推理应该是:写信给欧斌的只会是两种人,一种是见过欧斌面但没什么交往的人,一种是与欧斌有交往的人,只有这两种人才知道欧斌姓OU。如果是见过欧斌面但没有什么交往的人写的,那这个人只能把区写作欧,而绝不会把欧写作区。在日常生活交往中,人们碰到一个姓OU的,会很自然地把OU写作欧,除非这个姓OU的人特别声明自己姓区不姓欧。欧斌姓欧不姓区,从来用不着特别声明自己的姓如何写,所以任何人听到欧斌的姓都会写作欧或者是多问一句姓哪一个OU。只有姓区的人才会被人误作欧。由此可得,写举报信的人不是见过欧斌面但没什么交往的人。既然写信给欧斌的只有两种人,而第一种人又被否定掉,那就只剩下另一种人了。另一种人是和欧斌有交往的,而有交往的人又绝不会把欧误写作区,那么就说明此人是故意写错的。故意写错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欧斌误认为写举报信的人是见过面但没什么交往的。反过来也就是说,写举报信的人认识欧斌,与欧斌有交往,但不想让欧斌知道是谁写的举报信。
最聪明的人也会犯错误,欧斌不是最聪明的人,犯几个判断上的错误并不出奇。如果他不犯这个错误,他就会循着上面的推理继续往下深究:写举报信的人必定是与欧斌有交往而又与官文棠有交往的人。能够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人实在不会多,欧斌会顺利地找出来,找了出来案情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可偏偏欧斌就在这个判断上犯了错误,如此看来写举报信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欧斌的第二个错误就是为了面子而没有查看古之鸟银行的监控录象,如果他能听王长河的意见,仔细看看银行的监控录象,就会发现存款的并不是官文棠,而是一个他很想找又找不到的人,那案情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偏偏欧斌就没有看,如此看来存款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欧斌除了犯了两个判断上的错误以外,还做错了一件事,那就是忽视了官文棠所说的长褛是蒋日松送的那番话。审讯者注意的往往是对嫌疑犯不利的证据,而容易忽略对嫌疑犯有利的东西,尤其不去研究嫌疑犯为自己所作的举不出有力证据的辩解。高明的审讯者则不同,会从另一个角度去看问题:既然嫌疑犯要作举不出有力证据的辩解,那么这种无力的辩解一定有它特殊的意义,而不能仅仅因为它对嫌疑犯有利就忽视或放弃。欧斌如果高明,就应该先假设官文棠的话是真的,然后拿着官文棠的照片去古之鸟商场,请有关人员认一认,那案情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偏偏欧斌就没有这样做,如此看来买长褛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尽管欧斌还不够老练,尽管欧斌还不够高明,尽管他尽了力还是在查案中出了失误,但他毕竟基本理清了案情的头绪。为什么靓靓公司与兴华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把鱼粉的粗蛋白含量写作60%而写作10%呢?欧斌认为,在犀牛望月宾馆紫薇阁签合同时,官文棠看的合同是粗蛋白含量60%的,签的合同却是粗蛋白含量10%的,喝酒喝得头大眼睛细时,玩玩魔术换一两张看上去大致相同的合同实在容易得很也很有可能。官文棠有一手,蒋日松更有一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谁都不是省油的灯。陈梦飞发现10%的问题后说给官文棠听,官文棠心中有鬼就搪塞了过去,自己私下找蒋日松算账。可是蒋日松去如黄鹤,官文棠只好藏匿起25万元了事,想着以后万一出事就全部推到蒋日松身上。这样分析,案情的前因后果就完整了。官文棠一口咬定合同是60%的粗蛋白含量,无非是故布疑阵、推卸责任而已。
欧斌和王长河一轮冲锋奋战,基本弄清了官文棠的问题,只等天津方面的诉讼有了眉目,就可以结案,对官文棠实施逮捕和起诉。在整个拘留审查的过程中,官文棠采取了极不合作的态度,要么就拒不承认已有充分证据的事实,要么就说有人陷害他。但当欧斌问他有什么仇人或是在生意上与什么人结过怨时,他又说不出个子丑寅卯冬瓜豆腐来,想来想去都不知仇人来自何方。想无可想之际,官文棠突然道:“是不是陈梦飞想当老总?”
欧斌听了只觉得好笑:“陈梦飞想当老总?所以他害你?第一,凭他的水平,找个年薪几十万的职位容易过借火。干嘛非要当靓靓公司的老总?第二,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听到他净是说你的好话,护着你。第三,现在有机会当老总了,他却辞职了,要回老家去。除开这三点不论,证据呢?你说他要害你,有什么证据?”
官文棠当然没有证据,半点也没有。他听到陈梦飞辞职回老家的消息,心里更是沮丧。原来他还指望陈梦飞能帮帮官小凤的忙,把靓靓公司维持下去,再找熟人打官司,早点弄清事情的真相。现在看来,一切都没指望了。唉,怎么会懵诧诧地说出陈梦飞想当老总而害人的话?陈梦飞善良、能干,几年来一直忠心耿耿,是最不能怀疑的人。
官文棠又想了想,说:“是不是张锐文冒了我的签名,伪造了这份合同?”
欧斌说:“我早就想到这个可能了,合同作了笔迹鉴证,是你的笔迹,和张锐文没有关系。”
欧斌停了一下,说:“官文棠,你还是老实交代吧,时间越来越少,你的机会也越来越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们的一贯政策,你也应该懂得。避重就轻,想蒙混过关是办不到的。没有充分的证据,我们会把你请到这里来么?政府的免费饭是好吃的么?”
官文棠理直气壮地道:“我没有做过,承认交代什么?你总不能砌我生猪肉逼我吃死猫吧!没有就是没有,我实事求是。”
欧斌想:死鸡还要伸脚撑锅盖,是一切犯罪嫌疑人的共性。他们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能拖一下是一下,又像是挤牙膏,挤他一点说一点。我是文明审案,不打不骂,你爱说不说,不说拉倒。哼哼,证据齐全,还有卢玉荣在外面活动不断施加压力,你官文棠就等着洗干净屁股,好好地坐牢吧。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
官文棠在里面烦恼,却不知家里也闹翻了天。
刚出事的时候,官旭明天天在外面跑,找这个找那个,找一切能够想得到的人,找一切有可能帮得上忙的人,只要那些人肯答应帮官文棠的忙。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官旭明早已明白其中的真谛,但事急马行田,病急乱投医,临急抱佛脚,他也顾不上许多。他只愿有人能稍稍念念旧情,肯帮上一点忙,那就是官家的大幸。找人找得无法再找了,看到了无数肯帮忙的不肯帮忙的和表面上答应帮忙但实际上不会帮忙的形态各异的脸后,官旭明只剩下一个字:累。
还好,官旭明以前毕竟有几个要好的朋友,这些朋友如今也还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他们答应尽量帮官文棠洗脱罪名。过了几天,他们告诉官旭明,官文棠的罪名是洗不掉的,天津那边的损失太大了,而所有的证据都对官文棠不利,官文棠作为法人代表,绝对要负主要责任。但是,检察院里有自己人,法院里也有自己人,尽量从轻吧,能把罪名尽量减轻,把刑期尽量缩短,也就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结论是:官文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呵?好好的靓靓公司,一步一步地经营下去,总有发达的一天。剑走偏锋也许能偶获奇功,但一个不慎就会伤到自己,风险太大了呵。
可是官旭明又去问谁呢?他作梦也想不到官文棠会弄出这么一摊事来,好像这不是官文棠一贯做事的风格。官旭明看着儿子长大,总觉得儿子的性格太过温和,一点也没学到父亲的手段,更不要说去算计别人了。官旭明很郁闷,认为这是有人在陷害儿子。在一群斑马里,最先被猎豹吃掉的就是那些年老体弱的、性情温和的斑马,猎豹专会挑这些好欺负的下手。人也是这样,性格温和的人总是吃亏的,总是被那些强悍的人统治的。他们的错就在于他们不够狠,如此而已!
那么陷害儿子的人是谁呢?官旭明无法知道。他只能继续郁闷。
官旭明又想起了自己的座右铭:“人不犯我,我必犯人。人若犯我,已是死人。”现在可真TMD丧气,儿子没有去犯人,却被人整惨了!
又过了几天,朋友们传过话来,说情况有了新的变化。靓靓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卢玉荣在四处活动,决心要往死里整官文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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