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作者:章培恒、骆玉明 更新:2021-12-05 00:27
她与同学金定私相爱慕,当父母为她议婚时,她竟公然宣称:“必西家金定,妾已许之矣。若不相从,有死而已。”父母竟然也会顺从她的要求,向金家求亲。这个家庭中的人们显然对士大夫所看重的礼教不怎么当一回事。后来翠翠在战乱中被人掳为姬妾,而作者对她的“失身”毫无谴责,仍然赞颂她和金定之间的爱情,也表现出宽豁的、重人情而轻礼义的态度。
同样的题材在《联芳楼记》中写得更为大胆而明朗。小说写一个年轻的商贩郑生在船头洗澡时,被河边高楼上一家富商的两个女儿——薛兰英、薛蕙英窥见并喜欢上,她们便“以荔枝一双投下”,表示爱慕。晚间郑生立于船头,二女用一竹兜把他从窗口吊上去,“既见,喜极不能言,相携入寝,尽缱绻之意焉”。事情发露后,薛家的父亲虽然“大骇”,却也很开明地成全了他们。这篇描写青年男女蔑视礼教、追求自由爱情的小说,与《十日谈》中的类似故事颇为相似,虽有些粗俗成分,却显出欢快的浪漫气氛。
在文言小说中,爱情故事历来是最重要的一个分支。以前的这类小说主要以士人为中心,女性一方有些出身于与之相似的家庭,而更多的是妓女、婢女一类人物,她们都是围绕着士人的生活而存在的。《剪灯新话》中写市民阶层青年男女的爱情的作品与上述一类作品相比,不仅在题材上是一种扩大,所表现的生活情调也更带有世俗化的色彩。它显然受到话本小说的影响,同时还反映出:市民阶层、尤其是商人家庭较少受礼教束缚的生活态度、道德观念,正在引起文人士大夫的重视(《联芳楼记》所写,就是元末吴中的传闻故事),并被认为是有价值的东西。后来的文言小说在这方面继续有所发展,并影响了“三言”、“二拍”中的同类型的作品。
这里呈现出文言与白话小说相互交织、相互推进的态势。
在文体方面,《剪灯新话》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议论的减少,在正文二十篇中,带有议论的仅有两篇。在语言风格方面,《剪灯新话》仍存在好用骈俪、多引诗词的缺陷,但它的叙述已经完全是浅近的文言,极少看到史传式的精炼与浓缩。这些特点,对于文言小说摆脱史传的影响而更具小说的特征,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剪灯新话》中爱情题材约占一半,此外较多的是写文士的生活。其中《华亭逢故人记》写张士诚手下两个在朱元璋军队攻打吴中时投水而死的文士的鬼魂数年后重游旧地的故事,描绘出元末东南文士的豪宕性格和他们对历史变化的伤感情怀,从中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心理。
《剪灯余话》为李昌祺仿《剪灯新话》之作,有永乐十八年自序。据此序,原本与《新话》相同,为四卷二十篇,附录一篇,今传本为五卷二十二篇。其内容与一般特点亦与《新话》相似。作为附录的《贾云华还魂记》明显受元代小说《娇红记》的影响,但加上了女主人公死后还魂的大团圆结尾。
《剪灯新话》和《余话》作为元末文学的遗响在明前期的文学中具有独特的面目,但在当时缺乏与之相呼应的创作,它们的影响要到明中后期才得到发挥。两书中有不少故事,被明后期的白话小说和戏剧所吸收。
------------------
第二章 明代中期诗文
约从弘治至隆庆(1488—1572)年间,诗文作为主要的文学形式,呈现一种稳定推进并趋向复杂的态势,出现一些影响较大的文学流派,互相间有融合,亦有冲突。贯穿于文学发展进程的主线,是在反对程朱理学、要求维护正常的人性、追求新的精神支点的社会思潮的推动下,文学逐渐摆脱官方政治的束缚,重新走上正常的发展轨道。
明代前期的文学,无论宋、王的“文道合一”论还是“台阁体”,都以程朱理学作为思想基础。明中期文学的进步,首先是对此进行有力反拨,以要求文学的独立性。祝允明指斥宋濂的《文原》“腐颊烂吻,触目可憎”(《祝子罪知录》),态度十分鲜明。针对前期文学以宋人为典范的立场,中期作家在反对宋代理学的同时,亦对宋代文学提出强烈的否定。所谓“诗死于宋”(祝允明(《祝子罪知录》),“宋无诗”(李梦阳《缶音序》),“宋儒兴而古之文废”(李梦阳《论学》),这些带有偏激的言论,都是由特定的时代心态所决定的。他们提倡“复古”、标榜“古文辞”的理论,首先也要放在这一前提下来看待。
“古文辞”又是与科举“时文”相对立的概念。如文征明在《上守谿先生书》中,清楚地表示了他不愿“日惟章句是循,程式之文是习”,鄙视借以猎取功名利禄的科场之文,而“时时窃为古文词”,“欲追古人及之”,纵使被世人讥笑为“迂”为“狂”,也“排群议为之不顾”。显然,提倡“古文辞”意味着通过接续古代文学传统的轨道,寻回被僵死的八股文章所破坏了的生活情趣和丰富的精神活动。
既否定文学是“载道”或“政教”的工具,那么就必须对文学的性质重新作出界说;而把文学作为人的内在需求,便成为明中期许多作家的出发点。李梦阳《诗集自序》中说:
“夫诗者,天地自然之音也。今途咢而巷讴,劳呻而康吟,一唱而群和者,其真也,斯谓之风也。”他在这里强调诗是情感的自然流露。祝允明在《祝子罪知录》中也说:“文也者,非外身以为之也。心动情之,理著气达。宣齿颊而为言,就行墨而成文。文即言,言即文也。”立足点也与前者相似。当然,文学毕竟是一种艺术创造活动,纯自然不假修饰的语言并不能够直接成为“文学”,这一点祝、李他们不是不知道。他们这样强调,意义在于反对把来之于“道”的约束强加于文学。
所谓“文即言,言即文”,和朱熹或宋濂所谓“文即道,道即文”,构成直接的对立。
要求文学表达自然之情,也即反对文学中的虚伪现象。李梦阳的《空同子·论学》中一段文字,把载道之文显得丑恶的原因揭露得非常透彻:“而今之文,文其人无美恶皆欲合道,传志其甚矣。是故考实则无人,抽华则无文。”由于为文出于“合道”的目的,作品中就看不到真实的人格,因而不成其为“文”。
综上所述,明中期的文学复古运动的现实出发点是十分明确的。即使“复古”的口号本身反映着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守旧心理,包含了严重的弊病,它在当时所要达到的目的,却是为了摆脱程朱理学、官方政治对文学的约制,而追求文学的独立性,追求文学中自然的、真实的情感表现。
------------------
第一节 前七子
所谓“前七子”是以李梦阳、何景明为中心、包括康海、王九思、边贡、王廷相、徐祯卿的文学群体。弘治年间是他们相聚倡和最盛的时期,如李梦阳所说:“暇则酒食会聚,讨订文史,朋讲群咏,深钩赜剖,乃咸得大肆力于弘学,于乎亦极矣。”(《熊士选诗序》)不过,“前七子”的名称是后来才起的,所以他们的文学活动,不像“后七子”那样带有明确的集团和宗派意识。他们实际代表着弘治、正德年间发轫于京师的一股文学潮流,当时另有王守仁、陆深、顾璘、朱应登等,都与这一潮流的形成有关。
前七子皆为弘治间进士,属少年新进,以才气自负。对国运危机的敏锐感受、对官场腐败和士风苟且的现状的深刻不满,都促使他们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取一种挑战的姿态。如李梦阳“傲睨当世”(顾璘《国宝新编·李梦阳传》),在政治上以“气节”“震动一世”(《四库全书提要》);康海“訾议诸先达,忌者颇众”(《明史》本传);何景明在京城做官时,据说曾让仆人带了一只便桶去赴宴,席间他就坐在便桶上读书,以示对时辈“傲然不屑”之意(何启俊《四友斋丛说》)。
他们在文学方面矫枉过正的偏激态度,同样也反映了对于整个社会文化状态的强烈不满。
李梦阳(1473—1530)字献吉,号空同子,庆阳(今属甘肃)人。家世寒微,祖父由“小贾”而致富,另外李梦阳有一位兄长也是以经商为业的。父习儒,曾任封邱王府教授。
李梦阳的一些诗文中对商人善于牟利的品质颇表示赞许,与其家庭的情况有关。弘治六年(1493)中进士后,他为官刚劲正直,敢于同权宦、皇戚作对,以至屡次入狱。最今世人震惊的一次,是他上书孝宗皇帝,历数皇后之父张鹤龄的罪状,差点为此送命;出狱后在街上遇到张氏,他仍痛加斥骂,用马鞭击落张氏的两颗牙齿,从中可以看出他的为人性格。有《空同集》。
李梦阳对宋人掊击甚烈。他认为宋“无诗”而且“古之文废”,其根源是理学:“宋人主理,作理语,于是薄风云月露,一切铲去不为。又作诗话教人,人不复知诗矣。”(《缶音序》)而与此相对的,李梦阳在文学方面最为推崇的对象,却是民间真情流露、天然活泼的歌谣。他不仅倡言“真诗在民间”,而且有人向他学诗时,他竟教人效仿《琐南枝》——
当时流行的市井小调(见李开先《词谑》)。对自己的诗,他也批评说:“予之诗非真也,王子(叔武)所谓文人学子韵言耳,出之情寡而工之词多者也。”(《诗集自序》)这里已经对整个文人诗歌的传统提出了怀疑,表现出探求新的诗歌方向的意欲——虽然他在这方面没有作出多少成绩。
同样的题材在《联芳楼记》中写得更为大胆而明朗。小说写一个年轻的商贩郑生在船头洗澡时,被河边高楼上一家富商的两个女儿——薛兰英、薛蕙英窥见并喜欢上,她们便“以荔枝一双投下”,表示爱慕。晚间郑生立于船头,二女用一竹兜把他从窗口吊上去,“既见,喜极不能言,相携入寝,尽缱绻之意焉”。事情发露后,薛家的父亲虽然“大骇”,却也很开明地成全了他们。这篇描写青年男女蔑视礼教、追求自由爱情的小说,与《十日谈》中的类似故事颇为相似,虽有些粗俗成分,却显出欢快的浪漫气氛。
在文言小说中,爱情故事历来是最重要的一个分支。以前的这类小说主要以士人为中心,女性一方有些出身于与之相似的家庭,而更多的是妓女、婢女一类人物,她们都是围绕着士人的生活而存在的。《剪灯新话》中写市民阶层青年男女的爱情的作品与上述一类作品相比,不仅在题材上是一种扩大,所表现的生活情调也更带有世俗化的色彩。它显然受到话本小说的影响,同时还反映出:市民阶层、尤其是商人家庭较少受礼教束缚的生活态度、道德观念,正在引起文人士大夫的重视(《联芳楼记》所写,就是元末吴中的传闻故事),并被认为是有价值的东西。后来的文言小说在这方面继续有所发展,并影响了“三言”、“二拍”中的同类型的作品。
这里呈现出文言与白话小说相互交织、相互推进的态势。
在文体方面,《剪灯新话》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议论的减少,在正文二十篇中,带有议论的仅有两篇。在语言风格方面,《剪灯新话》仍存在好用骈俪、多引诗词的缺陷,但它的叙述已经完全是浅近的文言,极少看到史传式的精炼与浓缩。这些特点,对于文言小说摆脱史传的影响而更具小说的特征,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剪灯新话》中爱情题材约占一半,此外较多的是写文士的生活。其中《华亭逢故人记》写张士诚手下两个在朱元璋军队攻打吴中时投水而死的文士的鬼魂数年后重游旧地的故事,描绘出元末东南文士的豪宕性格和他们对历史变化的伤感情怀,从中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心理。
《剪灯余话》为李昌祺仿《剪灯新话》之作,有永乐十八年自序。据此序,原本与《新话》相同,为四卷二十篇,附录一篇,今传本为五卷二十二篇。其内容与一般特点亦与《新话》相似。作为附录的《贾云华还魂记》明显受元代小说《娇红记》的影响,但加上了女主人公死后还魂的大团圆结尾。
《剪灯新话》和《余话》作为元末文学的遗响在明前期的文学中具有独特的面目,但在当时缺乏与之相呼应的创作,它们的影响要到明中后期才得到发挥。两书中有不少故事,被明后期的白话小说和戏剧所吸收。
------------------
第二章 明代中期诗文
约从弘治至隆庆(1488—1572)年间,诗文作为主要的文学形式,呈现一种稳定推进并趋向复杂的态势,出现一些影响较大的文学流派,互相间有融合,亦有冲突。贯穿于文学发展进程的主线,是在反对程朱理学、要求维护正常的人性、追求新的精神支点的社会思潮的推动下,文学逐渐摆脱官方政治的束缚,重新走上正常的发展轨道。
明代前期的文学,无论宋、王的“文道合一”论还是“台阁体”,都以程朱理学作为思想基础。明中期文学的进步,首先是对此进行有力反拨,以要求文学的独立性。祝允明指斥宋濂的《文原》“腐颊烂吻,触目可憎”(《祝子罪知录》),态度十分鲜明。针对前期文学以宋人为典范的立场,中期作家在反对宋代理学的同时,亦对宋代文学提出强烈的否定。所谓“诗死于宋”(祝允明(《祝子罪知录》),“宋无诗”(李梦阳《缶音序》),“宋儒兴而古之文废”(李梦阳《论学》),这些带有偏激的言论,都是由特定的时代心态所决定的。他们提倡“复古”、标榜“古文辞”的理论,首先也要放在这一前提下来看待。
“古文辞”又是与科举“时文”相对立的概念。如文征明在《上守谿先生书》中,清楚地表示了他不愿“日惟章句是循,程式之文是习”,鄙视借以猎取功名利禄的科场之文,而“时时窃为古文词”,“欲追古人及之”,纵使被世人讥笑为“迂”为“狂”,也“排群议为之不顾”。显然,提倡“古文辞”意味着通过接续古代文学传统的轨道,寻回被僵死的八股文章所破坏了的生活情趣和丰富的精神活动。
既否定文学是“载道”或“政教”的工具,那么就必须对文学的性质重新作出界说;而把文学作为人的内在需求,便成为明中期许多作家的出发点。李梦阳《诗集自序》中说:
“夫诗者,天地自然之音也。今途咢而巷讴,劳呻而康吟,一唱而群和者,其真也,斯谓之风也。”他在这里强调诗是情感的自然流露。祝允明在《祝子罪知录》中也说:“文也者,非外身以为之也。心动情之,理著气达。宣齿颊而为言,就行墨而成文。文即言,言即文也。”立足点也与前者相似。当然,文学毕竟是一种艺术创造活动,纯自然不假修饰的语言并不能够直接成为“文学”,这一点祝、李他们不是不知道。他们这样强调,意义在于反对把来之于“道”的约束强加于文学。
所谓“文即言,言即文”,和朱熹或宋濂所谓“文即道,道即文”,构成直接的对立。
要求文学表达自然之情,也即反对文学中的虚伪现象。李梦阳的《空同子·论学》中一段文字,把载道之文显得丑恶的原因揭露得非常透彻:“而今之文,文其人无美恶皆欲合道,传志其甚矣。是故考实则无人,抽华则无文。”由于为文出于“合道”的目的,作品中就看不到真实的人格,因而不成其为“文”。
综上所述,明中期的文学复古运动的现实出发点是十分明确的。即使“复古”的口号本身反映着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守旧心理,包含了严重的弊病,它在当时所要达到的目的,却是为了摆脱程朱理学、官方政治对文学的约制,而追求文学的独立性,追求文学中自然的、真实的情感表现。
------------------
第一节 前七子
所谓“前七子”是以李梦阳、何景明为中心、包括康海、王九思、边贡、王廷相、徐祯卿的文学群体。弘治年间是他们相聚倡和最盛的时期,如李梦阳所说:“暇则酒食会聚,讨订文史,朋讲群咏,深钩赜剖,乃咸得大肆力于弘学,于乎亦极矣。”(《熊士选诗序》)不过,“前七子”的名称是后来才起的,所以他们的文学活动,不像“后七子”那样带有明确的集团和宗派意识。他们实际代表着弘治、正德年间发轫于京师的一股文学潮流,当时另有王守仁、陆深、顾璘、朱应登等,都与这一潮流的形成有关。
前七子皆为弘治间进士,属少年新进,以才气自负。对国运危机的敏锐感受、对官场腐败和士风苟且的现状的深刻不满,都促使他们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取一种挑战的姿态。如李梦阳“傲睨当世”(顾璘《国宝新编·李梦阳传》),在政治上以“气节”“震动一世”(《四库全书提要》);康海“訾议诸先达,忌者颇众”(《明史》本传);何景明在京城做官时,据说曾让仆人带了一只便桶去赴宴,席间他就坐在便桶上读书,以示对时辈“傲然不屑”之意(何启俊《四友斋丛说》)。
他们在文学方面矫枉过正的偏激态度,同样也反映了对于整个社会文化状态的强烈不满。
李梦阳(1473—1530)字献吉,号空同子,庆阳(今属甘肃)人。家世寒微,祖父由“小贾”而致富,另外李梦阳有一位兄长也是以经商为业的。父习儒,曾任封邱王府教授。
李梦阳的一些诗文中对商人善于牟利的品质颇表示赞许,与其家庭的情况有关。弘治六年(1493)中进士后,他为官刚劲正直,敢于同权宦、皇戚作对,以至屡次入狱。最今世人震惊的一次,是他上书孝宗皇帝,历数皇后之父张鹤龄的罪状,差点为此送命;出狱后在街上遇到张氏,他仍痛加斥骂,用马鞭击落张氏的两颗牙齿,从中可以看出他的为人性格。有《空同集》。
李梦阳对宋人掊击甚烈。他认为宋“无诗”而且“古之文废”,其根源是理学:“宋人主理,作理语,于是薄风云月露,一切铲去不为。又作诗话教人,人不复知诗矣。”(《缶音序》)而与此相对的,李梦阳在文学方面最为推崇的对象,却是民间真情流露、天然活泼的歌谣。他不仅倡言“真诗在民间”,而且有人向他学诗时,他竟教人效仿《琐南枝》——
当时流行的市井小调(见李开先《词谑》)。对自己的诗,他也批评说:“予之诗非真也,王子(叔武)所谓文人学子韵言耳,出之情寡而工之词多者也。”(《诗集自序》)这里已经对整个文人诗歌的传统提出了怀疑,表现出探求新的诗歌方向的意欲——虽然他在这方面没有作出多少成绩。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