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作者:章培恒、骆玉明    更新:2021-12-05 00:27
  因此,趣味性就成了“说话”的第一原则。
  “说话”主要是叙述故事,而事实不一定有趣味,更不可能有充分的趣味性。“讲史”所说,有许多都出于虚构,其故即在于此。所以,“说话”的追求趣味性是以虚构为基础的。
  它首先在情节的设计上用力,以引起新鲜感和惊奇感。如《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写书生吴洪夜间与友人自郊外返归,在一处坟地里遇到了鬼,两人拼命奔逃,不料所到之处都有其他的鬼,而且连吴洪新娶的妻子及其陪嫁等原来也都是鬼而非生人,在当夜一起出现,两人心胆俱裂。其情节的紧张,超过以前任何小说。这也就意味着“说话”所具有的趣味性较以前的任何小说都强。其次是在叙述时注重诙谐,以使人感到可笑。如《简帖和尚》写皇甫殿直怀疑妻子在自己离家期间与人私通,吊打使女迎儿以逼问口供。迎儿痛得受不住了,只好说他妻子在那期间是“夜夜和个人睡”。皇甫殿直以为她已招认,把她解下来细问,她却说那和他妻子睡的人就是她——迎儿。又如《五代史平话》叙黄巢等经过一座高岭,“怎见得高?几年颠下一樵夫,至今未颠到地”(《五代梁史平话》)。这两个例子中,前者具有幽默感,后者则是通常所说的滑稽;而其目的,显然都为了使听众觉得有趣。这些当然也都出于虚构。
  唐代的传奇虽已注意于故事的奇,但在总体上必须显示出作者的“史才、诗笔、议论”(见赵彦卫《云麓漫钞》)。着眼之处既多,对趣味性的追求自不如“说话”的集中而强烈。
  而且,唐传奇所显示的趣味,是士大夫的趣味。如牛僧孺《玄怪录》中的《元无有》写元无有夜行遇怪,与吴洪的夜行遇鬼似为同类题材。但无有所遇的精怪作诗自言生平,相互赞赏,士大夫气十足;而吴洪所遇之鬼,或为皂隶,或受拷掠,或开小酒肆,与《元无有》中的精怪实有雅郑之别。若就故事情节的紧张,动人来说,则《元无有》不如《一窟鬼癞道人除怪》远甚。至于科诨式的穿插,更为唐传奇所无。
  总之,宋、元“说话”强调市井的趣味,其注意力集中于编织故事,且杂以科诨,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为中国通俗小说的一般形态。由编织故事进到刻画人物,再进而突现个性,是宋元以来中国通俗小说的发展历程。同时,由于重视科诨的传统,连思想陈腐的《儿女英雄传》也正如胡适所说有其诙谐、风趣的一面①;至于《水浒传》等作品中把人物的描写和诙谐的追求有机结合起来②,则是这种传统的进一步发展。
  ①胡适《儿女英雄传序》:“这部书的内容是很浅薄的,思想是很迂腐的,……作者有意模仿说评话的人的口气,叙事的时候常常插入许多‘说书人打岔’的话,有时颇觉讨厌,但往往很多诙谐的风味。”
  ②如《水浒》五十三回:戴宗带着李逵用神行法走路,不准李逵吃荤。李逵偷吃牛肉被戴宗发现,戴宗便作弄他,第二天李逵走路时再也停不下脚来。李逵受不住了,说再这样走下去,只能用斧把腿砍掉。戴宗说也只能如此,否则走到明年正月初一也停不下来。李逵说:“好哥哥,休使道儿耍我!砍了腿下来,你却笑我。”他只怕腿砍下来被戴宗笑,却没有想到自己要成为废人。这话当然引人发笑,所以容与堂本《忠义水浒传》此处的批语说:“砍了腿下来只怕人笑,不怕自哭,也奇。”但跟李逵做事一贯不认真考虑后果的作风其实是一致的,并非硬加上去的滑稽。
  第二,思想感情与市井民众相通。
  由于要使听众——市井民众感到兴趣,“说话人”不但不能采取说教的态度,并且不能使话本中人物的言行、感情“高雅”得让市井民众无法理解和接受,而必须使听众对话本里的人物产生深刻共鸣,感同身受地关注其命运,从而兴味盎然地倾听“说话人”的演述。因此,话本中人物(除了大奸大恶者以外)的言行、感情也正是市井民众在类似情况下所可能产生或向往的言行、感情。
  以《简帖和尚》来说,皇甫殿直受了奸人欺骗,以为妻子有外遇,把她休了。但不久又怀念起她来。“当年是正月初一日。皇甫殿直自从休了浑家,在家中无好况。……自思量道:‘每年正月初一日,夫妻两人双双地上本州大相国寺里烧香。我今年却独自一个,不知我浑家那里去?’簌地两行泪下,闷闷不已。”及至出去烧香,见了已经别嫁的旧日妻子,“两个四目相视,只是不敢言语”。最后发现了奸人的阴谋,皇甫殿直又和妻子重圆。这正是市井民众常有的思想感情。在开始觉得妻子有外遇时,或者激于道德上的义愤,或者感到自尊心受了损害,不仔细考虑就采取了行动;日子稍久,旧日的感情又把道德的义愤和自尊心都压了下去;最后则覆水重收,尽管那时妻子倒已真的嫁过了人。这样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在士大夫看来是鄙俗的,在英雄人物看来则近于窝囊:这个女人既已嫁过了人,岂能再要?而对于市井民众这却是自然的。他们比较注重实际,既不如士大夫那样看重道德,也不像英雄那样强调自尊,而温馨的夫妇生活较之道德和自尊当然要实际得多。再如皇甫殿直的妻子,在被休以后实在走投无路,曾想自杀,而当一个她不认识的、自称是她姑姑的老妇人表示愿意收留她时,她就跟着去了,那个老妇人要她改嫁,她便嫁了过去;《崔待诏生死冤家》里的秀秀养娘,虽然其主人曾表示过要把她配给崔宁,但她却不愿等待,要与崔宁立即做夫妻,崔宁便带着她逃走外乡。所有这一切,全都是市井民众在类似的情况下所可能出现的行为。
  不过,话本里的有些事情是当时市井民众一般不敢做的,却也被叙述得津津有味。如《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所写赵正、侯兴等人在开封的偷盗、挥霍,《宣和遗事》所写孙立等为救援杨志而杀防送军人、晁盖等劫取蔡京生日礼物、宋江私放晁盖及杀阎婆惜、以及他们的“统率强人,略州劫县、放火杀人”,这些都不是一般市井民众所敢于采取的行动,但话本却并不加以谴责;《宣和遗事》叙宋江的部分,还安排了九天玄女娘娘赐宋江天书的情节,以表明他们的这些行为是上合天意的。这是因为:听“说话”的市井民众以工商为主体,也有部分士兵与下级军官。工商与封建社会的政府之间本有某些矛盾,士兵乃至下级军官与当权阶层之间也并非都很协调,宋、元在政治措施上又各有其缺陷,所以市井民众对某种程度上的反政府行为或某些被统治意识判定为不道德的行为怀有同情,对这种行为中所蕴含的机智、勇敢等等加以赞赏,都是不难理解的。也可以说,这些是市井民众所向往的思想感情和言行。
  宋元以来中国通俗小说里的进步意识,大部分是这种思想感情的继续和发展。
  第三,描写趋于细腻。
  现在所见元代刊印或编定的话本,有的叙事粗疏,只能勉强达意甚或词不达意;有的则能显示出大致的轮廓,偶尔也注意到细部;有的描写相当细腻,但可能已经过明代人的加工。现分述如下。
  属于第一种类型的,如《红白蜘蛛》、《三国志平话》、《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等。《红白蜘蛛》剩下的这一页,是写郑信与其妻子红蜘蛛分别的:
  临行,妇女再三嘱付道:“你去争名夺利,千里送君,终有一别。”便分付两个孩儿与郑信道:“看妾今日之面,切勿嗔骂。”这郑信去背脊上背了一张弓,两只手抱了一儿一女,妇女送着离了宫殿。迤逦地去到跑口,不忍相别,便道:“丈夫保重将息。”郑信道:“我妻宽心,省可烦恼。”言罢,雨泪如倾,大恸而别。妇女自去。郑信将着孩儿,一路地哭。回头看时,杳无踪迹。
  这实际是两人的永别①,而表现其悲痛感情的,只有“不忍相别”、“雨泪如倾,大恸而别”、“一路地哭”这样一般性的描写。对话尤为稚拙,“保重将息”、“宽心,省可烦恼”之类的话语,远不足以表达夫妇在这种场合下的深情叮咛。至于“你去争名夺利,千里送君,终有一别”那样的活,是根本用不到“再三嘱付”的。
  ①《郑节使立功神臂弓》明确指出两人缘分已尽、今后不能再见。《红白蜘蛛》前几页虽已亡佚,但估计也是如此。因两人分别时都没有说到今后再见或通消息的话,且话本在交代两人分别后的情况时,也只说郑信立功封官和死后封王,没有说及两人的重见。
  属于第二种类型的,有《五代史平话》、《宣和遗事》、《简帖和尚》、《风月瑞仙亭》等。这些作品,叙事均条理分明,有些过程交代得比较清楚,从中还可看到少量的心理描写或景色描写;对话虽还说不上生动,却也已无稚拙之迹。如《五代梁史平话》卷上写黄巢下第,就颇能以秋天的景色来烘托他的心绪:
  黄巢因下第了,点检行囊,没十日都使尽,又不会做经纪,所谓“床头黄金尽,壮士无颜色”。那时分又是秋来天气,……则见一阵价起的是秋风,一阵价下的是秋雨,望家乡又在数千里之外,身下没些个盘缠。……
  再如《风月瑞仙亭》写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后,她父亲卓王孙先是怒恼女儿无耻,及至听说司马相如得到了朝廷征召,态度就立即不同。“(卓王孙)自言:‘我女儿有先见之明,为见此人才貌双全,必然显达,所以成了亲事。老夫想起来,男婚女嫁,人之大伦。我女婿不得官,我先带侍女春儿同往成都去望,乃是父子之情,无人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