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作者:解力夫 更新:2021-12-04 22:37
肯定说,我认为这个计划是很有意义的,并且我肯定地认为,这是我们在越南这里的美国代表团能够予以支持和为之提供贡献的一个计划。它是一个旨在统一越南,并为这个国家今后的进展打下一个基础的健全的公允的计划,因此,它一定会得到美国人的同情的。”
对于美国政府特派柯林斯来越南执行这种破坏日内瓦协议的“特殊使命”,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人民表示坚决反对和愤慨。1954年12月5日范文同外长发表声明说:“美国政府不久前派遣了劳顿·柯林斯将军到西贡任美国驻吴庭艳政府的大使。用柯林斯将军自己的后来说,他被托付担任这个职务的特殊任务,目的是‘给吴庭艳政府以美国的无条件的支持’和‘用一切可能的办法援助这个政府’。这些援助主要包括‘由美国顾问团训练越南军队’,它的装备将有90%是美国的。”
“这样,马尼拉条约的侵略目的随着柯林斯将军的使命开始在南越具体实现。”范文同进一步指出,“美国给予的包括装备和训练南越政府军队的这种军事援助,是完全违反日内瓦协定的。事实上,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第四条规定‘禁止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以及各种武器和弹药进入越南’,目的在于防止外界给任何有关方面以军事援助。”
范文同说,某些美国人士妄图用放出无中生有的荒谬可笑的消息的办法,来替这种悍然破坏日内瓦协定的行为辩解。譬如,他们说,自从缔结日内瓦协定以来,越南民主共和国军队的兵员增加了一倍,拥有“3个新成立的师,其中有两个是装甲师”。有普通常识的人都可以看穿这种捏造的谎言。因为,一个遭受8年战争蹂躏的国家,要在几个月内把需要若干年才能建立起来的军队的兵员增加一倍,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柯林斯将军说过,美国军事援助只给吴庭艳政府。但是,吴庭艳集团一贯执行着有计划地破坏日内瓦协定的实施的政策,对曾经参加卫国战争的地区的数以千计的人采取报复措施,在南越压制民主权利和自由,特别是新闻自由,用谎言、欺骗和胁迫手段迫使北部的天主教徒到南部去。”范文同说,“吴庭艳的外交部长陈文杜,已经对日内瓦协定所规定的目的在于实现越南统一的选举提出反对。他在1954年10月8日对印度报业托拉斯记者就吴庭艳政府的内政和外交政策发表声明时说:‘越南按照17度线实行分治的状态,也许会无限期地延长下去;就像朝鲜和德国的情形一样,我认为这种分治决不是;临时的,像有人常常说的那样。’”
范文同指出,美国政府给予吴庭艳集团以援助这件事,进一步证明了美国统治集团蓄意要加紧干涉越南的内政,阻挠日内瓦协定的实施和准备确定地分裂越南。他说:“这种有计划的违反日内瓦协定的政策,是得到在巴黎和在西贡的法国统治集团中某些分子的赞同的。他们不顾法国人民和法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界多数人对和平以及同越南民主共和国进行合作的愿望,而企图破坏日内瓦协定。”
越南外长最后强调指出,越南人民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强烈地反对这些非常严重的破坏日内瓦协定的行为,柯林斯将军的行动和言论已为这种破坏日内瓦协定的行为提供了无可置辩的证据。
且说在日内瓦协议签字之后,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执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和平和尊重停战协定的政策,在协定生效以后,最忠实地和最认真地履行了所签订的协定。人民军所有部队在各个战线上都严格地遵守了停火令。部队的集结和转移工作都是有秩序地在限期内完成。而且已经把所有的战俘和被拘平民交给对方。
尽管越方认真执行了停战的有关规定,而法兰西联邦方面却没有这样做。法兰西部队总司令部,在美国干涉分子的支持和压力下,掩护吴庭艳集团,采取了越来越多的严重违反协定的行为。按照越南停上敌对行动第14条丙款规定:“每方保证不得对任何人和团体因其在战时的活动而加以任何报复与歧视,并保证他们的民主自由。”但是,在南越,也就是说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地区内的吴庭艳集团蔑视所有这些规定,对那些曾经参加卫国战争、或曾经对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表示同情的人们采取疯狂的恐怖报复政策。
据越南人民军总司令武元甲将军,致越南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关于法联邦部队集结区内违反停战协定行为的备忘录》中提供的材料,在停火以后到1954年10月初仅仅两个月中,就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地区内发生了709件报复、逮捕或屠杀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有619人被杀害,2786人受伤,6112人被关进监狱。
在许多血腥事件中,法军曾使用了数量相当多的军队,他们向手无寸铁的居民开枪,以致发生了许多惨痛事件。
——在1954年8月2日承天省的金玳事件中,有17人被打死,67人受伤,其中有许多儿童和老年人。
——在1954年9月7日富安省的银山、志成事件中,有74人被杀,56人受伤,15人被捕和被监禁。
一一在1954年9月槟椥省的梅棋事件中,有10人被杀,500人被枪弹、刺刀或大棒击伤,140人被捕和被监禁。
一一在1954年10月25日和26日芹苴省的永春事件中,有40人被杀,l16人受伤,70人被监禁。
—一在1954年11月11日龙川省平成事件中有7人被杀,8人受伤,74人被监禁。
南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经常受到威胁。除了屠杀事件以外,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还纵容吴庭艳的特务任意逮捕、监禁或杀害那些参加过抗战以及那些切望统一、独立和尊重日内瓦协定的人。在南部进行了成千次逮捕,被逮捕的人大多数都受到了最野蛮的拷打,并且常常不经审判就被处死,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遭到了蹂躏。在从1954年9月20日到10月20日的1个月中,仅在第五联区的一个乡村里,就有265人被杀或被监禁,还有19起没收财产的事件。
言论自由被压制。在西贡,凡主张民族独立的报纸都先后被封。吴庭艳集团还下令逮捕了西贡一堤岸和平运动执行委员会的7位委员,其中有教授范辉通、律师阮休寿和化学家陈金观。
越南人民军总司令武元甲在备忘录中指出:“在南越的所有这些报复和恐怖行为,都是严重破坏停战协定的行为。我们曾多次向中央联合停战委员会中的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的代表提出抗议。有几次,我们还曾把这个问题通知国际委员会,国际委员会曾进行了多次的调查,并作了很大的努力。然而,由于对方缺乏诚意,因而情况并没有很大的改善。”
“上述违反协定的行为已引起越南全体人民的愤慨。”武元甲说,“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奉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命令,强烈地谴责上述有系统的违反日内瓦协定的行为。”
武元甲认为,美国干涉分子和吴庭艳集团对于这些违反协定的行为应该负主要责任。然而,由于这些行为是发生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内,而且由于法国军事当局同美国干涉者和吴庭艳串通一气,所以,曾在协定上签字以及代表法国政府负责执行协定的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对于这些违反协定的行为也应该分担责任。
武元甲将军最后说,鉴于国际委员会负有监察和监督的任务,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希望国际委员会对于上述违反协定的行为给予特别注意,并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法军和吴庭艳集团在美国的支持和压力下所采取的报复和恐怖行为,使日内瓦协定各条款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尊重。
吴庭艳已成了众目睽睽的人物,欲知其人其事,且看下文分解。
第十二章 吴庭艳其人
南越傀儡吴庭艳,追随美国打内战;
破坏团结搞分裂,历史罪人臭万年。
自从日内瓦协议签订之后,南越吴庭艳集团在美国的支持和纵容下,有恃无恐,疯狂屠杀和迫害抗战有功人员,并加紧扩军备战,操纵选举,大肆叫嚷反共、灭共,声言要用武力统一越南。吴庭艳破坏日内瓦协议的行动,引起了越南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吴庭艳何许人也?何以如此猖狂?这是当时东南亚人民以及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所关注的问题。
吴庭艳出身于越南封建官僚家庭。
1901年3月1日生于历史名城顺化,香江从市中穿过,香江西岸的古皇城有古代宫殿建筑,气势雄伟。顺化市郊有王陵、天坛等名胜古迹。
1635年至1946年间,曾几度为越南国都。这里风景秀丽,物产丰富,为越南中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越南与中国两国人民友好交往历史悠久,越南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吴庭艳的父亲吴廷国,是一代文人。他熟读中国的诸子百家,深知孔孟之道,对子女管教甚严。吴廷国的前半生,主要从事教育,他曾创设国家书院(NaiionaI College),这是顺化大学的前身。吴廷国由于“满腹经伦”,经常周旋于显耀权贵之间,深为皇室所赏识,后被任命为安南朝廷的礼仪和宫监大臣,而且成为后来的 首相。
吴庭艳就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他从小接触到许多权贵,那时就怀有“治理天下”的“雄心壮志”。
对于美国政府特派柯林斯来越南执行这种破坏日内瓦协议的“特殊使命”,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人民表示坚决反对和愤慨。1954年12月5日范文同外长发表声明说:“美国政府不久前派遣了劳顿·柯林斯将军到西贡任美国驻吴庭艳政府的大使。用柯林斯将军自己的后来说,他被托付担任这个职务的特殊任务,目的是‘给吴庭艳政府以美国的无条件的支持’和‘用一切可能的办法援助这个政府’。这些援助主要包括‘由美国顾问团训练越南军队’,它的装备将有90%是美国的。”
“这样,马尼拉条约的侵略目的随着柯林斯将军的使命开始在南越具体实现。”范文同进一步指出,“美国给予的包括装备和训练南越政府军队的这种军事援助,是完全违反日内瓦协定的。事实上,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第四条规定‘禁止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以及各种武器和弹药进入越南’,目的在于防止外界给任何有关方面以军事援助。”
范文同说,某些美国人士妄图用放出无中生有的荒谬可笑的消息的办法,来替这种悍然破坏日内瓦协定的行为辩解。譬如,他们说,自从缔结日内瓦协定以来,越南民主共和国军队的兵员增加了一倍,拥有“3个新成立的师,其中有两个是装甲师”。有普通常识的人都可以看穿这种捏造的谎言。因为,一个遭受8年战争蹂躏的国家,要在几个月内把需要若干年才能建立起来的军队的兵员增加一倍,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柯林斯将军说过,美国军事援助只给吴庭艳政府。但是,吴庭艳集团一贯执行着有计划地破坏日内瓦协定的实施的政策,对曾经参加卫国战争的地区的数以千计的人采取报复措施,在南越压制民主权利和自由,特别是新闻自由,用谎言、欺骗和胁迫手段迫使北部的天主教徒到南部去。”范文同说,“吴庭艳的外交部长陈文杜,已经对日内瓦协定所规定的目的在于实现越南统一的选举提出反对。他在1954年10月8日对印度报业托拉斯记者就吴庭艳政府的内政和外交政策发表声明时说:‘越南按照17度线实行分治的状态,也许会无限期地延长下去;就像朝鲜和德国的情形一样,我认为这种分治决不是;临时的,像有人常常说的那样。’”
范文同指出,美国政府给予吴庭艳集团以援助这件事,进一步证明了美国统治集团蓄意要加紧干涉越南的内政,阻挠日内瓦协定的实施和准备确定地分裂越南。他说:“这种有计划的违反日内瓦协定的政策,是得到在巴黎和在西贡的法国统治集团中某些分子的赞同的。他们不顾法国人民和法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界多数人对和平以及同越南民主共和国进行合作的愿望,而企图破坏日内瓦协定。”
越南外长最后强调指出,越南人民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强烈地反对这些非常严重的破坏日内瓦协定的行为,柯林斯将军的行动和言论已为这种破坏日内瓦协定的行为提供了无可置辩的证据。
且说在日内瓦协议签字之后,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执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和平和尊重停战协定的政策,在协定生效以后,最忠实地和最认真地履行了所签订的协定。人民军所有部队在各个战线上都严格地遵守了停火令。部队的集结和转移工作都是有秩序地在限期内完成。而且已经把所有的战俘和被拘平民交给对方。
尽管越方认真执行了停战的有关规定,而法兰西联邦方面却没有这样做。法兰西部队总司令部,在美国干涉分子的支持和压力下,掩护吴庭艳集团,采取了越来越多的严重违反协定的行为。按照越南停上敌对行动第14条丙款规定:“每方保证不得对任何人和团体因其在战时的活动而加以任何报复与歧视,并保证他们的民主自由。”但是,在南越,也就是说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地区内的吴庭艳集团蔑视所有这些规定,对那些曾经参加卫国战争、或曾经对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表示同情的人们采取疯狂的恐怖报复政策。
据越南人民军总司令武元甲将军,致越南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关于法联邦部队集结区内违反停战协定行为的备忘录》中提供的材料,在停火以后到1954年10月初仅仅两个月中,就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地区内发生了709件报复、逮捕或屠杀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有619人被杀害,2786人受伤,6112人被关进监狱。
在许多血腥事件中,法军曾使用了数量相当多的军队,他们向手无寸铁的居民开枪,以致发生了许多惨痛事件。
——在1954年8月2日承天省的金玳事件中,有17人被打死,67人受伤,其中有许多儿童和老年人。
——在1954年9月7日富安省的银山、志成事件中,有74人被杀,56人受伤,15人被捕和被监禁。
一一在1954年9月槟椥省的梅棋事件中,有10人被杀,500人被枪弹、刺刀或大棒击伤,140人被捕和被监禁。
一一在1954年10月25日和26日芹苴省的永春事件中,有40人被杀,l16人受伤,70人被监禁。
—一在1954年11月11日龙川省平成事件中有7人被杀,8人受伤,74人被监禁。
南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经常受到威胁。除了屠杀事件以外,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还纵容吴庭艳的特务任意逮捕、监禁或杀害那些参加过抗战以及那些切望统一、独立和尊重日内瓦协定的人。在南部进行了成千次逮捕,被逮捕的人大多数都受到了最野蛮的拷打,并且常常不经审判就被处死,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遭到了蹂躏。在从1954年9月20日到10月20日的1个月中,仅在第五联区的一个乡村里,就有265人被杀或被监禁,还有19起没收财产的事件。
言论自由被压制。在西贡,凡主张民族独立的报纸都先后被封。吴庭艳集团还下令逮捕了西贡一堤岸和平运动执行委员会的7位委员,其中有教授范辉通、律师阮休寿和化学家陈金观。
越南人民军总司令武元甲在备忘录中指出:“在南越的所有这些报复和恐怖行为,都是严重破坏停战协定的行为。我们曾多次向中央联合停战委员会中的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的代表提出抗议。有几次,我们还曾把这个问题通知国际委员会,国际委员会曾进行了多次的调查,并作了很大的努力。然而,由于对方缺乏诚意,因而情况并没有很大的改善。”
“上述违反协定的行为已引起越南全体人民的愤慨。”武元甲说,“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奉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命令,强烈地谴责上述有系统的违反日内瓦协定的行为。”
武元甲认为,美国干涉分子和吴庭艳集团对于这些违反协定的行为应该负主要责任。然而,由于这些行为是发生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内,而且由于法国军事当局同美国干涉者和吴庭艳串通一气,所以,曾在协定上签字以及代表法国政府负责执行协定的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对于这些违反协定的行为也应该分担责任。
武元甲将军最后说,鉴于国际委员会负有监察和监督的任务,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希望国际委员会对于上述违反协定的行为给予特别注意,并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法军和吴庭艳集团在美国的支持和压力下所采取的报复和恐怖行为,使日内瓦协定各条款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尊重。
吴庭艳已成了众目睽睽的人物,欲知其人其事,且看下文分解。
第十二章 吴庭艳其人
南越傀儡吴庭艳,追随美国打内战;
破坏团结搞分裂,历史罪人臭万年。
自从日内瓦协议签订之后,南越吴庭艳集团在美国的支持和纵容下,有恃无恐,疯狂屠杀和迫害抗战有功人员,并加紧扩军备战,操纵选举,大肆叫嚷反共、灭共,声言要用武力统一越南。吴庭艳破坏日内瓦协议的行动,引起了越南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吴庭艳何许人也?何以如此猖狂?这是当时东南亚人民以及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所关注的问题。
吴庭艳出身于越南封建官僚家庭。
1901年3月1日生于历史名城顺化,香江从市中穿过,香江西岸的古皇城有古代宫殿建筑,气势雄伟。顺化市郊有王陵、天坛等名胜古迹。
1635年至1946年间,曾几度为越南国都。这里风景秀丽,物产丰富,为越南中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越南与中国两国人民友好交往历史悠久,越南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吴庭艳的父亲吴廷国,是一代文人。他熟读中国的诸子百家,深知孔孟之道,对子女管教甚严。吴廷国的前半生,主要从事教育,他曾创设国家书院(NaiionaI College),这是顺化大学的前身。吴廷国由于“满腹经伦”,经常周旋于显耀权贵之间,深为皇室所赏识,后被任命为安南朝廷的礼仪和宫监大臣,而且成为后来的 首相。
吴庭艳就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他从小接触到许多权贵,那时就怀有“治理天下”的“雄心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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