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节 分而治之
作者:晶晶亮 更新:2021-12-04 13:46
“也罢,乱世男儿就该有一往无前的霸气,倒是我有些儿女情长了!”远眺骑军消失于眼视之中,傅戈摇了摇头,不禁喃喃自语。
“傅帅哪里是儿女情长,而是在羡慕骑军健儿能够纵马撕杀吧!”司马亮与傅戈相处的时间最久,也只有他也最了解傅戈心里会想些什么,这不,他这一句话立即击中了傅戈心底的要害。
“最了解我的,还是司马呀!”傅戈尴尬的哈哈一笑而过,秦国最精锐的骑军由韩信率领着前往千里之外征战,面临孤军作战境地的这支军队补给只能依靠就地取食,就此可以想象这个差使无疑相当的危险。
对于已是一国之相的傅戈来说,即便很是羡慕以前只作为一员将领的洒脱,但他也必须明白,有得到就必须有放弃,现在的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未恢复记忆之前了。
“哈哈,傅帅又何尝不是最了解我司马的人呐!”兄弟相知,贵在交心。傅戈和司马亮的交情已经经过了血、火的考验,他们之间已经不需要再用更多的语言来表达彼此的感受了。
“对了,司马,南方有什么重要消息传回吗?”
感慨过后,总带着些许怅然的傅戈向司马亮询问起了巴蜀一带的境况,自从平定了巴郡叛乱之后,秦国借助军队的力量,在加强巴蜀两郡统治的同时,更开始有目的是拉拢和分化夜郎周边的一些小国,以期达到逐步孤立夜郎,削弱其实力的目的。
夜郎坐落于黔中、黔南的崇山峻岭之中,它的都城位于群柯江上游的支流月亮河畔,夜郎王的宫殿就建造在这里。
夜郎的东南面是南越,统治那里地是赵佗的五十余万秦国南方军,它的西面是滇国,滇王是故楚国将领的后裔,他们这一支军队在楚国被秦灭亡之后改换服式。顺从当地习俗在滇地定居了下来。
在巴郡与夜郎国、滇国之间还有且兰、头兰等蛮族部落,这些部落在历史上曾经归附过秦朝,始皇帝曾设立黔中郡并被一个叫常颖的人去管理这些个地方,不过,在二世皇帝即位之后,秦国在这些地方的派遣的官员基本上不是被杀就是逃跑了,这些个部落也就重新回到了独立的状态中。
“且兰已经表示愿意重归我大秦地治下,头兰杀了我们派去的使者。并派兵阻断了通往巴郡的道路,而滇王迟迟没有回复,似乎还在犹豫之中!”司马亮的回答直截了当,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泥带水,这正是傅戈欣赏他的地方。
“速速回告栾布,南方战事不能拖延太长了,头兰王既然死心塌地的投奔夜郎,那么就干脆灭了他,也让滇王等其它还在观望的部落看一看,究竟是夜郎实力强。还是我大秦国力雄壮?”傅戈冷冷一笑。沉声道。
三个蛮族三种不同的态度,这一点也不奇怪,且兰离巴蜀最近。
在感受到秦国的强大压力后选择归附正常不过,头兰王地女儿是夜郎国地王妃,有了这一层姻亲关系,头兰王自然会对秦国的使者采取决绝的手段,而地处南方地滇国则两不相帮,希望等到秦国与夜郎拼出个,胜负之后再作决断,既然这样,那么就先拿态度最坚决的头兰开刀,杀鸡敬猴灭了这个夜郎国的爪牙再说。
傅戈镇定自若的吩咐着,脸上一点也没有流露出慌张异样的表情。似乎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一般。
一切自然在预计之中。
征服夜郎并打通通往南越的道路,这是傅戈早就布好的一个珙局,岂有弈到中途放弃之理,不过,要对付象夜郎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蛮族,单靠秦国的力量肯定不行,事实上在南蛮这样未开化的地方,拉拢无疑比一味地强压更有效率。
在这一点上,无论是统御全局的傅戈还是具体在前方执行南并计划的栾布都有共识。因此。在这段时间内,秦国对夜郎周边的这些小部落采取了又拉又打的策略,滇王曾是楚庄王的后裔,那么自然心仪中原的文化,许之以好处加以拉拢并不困难,且兰、头兰这些个小部落,则一面以兵势威压、一面以利相诱,不怕他们不投靠到秦国这边来。
时不我待。
从整个战局的角度考虑,秦国的南征、关东地变乱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现在比拼的就是谁先达到预定目标了,对于项羽来说,他必须迅速的击败章邯势力,否则的话一旦常胜不败的威信下降,其它诸侯就会不服从他的命令;而对于秦国来说,只要征服夜郎,那么顺着群柯江而下就能抵达南越首治番禺,到时不管赵佗采取何种态度,他都无法让心念故国的秦国士兵回家,而只要五十万将士中能有十余万人回归,对于兵源严重不足的秦国来说都将是一场及时雨。
雨沥沥的下着,在南方,这种细密连珠的下雨天很是平常。
由蜀郡通向滇国的驿道上,一队驼着蜀郡出产的锦、布马帮正沿着蜿蜓的山路穿行,自从蜀郡允许商人以入股方式参与铁矿和蜀锦的产业中来后,商人们的热情高涨,这使得边境贸易一下子活跃起来,商人们从成都一带驼运这些滇国等地贵族喜欢的物器,然后再从滇国贩卖马到蜀地,仅这一来一往的利润就大得惊人。
带领这一支马帮的是一个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卓王孙,蜀郡大商人卓子越的儿子,这是他第一次随商队远行。
“尊敬的赫达尹,你适才说我们运来的这些蜀锦、蜀布真的能够卖到遥远的身毒国吗?”卓王孙充满了好奇,一路崎岖的山道也没有湮灭少年人的天性,在去往滇国的路上他就问题不断,现在返回途中也是一样。
“没错,在滇国的更西面,再翻过不知道多少座大山,就是身毒国了,听说那边的人喜欢骑着一种长鼻子的巨大野兽作战,样子相当的可怕。”回答卓王孙的是一个操着生硬的滇语的中年人,他就是滇王派到秦国来的使者赫达尹,他随同卓王孙商队北上的目的就是想探听一下秦国的虚实。
见卓王孙不信,赫达尹继续道:“这个长鼻子的野兽在我们滇国的南边就有,它的个头可比熊和虎要大得多。”
对于灭了楚国的那个曾经强盛一时的秦国,作为楚王后裔的滇王自然不会没有印象,但他也听说了秦国现在内乱频频,关东六国故地已经纷纷自立,在这种情况下,秦国的实力究竟如何滇王也没有定数。
“哈,再凶猛的野兽也抵挡不过我们秦国大军的围剿,我们这次上路前,就听说巴郡的栾布将军出兵征讨头兰部落了。”
卓王孙年轻的脸上流露出自信的表情,对于出生于蜀郡的他来说,秦国就是他的故国,他的身份就是一个秦人。
“这是真的吗?那头兰部落拥有上万的精壮男丁,作战凶悍异常,可不是轻易可以对付的,不知这次贵国出动了多少军队?”赫达尹变色道。
“这可是军事机密,赫达尹,你要是想知道,到了巴郡直接去问栾布将军好了。”卓王孙哈哈一笑道。
作为第一个参与铁石矿入股的商人世家,卓氏的身份已经不能单纯的以商人来衡量了,用更贴切的话来形容的话,卓氏已经成为了‘官商’。
“栾布?”赫达尹嘴里默念了这个名字几遍,这是他即将开交道的第一个秦朝的官员,也不知道这个人好不好说话,会不会说实话?
就在赫达尹念叨栾布的名字的时候,巴郡郡守、秦军驻南方的大将栾布的心情一如这春天漫山遍野开着的花朵,透着十二分的喜悦。
由于准备时期充裕,惩罚头兰的军事行动进行得相当顺利,四千秦军精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气势直扑头兰王都,一战之下头兰军大溃,秦军斩敌二千余具。这一战让栾布惊讶的不止是秦军将士的英勇,更有新装备的铁刀展现出的强大威力。
得益于傅戈对于南部战事的重视,栾布军成为秦军中第一批全员装备有新型战刀的军队,这种凝结了兵造工匠汗水与心血的战刀比青铜剑更适合于两军对战的搏杀,它的锋利、硬度和无坚不摧的气势都让手持战刀的秦军将士信心倍增。
“哈哈,快回报后方的彭越将军,就说我军大捷,让他不用赶来了!”在吩咐这句话的时候,栾布脸上笑逐颜开,他能够想象彭越在得到这个消息时‘气急败坏’的模样。
注:关于马种的争论到此为止,本文不是学术著作,文中观点难免与读者的想法有差距,这一点希望大家理解!
“傅帅哪里是儿女情长,而是在羡慕骑军健儿能够纵马撕杀吧!”司马亮与傅戈相处的时间最久,也只有他也最了解傅戈心里会想些什么,这不,他这一句话立即击中了傅戈心底的要害。
“最了解我的,还是司马呀!”傅戈尴尬的哈哈一笑而过,秦国最精锐的骑军由韩信率领着前往千里之外征战,面临孤军作战境地的这支军队补给只能依靠就地取食,就此可以想象这个差使无疑相当的危险。
对于已是一国之相的傅戈来说,即便很是羡慕以前只作为一员将领的洒脱,但他也必须明白,有得到就必须有放弃,现在的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未恢复记忆之前了。
“哈哈,傅帅又何尝不是最了解我司马的人呐!”兄弟相知,贵在交心。傅戈和司马亮的交情已经经过了血、火的考验,他们之间已经不需要再用更多的语言来表达彼此的感受了。
“对了,司马,南方有什么重要消息传回吗?”
感慨过后,总带着些许怅然的傅戈向司马亮询问起了巴蜀一带的境况,自从平定了巴郡叛乱之后,秦国借助军队的力量,在加强巴蜀两郡统治的同时,更开始有目的是拉拢和分化夜郎周边的一些小国,以期达到逐步孤立夜郎,削弱其实力的目的。
夜郎坐落于黔中、黔南的崇山峻岭之中,它的都城位于群柯江上游的支流月亮河畔,夜郎王的宫殿就建造在这里。
夜郎的东南面是南越,统治那里地是赵佗的五十余万秦国南方军,它的西面是滇国,滇王是故楚国将领的后裔,他们这一支军队在楚国被秦灭亡之后改换服式。顺从当地习俗在滇地定居了下来。
在巴郡与夜郎国、滇国之间还有且兰、头兰等蛮族部落,这些部落在历史上曾经归附过秦朝,始皇帝曾设立黔中郡并被一个叫常颖的人去管理这些个地方,不过,在二世皇帝即位之后,秦国在这些地方的派遣的官员基本上不是被杀就是逃跑了,这些个部落也就重新回到了独立的状态中。
“且兰已经表示愿意重归我大秦地治下,头兰杀了我们派去的使者。并派兵阻断了通往巴郡的道路,而滇王迟迟没有回复,似乎还在犹豫之中!”司马亮的回答直截了当,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泥带水,这正是傅戈欣赏他的地方。
“速速回告栾布,南方战事不能拖延太长了,头兰王既然死心塌地的投奔夜郎,那么就干脆灭了他,也让滇王等其它还在观望的部落看一看,究竟是夜郎实力强。还是我大秦国力雄壮?”傅戈冷冷一笑。沉声道。
三个蛮族三种不同的态度,这一点也不奇怪,且兰离巴蜀最近。
在感受到秦国的强大压力后选择归附正常不过,头兰王地女儿是夜郎国地王妃,有了这一层姻亲关系,头兰王自然会对秦国的使者采取决绝的手段,而地处南方地滇国则两不相帮,希望等到秦国与夜郎拼出个,胜负之后再作决断,既然这样,那么就先拿态度最坚决的头兰开刀,杀鸡敬猴灭了这个夜郎国的爪牙再说。
傅戈镇定自若的吩咐着,脸上一点也没有流露出慌张异样的表情。似乎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一般。
一切自然在预计之中。
征服夜郎并打通通往南越的道路,这是傅戈早就布好的一个珙局,岂有弈到中途放弃之理,不过,要对付象夜郎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蛮族,单靠秦国的力量肯定不行,事实上在南蛮这样未开化的地方,拉拢无疑比一味地强压更有效率。
在这一点上,无论是统御全局的傅戈还是具体在前方执行南并计划的栾布都有共识。因此。在这段时间内,秦国对夜郎周边的这些小部落采取了又拉又打的策略,滇王曾是楚庄王的后裔,那么自然心仪中原的文化,许之以好处加以拉拢并不困难,且兰、头兰这些个小部落,则一面以兵势威压、一面以利相诱,不怕他们不投靠到秦国这边来。
时不我待。
从整个战局的角度考虑,秦国的南征、关东地变乱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现在比拼的就是谁先达到预定目标了,对于项羽来说,他必须迅速的击败章邯势力,否则的话一旦常胜不败的威信下降,其它诸侯就会不服从他的命令;而对于秦国来说,只要征服夜郎,那么顺着群柯江而下就能抵达南越首治番禺,到时不管赵佗采取何种态度,他都无法让心念故国的秦国士兵回家,而只要五十万将士中能有十余万人回归,对于兵源严重不足的秦国来说都将是一场及时雨。
雨沥沥的下着,在南方,这种细密连珠的下雨天很是平常。
由蜀郡通向滇国的驿道上,一队驼着蜀郡出产的锦、布马帮正沿着蜿蜓的山路穿行,自从蜀郡允许商人以入股方式参与铁矿和蜀锦的产业中来后,商人们的热情高涨,这使得边境贸易一下子活跃起来,商人们从成都一带驼运这些滇国等地贵族喜欢的物器,然后再从滇国贩卖马到蜀地,仅这一来一往的利润就大得惊人。
带领这一支马帮的是一个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卓王孙,蜀郡大商人卓子越的儿子,这是他第一次随商队远行。
“尊敬的赫达尹,你适才说我们运来的这些蜀锦、蜀布真的能够卖到遥远的身毒国吗?”卓王孙充满了好奇,一路崎岖的山道也没有湮灭少年人的天性,在去往滇国的路上他就问题不断,现在返回途中也是一样。
“没错,在滇国的更西面,再翻过不知道多少座大山,就是身毒国了,听说那边的人喜欢骑着一种长鼻子的巨大野兽作战,样子相当的可怕。”回答卓王孙的是一个操着生硬的滇语的中年人,他就是滇王派到秦国来的使者赫达尹,他随同卓王孙商队北上的目的就是想探听一下秦国的虚实。
见卓王孙不信,赫达尹继续道:“这个长鼻子的野兽在我们滇国的南边就有,它的个头可比熊和虎要大得多。”
对于灭了楚国的那个曾经强盛一时的秦国,作为楚王后裔的滇王自然不会没有印象,但他也听说了秦国现在内乱频频,关东六国故地已经纷纷自立,在这种情况下,秦国的实力究竟如何滇王也没有定数。
“哈,再凶猛的野兽也抵挡不过我们秦国大军的围剿,我们这次上路前,就听说巴郡的栾布将军出兵征讨头兰部落了。”
卓王孙年轻的脸上流露出自信的表情,对于出生于蜀郡的他来说,秦国就是他的故国,他的身份就是一个秦人。
“这是真的吗?那头兰部落拥有上万的精壮男丁,作战凶悍异常,可不是轻易可以对付的,不知这次贵国出动了多少军队?”赫达尹变色道。
“这可是军事机密,赫达尹,你要是想知道,到了巴郡直接去问栾布将军好了。”卓王孙哈哈一笑道。
作为第一个参与铁石矿入股的商人世家,卓氏的身份已经不能单纯的以商人来衡量了,用更贴切的话来形容的话,卓氏已经成为了‘官商’。
“栾布?”赫达尹嘴里默念了这个名字几遍,这是他即将开交道的第一个秦朝的官员,也不知道这个人好不好说话,会不会说实话?
就在赫达尹念叨栾布的名字的时候,巴郡郡守、秦军驻南方的大将栾布的心情一如这春天漫山遍野开着的花朵,透着十二分的喜悦。
由于准备时期充裕,惩罚头兰的军事行动进行得相当顺利,四千秦军精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气势直扑头兰王都,一战之下头兰军大溃,秦军斩敌二千余具。这一战让栾布惊讶的不止是秦军将士的英勇,更有新装备的铁刀展现出的强大威力。
得益于傅戈对于南部战事的重视,栾布军成为秦军中第一批全员装备有新型战刀的军队,这种凝结了兵造工匠汗水与心血的战刀比青铜剑更适合于两军对战的搏杀,它的锋利、硬度和无坚不摧的气势都让手持战刀的秦军将士信心倍增。
“哈哈,快回报后方的彭越将军,就说我军大捷,让他不用赶来了!”在吩咐这句话的时候,栾布脸上笑逐颜开,他能够想象彭越在得到这个消息时‘气急败坏’的模样。
注:关于马种的争论到此为止,本文不是学术著作,文中观点难免与读者的想法有差距,这一点希望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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