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作者:温瑞安    更新:2021-12-04 05:41
  麦太也日渐受不了美华那收拾东西的“怪痹”。自从美华怀孕,不再上班之后,她更是
  什么东西都收拾。有一次,一只豢养在家的了哥在床褥上下了一小点粪便,她跪下来,哭了
  半小时,然后便开始洗,从忱套,枕头,到床褥、床单、棉被、毛毯,都要洗个干净,连床
  板也要拆开来消毒。十天之内,彻彻底底的清洗消毒了三次。家里无有一物不沾有消毒水的
  气味。连家里的原子笔也带着这种气味。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味道太浓了,小花猫从此一去不
  回,离家出走了。
  麦太也忍受不住这种她原先赞口不绝最为称羡的“收拾”东西之瘤。
  不幸,美华小产了。
  阿特早出晚归,一天深夜回来的时候,才知道美华是地板上打蜡,不小心摔下楼梯去
  了。
  “人住院,小孩没了。”麦太这样地告诉她的儿子。
  “也好。”阿特脸无表情的说。
  说完了这句话,他解下了他的领带,上床睡觉,并没意思要去医院探看那位他认为使他
  提早结束了欢乐青春的刽子手。
  夫妻生活在她从医院回来后照常进行,他的郁郁不得志已成了一种例行公事,也成了他
  的招牌。而她继续她的好洁和喜欢收拾东西。他再也不认为她的痘瘠是一种美丽。
  她从阿特晚间回来衬衫的污迹中(有时是巧克力。有时是咖啡、有时是唇膏的痕印,有
  时什么也没有,只有变换如四季的香水味),知道他说的公司开会都是骗她的。他是刚从另
  外一个女人那儿回来。
  她可以从不同的香水味和不同的污迹中分辨,他去找过什么女人。有时候衣裤上粘了些
  胶状的东西,她用清水浸着,用指甲去刮掉它,她认为那是精液。
  有时,她去阿特做事的公司里,或从她丈夫的来访的女客中,细心而耐心地辨认着对方
  的唇膏颜色、香水味道、或指甲油的气味色泽,以致很多人都向阿特反映:“你太太美是美
  了,但看人的神情太可怕。”
  “别理她,”阿特笑笑说,“她快发神经了。你没看到她痘瘠的表情吗!
  “她有神经病?”
  听的人都很诧异,“她会打人、杀人?”
  “她会打人、杀人倒还好。我等她神经病她也把自己等神经了。”阿特无奈他说,“只
  要她发疯了,便把她送神经病院,而我……嘿嘿,就可以回复自由身、甩难咯!”他夸张他
  说。
  偏是这番说,也让美华听到了。
  所以她越来越忙着收拾东西。
  她总是觉得有了两个重要的事物没收拾好。
  只要这一两样东西没收拾好,她就觉得好像一切东西都未收拾似的。
  他希望我发神经。赵美华想。我才不会发神经。
  她想起自己问过他的傻话:你爱不爱我。也想起他回答她那等于没有回答的话:如果我
  不爱你,为什么要跟你做爱?
  她更想起那相师跟她说过的话。
  她是一个克夫的女子。只有她杀掉丈夫,没有丈夫能杀掉她的。
  如果她能把他像垃圾一般无声无息的收拾掉的话,她就是成功顺奇$%^書*(网!&*$收集整理利地克了夫了。
  如果她在“收拾”他的过程里和事件后,给人识破、发现,那么,她就只好成为一个神
  经病人,以此为杀人的理
  由,未必判刑,但要呆在神经病院里。这说不定会给阿特一一个充分的理由,跟她离
  婚。
  要是这样,就不是她克夫,而是丈夫克了她。究竟是谁克谁呢,她想知道,她要知道。
  她开始考虑如何“收拾”掉一个人。
  她收拾过任何事物,但毕竟并没有把一个人“收拾掉”的经验。
  她考虑要不要把婆婆也收拾悼。
  她很快的就否决了这个意念。
  因为婆婆待她一向还算不错
  她的婆婆——麦太——时常出去打麻将,要单独“收拾”阿特,并非难事。
  她可以先在食物下些安眠药,然后利用煤气,甚至纵火,烧得一干二净,让那个肮脏的
  人尸骨无存。
  总之,如果一个妻子要谋杀丈夫,就像一个丈夫要谋杀大太一样,防不胜防,有的是机
  会。
  她知道自己决要疯了。可是她不能疯。一疯,阿特就会跟她离婚。
  她不要离婚。他不是说我瘟瘠的样子很好看吗?我疯的样子也一定会很靓的。
  她决定要先杀这个丈夫看看。
  (〈七杀〉之〈收拾〉完)
  杀机
  杀死她。
  杀机就在司仪以隆重的语音宣布结果的刹那萌生的。
  绝对没有理由让她得到“翡翠小姐”的冠军的!
  当一轮密集的鼓声之后,司仪用他夸张、煽情、故作怀疑的口吻,读出“翡翠小姐”花落谁家之际,司星眼紧张得一颗心几乎要分开两片,各跳到耳膜那儿去了。
  一九八七年度“翡翠小姐”冠军是……
  (司星眼!)
  (司星眼!!)
  (司星眼!!!)
  司星眼内心狂喊着:耶稣、上帝、阿拉、关帝公爷爷、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太上老君爷、保生大帝、妈祖娘娘、天主、圣母玛利亚,请叫司星眼,请叫出我的名字司星眼!
  (就算不叫我的名字,也千万、万万、绝对不可以叫李艳艳!
  (只要不叫李艳艳,就算不叫司星眼,也不十分打紧,只要…)
  只要每逢一大堆甚么记姐密姐选举,不管有没人在意开心,司仪总是隆重其事。夸张词的用抑扬顿挫、悭锵有力的语音,念出得奖者的名字,她每次都觉无聊荒谬,没料这次她身在其中,竟会那么地惴惴不安,那一阵密集的鼓声,就像是擂在她心上!
  (真是火不烧到肉上便不如痛!)
  射灯在乱晃乱照,谁也不知道灯光会在那一刹那间照在自己身上,也不知自己在电视机里现场直表情会是怎样,不管了,说甚么也得要笑,笑…
  这一刹好比千年。
  司星眼只有两个企求:一是司仪叫出自己的名字。一切美梦就成了事实;二是祈求不要叫李艳艳的名字,否则噩梦就要开始。
  司仪终于宣布冠军名字:
  “冠军得主是一一李艳艳!”音乐声大起,像一个滔天大浪。
  司星眼只觉一阵昏眩。
  掌声。哨声与喝采声震耳欲聋。
  由于她心中一直念着:司星眼、李艳艳这两个名字,以致司仪朗威出“李艳艳”的时候,她竟错觉以为是自己,向前走了两三步,忽然,她听到人们的笑声。
  然后她才想起:“李艳艳”不是她的名字!
  接着她看见李艳艳行了出来,一面用狐疑的眼光望着她,一面指着自己的胸脯,即是向司仪询问:到底是叫“李艳艳”还是“司星眼”?
  司星眼立即知道自己弄错了。
  而且还是很严重的弄错了。
  她走了三步,退了回来。
  观众大乐,鼓掌声中,哗笑声尔此起彼落。
  ——当司仪朗声读出叫出击败佳丽而勇夺后冠的名字时,灯光和视线全集中在那人身上,可是那些曾怀无限无尽的希望与期待、一关一关咬紧牙关“打”上来的佳丽们呢?她们在全然的黑暗中退回幕后,回归沉寂,她们的感觉又是怎么想?司星眼也随着那些垂头丧气、或强颜欢笑的佳丽们,退回幕后。
  她听见佳丽们在交头接耳。
  “她还以为她得奖了呢!凭她…嘿!”(笑)
  “不过,像李艳艳都能得冠军,难怪早就有人说是内定的啦,这算甚么?这算摆布我们不成?”
  “算啦,同人不同命,早就有《娱情周刊》说过,李艳艳跟上头新热得很,有力人士的大力支持哦,当然是借力得力啦,你妒嫉不了那么多的了!”(酸溜溜)
  司星眼只知道一件事:李艳艳获奖之际,就是她出丑的时候。
  她现在只有一个意念:
  杀死李艳艳!
  这么多年来,李艳艳一直是她命里的克星。
  她是她中学时代的同学。
  司星眼的家世背景,跟李艳艳相比,正是应合一句话:“天渊之别”。
  司星眼穷。父亲早逝,她在放学之后还要跟妈妈弟弟做塑料玩具来帮补家计。
  李艳艳父亲极有钱有势,天天“宝士”代步,有佣人来接送学放学。
  可是司星眼自小就很倔强。
  她家境不好,就更加发愤读书。
  她功课很好,成绩也名列前茅。
  司星眼一向都不是“天才型”的人,她自己也心知肚明,所以她特别用功念书。
  在勤奋上,李艳艳却不如她。
  可是李艳艳却很自在逍遥。
  她几乎完全不必念书,最多最在期考前一天晚上,捧着课本“意思意思”一下,可是依然考得不错。她成绩虽然不及司星眼,可是总考在十名之内,而且,她读得轻松写意,一副“山高皇帝远”的样子,简直是“帝力于我何有哉”。
  相较之下,司星眼却要把自己的青春韶光,全关在家里苦读,真是学步难难,一寸山河一寸血,寸金难买寸光阴!
  更不公平的是:学校的老师并没有因为司星眼的成绩斐然而特别疼她,却都对李艳艳另眼相看。
  他们仿佛都认为:司星眼勤力博得好成绩,那是当然的!人穷再不用功,难道去当“鱼蛋妹”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