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作者:田秉锷    更新:2021-12-04 04:53
  中国军队人数占优,武器低劣,坚持抗敌八十多天,长城东线各隘口尽失。日军入侵冀东、察东、绥东,并于5月31日迫使中国签订《塘沽协定》。该协定不但事实上承认了日本占领东三省和热河省的“合法性”,而且将冀东十九县划为“非武装区”,这便为日本人下一步侵略华北清除了障碍。
  ——1935年6月10日及6月27日,日本迫使中国分别签订了《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这两个协定的实质是以“华北自治”而实现“华北割离”,造成中国领土的进一步丧失。
  ——1937年7月7日,日军在京郊卢沟桥向中国守军开火,挑起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军队英勇抗击,损失惨重。7月30日,日军侵占北平与天津,随后组建“华北派遣军”,分兵略地,扩大战果。
  ——1937年8月13日,日军在上海一线向中国军队发起突然袭击,中国军队坚决回击。双主投入百万兵力,血火鏖战八十九天,上海沦陷。
  回溯到此打住,相信每一个具备常识思维的朋友对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都会有一个感性认识。再看本节标题,那一个“贼”字的定性就显得过于轻飘,过于世俗了。
  “贼”的德行,大抵局限于“偷”与“抢”。不论如何猖狂,总免不了心虚胆怯的。
  这个“贼”的不同寻常在于除了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密谋策划外,他还惯于手持凶器,破门而入,大肆抢掠之后,还要将这房、这院的一切物权,以及这家、这户的一切人权,统统“过户”给自己。所以中国人称他为“寇”,倒是比“贼”准确。
  第一次鸦片战争让中国人领教了何谓帝国主义侵略。延续百年,侵略过中国的帝国主义国家一大群,其中,日本帝国主义最为凶恶而贪婪,给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最为深重而惨烈。
  可以作一个印象性比较。如英、法、美、德诸国,也欺负过中国,也剥削过中国,但没有哪一个国家要彻底地毁灭中国。日本是个例外,它以肢解中国、吞噬中国、灭亡中国为战略目标。
  如从时间上考察,西方列强侵略中国是季节性、阵发性、间隔性的;在矛盾缓和期,中国还可以在国际法(尽管这个国际法更多地体现着强梁的意志)的框架内与他们和平共处。日本人又是个例外。自中日甲午战争酝酿阶段开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在五六十年期间,日本军、政首脑从未停止过对中国的图谋与侵害,得寸进尺,变本加厉,无所不用其极。
  “大和”民族的疯狂化、妖魔化是一个自为的过程。
  军国主义、帝国主义以及法西斯主义,似乎都还不能代其受过。
  这让我们事后猜测:一个局限于狭隘生存空间的民族,难道就必然诱发邪恶的膨胀欲、无度的占有欲、阴暗的毁灭欲吗?
  二、民国综合症:党争、内战与割据
  在结撰上一节文字时,我的内心一直唤不起清算侵略的自豪与自尊。结论大部分都有写在各种版本的教科书里,作者只是稍稍梳理一下顺序,自认并无发明和创造。复述的期待,或许仅仅是想从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民族麻木中寻找一点被侵略的“疼”,以及“疼”后的自知或自悟。
  我们受过侵略,因而我们有权谴责侵略。谴责侵略,让人义愤填膺,理直气壮,好不痛快!
  当“被侵略”也异化为一种“荣耀”时,谴责侵略的哲学反讽很自然就是一场用今天的铅粉、涂抹昨日面庞的化妆舞会。
  上节追记,我曾努力恢复日本帝国主义“贼”的面目,这一节文字,我则尽力恢复中国人“慢藏诲盗”的“诱惑者”面目。
  “诲盗”的判定,写在中国最古老的智慧书《易》中:
  子曰:作《易》者知其盗乎?《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伐淫。《易》曰:“负且乘,致盗至。”盗之招也。⑥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是谁“负且乘”?是谁“上慢下暴”?是谁“慢藏诲盗”?这才招致了日本人的侵略呢?
  与中国人的不识盗,不防盗,甚至认盗为友,串通自盗相反,日本人则以他们极端的聪明,选准时机,测准路径,或瞒天过海,或翻云覆雨,在中国“小人”的配合下,手眼神通,探囊取物,对中国进行了一次洗劫式的抢掠。
  如果你认为这种表述太玄虚,那就让我们一同看看历史的实在。
  大清国是很虚弱的,于是人们总以为经过了“辛亥革命”洗礼的“中华民国”是新政体(共和制)、新领袖(总统或总理)、新军队(陆海空齐备)、新国民(剪了辫子、放了“三寸金莲”),那一定会又团结、又强大;因而在与西方列强、东洋近邻的相处中是不会重蹈前朝耻辱的。
  这判断落空了。
  辛亥革命是“半截子革命”。它赶走了皇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顺带扫荡了与帝制相关的各种旧制度,基本上完成了“除旧”的任务。但在“布新”方面,它缺课太多。这就造成了“中华民国”的先天不足。从某种比喻意义上看,“中华民国”是一件未按设计图纸制造、又未经检验的半成品;虽然贴上了“辛亥革命”的商标,但“中华民国”并未完成“辛亥革命”总设计师孙中山的政治设定——如“民主共和制”(合众国制)、如“三民主义”、如“平均地权”等。这是个大题目,留给民国史专家去做。
  本节文案,将仅限于中华民国的“自卫”机制作一些例举,恰巧也就呼应了“诲盗”的判断。
  让我们重温一段过时的“情报”。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当日,起义者攻入湖广总督府,进而占领武昌城,总督瑞澂逃上军舰。惊魂初定,瑞澂就以“义和团复起”为说词,派人去汉口各国领事馆,乞求各国军舰炮轰起义军。10月11日,各国领事开会议决。最积极响应的是德国领事,日本领事亦赞同开炮。因为法国领事是孙中山的朋友,极言革命党不同于义和团,所以各国领事才草签了一份严守中立的布告:
  为布告严守中立事,现值中国政府与中国民军,互起战争,查国际公法,无论何国政府,与其国民开战,该国内法管辖之事,其驻在该国之外国人,无干涉权,并应严守中立,不得藏慝两方有关系之职守者,亦不得辅助任何方面之状态。据此,本领事自应严守中立,并照租界规则,不准携带军械之武装人在租界内发现,及在租界内储匿各式军械及炸药等事。此系本领事等遵守公法、敦结友谊上应尽之天职,为此剀切布告,希望中国无论何项官民,辅助本领事等遵守,达其目的,则本领事幸甚,中国幸甚。谨此布告。
  西历一千九百十一年十月十八日⑦
  布告发出了,日本政府却违背“严守中立”的承诺,于当年12月23日授意日商泰平组合的北京大仓洋行与清廷秘密签订供应军火的契约,总计达273万日元。
  这不是孤立的行动。背后掩藏着的是日本政府分裂中国的一个外交陷井。
  就在各国领事签署中立布告十天之后的10月28日,日本驻清公使伊集院彦吉便向外相内田康哉发一电报,在分析中国形势时,赤裸裸暴露了日本人的不良图谋:
  以武昌为根据地的革命军军政基础,看来业已稍稍稳定,并非言之过早。……正好用此一形势,可使在中清和南清至少兴起两个独立国家,而且应使在北清方面的朝廷,继续统治下去……本使认为,要北清一角保全清朝,使永远与汉人对峙,就我帝国而言,实为得策。谨当本此认识,与其庙堂(清廷)内部声息相通,密切联系,加强指导诱掖……⑧
  至12月2日,该公使又向内田康哉发了第二封电报:
  对革命党,自中清武昌,到南清广东给予援助,以防其气势挫折,借使不致产生与北清中央政府融和妥协之念,务必谋求使之永久对峙……以袁世凯为代表的新内阁成立后之清政府究竟会持何种态度对待我国,仍是不得不存疑的问题。为谋于我有利,基于资以牵制袁内阁之策略,亦有对革命军援助武器之必要。⑨
  相信这是日本政府对华政策最真实、最准确的表述。节录于此,作一镜鉴,看一看民国时段的政党与领袖,到底谁能跳出日本人的诱导与掌控,真的为国请缨、为民请命!
  第一轮较量下来,孙中山与袁世凯打了个平手。中华民国建立,共和制确立,孙中山当了临时政府第一任总统。而袁世凯促成清室逊位,承认民国,于是接任中华民国第二任总统。中国以统一的形态结束了大改制。日本人分裂中国的筹划落空。
  但好景不长。接下来的专制反弹与纷繁党争,即将民国元年(1912)春天构建的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之局打破。例证即国民党人的“二次革命”。
  “二次革命”是国民党人的政治宣传表述。后被沿袭为一种流行的历史表述,至今神圣不可动摇。
  静而思之,“二次革命”是中华民国建立后第一场内战,也是第一次由党派纷争而引发的地方政权对中央政权的挑战。
  要不要发动这次“革命”,孙中山与黄兴意见不统一。孙中山力主速战,黄兴则认为南方武力不足以言战,如发难,必致“大局糜烂,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