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作者:糖糖杜鹃    更新:2021-12-04 04:01
  (四)
  那个叫蓝萧的女子在信里说,许末出国后不久,自己去医院检查发现患上了一种叫做XP的极度罕见的皮肤病,不能见阳光,否则必死无疑。这让她很痛苦,她说反正自己是个孤儿,养父母早就去世,自己独自这么痛苦地活着还不如了此残生,于是想到自杀。
  可是在自杀前,她看到电视上一个新闻节目正在报道一个见义勇为却被凶狠的歹徒残忍地刺瞎了眼睛的女孩的英雄事迹,她深深地为这个女孩的勇敢而打动,所以她想将自己的眼角膜捐献给这个勇敢而可怜的女孩。
  于是,她在夜里来到了医院,跟医生说了自己的遭遇,说自己行将离世,所以慎重考虑,要捐献眼角膜给那个英雄女孩。
  医生并不知道她要自杀,于是同意了她的捐献。
  取下眼角膜后她回到家里,吃下了大半瓶安眠药,留下这封信给许末,说自己很爱很爱他,可是不想打扰他在国外深造,只好来生再相爱了。
  她并没把信寄出去,因为已经来不及了,死神在向她召唤,而且她也并不想寄出去。只是把它折成千纸鹤,放在信箱里,她想着许末回来一定会看到这封信的。于是这封信就静静地在斑驳的信箱里躺了三年,和许末写给她的这么多信一起。
  许末还是痴呆呆地瘫坐在那里,落落拉他起来,在沙发上坐下。
  许久,落落过来轻轻地拥抱着许末。
  让我来爱你吧,她给了我她的眼睛,那么,就让我来替她爱你。
  许末惊愕,一瞬间过后,他紧紧地拥抱着眼前这个有着他熟悉的眼神的女孩。爱,如同潮水一般汹涌、、、、、、
  梧桐花开的季节
  梧桐花开的季节
  那是一条长长的水泥路。
  路两旁站满了梧桐。
  花开的季节,很好看的粉紫夹着白,耐闻的气味,是我喜欢的。
  不知道她喜不喜欢。
  我和她在同一所小学念书,每天都必须经过这条路。
  这条路很悠长,很美,只是奇怪的是,很少有人经过,长时间以来只有我和她。
  时常,我会像一只快乐的鸟儿,撒野似地在这条路上飞奔,偶尔,我又像个诗人,忧郁而深沉。
  只是,不知哪个年月的哪一天开始,我心底滋长了对她的朦胧。
  一旦这种东西开始萌芽,便如山洪爆发,它刺激得我年少懵懂如同芜草一样的心中不断滋长着疯狂的芽苗,我不知如何压抑它,便任它这般生生地折磨着我。
  终于,在一个湿漉漉的阴天,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的我下了决心。
  我故意磨蹭磨蹭,等待她走近我。
  眼看她如同小花朵一样清新和美丽的身影就要走到我跟前,我欣喜也紧张,眼里放着狼一样的光。
  可是她飘过了我身边,只留下雪花膏好闻的味道。
  许多年后我还记得那种香味。
  我只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飘过我的身边,一颗紧张如同战鼓擂的心终于轻松了、解脱了。
  但很快,一丝不甘心的情绪在我脑海飘散开来。
  难道这就是我等待了许久的结局?难道这就是我朦胧的初恋?
  不,我不能就此作罢,我不能就此放手。
  年少的我如同出生的小牛一般充满了意气风发的激情。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要我的初恋开花结果,我要她永远记得我,我要永远和她徜徉在这梧桐花儿飘落的悠长的路上。
  我便撒开了腿上前追她,我只想牵牵她的小手。
  很多时候,我只关注她的手。
  那双小手,实在太过好看。
  白皙,如同玉儿一般光洁亮丽,散发着莹润而温婉的光,让我想起家里的执莲童子。
  因此,我把我全部的爱恋都记挂在她的一双小手上,仿佛那是只属于我的宝贝,不容任何人靠近。
  她惊愕回头,像受惊的小鹿一样狂奔而去,回眸的幽怨里含着清泪。
  瞬间,如同风儿一般消散在长路的尽头。
  我望着她渐渐成点最后无终的身影,只记得雪花膏的味道,还有梧桐花开的味道,还有雨后湿漉漉的青草味道。
  我愕然,颓丧地依靠着一棵大大的梧桐树,眼泪便打湿了我年少的心。
  我的初恋还未出发就已经死了,死在三月梧桐花开的季节。
  从此,我再也没在这条路上看见过她,她消失了,永远地从我的世界和视野消失了。
  我始终没能明白,为何她看到我会如此表情,如此伤心,难道,我伤着她了?
  许多年以后,当我老得不成了样子时,我时常去教堂向上帝倾诉我的心事,可是万能的上帝一直没能解开我心中的这个疑团。
  一个修女在我又一次祷告时叫住了我,那时候我心里正苦涩,眼中正含泪,为我逝去的青春,为我逝去的初恋,为我逝去的梧桐花香和雪花膏一般湿漉漉的初恋。
  我们在一棵梧桐树下的石凳上坐定,花儿已开了,粉紫夹着白,点点雨滴打湿了它的面容。
  修女一脸的皱褶,比我更老,但她的眼里满是慈祥和蔼的光,照耀着我湿漉漉的心。
  她拉着我的手,我感受她手心传来的温热的力量,这力量让我安心、沉静、没有了尘世的喧嚣与躁动。
  我很小时遇见一个男孩,我喜欢的男孩。
  我们一同走在一条长长的开满梧桐花的湿漉漉的水泥路上。
  我们从没说过话,从没并肩走过,总是我走在他前面三四百米远的地方。
  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发了疯似地追赶我,我害怕了,疯狂地跑开了。
  从此,我再也没去过那条路,我转学了。
  只是,我一定伤着了他,我看见他眼里的泪花,知道我伤他很深。
  我没有父亲,也不知道父亲是谁,从小便被别的孩子欺负,他们叫我野孩子。
  我的妈妈在我很小时告诉我,她还小的时候,有一天,也在这条路上,遇见了她喜欢的男子,可是她和我的悲剧也从那个湿漉漉的梧桐花开的季节开始了。
  从此,那个男人不知道去了哪里,而我可怜的妈妈便在众人的唾骂鄙夷中孤独终生。
  于是,我记住了妈妈的悲剧,我害怕有男人朝我奔过来,我害怕这样的悲剧在我身上续写。
  可是我是喜欢他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内心渐渐得以平息,因为我归顺了耶和华,他教导我忘却,教导我安心。
  修女的泪水淡淡滴落,而我,此刻却泪水悠长。
  泪眼朦胧里,梧桐花飘落了一地,夹着好闻的雪花膏的味道弥漫开来,弥漫开来、、、、、、
  再见了,我的爱
  再见了,我的爱
  (一)
  罗里羡慕而也有些心酸地看着身旁的金枫,他很潇洒,俊秀,是女人喜欢的样子,不是吗?
  “周末去我家吧,就要分别了,我请了舟子和其他几个朋友开个小PARTY。”金枫两手插在裤兜里,有些怅惘地懒洋洋地眯着眼睛,暖风吹起他飘逸的发丝,很动人的模样。
  “如果我是个女子,我也会喜欢上他。”罗里想着。
  “那好吧,我去。”罗里在心里迟疑了一番,才下了决心去的。
  从小就玩得很好,家里又是世交,上大学又在一个系,罗里却也总感到一丝失落,因为自己只要跟金枫在一起,就永远只能待在他的阴影里。
  他太优秀,优秀得近乎完美。
  周末,罗里晚上八点多到了金枫的家。
  进门前,罗里心里有些慌乱,有些怕见到舟子。
  客厅里灯光有些昏暗,如同歌舞厅,放着强劲的音乐,和着几个男子声嘶竭力的歌声,他们在唱张国荣的《当年情》,很伤感,很真诚。
  还好,这是郊外,周围的邻居住得很散,不至于有人跑过来喝止他们的疯狂嚎叫。
  金枫见罗里来了,起身去冰箱给他取了一罐可乐。
  昏暗中,罗里并没发现舟子的身影。
  他像是解脱了一般,但还是装作不经意地问了句,“舟子呢?”
  金枫替他打开可乐盖,递给他,“她原本答应来的,可她姑妈生病了,所以她去看望去了。”
  大伙唱累了,安静了下来,大家喝的喝可乐,喝的喝啤酒,听听音乐,看的看电影,看的看漫画,吃的吃水果,总之,大家的表情似乎都流露出淡淡的伤感,但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毕竟不是生离死别,毕竟大家都是男子汉。
  罗里跟他们都不太认识,只知道他们是金枫爸爸的部下的公子或者他的搞音乐的朋友。他跟这些人也没什么话可说,就坐在那里,金枫陪着他偶尔说说话。
  他喝着可乐,偶尔瞟一眼电视里正放着的电影,是周润发的《英雄本色》。他感觉到有些无聊而空虚。
  九点半时,罗里向金枫道别。
  金枫善解人意,心里有些责怪自己安排不周到,冷落了罗里。他原本想着舟子来的话罗里就不会孤单了,老同学话肯定多些。
  他问罗里“要不要我送送你?”
  路确实有些远,但罗里拒绝了,他想静静。
  打的半个小时到了家,倒在床上,脑子有点乱,说不上来在想什么。
  金枫的电话来了,“到了吗?”
  罗里掩饰了一下自己疲颓的声音,用轻松的语调回答,“到了,放心吧。”
  金枫这个人,好得真是没话说,罗里甚至有点嫉妒得恨他了。他对谁都这么好,在学校人缘更是一流,家庭条件又这么好,人又谦逊,又有才华,长得又帅、、、、、、简直只有天上才有这么好的人了,罗里颓颓地把自己扔在床上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