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作者:茅于轼 更新:2021-12-04 03:55
社会保险
美国政府开支中占40%的是社会福利开支。在1953年,把零星的福利措施集中管理,改组了卫生、教育和福利部,当时的预算为20亿美元,不到国防开支的50%。而到25年之后的1978年这三个部的预算达到1600亿美元,为海陆空三军开支的一倍半。这么一大笔钱当然要有一定数量的人经手购买、管理、支付等等事宜,为此,政府雇用了全美就业人员中的1%的人从事与这些福利费用开支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事务。这种福利美国通常称之为“社会保险”,经费来自对现在就业者的征税,用这笔税金支付给老年人和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因主要劳动力死亡减少了收入的家庭。然而它与真正的“保险事业”并不一样。首先前者是国家经办的,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赔钱也不负责任,且有国库作它的后盾。其次,它是强制性的,凡是公民都有纳税的义务,而不问他有无参加保险的愿望,或者说,它把纳税和保险混在一起,成了一种既非纳税又非保险的两不像。第三,在一般的保险事业中参加保险的人从他自己缴的保险费中受益,而美国的社会保险事实上是一种收入的重新分配。原则上它虽然对富人征较高的税,对穷人支付较多的补贴,但由于福利条款中“一刀切”的规定,造成了许多漏洞。为了堵塞漏洞,在基本条款之外又加了许多修正规定,然而修正规定仍具有“一刀切”的性质,于是不得不对修正再作修正。结果是一般老百姓弄不清全部有关纳税的规定,只好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填报税单。最后一个问题是,社会保险是当年的纳税人为当年的保险人支付福利金,它不是本人在年轻时为自己老年时作储蓄性的保险。因此随着人口年龄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改变使得纳税人的负担不断加重,例如1950年每一个领福利津贴的人有17个人为其纳税,到1970年只剩下3个人为其纳税,到下世纪初最多只有两个人为其纳税。所以说,社会保险严格地说并不是真正的保险。
官僚主义的办事原则是按一刀切的条条规定办事,而不是按实际情况办事。纳税和福利的规定无论多么详尽,也总还有空子可钻,因此造成了就通常保险事业的目的而言是很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个人如果在按政府规定保了险的行业工作,他就可以得到津贴;如果恰好在没有保险的行业工作,他就得不到津贴。一个年过65岁的人如果决定去干活,而且其收入水平在中等以上的话,他不但得不到津贴,还要额外纳税——为不愿继续工作的老人支付津贴。又如低收入者的平均寿命一般比高收入者短,这就造成了穷人纳税的年头相对较长,而领取福利的年头相对较短。名目繁多的救济券诱使一些人专心致志于钻研救济条款,而且往往能够得逞,结果是一些“福利皇后”,驾着用多种救济券买来的豪华轿车周游各地。
以上这一切弊端,在真正的保险事业中是不大会发生的。保险,从某种意义上也是将财富从幸运者转移到不幸者的一种契约。但它却是公平的,因为参加保险的人认为自己有可能遭遇不幸才自愿去保险的,即使这种可能性没有成为现实,保险人也不会埋怨他支付了保险费。现有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它决不会允许保险条款中有许多漏洞可钻。保险公司又受到同行业的竞争和顾客的精明比较选择。所以虽然以盈利为目的,它也不可能从提高保险费来增加利润,只能在与同行业相仿的保险费(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收入限制下,通过提高其内部效率来盈利,因此它要精打细算,提高办事效率,不会像政府部门那样养一批官僚班子来处理保险业务,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保险公司虽然以图私利为其经营目标,却使全社会在消耗较少财富的条件下达到了目的;而由政府举办的“社会保险”,尽管它不以盈利为目标,却要消耗较多的社会财富来实现同样的目的。
住房、医疗、教育
美国联邦政府在1965年设立了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该部有2万名雇员,每年开支100亿美元以上,此外还有州和地方政府在住房方面花钱。这些钱用来为低收入的家庭建造住房,向中等收入的家庭提供公共住房,以及为租赁私人住房提供房租补贴。
然而住房补贴的计划同样受到官僚主义的损害。由于住房是公家出钱造的,首先是建造的质量缺乏严格的监督,牟取高额利润的建筑商得到了好处,而应该得到帮助的人受到损失,因为政府花在这方面的总预算是一个不变的量。其次,公家出钱造的房子往往缺乏良好的保养,不像私房出租给房客,双方对房屋的维修状态都负有责任。房主不会允许房客无端地破坏房屋,房客也不会同意房主该维修的地方不维修。公家的房子情况就不同,虽然也有许多规定防止房屋的过早损坏,但这些规定可能被遵守也可能不被遵守。事实上许多公共住房工程完工之后不到几年就损坏得不能住人,有门路的人相继搬出去,留下来的空房子成了贫民窟,甚至变成吸毒和犯罪的场所,于是房子更加破损得像“发生过巷战的地方”。
与住房计划有联系的是城市复兴计划,它规定政府出钱征用需要重建的地段,然后多半以人为的低价供私人开发者利用。显然,得到好处的首先是得到低价地皮的房地产经营者。而那些需要重建的拆迁地段往往是黑人和低收入人们的聚居处。结果是城市复兴计划拆掉的是黑人住房,重建起来的房屋是供中上等收入的白人居住,也就是加剧了社会上的不公平现象。这与复兴计划的初衷恰好背道而驰。这里的毛病也是出在政府的权力机构介入了经济事务。如果这些有待重建的地段确有复兴的客观条件,会有房地产经营者以合理的地价和拆迁补偿来从事开发。如果能达成开发协议,说明各个有关方面对协议都是满意的。现在的办法固然也使各方满意,但那是借助于国库的支出,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最终倒霉的是一般老百姓。还有一些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与政府部门有密切联系的大学、教会和公共机构,靠着这种城市复兴计划,来改善自己周围的环境。这种靠着权势来取得利益的做法,增加了“计划”所产生的流弊。
医疗照顾是美国花钱很多而群众意见又很大的又一个方面。过去,政府也出钱资助一些医疗保健事业,例如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现役和退伍军人的医疗照顾,当初这笔钱的数字不大,到1960年还不到50亿美元,只占国民收入总额的1%。1965年开始实施了医疗照顾和补助方案,开支迅速增大,1977年己达680亿美元,占国民收入的4.5%。全国的医疗总开支中,经政府的手花出去的钱从1960年只占25%上升到1977年42%。在此期间,固然医疗设施也得到改善并在增加,但费用增加得更快,其结果是医疗的价格上涨了许多。这里起作用的是由于有关机构的官僚主义使浪费增大和医务界的行业垄断,限制了竞争。这样,就把价格抬了上去。
医疗照顾的实质是政府用从纳税人那里征来的税款代病人支付医疗费,因而政府成了医院的主顾。几千年来的行医过程从来是病人作为医生的主顾,因此医生必须对病人负责。现在政府成了医生的主顾,医生就变为对政府负责,病人的痛苦就较少地受到关心。医生首先是要满足政府的各种规定,当然,这些规定的宗旨也在于保护病人,使病人满意。但是,病人是否感到满意只有病人自己最清楚,政府中主管医疗的人决不会像病人那样清楚。可是决定医院经费、医生工资、工作环境的最终是政府官员,是官员们按规定标准检查医疗工作得到的印象如何,病人至多只有间接的发言权。
医疗社会化是从英国学得来的。英国从1965年到1973年的人年间医院工作人员总数增加了28%,行政辅助人员增加了51%,而床位的平均使用率下降了11%,这并非是由于病人减少了,其实英国在这一期间的每时每刻平均有60万人在等待病床。英国政府为了平衡有限的预算和病人巨大需求之间的矛盾,采取了压低医生待遇的办法,结果造成了1983年英国医务人员的大罢工。同时,有办法的医生纷纷逃离英国,每年移居国外的医生相当于英国医学院校毕业生人数的1/3。这就使得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火上加油。事情总要找到它的解决办法,那就是近年来私人诊所、私人健康保险、私人疗养院迅速增加。
可是在美国,事情还不是那么容易地能得到解决。私人医生要开业,必须得到政府颁发的开业许可证,颁发许可证的工作通常由州政府委托给主要由知名医生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由州的立法机关提出批准许可证的具体条件。确实,名医由于具有专门知识,他们最有资格来判定同行中谁具有开业的能力。但由于市场上无情的竞争力量,这些知名医生有意无意地限制开业医生的人数,以保持原来医生的垄断地位。当然,摈弃市场竞争是以牺牲病人的利益为代价的。现在美国医治费用出奇地高与医生的劳动报酬高出一般水平是直接有关的。
尤其糟糕的是这些参与发放开业许可证的知名医生的公正性受到了怀疑。因为能够开业的主要条件之一是“受过正式训练”,而在这些知名学者所在学校和研究单位读过书和做过事的显然应属于“受到正式训练”之列。
美国政府开支中占40%的是社会福利开支。在1953年,把零星的福利措施集中管理,改组了卫生、教育和福利部,当时的预算为20亿美元,不到国防开支的50%。而到25年之后的1978年这三个部的预算达到1600亿美元,为海陆空三军开支的一倍半。这么一大笔钱当然要有一定数量的人经手购买、管理、支付等等事宜,为此,政府雇用了全美就业人员中的1%的人从事与这些福利费用开支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事务。这种福利美国通常称之为“社会保险”,经费来自对现在就业者的征税,用这笔税金支付给老年人和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因主要劳动力死亡减少了收入的家庭。然而它与真正的“保险事业”并不一样。首先前者是国家经办的,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赔钱也不负责任,且有国库作它的后盾。其次,它是强制性的,凡是公民都有纳税的义务,而不问他有无参加保险的愿望,或者说,它把纳税和保险混在一起,成了一种既非纳税又非保险的两不像。第三,在一般的保险事业中参加保险的人从他自己缴的保险费中受益,而美国的社会保险事实上是一种收入的重新分配。原则上它虽然对富人征较高的税,对穷人支付较多的补贴,但由于福利条款中“一刀切”的规定,造成了许多漏洞。为了堵塞漏洞,在基本条款之外又加了许多修正规定,然而修正规定仍具有“一刀切”的性质,于是不得不对修正再作修正。结果是一般老百姓弄不清全部有关纳税的规定,只好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填报税单。最后一个问题是,社会保险是当年的纳税人为当年的保险人支付福利金,它不是本人在年轻时为自己老年时作储蓄性的保险。因此随着人口年龄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改变使得纳税人的负担不断加重,例如1950年每一个领福利津贴的人有17个人为其纳税,到1970年只剩下3个人为其纳税,到下世纪初最多只有两个人为其纳税。所以说,社会保险严格地说并不是真正的保险。
官僚主义的办事原则是按一刀切的条条规定办事,而不是按实际情况办事。纳税和福利的规定无论多么详尽,也总还有空子可钻,因此造成了就通常保险事业的目的而言是很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个人如果在按政府规定保了险的行业工作,他就可以得到津贴;如果恰好在没有保险的行业工作,他就得不到津贴。一个年过65岁的人如果决定去干活,而且其收入水平在中等以上的话,他不但得不到津贴,还要额外纳税——为不愿继续工作的老人支付津贴。又如低收入者的平均寿命一般比高收入者短,这就造成了穷人纳税的年头相对较长,而领取福利的年头相对较短。名目繁多的救济券诱使一些人专心致志于钻研救济条款,而且往往能够得逞,结果是一些“福利皇后”,驾着用多种救济券买来的豪华轿车周游各地。
以上这一切弊端,在真正的保险事业中是不大会发生的。保险,从某种意义上也是将财富从幸运者转移到不幸者的一种契约。但它却是公平的,因为参加保险的人认为自己有可能遭遇不幸才自愿去保险的,即使这种可能性没有成为现实,保险人也不会埋怨他支付了保险费。现有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它决不会允许保险条款中有许多漏洞可钻。保险公司又受到同行业的竞争和顾客的精明比较选择。所以虽然以盈利为目的,它也不可能从提高保险费来增加利润,只能在与同行业相仿的保险费(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收入限制下,通过提高其内部效率来盈利,因此它要精打细算,提高办事效率,不会像政府部门那样养一批官僚班子来处理保险业务,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保险公司虽然以图私利为其经营目标,却使全社会在消耗较少财富的条件下达到了目的;而由政府举办的“社会保险”,尽管它不以盈利为目标,却要消耗较多的社会财富来实现同样的目的。
住房、医疗、教育
美国联邦政府在1965年设立了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该部有2万名雇员,每年开支100亿美元以上,此外还有州和地方政府在住房方面花钱。这些钱用来为低收入的家庭建造住房,向中等收入的家庭提供公共住房,以及为租赁私人住房提供房租补贴。
然而住房补贴的计划同样受到官僚主义的损害。由于住房是公家出钱造的,首先是建造的质量缺乏严格的监督,牟取高额利润的建筑商得到了好处,而应该得到帮助的人受到损失,因为政府花在这方面的总预算是一个不变的量。其次,公家出钱造的房子往往缺乏良好的保养,不像私房出租给房客,双方对房屋的维修状态都负有责任。房主不会允许房客无端地破坏房屋,房客也不会同意房主该维修的地方不维修。公家的房子情况就不同,虽然也有许多规定防止房屋的过早损坏,但这些规定可能被遵守也可能不被遵守。事实上许多公共住房工程完工之后不到几年就损坏得不能住人,有门路的人相继搬出去,留下来的空房子成了贫民窟,甚至变成吸毒和犯罪的场所,于是房子更加破损得像“发生过巷战的地方”。
与住房计划有联系的是城市复兴计划,它规定政府出钱征用需要重建的地段,然后多半以人为的低价供私人开发者利用。显然,得到好处的首先是得到低价地皮的房地产经营者。而那些需要重建的拆迁地段往往是黑人和低收入人们的聚居处。结果是城市复兴计划拆掉的是黑人住房,重建起来的房屋是供中上等收入的白人居住,也就是加剧了社会上的不公平现象。这与复兴计划的初衷恰好背道而驰。这里的毛病也是出在政府的权力机构介入了经济事务。如果这些有待重建的地段确有复兴的客观条件,会有房地产经营者以合理的地价和拆迁补偿来从事开发。如果能达成开发协议,说明各个有关方面对协议都是满意的。现在的办法固然也使各方满意,但那是借助于国库的支出,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最终倒霉的是一般老百姓。还有一些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与政府部门有密切联系的大学、教会和公共机构,靠着这种城市复兴计划,来改善自己周围的环境。这种靠着权势来取得利益的做法,增加了“计划”所产生的流弊。
医疗照顾是美国花钱很多而群众意见又很大的又一个方面。过去,政府也出钱资助一些医疗保健事业,例如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现役和退伍军人的医疗照顾,当初这笔钱的数字不大,到1960年还不到50亿美元,只占国民收入总额的1%。1965年开始实施了医疗照顾和补助方案,开支迅速增大,1977年己达680亿美元,占国民收入的4.5%。全国的医疗总开支中,经政府的手花出去的钱从1960年只占25%上升到1977年42%。在此期间,固然医疗设施也得到改善并在增加,但费用增加得更快,其结果是医疗的价格上涨了许多。这里起作用的是由于有关机构的官僚主义使浪费增大和医务界的行业垄断,限制了竞争。这样,就把价格抬了上去。
医疗照顾的实质是政府用从纳税人那里征来的税款代病人支付医疗费,因而政府成了医院的主顾。几千年来的行医过程从来是病人作为医生的主顾,因此医生必须对病人负责。现在政府成了医生的主顾,医生就变为对政府负责,病人的痛苦就较少地受到关心。医生首先是要满足政府的各种规定,当然,这些规定的宗旨也在于保护病人,使病人满意。但是,病人是否感到满意只有病人自己最清楚,政府中主管医疗的人决不会像病人那样清楚。可是决定医院经费、医生工资、工作环境的最终是政府官员,是官员们按规定标准检查医疗工作得到的印象如何,病人至多只有间接的发言权。
医疗社会化是从英国学得来的。英国从1965年到1973年的人年间医院工作人员总数增加了28%,行政辅助人员增加了51%,而床位的平均使用率下降了11%,这并非是由于病人减少了,其实英国在这一期间的每时每刻平均有60万人在等待病床。英国政府为了平衡有限的预算和病人巨大需求之间的矛盾,采取了压低医生待遇的办法,结果造成了1983年英国医务人员的大罢工。同时,有办法的医生纷纷逃离英国,每年移居国外的医生相当于英国医学院校毕业生人数的1/3。这就使得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火上加油。事情总要找到它的解决办法,那就是近年来私人诊所、私人健康保险、私人疗养院迅速增加。
可是在美国,事情还不是那么容易地能得到解决。私人医生要开业,必须得到政府颁发的开业许可证,颁发许可证的工作通常由州政府委托给主要由知名医生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由州的立法机关提出批准许可证的具体条件。确实,名医由于具有专门知识,他们最有资格来判定同行中谁具有开业的能力。但由于市场上无情的竞争力量,这些知名医生有意无意地限制开业医生的人数,以保持原来医生的垄断地位。当然,摈弃市场竞争是以牺牲病人的利益为代价的。现在美国医治费用出奇地高与医生的劳动报酬高出一般水平是直接有关的。
尤其糟糕的是这些参与发放开业许可证的知名医生的公正性受到了怀疑。因为能够开业的主要条件之一是“受过正式训练”,而在这些知名学者所在学校和研究单位读过书和做过事的显然应属于“受到正式训练”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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