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作者:温瑞安    更新:2021-12-04 01:52
  就算有,也断拔不出来!我箍死你!?
  哈森听到自己的肌骨一齐呻吟的怪响。
  所以他也怪叫起来:
  “你先放手再说!”
  “死士”龇着牙,就像一头绿发猛兽,道:“放手?我们不是在打架么?”
  哈森这回听到自己的骨骼不是在呻吟,而是在惨呼了:
  “打架——总得要放开手才能打呀!”
  “我呸!打架就是打架!我箍住你、箍死你,就是赢了,想骗我放手?你断了气我才放手!”
  老实说,哈森真的觉得自己快断气了。
  ——史斯再不放手,他恐怕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而且,也快连呼息都停顿下来了!
  所以,他挣动得赤脸通红,喘咳不已,嘶声说:
  “我……你……你不公道!”
  “公道?”“死士”狞笑:“公你妈的道!我是中华子弟,龙的传人,打死你就是公道!”
  哈森上气不接下气、断了大半截气的说:“你放下我……再说……你这样箍着我……什么龙……连猪都不如……只算是猪的……传人……!”
  “什么!?”“死士”非常生气,竟真的放了手,吼道:“你敢侮辱我的民族!?”
  他绿发竟然坚指如戟,陡然放手,这一下,反令哈森四肢百骸,周身刺痛,一时酸软无力。根本还不了手。
  “死士”却把哈森拦腰掀起,高举过顶,连转四匝,大吼:“你敢说我是猪的传人……
  我掷死你——!”
  正要扔时,忽觉脑门一热。
  血,直从他高、宽、隆起的鼻梁淌了下来。
  他愣往也。
  他扔不下去。
  他在迅速凉冷。
  他的脚一软。
  跪地。
  趴下。
  倒。
  死。
  哈森也从这真的变成“死士”的“死士”手中“滚”了下来。
  他缓缓的拔出嵌在史斯绿发间的利刃,咕噜着说:
  “什么传人都一样……谁笨……谁就是猪的传人……”
  他抹掉鼻孔淌出来的血,却涂得一脸都是:看来,给史斯这一轮猛箍,受伤显然不轻,能活得下来。已属侥幸了。
  “我已告诉过你……我是有刀子……”
  说着,脚一软,只觉天昏地暗,全身乏力,也趴到地上了。
  他虽辛苦,支撑不住,站立不稳,可是并未真的晕过去了。
  ——许是因为意志力之故吧?
  这时候,是晕不得的。
  他这才倒地,却听“砰”的一声,一人也倒了下来,一个火烧的焦骸,却正好跟他对在一起!一把斧头。却刚好落在他左耳侧边,直嵌人地,差点还要了他的命!
  ——给你选择武器;一是绣花针,一是斧头,你选哪一样?
  当然是斧头。
  ——如果你是武术界的一流高手。你会选那一样?
  自然也是斧头。
  一定是斧头。
  绝对是斧头。
  ——无论是不是高手,都一样。
  这不是武侠电影,也不是武侠小说,俗称:“一寸短。一寸险。”绝对是真话,也是真理:有长而实用的武器,不管怎么说,都比短而不实际的武器趁手多了。
  不管是不是高手,都一样,除非你拿不走斧头。
  有些人所谓的“四两拨千斤”、“以弱胜强”、“以寡击众”,那是真正的高手才能做到的事(而且通常都是在被迫的情势下。要不然,还是以强胜弱、以众敌寡、大石砸死蟹的好)。不信,你我个大块头和小个子比比看,打位老人家和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打打看,找位女性和大汉拼拼看,找一人跟百多人对对看,就知道什么是空话、废话、不着边际的无聊活了。
  借力打力、以虚击卖,谈何容易,非真正高手不能为也。
  一般人加入空手道、路拳道、唐手、西洋拳等武术,多能在短期内(例如六个月至一年间)间便训练出比一般人强悍、能打倒敌手的功夫来。
  同样如果修习一些讲究基本功夫、武德修养的武术,例如国术中一些较源远流长的武艺:太极、形意拳、咏春拳、翻子鹰爪功、大圣劈桂等拳术,就十分讲求基础功夫,可能修个一年半载,仍不一定能将所学的尽应用于自由搏击中。
  所以,一般而言,一个修习传统国术(尤其是注重基本功法的武术)的弟子跟一个“急攻近利”的武术(例如西洋和日、韩的一些考带晋级的武功)的学员相比,同是学了一年,交手比拼,可能前者会不及后者;但长期累月下来,则前者极可能超前,而且还有几个特色,例如:
  一、因为基本功修练深厚,所以一旦练成,功力不易消退,反之,后者就来得容易去得更易。勤习时太过急于求进,一时壮态甚FIT,只要一旦停练一段时间,可能变成肌肉松弛,风湿骨痛,后患无穷,或从此挺了个啤酒肚,判若两人。
  二,国术中讲究阴柔绵长、以柔制刚一脉者,老少咸宜,不像一些运动剧烈的武术,一旦到了年纪,体能退化,已不适合再练,肌骨和心脏都再也受不了这等沉重压力。有些国术,年纪全不成限制,反而是功夫练愈老愈精哩。能够保持健康体魄不消褪。
  三,国术练得高明时。真的可以做到以弱胜强、以柔制刚——虽然所有武术(包括需剧烈运动,讲求实战效果的)的练法入门,可能都并不一致,但到最高境界时却是十分相近,这叫殊途同日,也是同途异路。这跟艺术境界十分近化不同风格的作品,不同媒体的艺术,技法虽未必一样,但到了至高境男时,竟是亦十分一致的。
  骆铃当然没到这种境界了。
  她既不是东方不败,也不是绣花大盗,更不是“天衣有缝。”
  她可没有本领以一支绣花针去对付斧头。
  何况,辜剑的斧头抡起来,十分要命,也十分拼命。
  他是个为毛家四父子卖命的人。
  他要提跟毛氏作对的人的命。
  辜剑的斧头使得十分娴熟,骆铃手上的针,对他而言,那只是绣花的本领。
  他冷晒。
  他立意要斫杀骆铃。
  ——对敌对,他故意把骆铃搅上了,是知道史斯太好色,万一搞不好,会因色丧命。所以这女的就由他来解决。
  辜剑不好色,所以不会“怜香借玉”,下不了手。
  他只好权。
  —一好权之外,他只好赌,好酒,另外一个嗜好,竟然是:
  好杀人!
  就因为他有这些嗜好,就是足以使他这辈子都为毛家的人卖命了。
  ——人,只要有一两个不良嗜好,就够他这辈子忙不完了。
  可能也因而这辈子都完了。
  更何况是:
  好杀人——
  ——这样的嗜好!
  嘿。
  因而,有些人把自己的嗜好变成是工作,或者把自己的事业变作娱乐那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之一。
  ——有什么能比自己一天中每天都要花八小时以上,甚至十数小时不等,要面对要做的都是自己感兴趣的事那么幸运?
  那真要比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还要有幸。可不是吗?
  2、笑死
  骆铃真的以一支针去对付辜剑的斧头!?
  ——她怎么招架得了?
  骆铃根本不招架。
  她抢攻。
  ——如何以一根针去抢攻手执斧钺的人?
  方法,对骆铃而言,十分简单:
  她竟把针含在嘴里。
  这动作,还是当着敌人(辜剑)面前做的。
  这使得身经百战的辜剑十分留意她的樱桃小嘴。
  ——谁都晓得,没有人会在毫无理由全无利益的情形下,大敌当前之际。把一支针含在嘴里,或吞到肚子里去了。
  所以,他在战斗中,颇分心于骆铃那可能夺命的红唇。
  不管伊唇一努,还是嘴儿一噘,甚或只是浮现了一丝笑纹,他都提心吊胆,怕遭暗算。
  这样一来。他虽然对付的是一个女流之辈,但眼前这“女敌”。好像不保有两只手而是三只一般。
  不过,他的留神终究没有白费心机。
  骆铃真的“啐”了一声,那针应声而出,射向辜剑眉心。
  辜剑及时一低首。
  飞针射空。
  连辜剑心里也不禁喝了一声:
  好彩!
  万未料到的是,骆铃一笑,一张口,又自嘴里疾射出一枚白光!
  ——她不是只吞了一口针入嘴里的吗!?
  ——怎么竟会有……!?
  辜剑已来不及细想,一惊之际,已下意识的用板斧一格。
  “叮”!
  针射在斧面上!
  反弹。
  落地。
  这千钧一发、电光石火的一针,竟给辜剑及时格飞。
  辜剑正自庆幸,不料,他忙得挡格飞针之时,骆铃已把他一板一扭,整个人离了地,飞进了余烬未熄的火场!
  他顾得了飞针,却给骆铃的近身擒拿、揉身柔术掷成了断线纸鸢。
  他落身火蔗田里:幸好,火头多已熄,他也给灼得呜哗惨叫,打滚挣扎不已。
  要不是骆铃及时把他揪出了火圈,并大力的掷落湿地上,他可能就此葬身上这火神恣肆的余烬里。
  他给重重的扔在地上,斧头也脱手飞出,却差点没斫着了正栽倒在地的哈森。
  哈森这才知道:
  别看这女子一副娇生惯养来儿,好像只会笑会闹,这一番出手,轻描淡写,辜剑人烧得焦头裂额;自己好不容易才收拾了个史斯,但也几乎已跟死去的老爸打了个招呼,肋骨大概也扭成了S型,胃痛肺痛不久后只怕大肠小肠都得要叫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