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作者:梁羽生 更新:2021-12-03 17:54
其实,这也不是你们的过错。我能够为你们尽一点力,我很高兴。只要你明白我的心事。”
屠凤道:“我明白的。”握着龙刚的手说道:“二师哥,我会感激你一辈子。你有什么未了之事要交代么?”
龙刚道:“你不要恨你哥哥,但却要提防他。我死了之后,请你把我的骨灰带回去,我不愿意埋骨异乡。师妹,你放心,石师弟会回到你的身边的。”说到后面两句,声音已是弱不可闻,屠凤把耳朵凑到他的唇边才听得清楚。
屠凤感到他的嘴唇冰冷,一触他的鼻端已是没有了气息。屠凤缓缓地把龙刚的尸体放了下来,挥一挥手,示意李、杨二人走开。李思南和杨婉不知道他们的隐情,想劝慰她也无从劝起。
屠凤倒没有号陶大哭,只见她咬着嘴唇,探手入暗器囊中,突然把手一扬,一颗小小的弹子打了出来,碰着龙刚的尸体,“波”的一声,弹子裂开,火光喷出,转眼间身体已是着火焚烧,化为灰烬!原来这是屠家独门暗器之一,名为“火龙珠”,是用猛烈易燃的药剂混和了硫磺粉制成,能发烈焰,露风即燃。
杨婉吓了一跳,转过了头,不敢观看。当时汉人的风俗习惯,死人是必定土葬的,火葬之事,杨婉还从未见过。但屠凤却似并不在乎火葬她的师兄。
屠凤这才把那封信拆开了,含着泪看了一遍自言自语地叹口气道:“二师哥,可怜你担了虚名,我是对不起你了。”
烈焰熊熊之中,龙刚的尸体化为灰烬。待到火光媳灭,屠凤腾出了暗器囊,装了龙刚的骨灰,挂在马旁,跨上马背。
李思南道:“屠女侠,你走了么?你爹爹的两个手下宋铁轮、柳三娘夫妇现在蒙古。”
屠凤道:“多谢你给我报讯,不过,我们不准备到蒙古去了。对啦,有一件事我应该告诉你。”说至此处,突然停了下来,望了一望杨婉。
李思南猜想得到她要说些什么,心头“卜卜”乱跳,心念未已。果然便听得屠凤说道:“孟明霞在我那儿,离此不远。你若是想要见她,可以和我一道去。”
李思南虽然和杨婉订了婚,但对孟明霞总还是有着知己之感,也是一直未能忘怀她的。但此际,屠凤突然邀他去见孟明霞,却是叫他为难了。
一来因为屠凤并没邀请杨婉,李思南怎能抛下杨婉,独自去会孟明霞?二来李思南又已经订了婚,他暗自思量,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与孟明霞也是“相见争如不见”的了。当然,他见了孟明霞,可以解释有关于他父亲的误会。但即使他不亲自解释,屠凤也会和她说及他救龙刚之事的,只凭这件事情,就可以证明他没有辜负孟明霞的期望了。难道孟明霞还会不相信他是好人吗?何况她们将来见了宋铁轮夫妇,真相也定能大白。
“红颜知己长相忆,不落言诠亦大佳。孟明霞是女中英杰,我和她也算得是君子之交。君子之交淡如水,本来就不必用言语表达出来。我又何须多此一行。”李思南心想。
屠凤不知李思南心情的紊乱,见他讷讷不语,很是不耐烦,心里想道:“这个人怎的如此婆婆妈妈?”禁不住双眉微蹙,说道:“你怎么样,究竟是去也不去?”
李思南面上一红,说道:“我们急于回国,留在这里,也帮不了你们什么忙。还是请你在孟姑娘面前,代我道个歉吧。”
履凤大不高兴,说道:“并不是孟姐姐要见你,是我因为知道你们相识,所以才问你要不要见她的。你既然不要去,那就算了。有什么道歉不道歉的?我爹爹的仇,我自己会报,当然也用不着你来帮忙!”说罢,“唰”的虚打一鞭,胯下的桃花马展开四蹄,绝尘而去。
李思南吃她一顿排揎,满面通红,强笑说道:“我固然是不会说话,这位屠姑娘的脾气也是真难伺候。”
杨婉笑道:“她爹爹号称冀北人魔屠百城,大魔头的女儿嘛,脾气当然是不和常人一样的了。不过,好在你又不必做她的丈夫,她难于伺候也罢,容易伺候也罢,你也用不着担心的了。好啦,天已大亮,咱们也该走了。”
李思南笑道:“我又说错话了,好,走吧。”
两人并辔同行,杨婉久久不语。李思南搭讪道:“真想不到龙刚是给他的师兄杀的,却不知是何缘故?”
杨婉道:“屠百城的儿女和门下弟子,少不免都带着一点邪气。他们的门户纠纷,咱们不必理会。”
李思南笑道:“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谁要去理会他们的事情。不过,屠百城虽然是有魔头之称,倒也不是邪派人物。”
杨婉道:“我知道金国的贪官丧在他手里的不少。但他喜怒随心,出手狠辣,和正派的侠义人物,究竟也还不是完全一样。”
李思南知道杨婉怀有心事,但他不愿挑起话题,只好找些不痛不痒的闲话来说。
杨婉终于忍耐不住,说道:“南哥,你为什么不去。”
李思南道:“你是说……”杨婉笑道:“你还装什么糊涂?我说的当然是那位孟姑娘。人家对你念念不忘,难道你就把她忘了?”说话虽然带笑,笑得不是很自然。
李思南面上一红,苦笑道:“婉妹,你心上的结还没解开?难道当真要我掏心出来?”
杨婉啐了一口说道:“你把我看作什么人?我是醋娘子么?孟明霞与你相识在前,于你又有救命之恩,你去看她,难道不该?”
李思南道:“不是不该。但你别忘了,咱们还是刚刚摆脱追兵,尚未脱出险境,我撇下你,又怎能放心?”
这几句话说得十分诚恳,杨婉心里虽然仍有几分酸溜溜的味道,却也不经受了他的感动,低下了头,说道:“南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的缘故不去看她,但我也知道你是想见她的。我不愿意你留有遗憾,更不愿意给你那位孟姑娘误会,以为是我气量狭窄,不许你去,对啦,屠凤刚才曾说她们所在之处离此不远,不如你就去找她。我可以在一个约定的地方等你。”
李思南道:“只要咱们的心里没有芥蒂,旁人的闲话算得了什么?不错,我是欠了孟明霞的思情,应该向她道谢。但这却不是什么必须立刻去办的大事。彼此都是江湖儿女,同道中人,想来孟明霞也不会怪我失礼的。再说友情固然紧要,总比不上夫妇之情。婉妹,我累你一路陪我担惊受险,但盼和你早点回到家乡我才能放得下心,嗯,咱们还是快点赶路吧。”
杨婉眼中含着泪水,笑道:“我不过问你一句,你说了一大车子的话。好啦,不去就不去,也不用多解释了。你对我好,我心里明白,难道我还不相信你吗?”
话虽如此,但要说杨婉心里毫无芥蒂,却还未能。不错,她是信得过李思南,但她也隐隐感觉得到,李思南对孟明霞那段感情,即使没混有杂念,但却也未能做到“君子坦荡荡”的胸怀。“要不是他还有一点儿心病,他就不必回避孟明霞了。”杨婉心想。
李思南倒是有点害怕在路上碰见孟明霞,于是一路纵马疾驰,杨婉跟他不上,笑道:“跑这样快干吗?你不去看她,难道怕她追来看你?嗯,南哥,我倒是替你有点可惜,孟姑娘就在附近,你一阵快马路过去,把她甩在脑后,以后可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面了。难道你就没有‘咫尺天涯’之感么?”
李思南苦笑道:“婉妹,你又来了。”杨婉笑道:“和你说笑的,你着急什么?走吧,但却不必快马加鞭了。”
李思南虽然决定了不去与孟明霞相会,但却也是给杨婉说中了心事,蓦地想起小时候读过的一首诗:“人生到处知何似?知是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记东西?”想起杨婉说的“咫尺天涯”四字,不觉一片惘然。
李思南在这里怅怅惘惘,另一条路上,屠凤也正在为着友谊与爱情而感伤。
胯下马儿飞跑,心中旧事重翻。记忆跑得很远,比马快得多了。它跑过了万水千山,跑过了十几年岁月,回到了屠凤的儿时,回到了屠凤的故园。
屠凤清楚记得,二师兄龙刚是她七岁那年来的,三师兄石璞是她九岁那年来的,他们三人自小就在一起游玩、练武,形影不离。两个师兄对她都很好,她对两个师兄也是一样。但在渐渐长大之后,在她的小小心灵之中,对三师兄的感觉就好似有些不同了。
龙刚年纪比她大七岁,石璞则仅仅比她大两岁,两个年纪比较接近,大家同在一起游玩的时候,她和石璞不知不觉地也似乎亲近一些,但争吵却也较多。她和二师兄龙刚却是从未吵过嘴的。龙刚好像她的长兄一样,总是让着她。
两个师兄对她都很好,她的亲哥哥反而是和她合不来。她的哥哥名叫屠龙,与龙刚同年,自小跟随父亲,比龙刚早几年练成武功,人又聪明能干,因此在十八岁那年便开始出道了。
屠龙出道得早,在他的妹妹还在和两个师兄练武的时候,他已经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头,交结了许多朋友。他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有几个作风很不正派,他曾经带过他的一些朋友回家,屠凤瞧着就不顺眼。屠龙一向也不理睬妹妹。
因此在屠凤的心里,倒似乎觉得龙刚更像她的长兄。至于石璞,有时候她觉得他像哥哥,处处照料她;有时候又觉他像弟弟,还需要她的爱护。这份奇特的感情,后来待她懂得人事之后想起来,也还是觉得莫名其妙。
屠龙的父亲屠百城很以儿子的滥交为虑,但一来儿子已经长大,二来屠百城也是经常不在家的,只好由他去了。
屠凤道:“我明白的。”握着龙刚的手说道:“二师哥,我会感激你一辈子。你有什么未了之事要交代么?”
龙刚道:“你不要恨你哥哥,但却要提防他。我死了之后,请你把我的骨灰带回去,我不愿意埋骨异乡。师妹,你放心,石师弟会回到你的身边的。”说到后面两句,声音已是弱不可闻,屠凤把耳朵凑到他的唇边才听得清楚。
屠凤感到他的嘴唇冰冷,一触他的鼻端已是没有了气息。屠凤缓缓地把龙刚的尸体放了下来,挥一挥手,示意李、杨二人走开。李思南和杨婉不知道他们的隐情,想劝慰她也无从劝起。
屠凤倒没有号陶大哭,只见她咬着嘴唇,探手入暗器囊中,突然把手一扬,一颗小小的弹子打了出来,碰着龙刚的尸体,“波”的一声,弹子裂开,火光喷出,转眼间身体已是着火焚烧,化为灰烬!原来这是屠家独门暗器之一,名为“火龙珠”,是用猛烈易燃的药剂混和了硫磺粉制成,能发烈焰,露风即燃。
杨婉吓了一跳,转过了头,不敢观看。当时汉人的风俗习惯,死人是必定土葬的,火葬之事,杨婉还从未见过。但屠凤却似并不在乎火葬她的师兄。
屠凤这才把那封信拆开了,含着泪看了一遍自言自语地叹口气道:“二师哥,可怜你担了虚名,我是对不起你了。”
烈焰熊熊之中,龙刚的尸体化为灰烬。待到火光媳灭,屠凤腾出了暗器囊,装了龙刚的骨灰,挂在马旁,跨上马背。
李思南道:“屠女侠,你走了么?你爹爹的两个手下宋铁轮、柳三娘夫妇现在蒙古。”
屠凤道:“多谢你给我报讯,不过,我们不准备到蒙古去了。对啦,有一件事我应该告诉你。”说至此处,突然停了下来,望了一望杨婉。
李思南猜想得到她要说些什么,心头“卜卜”乱跳,心念未已。果然便听得屠凤说道:“孟明霞在我那儿,离此不远。你若是想要见她,可以和我一道去。”
李思南虽然和杨婉订了婚,但对孟明霞总还是有着知己之感,也是一直未能忘怀她的。但此际,屠凤突然邀他去见孟明霞,却是叫他为难了。
一来因为屠凤并没邀请杨婉,李思南怎能抛下杨婉,独自去会孟明霞?二来李思南又已经订了婚,他暗自思量,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与孟明霞也是“相见争如不见”的了。当然,他见了孟明霞,可以解释有关于他父亲的误会。但即使他不亲自解释,屠凤也会和她说及他救龙刚之事的,只凭这件事情,就可以证明他没有辜负孟明霞的期望了。难道孟明霞还会不相信他是好人吗?何况她们将来见了宋铁轮夫妇,真相也定能大白。
“红颜知己长相忆,不落言诠亦大佳。孟明霞是女中英杰,我和她也算得是君子之交。君子之交淡如水,本来就不必用言语表达出来。我又何须多此一行。”李思南心想。
屠凤不知李思南心情的紊乱,见他讷讷不语,很是不耐烦,心里想道:“这个人怎的如此婆婆妈妈?”禁不住双眉微蹙,说道:“你怎么样,究竟是去也不去?”
李思南面上一红,说道:“我们急于回国,留在这里,也帮不了你们什么忙。还是请你在孟姑娘面前,代我道个歉吧。”
履凤大不高兴,说道:“并不是孟姐姐要见你,是我因为知道你们相识,所以才问你要不要见她的。你既然不要去,那就算了。有什么道歉不道歉的?我爹爹的仇,我自己会报,当然也用不着你来帮忙!”说罢,“唰”的虚打一鞭,胯下的桃花马展开四蹄,绝尘而去。
李思南吃她一顿排揎,满面通红,强笑说道:“我固然是不会说话,这位屠姑娘的脾气也是真难伺候。”
杨婉笑道:“她爹爹号称冀北人魔屠百城,大魔头的女儿嘛,脾气当然是不和常人一样的了。不过,好在你又不必做她的丈夫,她难于伺候也罢,容易伺候也罢,你也用不着担心的了。好啦,天已大亮,咱们也该走了。”
李思南笑道:“我又说错话了,好,走吧。”
两人并辔同行,杨婉久久不语。李思南搭讪道:“真想不到龙刚是给他的师兄杀的,却不知是何缘故?”
杨婉道:“屠百城的儿女和门下弟子,少不免都带着一点邪气。他们的门户纠纷,咱们不必理会。”
李思南笑道:“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谁要去理会他们的事情。不过,屠百城虽然是有魔头之称,倒也不是邪派人物。”
杨婉道:“我知道金国的贪官丧在他手里的不少。但他喜怒随心,出手狠辣,和正派的侠义人物,究竟也还不是完全一样。”
李思南知道杨婉怀有心事,但他不愿挑起话题,只好找些不痛不痒的闲话来说。
杨婉终于忍耐不住,说道:“南哥,你为什么不去。”
李思南道:“你是说……”杨婉笑道:“你还装什么糊涂?我说的当然是那位孟姑娘。人家对你念念不忘,难道你就把她忘了?”说话虽然带笑,笑得不是很自然。
李思南面上一红,苦笑道:“婉妹,你心上的结还没解开?难道当真要我掏心出来?”
杨婉啐了一口说道:“你把我看作什么人?我是醋娘子么?孟明霞与你相识在前,于你又有救命之恩,你去看她,难道不该?”
李思南道:“不是不该。但你别忘了,咱们还是刚刚摆脱追兵,尚未脱出险境,我撇下你,又怎能放心?”
这几句话说得十分诚恳,杨婉心里虽然仍有几分酸溜溜的味道,却也不经受了他的感动,低下了头,说道:“南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的缘故不去看她,但我也知道你是想见她的。我不愿意你留有遗憾,更不愿意给你那位孟姑娘误会,以为是我气量狭窄,不许你去,对啦,屠凤刚才曾说她们所在之处离此不远,不如你就去找她。我可以在一个约定的地方等你。”
李思南道:“只要咱们的心里没有芥蒂,旁人的闲话算得了什么?不错,我是欠了孟明霞的思情,应该向她道谢。但这却不是什么必须立刻去办的大事。彼此都是江湖儿女,同道中人,想来孟明霞也不会怪我失礼的。再说友情固然紧要,总比不上夫妇之情。婉妹,我累你一路陪我担惊受险,但盼和你早点回到家乡我才能放得下心,嗯,咱们还是快点赶路吧。”
杨婉眼中含着泪水,笑道:“我不过问你一句,你说了一大车子的话。好啦,不去就不去,也不用多解释了。你对我好,我心里明白,难道我还不相信你吗?”
话虽如此,但要说杨婉心里毫无芥蒂,却还未能。不错,她是信得过李思南,但她也隐隐感觉得到,李思南对孟明霞那段感情,即使没混有杂念,但却也未能做到“君子坦荡荡”的胸怀。“要不是他还有一点儿心病,他就不必回避孟明霞了。”杨婉心想。
李思南倒是有点害怕在路上碰见孟明霞,于是一路纵马疾驰,杨婉跟他不上,笑道:“跑这样快干吗?你不去看她,难道怕她追来看你?嗯,南哥,我倒是替你有点可惜,孟姑娘就在附近,你一阵快马路过去,把她甩在脑后,以后可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面了。难道你就没有‘咫尺天涯’之感么?”
李思南苦笑道:“婉妹,你又来了。”杨婉笑道:“和你说笑的,你着急什么?走吧,但却不必快马加鞭了。”
李思南虽然决定了不去与孟明霞相会,但却也是给杨婉说中了心事,蓦地想起小时候读过的一首诗:“人生到处知何似?知是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记东西?”想起杨婉说的“咫尺天涯”四字,不觉一片惘然。
李思南在这里怅怅惘惘,另一条路上,屠凤也正在为着友谊与爱情而感伤。
胯下马儿飞跑,心中旧事重翻。记忆跑得很远,比马快得多了。它跑过了万水千山,跑过了十几年岁月,回到了屠凤的儿时,回到了屠凤的故园。
屠凤清楚记得,二师兄龙刚是她七岁那年来的,三师兄石璞是她九岁那年来的,他们三人自小就在一起游玩、练武,形影不离。两个师兄对她都很好,她对两个师兄也是一样。但在渐渐长大之后,在她的小小心灵之中,对三师兄的感觉就好似有些不同了。
龙刚年纪比她大七岁,石璞则仅仅比她大两岁,两个年纪比较接近,大家同在一起游玩的时候,她和石璞不知不觉地也似乎亲近一些,但争吵却也较多。她和二师兄龙刚却是从未吵过嘴的。龙刚好像她的长兄一样,总是让着她。
两个师兄对她都很好,她的亲哥哥反而是和她合不来。她的哥哥名叫屠龙,与龙刚同年,自小跟随父亲,比龙刚早几年练成武功,人又聪明能干,因此在十八岁那年便开始出道了。
屠龙出道得早,在他的妹妹还在和两个师兄练武的时候,他已经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头,交结了许多朋友。他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有几个作风很不正派,他曾经带过他的一些朋友回家,屠凤瞧着就不顺眼。屠龙一向也不理睬妹妹。
因此在屠凤的心里,倒似乎觉得龙刚更像她的长兄。至于石璞,有时候她觉得他像哥哥,处处照料她;有时候又觉他像弟弟,还需要她的爱护。这份奇特的感情,后来待她懂得人事之后想起来,也还是觉得莫名其妙。
屠龙的父亲屠百城很以儿子的滥交为虑,但一来儿子已经长大,二来屠百城也是经常不在家的,只好由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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