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者:梁羽生 更新:2021-12-03 17:54
《瀚海雄风》
作者: 梁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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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回 单骑一剑江湖客 万里西风瀚海沙
紫塞黄云望眼遮,征鞑未解又天涯,可堪绿鬓斗霜华。
剩水残山思故国,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犹在莫兴嗟。
——调寄浣溪沙
漠漠黄沙,骄阳似火。这正是蒙古库里戈壁上最炎热的季节,七月里的某一天的中午时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过气来,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静止了,看不到什么有生命的东西,只偶尔可以看见沙石堆中绽出的几根野草。可是就连这沙漠中生命力最坚韧的野草,也已经桔萎焦黄,纵有风来,它也不会迎风起舞了。
没有静止的只有流沙。一阵狂风过后,流沙四散,俨若惊涛。沙跟着风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过一样。风沙起处,阳光也染成了一片黄。黄沙漫天的迷离烟雾之中,略略带着一些淡紫的轻蓝色,使人远远望去,总好像那遥远的地方是一个浩瀚的美丽的海洋一样。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儿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这真是天地间罕有的奇观,只有在大戈壁才能见着的奇景。
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当真是一切都静止了吗?在这七月里的中午时候。
不,这只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却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还有一个人。他是一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粗豪少年,骑着一匹马,正在库里戈壁上冒着风沙前行。
这少年从来没有过在沙漠旅行的经验,此际他正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心里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说是:‘积河成旱,状如惊涛。遇风则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点不错。”这少年人是从中原来的,他曾经为了这次深入漠北的万里壮游做过一些准备功夫,读过一些有关沙漠的游记,学过蒙古的语言。看过许多有关蒙古各个部落的风土人情的记述。但如今身历其境,他只觉得书上所描写的远不及他所见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惊心!
这少年只是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却无心欣赏这眼前的奇景,在这样炎热的阳光底下,他的整个身体就像一块块要溶化的羊脂,他骑的一匹千中选一的国外良驹,也在口吐白沫,几乎走不动了。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带的干粮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这少年在黄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热风,只觉身体就似要着火焚烧似的,十分难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壶里的水,已是只剩下薄薄的一圈了。这个大沙漠不知何时方能走出,他苦笑一声,只好又把壶盖盖上。
这少年苦笑一声,心里想道:“人生际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为是要到江南去的,谁知却到了漠北来!”
原来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东武城人氏,这次他到蒙古来,乃是奉了母命来寻访他父亲的。
山东武城早已沦陷在金国的统治之下百有余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李思南本来是将门之后,他的曾祖曾在韩世忠手下当过一个中级军官,宋室南迁之际,没有随行,从此便以务农为生。到了他的父亲李希浩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农户,已是没有多大分别。李家的家传武艺,也因数代务农,逐渐失传,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只是会一些寻常的弓马,谈不到有什么武功了。所幸他知书识字,在乡下开了一间私塾,务农而兼教学,勉强也还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宁宗开禧二年,公元一二0六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为“成吉思汗”,兴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掳去作夫子。这次战争,因蒙古有事于西夏而移兵西向,全国得以苟安,但金国的战争结束了,李希浩却没有得到释放,推想可能是蒙方缺乏人力把民夫都带回去了。
李希浩被掳之时,李思南只有三岁,他的这个名字,是他父亲取的。宋室南迁,中原父老,遥盼彼旗,百年来仍是在异族统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国,是以把儿子名为“思南”。
七岁那年,李思南有了一个奇遇。他父亲童年时代的一个好友在少林寺学技,此时已经成为一个名满江湖的大侠,回到故乡,访寻旧友,得知李希浩的不幸遭遇,不胜叹息。他见李思南聪明伶俐,遂收了这个故人之子做了他的第二个弟子。
匆匆十载之后,李思南已是学成出师,他记着父亲命名之意,准备待母亲百年之后,便即投奔江南。居家数年之中,他与抗金志士也常有来往。
到了今年春天,有一个当年与他父亲同被俘往蒙古的民夫逃了回来,据说他在七八年前见过他的父亲,后来就不知消息了。
李思南的母亲年纪已老,日夕思念丈夫,因此就要李思南到蒙古寻父。她怎想得到李思南尚未得知父亲的下落,就已被困在这沙漠之中。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润湿那快要冒烟的喉咙,极力忍受着口渴的焦渴,此里想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得继续前行!”
好在这时狂风已过,流沙渐渐静止,虽然仍是骄阳似火,大地则已恢复晴明,呼吸也没有那么艰难了。
李思南簇马缓缓而行,只盼在这沙漠上出现奇迹,发现绿洲。不料绿洲未曾发现,却先发现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风“搬开”了一个沙丘之后,所暴露出来的一堆白骨。因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还未曾给狂风吹得东零西散,排列得虽然凌乱无章,大体还可以看得出是两具尸体。两个破碎了的头颅上还覆盖着浓密的黑发。看来这两具尸体生前应该是中年汉子。而且是死了还没多久的,所以头发都未脱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缘故。沙漠中的兀鹰是喜食腐肉的,这两个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给兀鹰啄食尽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个支撑不住,倒了下来,便将变成这样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触目惊心,忽听得极为刺耳的“嘎嘎”叫声,抬头一看,头顶覆盖着一片“黑云”,却原来是一只硕大无比的兀鹰,两只翅膀张开来足有一丈多长!他刚刚看到被兀鹰啄尽皮肉的白骨,这只食人的兀鹰就来到了!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难道你也敢食我?”只见那只兀鹰从他头顶掠过,向他前面的一个沙丘俯冲下去。
李思南眼光一瞥,已经发现那里有一个人!脸朝下的俯卧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还是活人。但四肢无缺,纵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李思南这才知道,兀鹰是要去啄食那个人的。
李思南大怒,张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过去。弓如霹雳,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鹰的巨爪将要抓着那人之时,射个正着!
李思南虽然甚为疲累,毕竟是个具有内家真力的武功高手,这一箭的劲道非比寻常,那只磨盘大的兀鹰吃了他这一箭,痛得难当,不敢停留,带着箭就飞走了。
李思南跳下马来,过去察看,把那人翻转过来,只见头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思南叹了口气,心道:“费了偌大气力,不料救的却是个死人。想必这人一死,就遇上风沙将他掩埋,幸免做了兀鹰口中的食物。但这人是什么人呢?”
这人的腰间悬有一个草囊,李思南心里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么遗物,要是能够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里人氏,将来回去给他的家人报个讯也好。”于是便搜查这人的草囊。
李思南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一看,不觉大吃一惊。原来囊中所有,只是三支金镖,黄金所打的飞镖,在江湖上极为少见,镖的形状也很奇怪,那是尖端开叉的蛇形的飞镖。
但这还不足以令李思南吃惊,使得他吃惊的是:这三支金镖拿到手中,便闻到一股腥味。李思南立即知道,这是毒镖!毒镖也还不足为奇,但再仔细看时,镖身上还刻有图案的,这一特殊的标志可使得李思南大大吃惊了。
镖上刻着的是龙形图案,具体而微,昂头舞爪,十分生动。李思南心中闪过了三个字:“毒龙镖”!
毒龙镖的主人是个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独脚大盗,名叫屠百城,人称“冀北人魔”!单单看他的姓名绰号,可能会以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其实他平生杀人虽多,却并非滥杀无辜,他杀的多是金国的贪官污吏,尤其喜欢杀残害百姓的金国带兵的军官,某一年曾在山东的七个中小城市,杀了金国的四十八名军官,其中有十四名还是守备和总兵级的高级军官。
金国的官府中人闻其名而丧胆,他本来另有名字的,因他姓屠,在那年连杀七城的军官之后,就有人叫他做屠百城,从此他也自称屠百城了,当时他并曾有豪语说:“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给我取了新名,我必定不负朋友的期望,要屠它百城的金虏方算称心。”至于“冀北人魔”则是金国的武土给他所起的绰号。
李思南不知他究竟屠了几城,不过想来总还不满百城之数,如今却已埋骨沙丘!
李思南对屠百城只是闻其名而未见过面的,不过他曾听师父详细说过其人其事,还特别提到屠百城所用的独门暗器——毒龙镖。这是分量最重而又见血封喉的毒镖,只要给他打着一镖,武功多好,也是必死无疑。
作者: 梁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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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回 单骑一剑江湖客 万里西风瀚海沙
紫塞黄云望眼遮,征鞑未解又天涯,可堪绿鬓斗霜华。
剩水残山思故国,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犹在莫兴嗟。
——调寄浣溪沙
漠漠黄沙,骄阳似火。这正是蒙古库里戈壁上最炎热的季节,七月里的某一天的中午时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过气来,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静止了,看不到什么有生命的东西,只偶尔可以看见沙石堆中绽出的几根野草。可是就连这沙漠中生命力最坚韧的野草,也已经桔萎焦黄,纵有风来,它也不会迎风起舞了。
没有静止的只有流沙。一阵狂风过后,流沙四散,俨若惊涛。沙跟着风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过一样。风沙起处,阳光也染成了一片黄。黄沙漫天的迷离烟雾之中,略略带着一些淡紫的轻蓝色,使人远远望去,总好像那遥远的地方是一个浩瀚的美丽的海洋一样。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儿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这真是天地间罕有的奇观,只有在大戈壁才能见着的奇景。
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当真是一切都静止了吗?在这七月里的中午时候。
不,这只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却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还有一个人。他是一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粗豪少年,骑着一匹马,正在库里戈壁上冒着风沙前行。
这少年从来没有过在沙漠旅行的经验,此际他正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心里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说是:‘积河成旱,状如惊涛。遇风则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点不错。”这少年人是从中原来的,他曾经为了这次深入漠北的万里壮游做过一些准备功夫,读过一些有关沙漠的游记,学过蒙古的语言。看过许多有关蒙古各个部落的风土人情的记述。但如今身历其境,他只觉得书上所描写的远不及他所见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惊心!
这少年只是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却无心欣赏这眼前的奇景,在这样炎热的阳光底下,他的整个身体就像一块块要溶化的羊脂,他骑的一匹千中选一的国外良驹,也在口吐白沫,几乎走不动了。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带的干粮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这少年在黄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热风,只觉身体就似要着火焚烧似的,十分难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壶里的水,已是只剩下薄薄的一圈了。这个大沙漠不知何时方能走出,他苦笑一声,只好又把壶盖盖上。
这少年苦笑一声,心里想道:“人生际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为是要到江南去的,谁知却到了漠北来!”
原来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东武城人氏,这次他到蒙古来,乃是奉了母命来寻访他父亲的。
山东武城早已沦陷在金国的统治之下百有余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李思南本来是将门之后,他的曾祖曾在韩世忠手下当过一个中级军官,宋室南迁之际,没有随行,从此便以务农为生。到了他的父亲李希浩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农户,已是没有多大分别。李家的家传武艺,也因数代务农,逐渐失传,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只是会一些寻常的弓马,谈不到有什么武功了。所幸他知书识字,在乡下开了一间私塾,务农而兼教学,勉强也还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宁宗开禧二年,公元一二0六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为“成吉思汗”,兴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掳去作夫子。这次战争,因蒙古有事于西夏而移兵西向,全国得以苟安,但金国的战争结束了,李希浩却没有得到释放,推想可能是蒙方缺乏人力把民夫都带回去了。
李希浩被掳之时,李思南只有三岁,他的这个名字,是他父亲取的。宋室南迁,中原父老,遥盼彼旗,百年来仍是在异族统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国,是以把儿子名为“思南”。
七岁那年,李思南有了一个奇遇。他父亲童年时代的一个好友在少林寺学技,此时已经成为一个名满江湖的大侠,回到故乡,访寻旧友,得知李希浩的不幸遭遇,不胜叹息。他见李思南聪明伶俐,遂收了这个故人之子做了他的第二个弟子。
匆匆十载之后,李思南已是学成出师,他记着父亲命名之意,准备待母亲百年之后,便即投奔江南。居家数年之中,他与抗金志士也常有来往。
到了今年春天,有一个当年与他父亲同被俘往蒙古的民夫逃了回来,据说他在七八年前见过他的父亲,后来就不知消息了。
李思南的母亲年纪已老,日夕思念丈夫,因此就要李思南到蒙古寻父。她怎想得到李思南尚未得知父亲的下落,就已被困在这沙漠之中。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润湿那快要冒烟的喉咙,极力忍受着口渴的焦渴,此里想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得继续前行!”
好在这时狂风已过,流沙渐渐静止,虽然仍是骄阳似火,大地则已恢复晴明,呼吸也没有那么艰难了。
李思南簇马缓缓而行,只盼在这沙漠上出现奇迹,发现绿洲。不料绿洲未曾发现,却先发现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风“搬开”了一个沙丘之后,所暴露出来的一堆白骨。因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还未曾给狂风吹得东零西散,排列得虽然凌乱无章,大体还可以看得出是两具尸体。两个破碎了的头颅上还覆盖着浓密的黑发。看来这两具尸体生前应该是中年汉子。而且是死了还没多久的,所以头发都未脱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缘故。沙漠中的兀鹰是喜食腐肉的,这两个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给兀鹰啄食尽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个支撑不住,倒了下来,便将变成这样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触目惊心,忽听得极为刺耳的“嘎嘎”叫声,抬头一看,头顶覆盖着一片“黑云”,却原来是一只硕大无比的兀鹰,两只翅膀张开来足有一丈多长!他刚刚看到被兀鹰啄尽皮肉的白骨,这只食人的兀鹰就来到了!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难道你也敢食我?”只见那只兀鹰从他头顶掠过,向他前面的一个沙丘俯冲下去。
李思南眼光一瞥,已经发现那里有一个人!脸朝下的俯卧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还是活人。但四肢无缺,纵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李思南这才知道,兀鹰是要去啄食那个人的。
李思南大怒,张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过去。弓如霹雳,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鹰的巨爪将要抓着那人之时,射个正着!
李思南虽然甚为疲累,毕竟是个具有内家真力的武功高手,这一箭的劲道非比寻常,那只磨盘大的兀鹰吃了他这一箭,痛得难当,不敢停留,带着箭就飞走了。
李思南跳下马来,过去察看,把那人翻转过来,只见头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思南叹了口气,心道:“费了偌大气力,不料救的却是个死人。想必这人一死,就遇上风沙将他掩埋,幸免做了兀鹰口中的食物。但这人是什么人呢?”
这人的腰间悬有一个草囊,李思南心里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么遗物,要是能够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里人氏,将来回去给他的家人报个讯也好。”于是便搜查这人的草囊。
李思南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一看,不觉大吃一惊。原来囊中所有,只是三支金镖,黄金所打的飞镖,在江湖上极为少见,镖的形状也很奇怪,那是尖端开叉的蛇形的飞镖。
但这还不足以令李思南吃惊,使得他吃惊的是:这三支金镖拿到手中,便闻到一股腥味。李思南立即知道,这是毒镖!毒镖也还不足为奇,但再仔细看时,镖身上还刻有图案的,这一特殊的标志可使得李思南大大吃惊了。
镖上刻着的是龙形图案,具体而微,昂头舞爪,十分生动。李思南心中闪过了三个字:“毒龙镖”!
毒龙镖的主人是个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独脚大盗,名叫屠百城,人称“冀北人魔”!单单看他的姓名绰号,可能会以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其实他平生杀人虽多,却并非滥杀无辜,他杀的多是金国的贪官污吏,尤其喜欢杀残害百姓的金国带兵的军官,某一年曾在山东的七个中小城市,杀了金国的四十八名军官,其中有十四名还是守备和总兵级的高级军官。
金国的官府中人闻其名而丧胆,他本来另有名字的,因他姓屠,在那年连杀七城的军官之后,就有人叫他做屠百城,从此他也自称屠百城了,当时他并曾有豪语说:“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给我取了新名,我必定不负朋友的期望,要屠它百城的金虏方算称心。”至于“冀北人魔”则是金国的武土给他所起的绰号。
李思南不知他究竟屠了几城,不过想来总还不满百城之数,如今却已埋骨沙丘!
李思南对屠百城只是闻其名而未见过面的,不过他曾听师父详细说过其人其事,还特别提到屠百城所用的独门暗器——毒龙镖。这是分量最重而又见血封喉的毒镖,只要给他打着一镖,武功多好,也是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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