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作者:林锐 更新:2021-12-03 17:33
马佩军和我打乒乓球时口中念念有词:“哼!你对我狠,我对你更狠;你对我好,我对你更好。”他好几次说要把世上最好吃的板栗送给我一袋,这一袋板栗我到现在都没拿到。
马佩军夜里极能侃,吹他家乡的人跑得快,常把野兔追断气。有时他吹得太离谱,常令我们6人群起而攻之。为了把我们一举歼灭,他白天到图书馆查“资料”,夜里再挑起事端。双方就象印度与巴基斯坦,常干两个秃子争一把梳子的事。
马佩军上大学前也没见过计算机,但他对计算机技术有极强的领悟力。我们第一次上机时,他把我拉到打印机旁边说:“帮我防着管机房的,我要修理这台打印机”。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开始“肢解”打印机。我无比深刻地体会到:歹徒在作案时都不害怕,最提心吊胆的就是那个放风的。他在5分钟内修好了打印机,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甘愿下次再跟他干“坏事”。
我一直认为马佩军是西电编程第一高手,他编程的时候根本不是人,是指针。之所以我的名气大,一是因为他不好名利,二是我把他的程序写上了我的名字(并且卖了不少钱)。
马佩军的女朋友是我介绍的,我一眼就看出她将嫁给他。后来俩人果真结婚了,只是他嫁给了她。硕士毕业后,马佩军留在西电读博。前年我再见到他时,他说我害死他了,快乐得要宰了我。我喜欢陕西人源于马佩军。
宋任儒是我们的班长,也是班里最早的预备党员,满口仁义之道,比唐僧还让人受不了。在二年级时,我迷上一个比我大一岁有了男朋友的女同学,多日沮丧。他看在眼里痛在心里,跑去把那女同学教育了一通。苏联解体的时候他十分沉痛,在思想教育课上,他向我们作了深刻的检讨,好象是他没有管教好戈尔巴乔夫那小子。最后他为我们点燃了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苏联”将重新成为苏联,共产主义旗帜将继续在全世界飘扬。
在本科三四年级,他对跳舞十分入迷,连上厕所都滑翔而去。我那时常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搞科研,极少有空与他玩乐,等到本科毕业时,猛地发现他已经风度翩翩。
宋任儒的学习既不好也不差,我们从来没有合作研究过什么。我喜欢他是因为他很有情趣,不落俗套。也许,我俩本来就是“敢爱而不恨”的同一类人。
本科毕业时,他分到威海工作,走之前我为他饯行。可在硕士开学时,我的房门被人一脚踢开,他对我喊了一声“林子啊,我又回来了”。我就象祥林嫂见到了被狼叼走的孩子。
宋任儒读硕士时被发配到临憧771所,他在那里过上了乐不思蜀的日子。有一天,他带来两个文静的女孩子(一个读硕士,一个读本科)来串门。就在我洗水果的几分钟里,三个人已玩得乐翻了天,两个女孩满屋子追他,一会儿把他按到桌子上打,一会按到床上打。我惊诧之极而又羡慕之极,恨不得挨打的人是我。想不到上学竟然会有这等欢乐,看来我读硕士的日子白过了。
后来,那个大一点的女孩子嫁给了他。当他带她去见公婆时,公公长叹一声:“把儿子交给你,我就放心了。”而婆婆已乐得合不拢嘴,竟然无法叹气。
现在,宋任儒已从复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比我更早地成家立业。他和她既是夫妻,又象兄妹,还象伙伴。他叫她“聪聪”,她叫他“笨笨”。
“聪聪”问“笨笨”:“老公啊,人活着为了什么?”
“笨笨”答:“就是让咱们每天快快乐乐。”
我迄今亲眼看到的幸福莫过于此。
我在大二时曾为系里学习最差的十几名同学办了补习班,谢伟在这个补习班里名列倒数前茅。在他睡懒觉时,我象催命鬼那样喊他捅他。他无比吃力地抬起沉重的眼皮,就象软弱无力的举重运动员,还没有挺起来就趴下了。
他开始呻吟:“这一次就饶了我吧,下一次我一定一定会去的,求你了。”
我不肯。
“那么让我再睡5分钟,”他不死心。
我仍不同意。
“那么你就从1数到10,要慢一点,”他讨价还价。
当我数到9时,他就接着数9.1,9.2, 9.3 ……
一开始他觉得我很好玩,后来他就喜欢得离不开我了。并不是因为我学习好,而是那时侯我天真并且充满活力。在三四年级我忙于科研时,他照顾我的生活,叫我“少爷”,既做管家又做兄长。我们不仅共用饭菜票,并且共用仅有的一个碗,总是他买饭菜和洗碗。
我们那一级的学生大多崇拜巨人公司的创始人史玉柱,我问谢伟:“我是不是和史玉柱一样能吃苦?”
他说:“如果考虑年龄因素,你已经比他更能吃苦。你将来一定能做大事业,我就把希望寄托于你了。”
在我们都还不成熟的时候,我成了他心中的灯塔,只要灯不灭,希望就在。现在他为了娶一个日本姑娘,披荆斩棘追到日本,有了新的希望。
二十几年来,我就为一个男人哭过,那时他本科毕业。
我读硕士研究生时,由于受我的影响,本系三四年级的学生蜂涌至微电子所参加科研。夜里看十二层高的科技大楼,灯火通明、热闹非凡的那一层就是微电子所。那时,我在微电子所学生中的地位仿佛伊拉克的萨达姆,手下兵将极多。
我写第一本书时,有几个人老向我伸着手等待输入稿子,就象火车站行乞的人那样阴魂不散,使我没时间慢腾腾地打草稿。我就象金庸写小说,有如神来之笔,想到那里就写到那里,写了一段他们马上输入一段,一气呵成。那本科技书写得很滑稽,同学们看得笑出眼泪,编辑看了拍案叫绝,只改了几个字就出版了。
那时侯我的心情是如此之好,为一男同学乱蓬蓬的头发写了一篇散文,并送他一把梳子。又把一女同学的实验报告写成评书。我的文笔大概就是这样练出来的。
这一群学生中,戴玉宏、史江一和马晓华是我最好的伙伴(我们都属于牛)。
戴玉宏其貌甚帅,眉中有一根白毛闪闪发光,因此号称“白眉鹰王”。“白眉鹰王”武功了得,是我软件产品的核心开发人员,我们合作最深最久。后来我开公司,他就从广州辞职到杭州为我助威,令我感动不已,可见读大学时期我们有多铁!戴玉宏有一次打饱嗝,整整打了两天两夜,我差点心疼死。
我尚未发迹之日曾与戴玉宏在校园里卖花,无人问津,就请电子工程系的鲁洁救助。鲁洁温柔貌美,她一言一笑尤如春风吹拂苏堤的杨柳,令人心里一荡再荡。顷刻间就有男生围观,有人看花,有人看“贵妃”,鲁洁一走,我和戴玉宏可怜得就象两根蜡烛。鲁洁读大学时调皮捣蛋,到四年级时还不太会编程。她的本科毕业设计是仿真“雷达跟踪飞行物”,程序基本上全是我编写的。我已记不起用了什么公式,只知道每次计算后都弹出一个对话框“报告长官,击中目标”。鲁洁毕业后到深圳的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几年一过,她成了行家。再与她交谈时,我只有听的份,象鸡琢米一样点头。
史江一和马晓华都是狭西人,和马佩军一样厚道热情。史江一性格稳重,属于“你办事我放心”的那类人。我对微电子专业一窍不通,全靠他帮我混过实验这一关。后来我开公司失败,陷入经济危机,就把希望工程的一个小孩托给了他。
马晓华是我最不放心的人。他常常为别人做事情,但热情过头就忘了自己的事情。有几个不道德的学生就利用他的这个缺点,经常使唤他,并且借他的钱不还。马晓华喜欢为那些人“卖命”并且挨训,他总是在受虐待够了的时候再跟我们嘀咕,我们实在气不过,只好对着他的屁股追加一顿拳脚,并给他一个绰号“受虐狂”。但愿他找个好老婆,我可以早日放心。
我们这一群小伙子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她叫姜姗,是她班里的四大美人之一。我们不仅没有争风吃醋,而且心甘情愿地让她坐遍每个人的脖子。姜姗小姐5岁时她爸姜晓鸿成了我的同事,我们经常一起去钓鱼,亲得象一家人。姜姗喜欢大喊大叫,声音高过帕瓦罗蒂,我们教唆她喊她爸“姜球球”。
我常带姜姗到小炒摊去吃女孩子不敢吃的东西,并哄她:“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是鸡屁股。”
她无师自通地加上一句:“世上最好听的屁是鸡放的屁。”
我常想着将来生个儿子并把他培养成天才,但如果能有姜姗这样的女儿,不要儿子也罢。
在本科三年级我第一次参加“星火杯”竞赛并获得软件二等奖后,马上成为低年级学生眼中的明星。我义务当上了一年级学生的上机辅导员。一天晚上我巡视机房,一女生请求帮助。
我见屏幕上空白一片,根本没有一行程序,十分疑惑地问:“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她把书往我手上一塞说:“这些作业你帮我做。”然后就自个子跟她的同学玩乐,把我撇在一边,似乎我辛辛苦苦地学习就是为了给她做作业。
我定神对她细看,发觉她简直就是《射雕英雄传》里的黄蓉再世,顿时心就“突突突”直跳。当天晚上我没睡着,接下几天的课不知所云。在选修课《操作系统》考试时,我给家里写了一封超短信:请快寄钱来,我谈恋爱了。我交了白卷直奔她去。
马佩军夜里极能侃,吹他家乡的人跑得快,常把野兔追断气。有时他吹得太离谱,常令我们6人群起而攻之。为了把我们一举歼灭,他白天到图书馆查“资料”,夜里再挑起事端。双方就象印度与巴基斯坦,常干两个秃子争一把梳子的事。
马佩军上大学前也没见过计算机,但他对计算机技术有极强的领悟力。我们第一次上机时,他把我拉到打印机旁边说:“帮我防着管机房的,我要修理这台打印机”。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开始“肢解”打印机。我无比深刻地体会到:歹徒在作案时都不害怕,最提心吊胆的就是那个放风的。他在5分钟内修好了打印机,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甘愿下次再跟他干“坏事”。
我一直认为马佩军是西电编程第一高手,他编程的时候根本不是人,是指针。之所以我的名气大,一是因为他不好名利,二是我把他的程序写上了我的名字(并且卖了不少钱)。
马佩军的女朋友是我介绍的,我一眼就看出她将嫁给他。后来俩人果真结婚了,只是他嫁给了她。硕士毕业后,马佩军留在西电读博。前年我再见到他时,他说我害死他了,快乐得要宰了我。我喜欢陕西人源于马佩军。
宋任儒是我们的班长,也是班里最早的预备党员,满口仁义之道,比唐僧还让人受不了。在二年级时,我迷上一个比我大一岁有了男朋友的女同学,多日沮丧。他看在眼里痛在心里,跑去把那女同学教育了一通。苏联解体的时候他十分沉痛,在思想教育课上,他向我们作了深刻的检讨,好象是他没有管教好戈尔巴乔夫那小子。最后他为我们点燃了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苏联”将重新成为苏联,共产主义旗帜将继续在全世界飘扬。
在本科三四年级,他对跳舞十分入迷,连上厕所都滑翔而去。我那时常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搞科研,极少有空与他玩乐,等到本科毕业时,猛地发现他已经风度翩翩。
宋任儒的学习既不好也不差,我们从来没有合作研究过什么。我喜欢他是因为他很有情趣,不落俗套。也许,我俩本来就是“敢爱而不恨”的同一类人。
本科毕业时,他分到威海工作,走之前我为他饯行。可在硕士开学时,我的房门被人一脚踢开,他对我喊了一声“林子啊,我又回来了”。我就象祥林嫂见到了被狼叼走的孩子。
宋任儒读硕士时被发配到临憧771所,他在那里过上了乐不思蜀的日子。有一天,他带来两个文静的女孩子(一个读硕士,一个读本科)来串门。就在我洗水果的几分钟里,三个人已玩得乐翻了天,两个女孩满屋子追他,一会儿把他按到桌子上打,一会按到床上打。我惊诧之极而又羡慕之极,恨不得挨打的人是我。想不到上学竟然会有这等欢乐,看来我读硕士的日子白过了。
后来,那个大一点的女孩子嫁给了他。当他带她去见公婆时,公公长叹一声:“把儿子交给你,我就放心了。”而婆婆已乐得合不拢嘴,竟然无法叹气。
现在,宋任儒已从复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比我更早地成家立业。他和她既是夫妻,又象兄妹,还象伙伴。他叫她“聪聪”,她叫他“笨笨”。
“聪聪”问“笨笨”:“老公啊,人活着为了什么?”
“笨笨”答:“就是让咱们每天快快乐乐。”
我迄今亲眼看到的幸福莫过于此。
我在大二时曾为系里学习最差的十几名同学办了补习班,谢伟在这个补习班里名列倒数前茅。在他睡懒觉时,我象催命鬼那样喊他捅他。他无比吃力地抬起沉重的眼皮,就象软弱无力的举重运动员,还没有挺起来就趴下了。
他开始呻吟:“这一次就饶了我吧,下一次我一定一定会去的,求你了。”
我不肯。
“那么让我再睡5分钟,”他不死心。
我仍不同意。
“那么你就从1数到10,要慢一点,”他讨价还价。
当我数到9时,他就接着数9.1,9.2, 9.3 ……
一开始他觉得我很好玩,后来他就喜欢得离不开我了。并不是因为我学习好,而是那时侯我天真并且充满活力。在三四年级我忙于科研时,他照顾我的生活,叫我“少爷”,既做管家又做兄长。我们不仅共用饭菜票,并且共用仅有的一个碗,总是他买饭菜和洗碗。
我们那一级的学生大多崇拜巨人公司的创始人史玉柱,我问谢伟:“我是不是和史玉柱一样能吃苦?”
他说:“如果考虑年龄因素,你已经比他更能吃苦。你将来一定能做大事业,我就把希望寄托于你了。”
在我们都还不成熟的时候,我成了他心中的灯塔,只要灯不灭,希望就在。现在他为了娶一个日本姑娘,披荆斩棘追到日本,有了新的希望。
二十几年来,我就为一个男人哭过,那时他本科毕业。
我读硕士研究生时,由于受我的影响,本系三四年级的学生蜂涌至微电子所参加科研。夜里看十二层高的科技大楼,灯火通明、热闹非凡的那一层就是微电子所。那时,我在微电子所学生中的地位仿佛伊拉克的萨达姆,手下兵将极多。
我写第一本书时,有几个人老向我伸着手等待输入稿子,就象火车站行乞的人那样阴魂不散,使我没时间慢腾腾地打草稿。我就象金庸写小说,有如神来之笔,想到那里就写到那里,写了一段他们马上输入一段,一气呵成。那本科技书写得很滑稽,同学们看得笑出眼泪,编辑看了拍案叫绝,只改了几个字就出版了。
那时侯我的心情是如此之好,为一男同学乱蓬蓬的头发写了一篇散文,并送他一把梳子。又把一女同学的实验报告写成评书。我的文笔大概就是这样练出来的。
这一群学生中,戴玉宏、史江一和马晓华是我最好的伙伴(我们都属于牛)。
戴玉宏其貌甚帅,眉中有一根白毛闪闪发光,因此号称“白眉鹰王”。“白眉鹰王”武功了得,是我软件产品的核心开发人员,我们合作最深最久。后来我开公司,他就从广州辞职到杭州为我助威,令我感动不已,可见读大学时期我们有多铁!戴玉宏有一次打饱嗝,整整打了两天两夜,我差点心疼死。
我尚未发迹之日曾与戴玉宏在校园里卖花,无人问津,就请电子工程系的鲁洁救助。鲁洁温柔貌美,她一言一笑尤如春风吹拂苏堤的杨柳,令人心里一荡再荡。顷刻间就有男生围观,有人看花,有人看“贵妃”,鲁洁一走,我和戴玉宏可怜得就象两根蜡烛。鲁洁读大学时调皮捣蛋,到四年级时还不太会编程。她的本科毕业设计是仿真“雷达跟踪飞行物”,程序基本上全是我编写的。我已记不起用了什么公式,只知道每次计算后都弹出一个对话框“报告长官,击中目标”。鲁洁毕业后到深圳的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几年一过,她成了行家。再与她交谈时,我只有听的份,象鸡琢米一样点头。
史江一和马晓华都是狭西人,和马佩军一样厚道热情。史江一性格稳重,属于“你办事我放心”的那类人。我对微电子专业一窍不通,全靠他帮我混过实验这一关。后来我开公司失败,陷入经济危机,就把希望工程的一个小孩托给了他。
马晓华是我最不放心的人。他常常为别人做事情,但热情过头就忘了自己的事情。有几个不道德的学生就利用他的这个缺点,经常使唤他,并且借他的钱不还。马晓华喜欢为那些人“卖命”并且挨训,他总是在受虐待够了的时候再跟我们嘀咕,我们实在气不过,只好对着他的屁股追加一顿拳脚,并给他一个绰号“受虐狂”。但愿他找个好老婆,我可以早日放心。
我们这一群小伙子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她叫姜姗,是她班里的四大美人之一。我们不仅没有争风吃醋,而且心甘情愿地让她坐遍每个人的脖子。姜姗小姐5岁时她爸姜晓鸿成了我的同事,我们经常一起去钓鱼,亲得象一家人。姜姗喜欢大喊大叫,声音高过帕瓦罗蒂,我们教唆她喊她爸“姜球球”。
我常带姜姗到小炒摊去吃女孩子不敢吃的东西,并哄她:“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是鸡屁股。”
她无师自通地加上一句:“世上最好听的屁是鸡放的屁。”
我常想着将来生个儿子并把他培养成天才,但如果能有姜姗这样的女儿,不要儿子也罢。
在本科三年级我第一次参加“星火杯”竞赛并获得软件二等奖后,马上成为低年级学生眼中的明星。我义务当上了一年级学生的上机辅导员。一天晚上我巡视机房,一女生请求帮助。
我见屏幕上空白一片,根本没有一行程序,十分疑惑地问:“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她把书往我手上一塞说:“这些作业你帮我做。”然后就自个子跟她的同学玩乐,把我撇在一边,似乎我辛辛苦苦地学习就是为了给她做作业。
我定神对她细看,发觉她简直就是《射雕英雄传》里的黄蓉再世,顿时心就“突突突”直跳。当天晚上我没睡着,接下几天的课不知所云。在选修课《操作系统》考试时,我给家里写了一封超短信:请快寄钱来,我谈恋爱了。我交了白卷直奔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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