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作者:管呆 更新:2021-12-03 17:14
扭头望向窗外的雪山,好一会儿,屏住激烈心跳,双手捧着,认真阅读:
我走累了
非常累
想靠在你的肩膀上
听你唱《那些花儿》
经常想起那个大雪覆盖的小木屋
那个温暖夜晚
想起一个不经意的约定
为了这个约定
鼓足勇气,默默等待,尝试给我们最后一个机会
可惜你没来
似乎你并不急于珍惜这个机会
只好离开,继续流浪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就是一再容忍对方的错误
害怕精疲力竭地再次面对你一再的错误
我可以把握我,你却总是不能把握你
我痛恨时间,痛恨时间欠下我们的债务
我痛恨生活,痛恨生活非把我们逼的狼狈不堪,才肯善罢干休
我们最终没能战胜生活这个老对手
我们输了,本来可以赢的
让一切平静结束吧
我象一个流浪儿,你捡到我,又丢了我
不要找我了
你可能会找到我,但是你找不到你自己
精神本来打算托付于你,现在只好继续托付给上苍
至于身体?去哪儿流浪?去天堂?去地狱?早已无关大局
你多保重
已经看过了夕阳下的古格遗址
扎巴说的很对,所有生命意义都蕴藏其中
我也类似地看到了我们的意义
为此难过地流了泪
看完之后,给我唱《那些花儿》好吗?
没想到真如歌中所唱: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我唱《那些花儿》,唱《Vincent》,唱《温暖》。
我旁若无人地为睫毛大声歌唱,直到哽咽不止,泣不成声。
泪水滚落下来,打湿了那张早被睫毛泪水浸湿过的信纸。
颤抖着双手,小心翼翼把信纸折好,放进最贴近胸口的口袋,擦干泪水,微笑着走出门去。
重新走在大街上。
走进拥挤人群里。
让霞光沐浴着我。
让夕阳温暖着我。
无所谓悔恨,无所谓希望。
一直走到无处不在的睫毛身边
《天堂隔壁》 没有等到睫毛
31
我在小咖啡馆呆了好几个月。
当然,没有等到睫毛。
中间,我去了一次古格遗址。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
我呆呆站在那儿,长时间注视夕阳下的古格,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点感想也激发不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长时间地注视着。
仿佛我一下子变成了遗迹,古格变成了观众。
黄昏里,残坦断壁千年焦土被沐浴成一片血红。
仿佛不是出自人迹,更象是地壳的一部分,地球诞生以后就伫立在那儿似的。
味道类似吴哥遗址,或者海格利尼姆古城。
海格利尼姆是被维苏维火山泥沙吞没,古格遗址却是被时间掩埋,味道更为凄凉。
又像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建造的那座通天塔,站在塔下,被上帝混乱了语言,只好用敬畏的神情彼此沟通。
我找了一堵结实土墙,深深挖个小洞。
取出那一小块扎巴的骨头,深情亲吻,埋进小洞,结实填好。
抬头,碧蓝欲滴的天空中,几只鹰骄傲地展翅掠翔。
——那不就是扎巴吗?
我迎着阳光,眯着眼睛眺望,幸福地想像。
坐在古格遗址脚下。
蓝天。夕阳。荒山。疾风。苍鹰。四面八方沧海横流之后的地表杰作。
血液沸腾,感慨万千。
不禁想到时间的长与短。
木桶的装水量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
时间也如此:所有长与短,最终会均化为短。
比如:眼前的古格遗址会继续存在一万年,而我们最多存活五十年。古格遗址存在时间的“长”,比较起我们存活时间的“短”,只能委屈缩小为“短”——我们一旦死亡,“我们的古格遗址”也随同死亡——地球上所有的 “长”与“短”,在这层意义上接近相等。
联想起跟睫毛的长与短。
无论我的时间多么“长”,没了睫毛,会均等于“与睫毛在一起时间”的“短”。如果找不到她,大把“长”时间,会均化缩小[奇+書网-QISuu.cOm],直到无限接近“零”,成为已经死去的活着。即使濒临生命尽头终于找到,已经接近“零”的时间,还能给彼此带来多少幸福?
想起睫毛那句话:“以后哪天我消失了,你就哭着喊着,拄着拐棍儿到处找我,一直找到头发花白?”
原来,每一对相爱的人都有一个命数。
这个命数被上苍牢牢掌握,没得商量,没得退路,冥冥之中,左右彼此。一直到入墓扣棺,才能得以最终揭晓。
或许现在的结局,就是跟睫毛的最终命数?
恍然大悟,再次热泪盈眶。
坚强不让自己再流泪。
把泪水收藏起来。
把情感收藏起来。
把爱人收藏起来。
在一面土墙上,悄悄刻下:我的睫毛。
安静撤离。
之后我开始流浪。
雪山。草地。溪流。古城。村庄。冰河。森林。
我去所有想去的地方,做所有想做的事,打听所有可以打听的人,只为找到睫毛,只为能够与她拥有同一个命运。
我开始喜欢讲故事。
我不管坐在哪儿,不管身边是谁,不管有没有听众,我都会席地而坐,或者晒着藏地高原的太阳,或者面对潺潺而过的溪水,或者背靠巍峨耸立的雪山,或者身处这样那样的咖啡馆小酒吧,我都会点上根烟,微笑着,开始自言自语讲故事。
“有一个人,老喜欢丢东西。”
这是故事的开头。
“丢什么?”
偶尔会有好奇的热心人插话。
“丢书,丢钱包,丢身份证,丢钥匙,丢情人。”
“然后呢?”
“到处去找。”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早知现在,当初为什么不懂得珍惜呢?”
我无言以对,然后会流泪。
在众多嘲笑的目光中,难过地流泪。
《天堂隔壁》 半年后的一天
半年后的一天。
我回到了那座久违的城市。
因为那天是清明节。
我去了皮子墓地。
取出三盒小雪茄,按照皮子的年龄整齐摆放在墓碑前。掏出威士忌小酒壶,装有他喜欢喝的伏特加,喝一口,在墓碑前倒一点,如此重复。坐了一下午,温暖地回忆往事,奇#書*网收集整理哼皮子喜欢的歌。想流点泪,会痛快舒服些,可惜没有成功。
突然感觉城市已经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它不再属于我,我也没多少必要继续属于它。
似乎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在等着我。
我没呆多久,没见什么人。把老房子卖掉,需要的东西打包寄走,寄不走的贵重物品全部卖掉,不贵重的全部送给表情善良的街头流浪汉。带上小仙人球金虎,小狗尼瓦拉,睫毛剩下的所有物品,从此拒绝了这个城市。
我在丽江至香格里拉县中途的小中甸,以便宜价格购置了一块地皮。
位置很棒。远处就是雪山,一条小河湍湍流过,一望无际的宽阔草场。
一个丽江朋友帮我做了建筑设计,找了个信得过的施工队。我没建造那种藏式白房子,而是按照西部乡村小镇的标准样式,建造了一座德州风情的三层小木楼。我跟着施工队一起挖地基、打夯、起墙、搭架、上梁,油漆。小木楼太特别了,一大片牧场草地上十分显眼。如果你从丽江搭车去香格里拉,行至小中甸,雪山脚下,细心观察就能看到。
那就是我家。
也是睫毛的家。
只因她说过:“最大梦想,雪山脚下,建个木房子,静悄悄地活完一辈子。”
人只有一辈子。
这辈子,即使不能跟睫毛在一起,也要跟她的梦想在一起。
况且住在这儿,更容易找到睫毛。
我学会了早上准时起床。冲冷水澡,做早饭,跟尼瓦拉一起大吃大喝。
吃完饭,牵上尼瓦拉一起去草场上跑步,沿途摘很多花,回来插到花瓶里。瓶子插满了,就认真栽种在院子里,细心浇水剪养。
上午做攀岩锻炼。我加入了一个业余登山队,计划天气适合的日子,尝试攀登梅里雪山基部。至于神山卡瓦博格,当然万不敢想。即使有那个实力,也不会攀登。世界上难得一个不被人迹踏至的地方,保存下来留个想头,是件挺有意义的事。毕竟人脚比藏民心目中的神,要肮脏的多。
吃完午饭,我会躺在晾台上吹风睡午觉。醒了就带尼瓦拉一起干农活。能够自给自足的东西,尽量自己生产。我种了很多蔬菜,向日葵,还有一大片葡萄。人生是个轮回,这些小时候的爱好,现在重新拾起。我甚至买了两头牦牛,学习放牧。开始体会与动植物打交道的乐趣,一直被忽略掉的应该属于人的一部分的伟大乐趣。
其他时间看书。那段日子把格拉斯、惠特曼、卡夫卡、萨特、二十四史甚至古兰经全部读个遍,仿佛这些作者在陪我度过每个孤单日夜。甚至开始研究藏经。我开始尊重宗教。尊重宗教营造出的那种神秘力量,让亿万人倒地叩首顶礼膜拜的伟大力量。地球上想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倒地叩首,目前只有宗教做的到。
我走累了
非常累
想靠在你的肩膀上
听你唱《那些花儿》
经常想起那个大雪覆盖的小木屋
那个温暖夜晚
想起一个不经意的约定
为了这个约定
鼓足勇气,默默等待,尝试给我们最后一个机会
可惜你没来
似乎你并不急于珍惜这个机会
只好离开,继续流浪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就是一再容忍对方的错误
害怕精疲力竭地再次面对你一再的错误
我可以把握我,你却总是不能把握你
我痛恨时间,痛恨时间欠下我们的债务
我痛恨生活,痛恨生活非把我们逼的狼狈不堪,才肯善罢干休
我们最终没能战胜生活这个老对手
我们输了,本来可以赢的
让一切平静结束吧
我象一个流浪儿,你捡到我,又丢了我
不要找我了
你可能会找到我,但是你找不到你自己
精神本来打算托付于你,现在只好继续托付给上苍
至于身体?去哪儿流浪?去天堂?去地狱?早已无关大局
你多保重
已经看过了夕阳下的古格遗址
扎巴说的很对,所有生命意义都蕴藏其中
我也类似地看到了我们的意义
为此难过地流了泪
看完之后,给我唱《那些花儿》好吗?
没想到真如歌中所唱: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我唱《那些花儿》,唱《Vincent》,唱《温暖》。
我旁若无人地为睫毛大声歌唱,直到哽咽不止,泣不成声。
泪水滚落下来,打湿了那张早被睫毛泪水浸湿过的信纸。
颤抖着双手,小心翼翼把信纸折好,放进最贴近胸口的口袋,擦干泪水,微笑着走出门去。
重新走在大街上。
走进拥挤人群里。
让霞光沐浴着我。
让夕阳温暖着我。
无所谓悔恨,无所谓希望。
一直走到无处不在的睫毛身边
《天堂隔壁》 没有等到睫毛
31
我在小咖啡馆呆了好几个月。
当然,没有等到睫毛。
中间,我去了一次古格遗址。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
我呆呆站在那儿,长时间注视夕阳下的古格,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点感想也激发不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长时间地注视着。
仿佛我一下子变成了遗迹,古格变成了观众。
黄昏里,残坦断壁千年焦土被沐浴成一片血红。
仿佛不是出自人迹,更象是地壳的一部分,地球诞生以后就伫立在那儿似的。
味道类似吴哥遗址,或者海格利尼姆古城。
海格利尼姆是被维苏维火山泥沙吞没,古格遗址却是被时间掩埋,味道更为凄凉。
又像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建造的那座通天塔,站在塔下,被上帝混乱了语言,只好用敬畏的神情彼此沟通。
我找了一堵结实土墙,深深挖个小洞。
取出那一小块扎巴的骨头,深情亲吻,埋进小洞,结实填好。
抬头,碧蓝欲滴的天空中,几只鹰骄傲地展翅掠翔。
——那不就是扎巴吗?
我迎着阳光,眯着眼睛眺望,幸福地想像。
坐在古格遗址脚下。
蓝天。夕阳。荒山。疾风。苍鹰。四面八方沧海横流之后的地表杰作。
血液沸腾,感慨万千。
不禁想到时间的长与短。
木桶的装水量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
时间也如此:所有长与短,最终会均化为短。
比如:眼前的古格遗址会继续存在一万年,而我们最多存活五十年。古格遗址存在时间的“长”,比较起我们存活时间的“短”,只能委屈缩小为“短”——我们一旦死亡,“我们的古格遗址”也随同死亡——地球上所有的 “长”与“短”,在这层意义上接近相等。
联想起跟睫毛的长与短。
无论我的时间多么“长”,没了睫毛,会均等于“与睫毛在一起时间”的“短”。如果找不到她,大把“长”时间,会均化缩小[奇+書网-QISuu.cOm],直到无限接近“零”,成为已经死去的活着。即使濒临生命尽头终于找到,已经接近“零”的时间,还能给彼此带来多少幸福?
想起睫毛那句话:“以后哪天我消失了,你就哭着喊着,拄着拐棍儿到处找我,一直找到头发花白?”
原来,每一对相爱的人都有一个命数。
这个命数被上苍牢牢掌握,没得商量,没得退路,冥冥之中,左右彼此。一直到入墓扣棺,才能得以最终揭晓。
或许现在的结局,就是跟睫毛的最终命数?
恍然大悟,再次热泪盈眶。
坚强不让自己再流泪。
把泪水收藏起来。
把情感收藏起来。
把爱人收藏起来。
在一面土墙上,悄悄刻下:我的睫毛。
安静撤离。
之后我开始流浪。
雪山。草地。溪流。古城。村庄。冰河。森林。
我去所有想去的地方,做所有想做的事,打听所有可以打听的人,只为找到睫毛,只为能够与她拥有同一个命运。
我开始喜欢讲故事。
我不管坐在哪儿,不管身边是谁,不管有没有听众,我都会席地而坐,或者晒着藏地高原的太阳,或者面对潺潺而过的溪水,或者背靠巍峨耸立的雪山,或者身处这样那样的咖啡馆小酒吧,我都会点上根烟,微笑着,开始自言自语讲故事。
“有一个人,老喜欢丢东西。”
这是故事的开头。
“丢什么?”
偶尔会有好奇的热心人插话。
“丢书,丢钱包,丢身份证,丢钥匙,丢情人。”
“然后呢?”
“到处去找。”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早知现在,当初为什么不懂得珍惜呢?”
我无言以对,然后会流泪。
在众多嘲笑的目光中,难过地流泪。
《天堂隔壁》 半年后的一天
半年后的一天。
我回到了那座久违的城市。
因为那天是清明节。
我去了皮子墓地。
取出三盒小雪茄,按照皮子的年龄整齐摆放在墓碑前。掏出威士忌小酒壶,装有他喜欢喝的伏特加,喝一口,在墓碑前倒一点,如此重复。坐了一下午,温暖地回忆往事,奇#書*网收集整理哼皮子喜欢的歌。想流点泪,会痛快舒服些,可惜没有成功。
突然感觉城市已经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它不再属于我,我也没多少必要继续属于它。
似乎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在等着我。
我没呆多久,没见什么人。把老房子卖掉,需要的东西打包寄走,寄不走的贵重物品全部卖掉,不贵重的全部送给表情善良的街头流浪汉。带上小仙人球金虎,小狗尼瓦拉,睫毛剩下的所有物品,从此拒绝了这个城市。
我在丽江至香格里拉县中途的小中甸,以便宜价格购置了一块地皮。
位置很棒。远处就是雪山,一条小河湍湍流过,一望无际的宽阔草场。
一个丽江朋友帮我做了建筑设计,找了个信得过的施工队。我没建造那种藏式白房子,而是按照西部乡村小镇的标准样式,建造了一座德州风情的三层小木楼。我跟着施工队一起挖地基、打夯、起墙、搭架、上梁,油漆。小木楼太特别了,一大片牧场草地上十分显眼。如果你从丽江搭车去香格里拉,行至小中甸,雪山脚下,细心观察就能看到。
那就是我家。
也是睫毛的家。
只因她说过:“最大梦想,雪山脚下,建个木房子,静悄悄地活完一辈子。”
人只有一辈子。
这辈子,即使不能跟睫毛在一起,也要跟她的梦想在一起。
况且住在这儿,更容易找到睫毛。
我学会了早上准时起床。冲冷水澡,做早饭,跟尼瓦拉一起大吃大喝。
吃完饭,牵上尼瓦拉一起去草场上跑步,沿途摘很多花,回来插到花瓶里。瓶子插满了,就认真栽种在院子里,细心浇水剪养。
上午做攀岩锻炼。我加入了一个业余登山队,计划天气适合的日子,尝试攀登梅里雪山基部。至于神山卡瓦博格,当然万不敢想。即使有那个实力,也不会攀登。世界上难得一个不被人迹踏至的地方,保存下来留个想头,是件挺有意义的事。毕竟人脚比藏民心目中的神,要肮脏的多。
吃完午饭,我会躺在晾台上吹风睡午觉。醒了就带尼瓦拉一起干农活。能够自给自足的东西,尽量自己生产。我种了很多蔬菜,向日葵,还有一大片葡萄。人生是个轮回,这些小时候的爱好,现在重新拾起。我甚至买了两头牦牛,学习放牧。开始体会与动植物打交道的乐趣,一直被忽略掉的应该属于人的一部分的伟大乐趣。
其他时间看书。那段日子把格拉斯、惠特曼、卡夫卡、萨特、二十四史甚至古兰经全部读个遍,仿佛这些作者在陪我度过每个孤单日夜。甚至开始研究藏经。我开始尊重宗教。尊重宗教营造出的那种神秘力量,让亿万人倒地叩首顶礼膜拜的伟大力量。地球上想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倒地叩首,目前只有宗教做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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