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作者:管呆 更新:2021-12-03 17:14
一会儿她推门进来。我睁开眼望着她,用力笑笑。
“还笑哪你,知道多厉害吗?”睫毛叹口气说。
“多厉害?差点见上帝?唉!又失去个晋见的好机会。”
我伸手把她拉到床边。手臂软绵绵的,没多大力气。
睫毛坐在床边,瞅着我,一会儿忽然背过脸去。我扳过她的身子,发现她眼圈儿红红的。
心里一暖。伸手握住她的手。
两人手握手,彼此默默传递着体温。
我呆呆躺着,她呆呆坐着。
两人习惯地沉默。
“你回去吧,我可以照顾自己。”我打破沉默。
“照顾自己?你双手一点劲都没有,估计鸡蛋都握不住。”睫毛叹口气。
我想了想,伸手摸下去,在被子里瞎折腾。
“干什么呢你?”
“我试试,看蛋能不能握住?”
我故意用力作出嬉皮笑脸的样子。
睫毛果然笑了。
笑起来很好看。
如同病房外边花坛里被人忽略掉的光秃秃脏乎乎的迎春花丛,春天到来突然怒放,特别惊艳。
第二次突然如此发现。
第一次在什么时候?
忘了。
我长时间凝视睫毛。
看得她不好意思。她从包里掏出一套干净内衣,丢给我,示意换上。我慢腾腾在被子里把内裤换上,脏内裤扯出来,臭哄哄的混杂着乱七八糟的味道。睫毛接过去,丢洗脸盆里,走出去。一会儿站在窗外院子里,翘脚把洗过的干净内衣裤挂在绳子上。她穿了件低腰牛仔裤,举起胳膊挂衣服时,身上的小短毛衣被扯起来,露出光洁腰部。
睫毛好象变瘦了,能清楚瞅见凸出来的肋骨印儿。
我数了一下,能倒着数到第二根。
数得心里莫名其妙的难受。
傍晚,睫毛喂我吃东西。
我坐直身子靠在床头,伸伸胳膊意思自己可以吃。
她非要喂我,只好她喂我吃。
“想吃什么,我去买。”睫毛小心地往我嘴里喂西红柿蛋汤。
“嗯”,我想了想:“青春少女一尘不染的嘴唇?”
晚上,病房里安静下来。
她找把折叠躺椅,借条旧毛毯,陪在我身边。我睡觉,她就放平折叠椅躺在旁边。让她回去,说回去也没事干,不如呆这儿解闷。
“你这些天去哪儿了?”我问她。
“不是留字条了嘛,挣钱养活自己去了。你呢?又去哪儿鬼混了?”
“去见识一个人。”我想了想认真回答。
“一个人,谁?小情人?”睫毛又恢复了过去不屑的口气。
“不,是我自己,重新见识了一下我自己。”
半夜醒来,睫毛躺在折叠长椅上睡着了。身上裹着那条旧毛毯,怀里死抱着那只小羊。不知道为什么,她只要睡觉,就得抱着那只羊,好象没有羊睡不着似的?毛毯太薄,天气仍然冷,小身子蜷成一团,挺可怜的样子。我把身上多余一层毛毯掀起来,小心盖在她身上。再次醒过来,毛毯莫名其妙又盖到了我身上。
中午,睫毛扶着我在院子里试着慢步走。
阳光灿烂,迎春花热情绽放。很多小鸟骑在梧桐树上,吱咋乱叫。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问。
她扶着我,眼睛瞅着迎春花,想了想,叹口气说:
“因为我们都是病人。”
“我们都是病人?所以同命相怜?”我惊讶地反问。
睫毛想了想,默默点头,不想再多说。
只好沉默。
不过心里引发起了强烈好奇:这个有点神秘的女孩子,过去到底发生过什么?为什么说两人都是病人?
很想知道这个谜底。
《天堂隔壁》 搬到了山脚下
出院后,我搬了家。
搬到了山脚下,正对着一片青翠的山林,遍布山坡的高高灌木丛。
站在阳台上,可以清爽地吹到过山风。初春早上,可以嗅到草根与泥土的清香,运气好的话还能听到布谷鸟的清脆叫声。
我经常搬家。站在阳台上扳着指头数了一下,这辈子总共搬了七次家。
我喜欢搬家,每当想要彻底忘记什么又做不到时,就选择搬家。用变化的环境来变化心情。
搬家那天,想跟小女孩道个别。去敲她家门,开门的是她妈妈。把一只玩具大熊递给她,客气地要求转交小女孩。女人瞅瞅熊,又瞅瞅我,说了一句终生难忘的话:“这么大年纪,还勾搭小女孩?你还是人吗?”
说完把大熊扔给我,砰得一声把门关上。
差点撞到我的鼻子!
搬家公司的车子正要开动,睫毛忽然想起什么,爬下去上楼。一会儿提着一只大塑料袋子回来,装着一个镜框。
“忘了拿小情人的照片了?”
我好容易抓住机会调侃她一下。
她眨巴下长睫毛,懒得理我。
新房子两室一厅,我住小间,把朝向山坡的一大间让给睫毛。
我忙着拆箱子,把东西取出来。睫毛忙着帮我摆放整齐。我的东西不多,主要是碟片、书籍。睫毛的更少,只有一架望远镜,几件衣服,一整套油画用具。帮她把望远镜组装在阳台上。睫毛盘腿坐在地上,瞅着望远镜里的天空,一瞅就是一下午。中间冲了个澡,一身清香钻出来。睫毛洗完澡,喜欢把卷曲长发扎成两条辫子,垂直搭在肩膀上。好看的肩胛从浴袍大V领里露出来,长腿晃来晃去若隐若现,特别可爱。我盯着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她很有意见地撅起嘴巴。
突然开始发现睫毛越来越多吸引人的地方。
那种并不刻意声张,一点一滴慢慢袒露,积累到最后猛然绽放。
——类似的吸引。
我继续收拾。
找出睫毛下车取回的那个镜框。打开却是不不照片?这才想起是挂在阳台侧墙上的一幅,日子一久反倒忘了。
“怎么想起来帮我拿这个?”
她瞅着镜头回答:“是爱情,就应该珍惜。”
我振振有词为自己解释:“她根本不在乎我,还有必要珍惜?”
睫毛从望远镜上退回目光,盯住我说:“爱一个人,跟她如何反响,是两回事。珍惜一个人,跟她是否回馈,也是两回事。爱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
说完继续看望远镜,不再答理我。
我愣住了。
好久才返过神来,突然挺惭愧,挺感动。
禁不住从后面抱住睫毛的双肩,抚摸着好看的肩胛。
她身子抖了一下。低头想了想,甩掉我的双手,抱起小羊,钻进自己房间,不再出来。剩下我一人尴尬地站在阳台上,自我解嘲地傻笑。
“爱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
——睫毛这句话让我陷入沉思。
《天堂隔壁》 他似乎意犹未尽
消失了好些天之后。
晚上,我钻进酒吧。
奶茶劈头盖脸臭骂我一通,眼圈都红了,问这些天去哪儿了?连个电话都没有?失踪了似的让人担心。皮子在旁边瞅着,类似担心的表情。
“去哪儿了?”他喝着伏特加问我。
“忙活搬家了。”我淡淡回答。
“上次两个跑车女孩过瘾吧?”
他似乎意犹未尽。不好打击他,勉强点头。皮子说勾搭上了其中一个,是跟政府做生意的,做得很大,家里有背景。女孩好象喜欢上了他,要他帮忙一起做生意。我接过罐头递给的威士忌,跟皮子碰杯,祝贺他终于有了事干。
“以后长时间不来也要打个电话,免得牵挂。”
一向木讷的罐头突然说了一句,还破例笑了笑。说得我有点感动,拍下他的肩膀,表示以后注意。
“有什么最新消息?”皮子习惯地问我。
“有人说,爱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
“什么时候开始变纯情了?”
“本性如此。”
酒吧开始上客,仍然人潮汹涌。
皮子奶茶忙着招呼客人。我呆着没事儿,瞅着玫瑰坐在楼道里玩吉他,就凑过去坐了会儿。玫瑰一反常态,没有声嘶力竭喊朋克,却在认真弹一首老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边弹边轻声唱,我唱了会儿和声。唱罢默默抽烟。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吗?”玫瑰问我。
“可耻的人往往是不孤独的。”这个问题太难回答,只好绕了一下。
“是不是没有选择,必须恋爱?”
“过去一向认为没有选择,必须做爱。”
“我遇到爱情了。”玫瑰叹口气说。
本想说一句“我好象也遇到爱情了”,可感觉有点牵强,毕竟睫毛一直对我冷冰冰的,或许我只是一厢情愿?只好笑笑。
“爱情是什么?”玫瑰问。
“不知道。有人说,爱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
两人沉默。
对面走过来一个女孩。
一身朋克打扮。长长黑黑的卷发,不染任何颜色。花格子衬衫,袖口卷到胳膊上。衬衫上印着科特?柯本大头照片。一条很脏的牛仔裤。一个很多口袋的双肩背包。女孩摸一把玫瑰的脸,坐在旁边,默默抽烟。偶尔斜我几眼,懒得理我。
我恭喜下玫瑰,站起来钻进酒吧。
趴在吧台瞅阿巴斯的《樱桃的滋味》。讲述一个无聊之人打算吃安眠药寻死,想找一个陌生人埋葬自己。最后找到一位老者,却给他讲述了一个关于樱桃滋味的故事。寻死之人开始犹豫。影片最后没有交代这人是否寻死,这个悬念如同樱桃滋味,巧妙地徘徊在舌头味蕾还有脑海里。
“还笑哪你,知道多厉害吗?”睫毛叹口气说。
“多厉害?差点见上帝?唉!又失去个晋见的好机会。”
我伸手把她拉到床边。手臂软绵绵的,没多大力气。
睫毛坐在床边,瞅着我,一会儿忽然背过脸去。我扳过她的身子,发现她眼圈儿红红的。
心里一暖。伸手握住她的手。
两人手握手,彼此默默传递着体温。
我呆呆躺着,她呆呆坐着。
两人习惯地沉默。
“你回去吧,我可以照顾自己。”我打破沉默。
“照顾自己?你双手一点劲都没有,估计鸡蛋都握不住。”睫毛叹口气。
我想了想,伸手摸下去,在被子里瞎折腾。
“干什么呢你?”
“我试试,看蛋能不能握住?”
我故意用力作出嬉皮笑脸的样子。
睫毛果然笑了。
笑起来很好看。
如同病房外边花坛里被人忽略掉的光秃秃脏乎乎的迎春花丛,春天到来突然怒放,特别惊艳。
第二次突然如此发现。
第一次在什么时候?
忘了。
我长时间凝视睫毛。
看得她不好意思。她从包里掏出一套干净内衣,丢给我,示意换上。我慢腾腾在被子里把内裤换上,脏内裤扯出来,臭哄哄的混杂着乱七八糟的味道。睫毛接过去,丢洗脸盆里,走出去。一会儿站在窗外院子里,翘脚把洗过的干净内衣裤挂在绳子上。她穿了件低腰牛仔裤,举起胳膊挂衣服时,身上的小短毛衣被扯起来,露出光洁腰部。
睫毛好象变瘦了,能清楚瞅见凸出来的肋骨印儿。
我数了一下,能倒着数到第二根。
数得心里莫名其妙的难受。
傍晚,睫毛喂我吃东西。
我坐直身子靠在床头,伸伸胳膊意思自己可以吃。
她非要喂我,只好她喂我吃。
“想吃什么,我去买。”睫毛小心地往我嘴里喂西红柿蛋汤。
“嗯”,我想了想:“青春少女一尘不染的嘴唇?”
晚上,病房里安静下来。
她找把折叠躺椅,借条旧毛毯,陪在我身边。我睡觉,她就放平折叠椅躺在旁边。让她回去,说回去也没事干,不如呆这儿解闷。
“你这些天去哪儿了?”我问她。
“不是留字条了嘛,挣钱养活自己去了。你呢?又去哪儿鬼混了?”
“去见识一个人。”我想了想认真回答。
“一个人,谁?小情人?”睫毛又恢复了过去不屑的口气。
“不,是我自己,重新见识了一下我自己。”
半夜醒来,睫毛躺在折叠长椅上睡着了。身上裹着那条旧毛毯,怀里死抱着那只小羊。不知道为什么,她只要睡觉,就得抱着那只羊,好象没有羊睡不着似的?毛毯太薄,天气仍然冷,小身子蜷成一团,挺可怜的样子。我把身上多余一层毛毯掀起来,小心盖在她身上。再次醒过来,毛毯莫名其妙又盖到了我身上。
中午,睫毛扶着我在院子里试着慢步走。
阳光灿烂,迎春花热情绽放。很多小鸟骑在梧桐树上,吱咋乱叫。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问。
她扶着我,眼睛瞅着迎春花,想了想,叹口气说:
“因为我们都是病人。”
“我们都是病人?所以同命相怜?”我惊讶地反问。
睫毛想了想,默默点头,不想再多说。
只好沉默。
不过心里引发起了强烈好奇:这个有点神秘的女孩子,过去到底发生过什么?为什么说两人都是病人?
很想知道这个谜底。
《天堂隔壁》 搬到了山脚下
出院后,我搬了家。
搬到了山脚下,正对着一片青翠的山林,遍布山坡的高高灌木丛。
站在阳台上,可以清爽地吹到过山风。初春早上,可以嗅到草根与泥土的清香,运气好的话还能听到布谷鸟的清脆叫声。
我经常搬家。站在阳台上扳着指头数了一下,这辈子总共搬了七次家。
我喜欢搬家,每当想要彻底忘记什么又做不到时,就选择搬家。用变化的环境来变化心情。
搬家那天,想跟小女孩道个别。去敲她家门,开门的是她妈妈。把一只玩具大熊递给她,客气地要求转交小女孩。女人瞅瞅熊,又瞅瞅我,说了一句终生难忘的话:“这么大年纪,还勾搭小女孩?你还是人吗?”
说完把大熊扔给我,砰得一声把门关上。
差点撞到我的鼻子!
搬家公司的车子正要开动,睫毛忽然想起什么,爬下去上楼。一会儿提着一只大塑料袋子回来,装着一个镜框。
“忘了拿小情人的照片了?”
我好容易抓住机会调侃她一下。
她眨巴下长睫毛,懒得理我。
新房子两室一厅,我住小间,把朝向山坡的一大间让给睫毛。
我忙着拆箱子,把东西取出来。睫毛忙着帮我摆放整齐。我的东西不多,主要是碟片、书籍。睫毛的更少,只有一架望远镜,几件衣服,一整套油画用具。帮她把望远镜组装在阳台上。睫毛盘腿坐在地上,瞅着望远镜里的天空,一瞅就是一下午。中间冲了个澡,一身清香钻出来。睫毛洗完澡,喜欢把卷曲长发扎成两条辫子,垂直搭在肩膀上。好看的肩胛从浴袍大V领里露出来,长腿晃来晃去若隐若现,特别可爱。我盯着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她很有意见地撅起嘴巴。
突然开始发现睫毛越来越多吸引人的地方。
那种并不刻意声张,一点一滴慢慢袒露,积累到最后猛然绽放。
——类似的吸引。
我继续收拾。
找出睫毛下车取回的那个镜框。打开却是不不照片?这才想起是挂在阳台侧墙上的一幅,日子一久反倒忘了。
“怎么想起来帮我拿这个?”
她瞅着镜头回答:“是爱情,就应该珍惜。”
我振振有词为自己解释:“她根本不在乎我,还有必要珍惜?”
睫毛从望远镜上退回目光,盯住我说:“爱一个人,跟她如何反响,是两回事。珍惜一个人,跟她是否回馈,也是两回事。爱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
说完继续看望远镜,不再答理我。
我愣住了。
好久才返过神来,突然挺惭愧,挺感动。
禁不住从后面抱住睫毛的双肩,抚摸着好看的肩胛。
她身子抖了一下。低头想了想,甩掉我的双手,抱起小羊,钻进自己房间,不再出来。剩下我一人尴尬地站在阳台上,自我解嘲地傻笑。
“爱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
——睫毛这句话让我陷入沉思。
《天堂隔壁》 他似乎意犹未尽
消失了好些天之后。
晚上,我钻进酒吧。
奶茶劈头盖脸臭骂我一通,眼圈都红了,问这些天去哪儿了?连个电话都没有?失踪了似的让人担心。皮子在旁边瞅着,类似担心的表情。
“去哪儿了?”他喝着伏特加问我。
“忙活搬家了。”我淡淡回答。
“上次两个跑车女孩过瘾吧?”
他似乎意犹未尽。不好打击他,勉强点头。皮子说勾搭上了其中一个,是跟政府做生意的,做得很大,家里有背景。女孩好象喜欢上了他,要他帮忙一起做生意。我接过罐头递给的威士忌,跟皮子碰杯,祝贺他终于有了事干。
“以后长时间不来也要打个电话,免得牵挂。”
一向木讷的罐头突然说了一句,还破例笑了笑。说得我有点感动,拍下他的肩膀,表示以后注意。
“有什么最新消息?”皮子习惯地问我。
“有人说,爱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
“什么时候开始变纯情了?”
“本性如此。”
酒吧开始上客,仍然人潮汹涌。
皮子奶茶忙着招呼客人。我呆着没事儿,瞅着玫瑰坐在楼道里玩吉他,就凑过去坐了会儿。玫瑰一反常态,没有声嘶力竭喊朋克,却在认真弹一首老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边弹边轻声唱,我唱了会儿和声。唱罢默默抽烟。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吗?”玫瑰问我。
“可耻的人往往是不孤独的。”这个问题太难回答,只好绕了一下。
“是不是没有选择,必须恋爱?”
“过去一向认为没有选择,必须做爱。”
“我遇到爱情了。”玫瑰叹口气说。
本想说一句“我好象也遇到爱情了”,可感觉有点牵强,毕竟睫毛一直对我冷冰冰的,或许我只是一厢情愿?只好笑笑。
“爱情是什么?”玫瑰问。
“不知道。有人说,爱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
两人沉默。
对面走过来一个女孩。
一身朋克打扮。长长黑黑的卷发,不染任何颜色。花格子衬衫,袖口卷到胳膊上。衬衫上印着科特?柯本大头照片。一条很脏的牛仔裤。一个很多口袋的双肩背包。女孩摸一把玫瑰的脸,坐在旁边,默默抽烟。偶尔斜我几眼,懒得理我。
我恭喜下玫瑰,站起来钻进酒吧。
趴在吧台瞅阿巴斯的《樱桃的滋味》。讲述一个无聊之人打算吃安眠药寻死,想找一个陌生人埋葬自己。最后找到一位老者,却给他讲述了一个关于樱桃滋味的故事。寻死之人开始犹豫。影片最后没有交代这人是否寻死,这个悬念如同樱桃滋味,巧妙地徘徊在舌头味蕾还有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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