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作者:红河    更新:2021-12-03 15:25
  我是他唯一的亲弟弟,皇甫令雪是我光明正大成了亲的终身伴侣,更是他妻子的前上司。
  他再尴尬,也没法把我们拒之门外不是?
  嘿嘿,将来有机会我把雪吟也一道带回来,让丫头喊他一声伯父,奇#書*网收集整理相信他届时的反应一定够我捧腹好一阵子。
  就像我对扈优所说的,警卫是一个绝大部分时候清闲的活儿。
  实在太无聊,我只能变着法子自找乐趣。
  首先是衣装,这个商场的警卫服是纯黑色,样式不错,再加上我身材不错,更不要提某个天生衣架子的人了。
  于是,原本平凡普通的衣服往身上一套,自然穿出几分不普通的帅气出来。
  而我还不甘平凡,去买了些徽章别在衣服上,站在人前,真是非一般的出众。
  再来是配件,我嫌警棍太单调,暗地里买了两根鞭子。
  表面上看起来和警棍有点相像,不同的是,鞭柄上有个按钮,一按下去,就会有五公尺长的细软鞭伸出来,帅吧?
  身上能拿来消遣的东西,基本上已经被我消遣了。
  然而无聊,还是一样无聊。
  没事做的时候,我就买两杯可乐,坐在一楼大厅的花圃边。
  这时候,我就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在脑子里给他们描述,或者评估相貌气质,顺便打打分。
  而我身边的某位仁兄,则只管玩他的PSP游戏,两眼不观身外事。
  说来奇怪,论心智,皇甫令雪绝对是老狐狸级的了;论对人对事,他也从来都淡定以待,却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对这种受众年龄层次不低但也绝对不高的掌上游戏这么热衷。
  或许他就是享受像这样一个人安静去做,不论是看书、练功还是PSP。
  人潮看得太久,我的眼睛有些发酸,撞撞身边人的肩膀:「喂,在玩什么游戏?这么入神。」
  皇甫令雪头也不抬:「乱斗嘉年华。」
  啧,听名字就是一个很乱的游戏,真亏他受得了。
  「好玩吗?」我问,无聊透了。
  「普通。」
  「那你还玩得这么起劲?」
  「没事。」
  「没事就陪我聊聊天。没看见我身上都快长出草来了?」
  「长草?晚上我帮你拔。」
  「……」我算是被他打败了。无力的叹出一口长气,我捧起可乐,正要喝个干净,面前突然闪过一团不明物体。
  噢,不、不是物体,是一个人。只是跑得太急,加上距离太近,造成了我视觉上的误差。
  稍后,又有几个人相扶着从我身边跑过,嘴里喊着:「抓住他!那人是个小偷!」
  他们喊得很急切,但理会的人很少,大部分人是充耳不闻,表情冷漠地走过去。
  我放下可乐,又撞撞皇甫令雪的肩膀:「喂,有贼进商场了耶。咱们是不是有事做了?」
  「什么事?」还是没抬头,眼睛一秒都不离PSP萤幕。
  「抓贼呀!你没看见刚才有贼跑过去嘛。」
  「我什么都没看见。」
  「……」我忍!
  「可是我看见了。」
  「喔。」皇甫令雪敷衍地点两下头,然后问,「你看见什么?」
  「……」我再忍!
  「我看见贼,小偷!扒手!」
  「喔,有三个人?」
  「……」我可以尖叫吗?
  「不是。」我咬牙切齿,「只有一个。刚从门口进来,往楼上跑了。」
  「去了楼上?」
  「对。」
  「我知道了。」
  我质疑地吊起眉毛:「知道什么?」
  「他总会下来的。」言简意赅。
  「……」我忍无可忍啦!
  伸手挡住PSP萤幕,当皇甫令雪终于舍得把视线分给我,我指着肩膀上的肩章,铿锵地说:「知不知道这是什么?警卫章,知不知道这是哪儿来的?这家商场给配的!知不知道商场为什么给我们配这个?因为我们……」
  「我们是警卫。」皇甫令雪懒散地接过话。
  我重重点头:「对!我们是警卫,是专职保护这家商场的警卫。那你觉得身为警卫,在这种时候应该做些什么?」
  「保护商场。」他活学活用。
  我竭力忍住尖叫的冲动,一口气吸到肺部最深处,对他竖起食指:「你,现在就给我行动,往楼上去追。你打前锋,我后应,我们一起去把那个贼逮住。」
  皇甫令雪稍一沉吟:「对方什么模样?」
  「当时他跑那么快,我哪看得清楚?」我翻白眼。
  「那要怎么知道该追谁?」
  「呃?」对喔……我烦躁地抓抓头,很快做出主张。
  「既然是贼,而且刚偷了东西被发现,肯定身上或者手里揣着东西,神色慌张,跑得很急……,差不多就这些。总之你看着办吧。」
  「好。」皇甫令雪果然不愧是身经百战的人,很快地就进入状况。
  我和他一前一后,从自动扶梯那边往上追赶。上了大约四五层楼的时候,看见一个年轻男人正被另外几人围在中间,对他声讨拉扯,看样子就是那只贼了。
  没想到居然被当事者捷足先登,我不禁沮丧地叹气。
  可惜啊可惜,好不容易等来一件可以玩玩的事,就这样泡汤了。
  突然,那群人里响起一阵骚动,紧接着就看见小偷撞破人墙闯了出来,向着上楼的自动扶梯直奔过去。
  「令雪!」我大叫,赶紧去追。
  皇甫令雪的反应比我迅速,在我之前就已经行动,追上扶梯。
  小偷已经到达扶梯顶上,眼看着就要向人潮中逃窜。要是被他得逞,再想找出目标就不那么容易了。
  皇甫令雪抽出别在腰后的鞭子,亮出来,一鞭甩过去,准确无误地套住小偷的脚踝。再用力一扯,那小偷啪一下摔下来。
  皇甫令雪又扯一下,把小偷从地面拉回了扶梯上,然后就这样把对方拖着,逆向下扶梯。
  我在扶梯下方手舞足蹈地欢呼,「小雪雪,你帅呆了,酷毙了!老公以你为荣!」刚喊完,忽然又觉得现场的气氛不大对劲。
  左右张望张望,发现那些原本各自闲逛的人,不知什么时候全都停了下来,表情各异,但统一都直勾勾地瞪着正徐徐下扶梯的皇甫令雪。那眼神,像是在看……西部牛仔?
  我的心情顿时从云端跌到深谷,沮丧地几乎趴到地上。
  唉,人很厉害是不错,但在公共场合太过招摇,也绝对不是件好事。
  看来警卫这一行,咱是又干不下去。
  风和日丽约会天。
  自从连受了两次重量级打击之后,我再也不敢随便找工作。真的没事干而闲得发慌的时候,就老老实实地约会。
  其实按理来说,我应该多多花时间和皇甫令雪约会。
  在那个时代,他总是忙,不要说约会,有时整个白天也说不上几句话。
  可现在的问题在于,有时间约会,却找不到合适节目。
  游乐场,玩了几次就腻味;看电影,他不喜欢,坐在我旁边老半天没动静,我常以为他睁着眼睛睡着了;去KTV唱歌,他会嘲笑我;吃东西……,我们又不是猪。
  一路盘算下来,就只有逛街可行。
  其实逛街不算太差的选择,我一向乐于帮皇甫令雪搭配衣服,把他打扮得风流倜傥,怎区区一个帅字了得?
  走在他身边,骄傲地昂首阔步,享受着众人投来的欣羡目光,以及百分之九十九的回头率,心里暗爽不已。
  除了买衣服,我还热衷于拉着他上发廊,让发型师精心打理那一头人人垂涎的长发,做出各种各样的漂亮发型来。
  譬如今天,我决定走简约路线,就叫发廊小妹为他绑了马尾辫,用一条黑色发绳束起来,给人的感觉相当清爽,还很纤秀。
  我喜欢。
  从发廊出来,我买了薯条,边吃边聊天边压马路,倒还蛮有滋味的。不时喂两根薯条给他,他也配合地接受了。
  有时候迎面走来许多人,为免被人群冲散,我就让他揽住我的肩膀。其实我是很想揽着他啦,可是我的身高不如他,揽着会比较费力。
  就在这人来人往的大马路边,什么都不避讳,因为不需要。
  这个时代不属于他,也不再属于我,但是不必为此失落。
  在这里,我们拥有的,是随心所欲的自由。
  这就足够了。
  不多时,薯条吃到见底,我四处张望,想找到一个垃圾筒扔。
  突然有人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对方是一个灰头发绿眼睛的白种人。
  很正常,这是在美国。
  但是他为什么要拍我,这就不太正常了,我很肯定我完全不认识这个人。
  「你好,我叫路易斯。」他寒暄着掏出名片,我接过来,名牌上除了印有一个名字,还有一排小字,好像是什么电影公司之类的。
  「你好。」我淡淡回应,「有什么需要帮忙?」
  「不。」路易斯笑容可掬,看看我,又看看我身边的皇甫令雪,然后现出更加灿烂的笑容,脸上就像开了朵花似的。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脑海中突然飘过这样一句话。
  「很抱歉,我冒昧了。」路易斯说,「我只是想问,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拍电影?」
  「拍电影?」我愣了愣。不会吧?难道这家伙是个星探?
  嗳……这是不是说明我们两人很有魅力?
  心里不禁有些飘飘然,但还是感觉来得太突然,我戒备地问:「什么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