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大漠之夜
作者:彭策 更新:2021-12-03 11:35
小火加入,有了这个地头蛇在,大家快速前进了几天。
行进时,没有了驼马,张仲居然半点也不拖大家的后腿,这文员虽然不合格,但体力暴强,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虽然看他每天都十分疲惫的样子,但第二天早上一准会生龙活虎。
又到了一个黄昏,夕阳如血,茫茫大漠犹如铺上了一层薄薄的金沙。大家开始安营扎寨,没有了驼马,驼马身上的物资也被火蚁们当成了干粮,原以为会餐风露宿,谁知张仲变戏法似的整出了大家所需的一应设备。
述琳是个纤弱的魔法师,体力活自然不用她做,坐在一个稍高的沙丘上,看着忙进忙出的张仲,她是一脑子的疑惑。
自从知道张仲晕血后,她就开始有意无意地观察张仲,稍稍留意下来,她发现,这人,能说他傻吗?
大家没想到的事,没准备的东西,他样样都准备的十分充分,就说食物,光种类就让大家觉得眼花缭乱,至少到现在为止,大家还没有丝毫厌食的感觉,她反而有理由相信,有些食物甚至比皇宫做得还有风味,一个傻子,光听妈妈的话,能做得出来不?就算张仲的妈妈,述琳都有理由相信,就不一定会有这个傻子做得好。
鄂小禾在远处冲忙活着食物的张仲大声嚷嚷:“傻张,就知道吃,撑死你”。
述琳心中想到,小禾发现了没有呢?光凭做饭这一点,小禾嫁给这个不是傻子的傻子,以后就会享受到难得的口福。
小火也飞到张仲身边帮忙,准确点说是在帮倒忙,张仲脾气好,由着她来,但述琳总有种感觉,奇怪的感觉,就是小火对张仲有种难言的畏惧,她甚至能感觉到,小火每次面对张仲都是一副讨好的态度!
这是为什么?
难道这傻子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吗?
坐在沙丘上,述琳默默地看着同伴,心中越想越觉得疑惑,这个傻张给了她很神秘的感觉,感觉他刻意在隐瞒着什么!
这时,张仲嘶哑的声音叫了起来:“述琳、述琳,下来吃饭了,吃饭了要睡觉”。
睡…..?这话仿佛在那里听说过!
述琳站了起来,拍了怕身上的沙子,在这沙漠之中,注意不了太多,答应了一声“好”,轻飘飘地走了下来,边走边想,睡,那里听说过呢?
傻张?真的适合他吗?看到述琳下来,小火扇动着翅膀表示自己的热烈欢迎,经过几天的飞行,现在,她已经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翅膀了。
吃完饭,大家都不会马上休息,在帐篷边围了一圈,开始查看地图。睡太早会消化不良的。
只有张仲,一个人无言的躺在离他们较远处的一个沙丘上,呆呆地望着如血夕阳,并没有参加大家的讨论,小火吃饱以后,并没有跟着述琳,反而紧挨着张仲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每天这个时候,张仲总会想起马致远的夕阳西下,地球值得他怀念的东西并不多,唯一割舍不下的就是孙爷爷。每每这时,属于傻小子的记忆就会抬头,傻小子的记忆中,有着浓浓的亲情,不知道爸爸妈妈在南边还好不,算算时间,爸爸妈妈这学年完了接自己去南方的愿望只怕又落空了,那个时候,自己一定还在这大漠中游荡。
听小乖说,南边有大海,大海并不平静,海中有强悍的海族,不知道爸爸应付的过来不,傻小子,也就是自己有强烈的愿望,就是希望能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文员,去帮爸爸搭理巴陵领地。
大哥现在在军中,听说还是大王子述雷嫡系部队的将领,以大哥的能力,以大哥的豪爽的个性,想必会混的很好,下次见面,大哥还会不会拍打着自己的肩膀无话不说呢?看看那边,一本正经的述风,张仲心底叹了一口气,世事无常,变幻莫测,时过境迁,很多东西一去就不会回来了。
还有自己的这个手持巨暴狼牙棒的未婚妻,属于傻小子的记忆让他不会违背爸爸妈妈的意愿,但他知道,只怕他们两个人,都对对方的感觉很不好!希望爸爸妈妈不要伤心才好。
小乖也静静地躺在沙地之上,接受着太阳的最后一丝能量给自己充电。
“我们现在已经接近了古遗迹的外围”,述风看着地图,指着一个地方说到:“假如我没有算错,我们应该到了这一带”,沙漠中到处都是一个样子,辨别地形太难,述风的这个推断来源于计算,从火蚁土堡以后,结合自己的行动速度的计算。
鄂小禾无所事事地掏出了巨棒,专注地擦拭,对这些算计的事,她并不感兴趣,如果不是刚刚吃东西,她早就钻进帐篷睡觉去了。
亚斯点头表示认同,补充到:“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明天,我们就将遇见另外一种群居性的沙漠生物,水龙鼠”。
骞辽这时说到:“这个东西没有危险,我们应该很容易过去,进入古遗迹”。
述琳看了一眼远远的,趴在张仲身边的小火,这家伙,到底是谁的宠兽,貌似她和张仲还要亲近一些:“那可不一定,按照地图记载,火蚁也是没有危险的物种,可是你看看小火,象没危险的样子吗?”
鄂小禾头也不抬,一边擦拭巨棒,一边很自然地随口答道:“小火很可爱,看起来不象危险的样子”。
“风,雷王子去年找到什么好宝物了没?”蹇辽把话题扯到了这次的行动目的之上。
“去年,大哥在张华等几个天才学员的帮助下,出海探宝,消灭了几群海盗,得到了部分海族的友谊,签了一只比小火不会差的智慧魔兽,还得到了1件金级武器,可以说是这几十年来我述家收获最大的皇子”,述风有点羡慕地说到,脸上并没有嫉恨地神色,说话之间有意无意地看了张仲一眼,心中想到:“他哥哥帮助我哥哥,他帮我,真是有意思”。
“这样啊,那我们要超过雷王子,只怕就十分困难了,至少要找到两把金级宝物才算赢”,亚斯忧心忡忡地说到:“金级武器只怕很难得啊”
“找到一把圣级就行”,鄂小禾虽然在擦棒,但耳朵没闲,嘴里自然也不闲,对于寻宝她还是很感兴趣的,做梦都想找到一把高级货色。
述风一愣,有点好笑地说到:“小禾,大陆传说中,圣级宝物不超过十件,你以为随便一抓一大把啊,咱们述亚帝国就只有一件而已”。
圣级,只是传说中的存在。大陆的每一件圣器,都伴随了一段传奇,都有一段诗史,都是一段神话。现实中,人类、海族和冰原野蛮人一族各掌握了一件圣器。
海族和野蛮人的圣器是什么不得而知,但述亚帝国的圣器圣光明铠,也是坦因思大陆人类掌握的唯一一件圣器,却足以让人热血沸腾。
这件圣器内含顶级光明魔法神圣祈祷和绝对防御,神圣祈祷一经发动,能在百米范围内可控制散发光芒并全面无副作用提升光芒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行进时,没有了驼马,张仲居然半点也不拖大家的后腿,这文员虽然不合格,但体力暴强,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虽然看他每天都十分疲惫的样子,但第二天早上一准会生龙活虎。
又到了一个黄昏,夕阳如血,茫茫大漠犹如铺上了一层薄薄的金沙。大家开始安营扎寨,没有了驼马,驼马身上的物资也被火蚁们当成了干粮,原以为会餐风露宿,谁知张仲变戏法似的整出了大家所需的一应设备。
述琳是个纤弱的魔法师,体力活自然不用她做,坐在一个稍高的沙丘上,看着忙进忙出的张仲,她是一脑子的疑惑。
自从知道张仲晕血后,她就开始有意无意地观察张仲,稍稍留意下来,她发现,这人,能说他傻吗?
大家没想到的事,没准备的东西,他样样都准备的十分充分,就说食物,光种类就让大家觉得眼花缭乱,至少到现在为止,大家还没有丝毫厌食的感觉,她反而有理由相信,有些食物甚至比皇宫做得还有风味,一个傻子,光听妈妈的话,能做得出来不?就算张仲的妈妈,述琳都有理由相信,就不一定会有这个傻子做得好。
鄂小禾在远处冲忙活着食物的张仲大声嚷嚷:“傻张,就知道吃,撑死你”。
述琳心中想到,小禾发现了没有呢?光凭做饭这一点,小禾嫁给这个不是傻子的傻子,以后就会享受到难得的口福。
小火也飞到张仲身边帮忙,准确点说是在帮倒忙,张仲脾气好,由着她来,但述琳总有种感觉,奇怪的感觉,就是小火对张仲有种难言的畏惧,她甚至能感觉到,小火每次面对张仲都是一副讨好的态度!
这是为什么?
难道这傻子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吗?
坐在沙丘上,述琳默默地看着同伴,心中越想越觉得疑惑,这个傻张给了她很神秘的感觉,感觉他刻意在隐瞒着什么!
这时,张仲嘶哑的声音叫了起来:“述琳、述琳,下来吃饭了,吃饭了要睡觉”。
睡…..?这话仿佛在那里听说过!
述琳站了起来,拍了怕身上的沙子,在这沙漠之中,注意不了太多,答应了一声“好”,轻飘飘地走了下来,边走边想,睡,那里听说过呢?
傻张?真的适合他吗?看到述琳下来,小火扇动着翅膀表示自己的热烈欢迎,经过几天的飞行,现在,她已经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翅膀了。
吃完饭,大家都不会马上休息,在帐篷边围了一圈,开始查看地图。睡太早会消化不良的。
只有张仲,一个人无言的躺在离他们较远处的一个沙丘上,呆呆地望着如血夕阳,并没有参加大家的讨论,小火吃饱以后,并没有跟着述琳,反而紧挨着张仲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每天这个时候,张仲总会想起马致远的夕阳西下,地球值得他怀念的东西并不多,唯一割舍不下的就是孙爷爷。每每这时,属于傻小子的记忆就会抬头,傻小子的记忆中,有着浓浓的亲情,不知道爸爸妈妈在南边还好不,算算时间,爸爸妈妈这学年完了接自己去南方的愿望只怕又落空了,那个时候,自己一定还在这大漠中游荡。
听小乖说,南边有大海,大海并不平静,海中有强悍的海族,不知道爸爸应付的过来不,傻小子,也就是自己有强烈的愿望,就是希望能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文员,去帮爸爸搭理巴陵领地。
大哥现在在军中,听说还是大王子述雷嫡系部队的将领,以大哥的能力,以大哥的豪爽的个性,想必会混的很好,下次见面,大哥还会不会拍打着自己的肩膀无话不说呢?看看那边,一本正经的述风,张仲心底叹了一口气,世事无常,变幻莫测,时过境迁,很多东西一去就不会回来了。
还有自己的这个手持巨暴狼牙棒的未婚妻,属于傻小子的记忆让他不会违背爸爸妈妈的意愿,但他知道,只怕他们两个人,都对对方的感觉很不好!希望爸爸妈妈不要伤心才好。
小乖也静静地躺在沙地之上,接受着太阳的最后一丝能量给自己充电。
“我们现在已经接近了古遗迹的外围”,述风看着地图,指着一个地方说到:“假如我没有算错,我们应该到了这一带”,沙漠中到处都是一个样子,辨别地形太难,述风的这个推断来源于计算,从火蚁土堡以后,结合自己的行动速度的计算。
鄂小禾无所事事地掏出了巨棒,专注地擦拭,对这些算计的事,她并不感兴趣,如果不是刚刚吃东西,她早就钻进帐篷睡觉去了。
亚斯点头表示认同,补充到:“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明天,我们就将遇见另外一种群居性的沙漠生物,水龙鼠”。
骞辽这时说到:“这个东西没有危险,我们应该很容易过去,进入古遗迹”。
述琳看了一眼远远的,趴在张仲身边的小火,这家伙,到底是谁的宠兽,貌似她和张仲还要亲近一些:“那可不一定,按照地图记载,火蚁也是没有危险的物种,可是你看看小火,象没危险的样子吗?”
鄂小禾头也不抬,一边擦拭巨棒,一边很自然地随口答道:“小火很可爱,看起来不象危险的样子”。
“风,雷王子去年找到什么好宝物了没?”蹇辽把话题扯到了这次的行动目的之上。
“去年,大哥在张华等几个天才学员的帮助下,出海探宝,消灭了几群海盗,得到了部分海族的友谊,签了一只比小火不会差的智慧魔兽,还得到了1件金级武器,可以说是这几十年来我述家收获最大的皇子”,述风有点羡慕地说到,脸上并没有嫉恨地神色,说话之间有意无意地看了张仲一眼,心中想到:“他哥哥帮助我哥哥,他帮我,真是有意思”。
“这样啊,那我们要超过雷王子,只怕就十分困难了,至少要找到两把金级宝物才算赢”,亚斯忧心忡忡地说到:“金级武器只怕很难得啊”
“找到一把圣级就行”,鄂小禾虽然在擦棒,但耳朵没闲,嘴里自然也不闲,对于寻宝她还是很感兴趣的,做梦都想找到一把高级货色。
述风一愣,有点好笑地说到:“小禾,大陆传说中,圣级宝物不超过十件,你以为随便一抓一大把啊,咱们述亚帝国就只有一件而已”。
圣级,只是传说中的存在。大陆的每一件圣器,都伴随了一段传奇,都有一段诗史,都是一段神话。现实中,人类、海族和冰原野蛮人一族各掌握了一件圣器。
海族和野蛮人的圣器是什么不得而知,但述亚帝国的圣器圣光明铠,也是坦因思大陆人类掌握的唯一一件圣器,却足以让人热血沸腾。
这件圣器内含顶级光明魔法神圣祈祷和绝对防御,神圣祈祷一经发动,能在百米范围内可控制散发光芒并全面无副作用提升光芒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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