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作者:刘畅 更新:2021-12-03 11:08
成年人往往觉得不可思议,学龄前幼儿怎么能理解这些复杂知识呢?但当你仔细研究蒙台梭利教学法后就会恍然大悟。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日常生活技能的训练
蒙台梭利把身心协调,手脑结合的活动或称“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关键和指南。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全部要点也在于联合手与脑的动作。她声称:“自由就是动作”、“动作是生活的基础”,动作练习具有发展智力的作用。她认为如果儿童在每个发展时期都能够从事适合其自然需要的,既动手又动脑的特殊工作,就可以造就和谐的个性。
教导孩童“动”是很复杂的一件事,因为他们必须先具备各式协调的动作。如果没有适当教导,他的动作便会乱七八糟,而这类杂乱无章的动作正是儿童的特征。这“动”的现象便构成了儿童所谓的“不听话”、“顽皮”。
通常大人对付这些举止是反复说着无用的话:“不要乱动。”然而,从这些动作里,儿童正试图将有益的动作组织融合起来。因此,我们必须停止那些把孩子搞成静止状态的无益言词或举动。
蒙台梭利认为,应该对他们的动作下达命令,注入规则与秩序,促使他们早日学会真正想做的动作。这也是儿童在这个年龄该完成的教育目标——训练肌肉。一旦孩童有了方向,动作有了明确的目的,孩童便会安静下来且心满意足,成为一个热切积极的工作者。这种“动”的教育是促成“儿童之家”规律的主因之一。
蒙台梭利的感觉训练,读、写、算的练习,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动作练习实现的。它们属于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发展的练习”。另一类练习则为实际生活训练,又称为“肌肉教育”或“动作教育”。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
日常生活训练更重要的目的,是可以在人格形成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习性,奠定良好发展的基础。
而这些练习也可以培养社交能力,比如说:活动室里的蒙台梭利教具只有一套,所以当一个孩子在玩倒水的工作,另一个孩子也想玩时,她就必须“等待”。更如礼貌、问候等日常生活常规也包括在这项练习中,提供了孩子相互交流,彼此配合的机会,促使他们从中了解社会行为。
日常生活教育,可以说是蒙台梭利教育的入手处,假如这个部分没有做好,就出现不了蒙台梭利现象(秩序→专心→反复练习→协调),而往后的感官、数学教具部分也就不能做得很好,无法达到最大的开发效果了。
蒙台梭利认为,通过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可培养儿童自我料理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儿童独立性的形成;此外,她还认为这种练习是一种要求神经系统与肌肉高度协调的综合性运动,对儿童的发展也不无裨益。在“儿童之家”里,蒙台梭利设计了不少诸如练习走路、正确的呼吸、说话乃至开抽屉、开门锁、系鞋带、看书等一系列的练习和专门的教具。她要求儿童在练习时应掌握要领,力求将动作完成得准确、迅速。为此还可将较为复杂的动作如穿衣进行合理的分解,指导儿童有分有合地进行练习。她要求儿童进行的每一种动作,不仅要达到动作的目的,还要注意达到目的的方式。
蒙台梭利接受了卢梭的影响,主张儿童应多到大自然中从事自由活动。她认为儿童从事在自然环境中进行的园艺活动有很多益处:其一,可使儿童脱离人为生活的束缚。其二,符合儿童的兴趣,有益于儿童的健康。其三,能练习动作的协调。其四,可发展儿童的智力。主要表现为可训练儿童的感觉、观察力,识别事物的异同,激发他们探求事物发展内部原因的求知欲。其五,可以发展预见性。她认为幼儿所想的只是眼前的事物,而不考虑未来。但当他们通过园艺活动,知道动物需喂养,植物应浇水,否则就会饿死或枯萎时,他们就将过去与未来联系起来了。蒙台梭利认为这种情况并非成人提出要求的结果,而是自动发生的,也属于一种自动的教育。
为了指导手工,蒙台梭利选择了捏陶土,自行制作小瓷砖、花瓶以及砖块。这些工作可以借助于简单的工具,譬如铸模。儿童的成品上釉,然后放入熔炉内烧烤。儿童自己学着将这些闪闪发光、绘有各色图案的白瓷砖或彩色瓷砖沿墙排列,或者用灰泥及铲子将小砖块铺满地板。儿童也可以挖地基,然后用砖块建造墙或是给小鸡盖个房子。
蒙台梭利主张儿童在学习写字前,先要学习绘画,以作为基础,故她将绘画称为写字的“间接法”。具体做法是:首先准备各种立体的图形作为教具,让儿童用手触摸图形的轮廓,再将形体放在纸上,要儿童将轮廓勾画出来,最后用色笔涂满所绘轮廓。
蒙台梭利认为3到6岁的幼儿正处于锻炼肌肉的重要时期。为帮助儿童的肌体得到正常发展,应为他们设计各种体操练习。她认为此时最主要的体操练习应是走步。走步首先要学习保持身体平衡,为此她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设计了一种“走线”包括直线、椭圆形线与8字形线的平衡练习。
这种“走线”的练习是在一空旷的地板上,用粉笔或油漆画一条线。也可不画一道直线,而画两个同心的椭圆形。教师教导儿童,像个走绳索的特技表演员般走在线上,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方。为了平衡,他们会像真正走绳索者一样使出全身力气,只不过他们不需担心有任何危险,因为线是画在地上的。教师要先示范,让儿童清楚怎样移动脚步,不用教师说一句话,儿童便能依样画葫芦了。一开始通常只有某些儿童跟着教师做,等到示范做完了,教师便退到一旁让事情自行发展。
蒙台梭利利用节奏练习来促进儿童动作的协调,发展节奏感。练习的第一步是要儿童在音乐中走路、跑步和跳跃。第二步是使儿童按乐调做出不同的节奏动作。最后发展到由儿童自由表演各种优雅的动作。开始练习时儿童只是乱跑乱跳,经过多次练习后逐渐具有了强烈的节奏感,并可随着各种音乐翩翩起舞。
蒙台梭利教育法更能弥补目前独生子女教育中的一些不足。她非常重视生活能力的培养和日常生活课程,如烹饪、园艺、清洁等,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让孩子掌握了一些生活技能。更重要的是,孩子发现成人能做的事自己也能做,从中发现了自身能力和潜力,就会对自己充满信心。在日本,接受过蒙台梭利教育的两岁多的小姑娘就能用刀切黄瓜,用安全剪刀剪纸。四五岁更是飞针走线、挑花刺绣,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由众人服侍的“小皇帝”当然无法与之抗衡了。建议孩子在接受蒙台梭利教育时,家长也来“蒙台梭利”一下,这有助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帮助孩子独立的要诀
蒙台梭利女士每次在演讲时,总会提出这么一句话:"Help me to do by myself"(请帮助我,让我自己做)。一般父母对子女呵护得很仔细,什么都帮他们做得好好的,看起来是父母的爱心,实际上却抹杀了许多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其实,孩子开始学习走路,就是尝试“独立”的开始。
孩子一出生,生理的各项功能尚未健全,心智也还没有成长,当然无法独立生存,他必得靠着亲人的照料,提供给他生存的必需品,才能一天天长大,而他向哪个目标长大呢?他是自然而然地朝向“独立”,朝向成长前进发展的!他一步步地会爬、会走、会跳,渴望脱离大人的摆布,使用自己的双手去触摸这世界,以自己的双脚走向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这不仅是孩子天天心里想把自己“变成”大人的一种向往,也是所有生物自然发展的内具力量。
因此蒙台梭利的“独立成长论”,实际上包含着两层意义:
首先,“独立”是成长的主要目标——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就具有发展生命的能力。
其次,“独立”是成长的必备条件——代表各项生理心理功能上的成熟。例如:能自己走路,能自由呼吸……
这一连串的过程,他人是无法替代经历的,正如母亲不能替至爱的孩子呼吸一样。成长的路相当地漫长,也并非一蹴可及,得靠不断地促使生理及心理功能独立(成熟),才能成为所谓“独立的人”,才有能力靠着自己的努力,完成生命发展中需要的各种活动。
然而,生理、心理功能如何才能达到成熟(独立)?除了它们会随着年龄,逐序发展的自然因素外,父母帮助儿童学习,即是重要的辅助因素了!但得记住,帮助是适量的,比如说看孩子折手帕的动作很慢,母亲忍不住抢过来帮他折。这种行为其实很残忍,因为你不但剥夺了孩子学习的机会,而且,也剥夺了他的自尊。所以在这里,“独立”也变成了一种大人对小孩的态度,即“放手”,请让孩子自己做!他所做的,虽然很慢很蠢,但那是一项神圣的工作!他正在学习呢!
帮助孩子独立的要诀,除“放手”之外,还应该有“最少的指导,最大的耐性和最多的鼓励”!
蒙台梭利坚信儿童期绝不是进入成年期之前的一个过渡阶段,他们不仅不是尚未完成的“小大人”,大人与小孩之间根本就是一个南极、一个北极。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日常生活技能的训练
蒙台梭利把身心协调,手脑结合的活动或称“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关键和指南。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全部要点也在于联合手与脑的动作。她声称:“自由就是动作”、“动作是生活的基础”,动作练习具有发展智力的作用。她认为如果儿童在每个发展时期都能够从事适合其自然需要的,既动手又动脑的特殊工作,就可以造就和谐的个性。
教导孩童“动”是很复杂的一件事,因为他们必须先具备各式协调的动作。如果没有适当教导,他的动作便会乱七八糟,而这类杂乱无章的动作正是儿童的特征。这“动”的现象便构成了儿童所谓的“不听话”、“顽皮”。
通常大人对付这些举止是反复说着无用的话:“不要乱动。”然而,从这些动作里,儿童正试图将有益的动作组织融合起来。因此,我们必须停止那些把孩子搞成静止状态的无益言词或举动。
蒙台梭利认为,应该对他们的动作下达命令,注入规则与秩序,促使他们早日学会真正想做的动作。这也是儿童在这个年龄该完成的教育目标——训练肌肉。一旦孩童有了方向,动作有了明确的目的,孩童便会安静下来且心满意足,成为一个热切积极的工作者。这种“动”的教育是促成“儿童之家”规律的主因之一。
蒙台梭利的感觉训练,读、写、算的练习,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动作练习实现的。它们属于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发展的练习”。另一类练习则为实际生活训练,又称为“肌肉教育”或“动作教育”。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
日常生活训练更重要的目的,是可以在人格形成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习性,奠定良好发展的基础。
而这些练习也可以培养社交能力,比如说:活动室里的蒙台梭利教具只有一套,所以当一个孩子在玩倒水的工作,另一个孩子也想玩时,她就必须“等待”。更如礼貌、问候等日常生活常规也包括在这项练习中,提供了孩子相互交流,彼此配合的机会,促使他们从中了解社会行为。
日常生活教育,可以说是蒙台梭利教育的入手处,假如这个部分没有做好,就出现不了蒙台梭利现象(秩序→专心→反复练习→协调),而往后的感官、数学教具部分也就不能做得很好,无法达到最大的开发效果了。
蒙台梭利认为,通过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可培养儿童自我料理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儿童独立性的形成;此外,她还认为这种练习是一种要求神经系统与肌肉高度协调的综合性运动,对儿童的发展也不无裨益。在“儿童之家”里,蒙台梭利设计了不少诸如练习走路、正确的呼吸、说话乃至开抽屉、开门锁、系鞋带、看书等一系列的练习和专门的教具。她要求儿童在练习时应掌握要领,力求将动作完成得准确、迅速。为此还可将较为复杂的动作如穿衣进行合理的分解,指导儿童有分有合地进行练习。她要求儿童进行的每一种动作,不仅要达到动作的目的,还要注意达到目的的方式。
蒙台梭利接受了卢梭的影响,主张儿童应多到大自然中从事自由活动。她认为儿童从事在自然环境中进行的园艺活动有很多益处:其一,可使儿童脱离人为生活的束缚。其二,符合儿童的兴趣,有益于儿童的健康。其三,能练习动作的协调。其四,可发展儿童的智力。主要表现为可训练儿童的感觉、观察力,识别事物的异同,激发他们探求事物发展内部原因的求知欲。其五,可以发展预见性。她认为幼儿所想的只是眼前的事物,而不考虑未来。但当他们通过园艺活动,知道动物需喂养,植物应浇水,否则就会饿死或枯萎时,他们就将过去与未来联系起来了。蒙台梭利认为这种情况并非成人提出要求的结果,而是自动发生的,也属于一种自动的教育。
为了指导手工,蒙台梭利选择了捏陶土,自行制作小瓷砖、花瓶以及砖块。这些工作可以借助于简单的工具,譬如铸模。儿童的成品上釉,然后放入熔炉内烧烤。儿童自己学着将这些闪闪发光、绘有各色图案的白瓷砖或彩色瓷砖沿墙排列,或者用灰泥及铲子将小砖块铺满地板。儿童也可以挖地基,然后用砖块建造墙或是给小鸡盖个房子。
蒙台梭利主张儿童在学习写字前,先要学习绘画,以作为基础,故她将绘画称为写字的“间接法”。具体做法是:首先准备各种立体的图形作为教具,让儿童用手触摸图形的轮廓,再将形体放在纸上,要儿童将轮廓勾画出来,最后用色笔涂满所绘轮廓。
蒙台梭利认为3到6岁的幼儿正处于锻炼肌肉的重要时期。为帮助儿童的肌体得到正常发展,应为他们设计各种体操练习。她认为此时最主要的体操练习应是走步。走步首先要学习保持身体平衡,为此她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设计了一种“走线”包括直线、椭圆形线与8字形线的平衡练习。
这种“走线”的练习是在一空旷的地板上,用粉笔或油漆画一条线。也可不画一道直线,而画两个同心的椭圆形。教师教导儿童,像个走绳索的特技表演员般走在线上,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方。为了平衡,他们会像真正走绳索者一样使出全身力气,只不过他们不需担心有任何危险,因为线是画在地上的。教师要先示范,让儿童清楚怎样移动脚步,不用教师说一句话,儿童便能依样画葫芦了。一开始通常只有某些儿童跟着教师做,等到示范做完了,教师便退到一旁让事情自行发展。
蒙台梭利利用节奏练习来促进儿童动作的协调,发展节奏感。练习的第一步是要儿童在音乐中走路、跑步和跳跃。第二步是使儿童按乐调做出不同的节奏动作。最后发展到由儿童自由表演各种优雅的动作。开始练习时儿童只是乱跑乱跳,经过多次练习后逐渐具有了强烈的节奏感,并可随着各种音乐翩翩起舞。
蒙台梭利教育法更能弥补目前独生子女教育中的一些不足。她非常重视生活能力的培养和日常生活课程,如烹饪、园艺、清洁等,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让孩子掌握了一些生活技能。更重要的是,孩子发现成人能做的事自己也能做,从中发现了自身能力和潜力,就会对自己充满信心。在日本,接受过蒙台梭利教育的两岁多的小姑娘就能用刀切黄瓜,用安全剪刀剪纸。四五岁更是飞针走线、挑花刺绣,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由众人服侍的“小皇帝”当然无法与之抗衡了。建议孩子在接受蒙台梭利教育时,家长也来“蒙台梭利”一下,这有助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帮助孩子独立的要诀
蒙台梭利女士每次在演讲时,总会提出这么一句话:"Help me to do by myself"(请帮助我,让我自己做)。一般父母对子女呵护得很仔细,什么都帮他们做得好好的,看起来是父母的爱心,实际上却抹杀了许多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其实,孩子开始学习走路,就是尝试“独立”的开始。
孩子一出生,生理的各项功能尚未健全,心智也还没有成长,当然无法独立生存,他必得靠着亲人的照料,提供给他生存的必需品,才能一天天长大,而他向哪个目标长大呢?他是自然而然地朝向“独立”,朝向成长前进发展的!他一步步地会爬、会走、会跳,渴望脱离大人的摆布,使用自己的双手去触摸这世界,以自己的双脚走向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这不仅是孩子天天心里想把自己“变成”大人的一种向往,也是所有生物自然发展的内具力量。
因此蒙台梭利的“独立成长论”,实际上包含着两层意义:
首先,“独立”是成长的主要目标——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就具有发展生命的能力。
其次,“独立”是成长的必备条件——代表各项生理心理功能上的成熟。例如:能自己走路,能自由呼吸……
这一连串的过程,他人是无法替代经历的,正如母亲不能替至爱的孩子呼吸一样。成长的路相当地漫长,也并非一蹴可及,得靠不断地促使生理及心理功能独立(成熟),才能成为所谓“独立的人”,才有能力靠着自己的努力,完成生命发展中需要的各种活动。
然而,生理、心理功能如何才能达到成熟(独立)?除了它们会随着年龄,逐序发展的自然因素外,父母帮助儿童学习,即是重要的辅助因素了!但得记住,帮助是适量的,比如说看孩子折手帕的动作很慢,母亲忍不住抢过来帮他折。这种行为其实很残忍,因为你不但剥夺了孩子学习的机会,而且,也剥夺了他的自尊。所以在这里,“独立”也变成了一种大人对小孩的态度,即“放手”,请让孩子自己做!他所做的,虽然很慢很蠢,但那是一项神圣的工作!他正在学习呢!
帮助孩子独立的要诀,除“放手”之外,还应该有“最少的指导,最大的耐性和最多的鼓励”!
蒙台梭利坚信儿童期绝不是进入成年期之前的一个过渡阶段,他们不仅不是尚未完成的“小大人”,大人与小孩之间根本就是一个南极、一个北极。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